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漳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3291817 传真:0596-3291817
通讯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黄仓村457号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363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热项目
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
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堉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总投资2000万元,租用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供热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厂房3500平方米,办公楼500平方米)。公司拟在厂区内安装一台型号为SZW15-1.6-SS 的生物质工业锅炉(不属于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使用专业锅炉开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配套高效规范的除尘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及高效脱硝技术开展末端治理。),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新增供热3.6万蒸吨
详见报告表
无
无
附件:公示稿--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热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热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0522262000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ww34gl建设项目名称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热项目建设项目类别41--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3一建设单位情况m单位名称(盖章)世200汤漳州市润质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50823AENOT2LTR法定代表人(签章)王志杰王去杰,主要负责人(签字)王志杰王夫态,5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王志杰T天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A+福建堉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徐茂林07353543506350053BH018572大车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徐茂林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BH018572绘大件庄婷娟境质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准;五、结论附表、附图、BH0435671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2MA352YF573了解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副本)副本编号:1-1名称福建堉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类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徐茂林营业期限2020年11月18日至2070年11月17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悦港路87号龙江明防治服务:水文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环境应急治理珠22幢201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登记机关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2年月29日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l.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颁发,它表明特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ThisistocertifythatthebeareroftheCertifieateXaminationorganizedbythepartmcntsandhasobtainedEnvironmentalImpactAsscssmentEngineer共和StateEAdnistrationThePole'sRepubliegChinale'sRepublicofChina编号:0006606No.:4ia手姓名:小FuirN徐茂林性别男Sex出生年月:1977年11月DateofBirth专业类别:ProfesionalType批准日期:2007年5月13日ApprovalDate持证人签名:SignatureoftheBearer签发单位lssuedbyL签发日期年7月80日管理号:Issuedon07353543506350053FileNo: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福建堉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2MA352YF5733)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徐茂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7353543506350053,信用编号BH018572),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徐茂林(信用编BH018572)、庄婷娟(信用编号号BH043567)(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福建源环保咨有限公司越字话2025年10月15日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热项目项目代码2507-350623-04-01-57784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地理坐标东经117°39′33.100″,北纬24°15′5.45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中“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文号闽发改备[2025]E043430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占比(%)40.0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37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是否设置专项评价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注1、二噁项目不涉及有毒二噁英、苯并否目标注2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否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本项目不涉及有风险量超过临界量注3的建设项目毒有害和易燃易否爆危险物质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项目不涉及取水否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口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项目不涉及否设项目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地下水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项目不涉及否区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附录C。根据表1-1分析结果,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有害污染物注1、[a]芘、氰化物、氯气地表水项目不涉及规划情况表1-2规划情况一览表序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号《漳州市国土空间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国福建省人1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民政府年)》的批复》,闽政文〔2024〕1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所《漳浦县国土空间总福建省人辖7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民政府(2021-2035年)的批复》,闽政年)》文〔2024〕191号《漳浦县长桥镇总体《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桥镇总漳浦县人3规划(修编)2015-体规划的批复》,浦政文民政府2030》〔2014]34号规划文件名称体规划(2021-2035体规划(2021-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根据《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17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底线管控、安全永续:贯彻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第21条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遵循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依法履行相关用地许可手续的前提下,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控方式,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根据漳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图及本项目三区三线比对图(见附图7),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租用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根据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土地证(闽〔2020〕漳浦县不动产权第0007171号,见附件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位于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区东侧,符合《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与《漳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根据《漳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第46条城镇开发边界线:城镇开发边界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滨海副中心城镇及各重点镇,与城镇空间发展格局相匹配,重点保障漳浦县公共配套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本次规划共划定城镇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开发边界面积134.77平方公里,其中漳浦县城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73.15平方公里,古雷新城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61.6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整的,按国土空间规划的调整程序进行。