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新建工 道路新建工程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310-330110-04-01-597281
项目名称
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区委政法委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已办结
2024-08-02 15:07:15.0
余杭政法风评〔2024〕99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防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5-10-15 16:20:02.0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用地审批一件事联办
已办结
2025-04-27 09:34:01.0
地字第3301102025YG0050548号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已办结
2024-05-20 17:05:50.0
余发改中心〔2024〕126 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核
已办结
2024-04-01 16:31:34.0
用字第3301102024XS0033483号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已办结
2024-04-18 16:44:22.0
余发改中心〔2024〕96 号

区林业水利局
占用林地许可
已办结
2024-12-02 10:45:00.0
杭林地许长〔2024〕558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5-06-19 15:40:26.0
建字第3301102025GG0115590号

浙江省报告名称: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备案单位: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日期:2024年08月02日本报告符合评估程序规范要求,予以备案。证书编号:余杭政法风评[2024]99号发证签章:中共余杭区委政法委员会发证日期:2024年08月02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部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杭规划资源(余)字[2025]120号3301102025YG0050548,闲林街道何母桥村、五常街道荆丰社区10885平方米城镇村道路用地10885平方米划拨历次发证日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国有建设用地2025年04月25日原证划拨决定书3301820251152533013620251149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04月25日公FFFF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余发改中心〔2024〕126号关于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余城投信笺〔2024〕26号)及附件收悉。该项目已经余发改中心〔2024〕57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委托编制了《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根据《杭F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余政发〔2024〕11号)精神及主管部门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选址和用地该项目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和五常街道。项目总用地面积10885平方米(约为16.3275亩)。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北侧道路西起高教路,东至东侧道路,长约361米,宽16米;东侧道—1—公FFFF路南起绿汀路,北至北侧道路,长约270米,宽1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照明、绿化、交通等。三、主要技术标准1.同意该工程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的城市支路技术标准设计。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为米(人行,3道)+5米(机非混行车道)+5米(机非混行车道)+3米(人行道)=16米。2.方案应符合《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余杭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3.7%、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62、SS去除率62%。项目采用透水铺装(3181.25平方米)、环保型雨水口、侧石开孔等海绵措施。四、路线线形、线位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路线起终点、路线主要走向及路线主要F控制点位置,纵坡设计和标高控制。五、路基、路面工程1.原则同意该工程采用设计推荐的路基、路面设计方案。路基必须做到密实、均匀、稳定。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设计荷载为BZZ-100型标准轴载,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2.原则同意该项目采用设计推荐的断面形式。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厘米4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6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砼+17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层(5%)+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层(5%)+20厘米级配碎石。人行道面层结构为厘米透水砖,6—2—公FFFFF+3厘米中粗砂+15厘米C20透水混凝土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六、交通工程1.原则同意该项目平面交叉方案。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请进一步优化全线交叉设计,完善有关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行车安全。七、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核定总概算6499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565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九、其他其余未述事项请按部门函审意见执行。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后报建。附件: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概算汇总表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月520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项目代码:2310-330110-04-01-597281—3—公FFFFF附件: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概算汇总表单位:万元序号工程和费用名称概算备注一建筑安装工程费15651道路工程8392管网工程5803其他附属工程146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651建设管理费892建设用地费47023勘察设计费494其他费25三预备费69四概算合计64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三、本书所需附图及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依据项目拟选位置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F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2310-330110-04-01-597281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余政发【2024】11号3301102024XS0033483,余杭区闲林街道、五常街道项目总用地1.0885公顷,实际申请用地1.0885公顷【农用地1.0882公顷(其中耕地0.8856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历次发证日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附图、附2024年04月01日原证件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04月01日公FFFF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余发改中心〔2024〕57号关于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余城投信笺〔2024〕20号)及附件收悉。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委托编制了《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余杭区2024年政府F投资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余政发〔2024〕11号)精神及主管部门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快区块开发进程,改善区域交通条件,项目符合规划。二、项目选址和用地该项目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和五常街道。项目总用地面积10885平方米(约为16.3275亩)。—1—公FFFFF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建设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北侧道路西起高教路,东至东侧道路,长约361米,宽16米;东侧道路南起绿汀路,北至北侧道路,长约270米,宽1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照明、绿化、交通等。四、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632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五、其他在初设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按初设规范要求完善设计。请据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编制初步设计报批。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月418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项目代码:2310-330110-04-01-597281—2—浙江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林地许长〔2024〕558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征占用五常街道,闲林街道等2个乡(镇、街道)荆丰村,何母桥村等2个村(社区)集体林地0.0782公顷。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需要采伐被征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三、你单位对林地的所有者和承包经营者,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四、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五、余杭区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六、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未使用林地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审核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未使用林地也未申请延期的,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失效。浙江省林业局2024年12月02日抄送:余杭区林业主管部门。该批件仅用于展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21一1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溪豪园安置房北侧道路、东侧道路新建工程余杭区闲林街道、五常街道,西起高教路,南至绿汀路北侧道路长约356米,标准段宽16米;东侧道路长约2673301102025GG0115590米,标准段宽16米。历次发证日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2025年06月18日原证3301820251274533015120251840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06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新建工 道路新建工程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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