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10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温环瓯建〔2025〕104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关于温州动植物保护科普研学教育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温环瓯建〔2025〕104号
二○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4-温州动植物保护科普研学教育基地.docx

温环瓯建〔2025〕104号关于温州动植物保护科普研学教育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温州市瓯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由浙江华阳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温州动植物保护科普研学教育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环评的结论与建议,要求建设单位逐项予以落实。二、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园博园主园西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详见环评。三、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一)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排放限值)。(二)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营运期机动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动物馆舍异味、公厕异味、垃圾收集点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餐饮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规模排放标准。(三)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园区北侧、部分东侧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西侧、南侧及部分东侧边界执行1类标准。(四)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病死动物根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处置。四、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废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废水预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淤泥定期清运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噪声达标排放;做好施工过程中扬尘防治、水土保持措施;弃土、生活垃圾应回收综合利用或及时收集清运。五、营运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必须落实游客观光废水、馆舍冲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养殖更换用水、初期雨水、海洋场馆更换废水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至污水处理。(二)园区内加强绿化吸附净化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废气落实净化处理达标排放;加强粪便收集设施的密闭性,及时更换动物用水,加强日常清理,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影响;做好饲料粉碎、搅拌设施密闭化。(三)饲料加工设备、水泵、风机、空调主机等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经营秩序管理,减轻游客社会生活噪声;加强动物管理和避免游客干扰动物,减轻动物咆哮声。(四)一般固体废弃物要设专门堆场分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综合利用或及时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病死畜禽尸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与处置。六、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点环保设施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做好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安全风险,落实安全责任。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八、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九、若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二○二五年十月十七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17日印发(共印10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