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根据漳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图及本项目三区三线比对图(见附图7),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租用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根据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土地证(闽〔2020〕漳浦县不动产权第0007171号,见附件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位于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区东侧,符合《漳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3)与《漳浦县长桥镇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符合性分析根据《漳浦县长桥镇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划定规划区范围:东至规划324国道,西到南埔溪支流,北抵富庆工业开发区,南达规划长桥垃圾转运站,规划区范围约6.10平方公里。”“适建区为适宜城镇和产业发展的区域,包括规划建设用地及发展备用地(不含现状建成区)。”“第五十八条环境保护措施,1、水环境:制定污染物排放与治理的强制性措施,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系统,改革生产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根据《漳浦县长桥镇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中镇域空间管制规划图(见附图8),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为镇域空间管制规划中的适建区。根据《长桥镇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9),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租用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根据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土地证(闽〔2020〕漳浦县不动产权第0007171号,见附件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时项目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提高项目污水利用率,符合《漳浦县长桥镇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选址可行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本项目不属于《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位于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区东侧,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取得本项目土地证(闽〔2020〕漳浦县不动产权第0007171号,见附件3),建设可满足土地利用要求,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2)城乡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根据《长桥镇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9),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位于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区东侧,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取得本项目土地证(闽〔2020〕漳浦县不动产权第0007171号,见附件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时本项目已经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同意准入(准入申请书见附件12),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长桥镇总体规划。(3)环境功能相容性分析项目周边水系主要为长桥溪,水环境功能为III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功能区规划为二类功能区;本项目位于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区东侧,东南侧为G324国道,沿线交通其他符合性分析干线两侧25m范围内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余侧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选址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北侧畓坑口村,距离厂界约145m。根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章节所述内容可知,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可容性分析,项目选址基本合理。此外,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水、电、通信、排污等市政设施齐备。(4)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位于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区东侧。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中石化森美加油站,东南侧为国道G324,西南侧为漳州市几味食品有限公司(从事粉丝生产加工),北侧为溜溜果园食品有限公司(从事青梅生产加工)。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北侧畓坑口村,距离厂界约145m。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主要为福建溜溜果园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市几味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蒸汽。根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章节所述内容可知,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与周边环境相容。(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二类限制类,十一、机械,57.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第三类淘汰类,二、落后产品(七)机械,66.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本项目新增1台15t/h生物质锅炉,使用专用锅炉并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属于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也不属于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鼓励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要求。(2)与《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符合性分析对照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的函(详见表1-3),本项目符合《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的要求。表1-3关于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符合性一览表序号政策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1不再新上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本项目新增1台15t/h的生物质锅炉,不属于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生物质锅炉。符合2对使用燃生物质锅炉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燃生物质锅炉应使用专用锅炉并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本项目使用专用的生物质锅炉,且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符合3每小时35(含)-65蒸吨燃煤锅炉和位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保留的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原则上2025年底前必须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城市建成区外保留的燃油、燃生物质锅炉应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生物质锅炉参照燃煤锅炉执行)。