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报来《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第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第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为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第一期)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按三级综合医院标准新建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用地面积 27005.1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51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6500.00 平方米,包含一栋 12 层医疗综合楼、一栋 3 层发热门诊楼、一栋 1 层设备房、一栋 1 层氧气站等,地下建筑面积 38600.00平方米,规划床位 500 张,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1017 个,非机动停车位 565 个;2、配套建设市政道路明月路及海帆路,长度共约 1111米,其中明月路(海田路至华田路段)长度约 791m,规划红线宽度为44m,海帆路(明月路至蓝天路段)全长约 320 米,宽度为 28 米,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年电力消费量936.87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费量10.63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费量9.35吨,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06.42吨标准煤(当量值),2812.82吨标准煤(等价值)。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三级医院)不高于84.32千瓦时/平方米.年,人均综合能耗(三级医院)不高于1513.01千瓦时/人.年。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