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出租 房产 办公用房招标采购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兴安监管分局2025)



挂牌价
45,000
元/年

保证金
13,500元

租赁面积
151.05m2

承租押金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项目名称
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62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兴安监管分局办公楼北侧二层202、203、204、205及部分公共区域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45000.00元,租期5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7120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16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0-22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资产概况
标的房产位于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62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兴安监管分局办公楼北侧二层202、203、204、205及部分公共区域,租赁面积合计151.05㎡,维护保养状况良好。(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62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办公用房
所在层数
2

租赁面积约(㎡)
151.05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房产位于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62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齐全。(本栏目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450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5-09-15

评估机构
内蒙古华恒正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年)
45000.00(每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兴安监管分局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党委会纪要【2025】4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62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兴安监管分局办公楼北侧二层202(26.22平方米)、203(19.38平方米)、204(26.22平方米)、205(19.38平方米)及部分公共区域(59.85平方米),租赁面积合计151.05平方米。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5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3、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只可作为办公使用。4、本次出租房产现为闲置状态,房屋维护保养状况良好,水电暖均可正常使用。房屋现状以实际勘验为准。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6、出租房屋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7、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勘验联系人:宋女士15247438967。8、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11、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中心仅结算首年租金,后续租金由双方自行结算。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到中心指定账户。3、中心在收到全部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价款转付通知书后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年度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4、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只可作为办公使用。标的房屋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7、未经出租房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出现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8、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屋税、土地税、取暖费、物业费以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 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纳。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屋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承租人不得以租赁房产仅有一次消防等原因拒交迟交租金或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成交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的条款内容不得与本公告内容相违背。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勘验联系人:宋女士15247438967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0-16 09:00:00 至 2025-10-22 17:00:00

报名手续
承租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3500.00元,截止时间2025-10-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无故不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付清租金、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给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0-16 09:00:00-2025-10-23 09:3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附件下载
--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田经理  卢经理

咨询电话
田经理18586095916  卢经理1844730196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5室

技术支持
赵经理18586098121

其    他
--

承租申请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我方就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62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兴安监管分局办公楼北侧二层202、203、204、205及部分公共区域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45000.00元,租期5年)项目(项目编号:N0109FCZZ2517120)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承租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实际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数量、质量、范围等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委托方任何责任。3、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因资格条件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认可并按公告约定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7、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8、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10、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约定和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方(签章或签字):授权委托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兹委托在贵中心办理事宜。委托权限:(选项前划√,否则划×)()递送与承租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负责与交易中心及出租方的联络、谈判工作()签署与承租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委托人郑重承诺:1、受托人具有合法的代理资格;2、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及委托书有效期限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3、委托人郑重承诺委托书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本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项目操作完毕内有效。受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预留签名委托人(签章)年月日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资产占有方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各持一份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序号资 料 名 称要 求是否为必要资料1申请书签字按手印或盖章*2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主要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须在有效期内*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授权须提供4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根据公告要求提供备注:1.所提供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多页资料请加盖骑缝章;2.标注*号的为必提供项,未标注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红力田光品鑒简上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出租 房产 办公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