燃生物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配套高效规范的除尘设施,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对改造后氮氧化物仍无法稳定达标的,鼓励采用SCR等高效脱硝技术开展末端治理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符合(3)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对照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实施方案》的函(漳环规〔2023〕1号,详见表1-4),本项目符合《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实施方案》的要求。表1-4关于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符合性一览表序号政策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1严格新建锅炉审批。不再新上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燃油等供热锅炉;对使用燃生物质锅炉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燃生物质锅炉应使用专用锅炉并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对于集中供热难以覆盖、无法满足供汽、确需新建的锅炉,应使用清洁能源或达到相应排放要求。1.本项目新增1台15t/h的生物质锅炉,不属于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生物质锅炉。2.本项目使用专用的生物质锅炉,且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3.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不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因此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建设生物质锅炉项目,为周边企业提供蒸汽。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符合2加强燃油、燃生物质锅炉治理。城市建成区外保留的燃油、燃生物质锅炉应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生物质锅炉参照燃煤锅炉执行)。燃生物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模板等其他物料;配套高效规范的除尘设施,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对改造后氮氧化物仍无法稳定达标的,鼓励采用SCR等高效脱硝技术开展末端治理。对超标排放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实施方案》的要求,且项目经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E043430号备案同意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当前产业政策。(三)“三线一单”符合性(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①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根据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土地证(闽〔2020〕漳浦县不动产权第0007171号,见附件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及周边无《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需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保护区;同时项目建设符合《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漳环综〔2025〕5号)的管控要求(见表1-6、表1-7),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②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水循环使用、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及资源利用水平,各项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③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表明: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根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章节所述内容可知,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正常运行不会降低该区现有环境功能,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④负面清单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2018年3月),列入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有永泰县、泰宁县、周宁县、柘荣县、永春县、华安县、屏南县、寿宁县、武夷山市等9个县(市)。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项目所在地不在《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所列县市内,且选址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2)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建立“1+10+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为全省陆域、海域的总体准入要求,突出重点流域、重点湾区;“10”为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陆域、海域总体准入要求;“N”为陆域和海域具体单元的准入要求。项目与其符合性对比分析见表1-5。根据表1-5对照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其管控要求。(3)与《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漳环综〔2025〕5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查询的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见附件6),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项目所在地涉及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其管控要求,详见下表1-6和表1-7。表1-5福建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一览表适用范围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结论福建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6.禁止在通风廊道和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布局大气重污染企业,推进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或升级改造、环境风险企业搬迁或关闭退出。7.新建、扩建的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企业布局应符合《福建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闽环保固体〔2022〕17号)要求。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闽江中上游地区、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晋江流域上游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1.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不属于区域限制或禁止的企业,也不属于大气重污染企业。2.根据3.1.2.2章节内容可知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为达标区。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含VOCs)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同时满足《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的要求。涉及新增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削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要符合“闽环保固体〔2022〕17号”文件要求。2.新改扩建钢铁、火电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有色项目应当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泥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对照超低排放、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现有项目1.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项目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不涉及总磷排放。2.项目废气主要是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不涉及VOCs。新增的污染物排放符合超低排放改造应按“闽环规〔2023〕2号”文件的时限要求分步推进,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3.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排入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混合处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4.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5.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量按要求实行倍量替代。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2.强化产业园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效用指标的刚性约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4.落实“闽环规〔2023〕1号”文件要求,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燃油等供热锅炉。5.落实“闽环保大气〔2023〕5号”文件要求,按照“提气、转电、控煤”的发展思路,推动陶瓷行业进一步优化用能结构,实现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1.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位于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东侧,不新增用地。2.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新增1台15t/h生物质锅炉,不属于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3.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水回用、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及资源利用水平。符合表1-6漳州市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一览表适用范围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结论漳州市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除古雷石化基地外,漳州市其余地区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2.钢铁行业仅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浦南工业园进行产业延伸,严控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北溪江东北引桥闸、西溪桥闸以上流域禁止发展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水污染较大的产业,禁止新建、扩建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流域一重山范围内新增矿山开采项目,其他流域均需注重工业企业新增源准入管控,禁止新建、扩建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项目。4.除电镀集控区外,禁止新建集中电镀项目,企业配套电镀工序或其他金属表面处理工序排放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需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规划环评中明确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的园区除外。5.单元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照《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修正本)、《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1.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项目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不涉及氨氮、总磷排放,不属于区域限制或禁止引进的项目。2.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根据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土地证(闽〔2020〕漳浦县不动产权第0007171号,见附件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漳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图及本项目三区三线比对图(见附图7),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有色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现有水泥项目应如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现有及新建钢铁、火电项目均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2.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行VOCs总量控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不属于水泥、有色项目,也不属于新建钢铁及火电项目。同时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不涉及VOCS排放。符合表1-7漳州市漳浦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漳浦县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2.禁止随意砍伐防风固沙林和农田保护林。1.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根据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土地证(闽〔2020〕漳浦县不动产权第0007171号,见附件3),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漳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图及本项目三区三线比对图(见附图7),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2.本项目租用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和办公区,不涉及砍伐防风固沙林和农田保护林。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1项目建设历程及由来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厂区周边分布多家食品、模板、食用菌等生产加工企业,均不在工业园区内,且这些企业现有锅炉规模均为10t/h以下。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的函及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实施方案》的函:各地需逐步淘汰不符合规定的生物质锅炉,不再新上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锅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属于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周边企业厂区现有小规模锅炉多为不符合规定的锅炉,根据相关规定需限期拆除。同时长桥村位于工业园区外,为集中供热难以覆盖、无法满足供汽的区域,因此,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建设生物质锅炉项目,配套1台15t/h的生物质锅炉,年新增供热3.6万蒸吨,为周边福建溜溜果园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市几味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锅炉蒸汽。供汽企业均分布在本项目周边(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0),便于为其提供锅炉蒸汽,缩减能源损耗。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汽企业现有锅炉情况详见表2-1。营业执照见附件1,备案表见附件2。表2-1周边企业现有锅炉情况一览表序号企业名称现有锅炉规模(t/h)1福建溜溜果园食品有限公司62漳浦长桥镇桥绿食用菌种植场13漳浦县长桥镇森绿食用菌种植场24漳州市几味食品有限公司25漳浦县建源木业有限公司26漳浦中明木业有限公司47漳浦县秋发木业有限公司18漳州八扇堂家具有限公司29漳浦县文发木业有限公司2本项目租用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项目租赁的厂房曾是蒂妮(漳州)食品有限公司用于生产“蜜饯加工项目”的场所,后由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入股收购,收购后厂房未进行生产活动。蒂妮(漳州)食品有限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环评手续、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手续齐全、完备,详见表2-2。表2-2蒂妮(漳州)食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办理情况一览表办理时间办理事项备注2008年2008年委托编制了《蒂妮(漳州)食品有限公司蜜饯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10月10日取得了环评批复(见附件7)配套1台2t/h燃重柴油锅炉2015年2015年10月22日开展蒂妮(漳州)食品有限公司蜜饯加工项目后评价,并于2015年11月6日进行后评价备案登记(见附件8)配套1台2t/h生物质锅炉2016年2016年8月31日取得《漳浦县环保局关于蒂妮(漳州)食品有限公司蜜饯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见附件9)配套1台2t/h生物质锅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具体分类判定情况见表2-3),本项目配套1台15蒸吨的生物质锅炉,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委托本评价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5)。我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等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本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本报告仅对新增的1台15t/h生物质锅炉进行评价,配套热力管网建设内容不在本评价范围内,后续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配套热力管网的相关手续。表2-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判定情况表(摘录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登报告表记项目情况表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热力生产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和供应工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本项目配套程(包括1台15蒸吨建设单位65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使用其的生物质锅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炉,属于写自建自用(45.5兆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报告表的类的供热工瓦)以上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别燃料)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91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建设内容2.1.2项目工程概况2.1.2.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热项目建设单位: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地理位置见附图1生产规模:配套1台15t/h的生物质锅炉,年新增供热3.6万蒸吨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劳动定员:全厂职工6人,均住厂2.1.3.2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占地面积3750㎡,建筑面积4000㎡,新增1台15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设施。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详见表2-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建设内容表2-4项目组成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F,建筑面积3500㎡,布设1台15t/h生物质锅炉、软水制备装置、灰渣区、原料区、尿素仓库、一般固废区及危废间利用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已建用房进行装修配套工程办公生活区2F,占地面积250㎡,建筑面积500㎡,作为员工办公场所及宿舍楼公用工程供水工程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依托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供电工程电源引自市政供电网排水工程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包括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大维修除垢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其余环保措施均为新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包括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大维修除垢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废气处理设施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基础等隔音降噪措施固废处理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间及垃圾桶2.1.3.3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和办公生活区,生产车间主要布设1台15t/h的生物质锅炉、软水制备装置、灰渣区、原料区,办公生活区主要作为员工办公及住宿的场所。项目生产车间布局按照生产工艺、消防需求、安全生产等原则设定,整体布局紧凑;各分区按生产工艺流程安排,功能区布局明确,便于工艺流程的进行,使物流通畅。同时项目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相对分开,动静分明,留出必要的间距和通道,符合防火、卫生、安全要求。因此,项目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2.1.3.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1)主要原辅材及能源消耗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使用专用锅炉并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其相关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表2-5。表2-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单位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最大储量备注生物质成型燃料t/a6075.6500外购,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尿素t/a151.5(1)规格:50kg/袋;(2)理化性质:白色结晶粉末,易溶于水、乙醇和苯。沸点:332.48℃,闪点:53.7℃。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次氯酸钠、次氯酸钙反应生成有爆炸性的三氯化氮。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烟气。LD50:14300mg/kg(大鼠经口)。水m³/a5072.29//2.1.3.5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仅涉及生物质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其相关生产设备见表2-6。表2-6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主要生产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生物质锅炉1台15t/h专用锅炉,SZW15-1.6-SS2引风机1台/3软水制备装置1套/4废气处理设施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5灰渣加湿系统2套采用喷淋搅拌方式2.1.4项目水平衡分析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软水制备用水、大维修除垢用水、尿素溶解用水以及灰渣加湿用水,具体如下:(1)生活用水本项目租赁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办公生活楼作为员工办公生活场所,生活污水依托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职工6人,均住厂,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150L/d·人,那么项目生活用水量约为0.90m3/d(270m3/a),生活废水排水系数按80%计,则污水排放量为0.72m3/d(216m3/a)。(2)尿素溶解用水SNCR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尿素需经溶解后再使用,尿素溶解用水量约0.2t/h(即480t/a),该部分水量在SNCR脱硝过程完全损耗。(3)软水制备用水本项目购置1台15t/h的生物质锅炉,采用软水制备装置先将水软化后再进入生物质锅炉。锅炉年运行300天,每天8h,生物质锅炉用水量约15m³/h,(即36000m³/a)。锅炉损耗量按用水量的10%计,则损耗量为3600m³/a,循环水量为32400m³/a。软水制备装置同时为锅炉和尿素溶解提供软水,其中尿素溶解用水量为480m³/a,在SNCR脱硝过程完全损耗,则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反冲洗废水量为404m³/a,产生反冲洗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4)大维修除垢用水本项目锅炉大修期间需要进行除垢清洗,大修周期约5年一次,除垢清洗水按锅炉容水量计算,除垢用水量为15m3/次(约3m3/a),为非经常性排水,主要污染物为SS,除垢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5)灰渣加湿用水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燃生物质锅炉灰渣产生量公式如下:式中:Ehz——核算时段内灰渣产生量,t;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Aar——收到基灰分的质量分数,%;q4——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Qnet,ar——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灰渣产生量详见表2-7。表2-7灰渣产生量各参数一览表名称单位取值取值依据Rt/a6075.6/Aar%2.55Aar=Aad×(100-Mar)/(100-Mad),根据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检测报告(见附件11),空气干燥基灰分Aad为2.70%,收到基水分Mar为8.23%,空气干燥基水分Mad为2.88%。q4%7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附录B中表B.1,往复炉排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为7%~12%,本项目取7%。Qnet,arkJ/kg16890根据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检测报告(见附件11),生物质燃料低位发热量为16.89MJ/kgEhzt/a367.01本项目灰渣(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炉渣)经加湿系统加湿后外运至有机农场作有机肥原料。由表2-7可知灰渣产生量为367.01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经加湿系统加湿后灰渣含水率约65%,加湿用水量为681.59t/a。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和锅炉大维修除垢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收集池蒸发损耗按10%,则用于加湿灰渣的生产废水量为366.30m³/a,剩余加湿用水315.29m³/a来源于新鲜水。加湿系统加湿后灰渣(含水率约65%)暂存于灰渣区,定期外运至有机农场作有机肥原料,外运湿灰渣含水率为40%,则灰渣区湿灰渣蒸发损耗水量为436.92t。项目给排水平衡图见图2-1。单位:m/a新鲜水:5072.29损耗36003600锅炉用水36000锅炉4484软水制备回用32400PIii480尿素溶解用水损耗480iIII反冲洗废水404损耗40.70407收集池3315.29大维修除垢用水3除垢废水3回用366.3损耗436.92681.59湿灰渣1681.59灰渣区244.67湿灰渣外运270灰渣加湿用水损耗54216生活污水216化粪池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图2-1项目给排水平衡图生活用水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1生产工艺流程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2-2。22水生物质成型燃料废水、噪软水制备装置排气筒声、固废软水废气废气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蒸汽供应噪声、固废图2-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技术)具体工艺流程及工艺说明如下:自来水中含有Ca2+和Mg²+,容易在锅炉炉体内结垢,因此需对自来水进行软化,本项目采用软水制备装置先将水软化成软水。生物质成型燃料进入生物质锅炉中燃烧,产生的热量将软化水加热成水蒸汽,为周边企业提供蒸汽。2.2.2产污环节①废水: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大维修锅炉废水;②废气:生物质锅炉烟气;③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④固体废物: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湿灰渣、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及生活垃圾。为了减少环境的污染,本项目采取多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主要污染物的产污环节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8。表2-8项目主要产污环节及污染物类别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成分处理措施废水废水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员工日常生活软水制备装置COD、BODsSS、氨氮pH、COD、SS、含盐量生活污水依托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大维修除垢废水维修SS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采用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减振、隔声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气生物质锅炉烟气锅炉燃烧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固废一般固废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燃烧湿灰渣外运至有机农场作有机肥原料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员工日常生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尿素包装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质回收部门设备维修废机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维修废机油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维修废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无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1大气环境3.1.1.1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漳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及2000年2月29日漳政[2000]综31号文相关内容,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详见表3-1。表3-1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标准限值(mg/m3)引用标准年均值24小时均值1小时平均(一次值)SO20.060.150.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GB3095-2012)NO20.040.080.20CO/410O3/0.16注10.20PM100.070.15/PM2.50.0350.075/NOx0.050.100.25TSP0.200.30/注1: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为0.160mg/m33.1.1.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主管部门发布数据调查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漳州市2024年1月至12月各县(区)及开发区(投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项目所在地区(漳浦县)环境空气中各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序号文件类型省份市年份国控点数量1达标区判定福建漳州市20243项目所在漳浦县2024年1至2024年12月环境空气各项基本污染物指标见表3-2。表3-2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漳浦县环境空气质量一览表月份综合指数达标天数比例(%)SO2NO2PM10PM2.5CO95perO3-8h90per首要污染物2024.13.101000.0020.0140.0580.0320.60.133细颗粒物2024.22.0396.60.0030.0050.0410.0200.60.088可吸入颗粒物2024.32.631000.0030.0110.0530.0220.60.122臭氧可吸入颗粒物2024.41.891000.0050.0080.0290.0120.50.118臭氧2024.52.1883.90.0030.0100.0280.0100.40.174臭氧2024.61.311000.0040.0050.0150.0040.30.116臭氧2024.71.101000.0030.0050.0160.0040.30.082臭氧2024.81.891000.0040.0090.0260.010.40.134臭氧2024.91.7196.70.0050.0080.0210.0090.40.123臭氧2024.102.1196.80.0060.0110.0310.0120.40.136臭氧2024.112.101000.0040.0140.0300.0110.40.134臭氧2024.122.901000.0030.0210.0510.0250.40.126臭氧年均值2.0897.80.0040.0100.0330.0140.40.124/备注:综合指数为无量纲,其他浓度单位均为mg/m3(2)环境影响评价GIS服务平台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区判定查询结果根据生态环境部GIS服务平台中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服务系统(http://data.lem.org.cn/eamds/apply/tostepone.html)中达标区判定的筛选结果如下截图: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3)特征因子补充监测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项目TSP现状浓度引用庚厚(厦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长桥镇大气环境现状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19日,监测点G1位于本项目西南侧约1545m处,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因此本项目引用该项目数据可行。监测点位详见表3-3,现状监测点位图详见附图6,现状监测报告见附件10。表3-3TSP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编号监测项目监测时间监测频次表3-4TSP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日均值检测结果μg/m3限值μg/m3达标情况4.174.184.19最大值由表3-4监测结果可知,区域环境空气中TSP的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1.2地表水环境3.1.2.1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周边水域主要是长桥溪,为九龙江南溪支流。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政[2000]综31号文,长桥溪未划定具体水功能区划,九龙江南溪水环境功能区划为III类功能区,主要功能为渔业、工农业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因此长桥溪水质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详见表3-5。表3-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序号分类标准值项目单位III类1pH无量纲6-92CODmg/L≤203氨氮mg/L≤1.04BOD5mg/L≤45石油类mg/L≤0.056高锰酸钾指数mg/L≤67总磷mg/L≤0.23.1.2.2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4年漳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5日):“全市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良,49个主要流域考核断面中,Ⅰ-Ⅲ类的水质比例为98.0%,同比提升2.1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71.4%,同比提升38.7个百分点。12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总体水质为优。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所有水源地各期监测值均达到或者优于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具体见图3-4。水环境全市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良,49个主要流域考核断面中,I一Ⅲ类的水质比例为98.0%,同比提升2.1个百分点;I-类水质比例71.4%,同比提升38.7个百分点。12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I—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总体水质为优。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所有水源地各期监测值均达到或者优于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图3-42024年漳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部分截图本项目纳污水域为长桥溪,为九龙江南溪支流,符合III类水功能区划要求,属于水质达标水域。3.1.3声环境3.1.3.1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1)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①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②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③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厂界东南侧为G324国道,沿线交通干线两侧25m范围内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他侧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见表3-6。表3-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类别昼间/[dB(A)]夜间/[dB(A)]《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65554a类70553.1.3.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环境噪声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应功能标准要求。3.1.4生态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利用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已建用房,不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3.1.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不需要对项目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3.1.6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规定,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厂区车间地面已硬化,不直接接触土壤,对厂区各区域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可不开展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中石化森美加油站,东南侧为国道G324,西南侧为漳州市几味食品有限公司,北侧为溜溜果园食品有限公司。最近敏感点为东北侧畓坑口村,距离厂界约145m。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敏感目标;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敏感目标详见表3-7,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4,项目敏感目标图见附图5。表3-7环境敏感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目标方位距厂界最近距离规模环境功能长桥溪S655m/GB3838-2002III类标准畓坑口村145m约155人GB3095-2012二级标准50m内无声敏感目标环境要素水环境大气环境NE声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1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庄的村民,他们昼出夜归,宿于各自的村舍中,其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小,依托原有排水系统排放。运行期生活污水依托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包括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大维修除垢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从严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和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详见表3-8。表3-8废水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名称执行标准(pH无量纲,其它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本项目执行的标准pH值6~96.5~8.06.5~8.0COD500280280BOD5300180180SS400150150NH3-N4525253.3.2废气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功能区,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详见表3-9。表3-9施工期废气排放标准类型执行排放标准标准限值参数名称浓度限值施工期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运行期,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4.4重点地区锅炉执行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实施方案的函》(漳环规〔2023〕1号)中附件1,漳浦县被列入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地区,因此本项目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见表3-10。表3-10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来源m30《锅炉大气污染200物排放标准》燃生物(GB13271-质锅炉40m2002014)表3燃煤0.05锅炉特别排放限烟气黑度(林格曼值≤13.3.3噪声项目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靠近国道G324的东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3-11。表3-11噪声排放标准位置昼间夜间/[dB(A)]/[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其他厂界(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6555污染源污染物名称mg/m3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黑度,级)项目标准名称运营期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南侧厂界705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总量控制指标3.4.1总量控制因子根据国家“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十三五”规划主要控制污染物质指标为原有的CODcr、NH3-N、SO2、NOx及新增四项指标TN、TP、VOCs、烟粉尘。根据国家总量控制要求,对全国实施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总量控制,对总氮、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实施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相结合的总量控制。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项目,不属于全国实施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总量控制行业。因此,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氨氮、SO2、NOx。3.4.2总量指标来源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3-12。表3-12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类别项目单位本项目年排放量备注生活污水废水量m3/a216无需申请总量CODt/a0.052氨氮t/a0.005废气颗粒物t/a0.0304达标排放控制二氧化硫t/a1.0329购买总量氮氧化物t/a3.3836(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包括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大维修除垢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水污染物,仅核定工业废水部分”,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中COD、氨氮不需要购买总量。(2)废气根据《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闽环发〔2014〕12号):“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为国家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现阶段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1.0329t/a、氮氧化物3.3836t/a。①该项目行业类别为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不属于国家和省实行总量控制四项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倍交易;②该项目位于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不在县级(含以上)城市建成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0倍交易;③该项目位于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不处于省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2倍交易;综上,该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按1.2倍交易,即需申购的主要污染物指标为:二氧化硫1.2395吨/年、氮氧化物4.0603吨/年。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函》(闽环发〔2018〕26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投产前向排污权交易机构足额申购所需总量。在环评审批前提交书面承诺(承诺书见附件13),承诺投产前取得上述指标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开展建设,施工期主要涉及厂房部分改造、设备安装以及各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工程建设。本项目施工期工程施工内容简单,工程量少,且施工期短的特点。其主要污染源为施工粉尘、噪声、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具体如下:(1)项目施工过程通过对施工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扬尘量。(2)对施工噪声的治理,注意设备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选用低噪声设备等。(3)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定点堆放,定时由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公司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方。(4)此外,项目施工人员住在附近的租赁房中,生活污水由租赁房现有排水系统处理排放,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统一由租赁区所在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综上,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废气、噪声、废水和建筑垃圾等管理,通过采取上述合理的措施后,施工过程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且项目施工期较短,上述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1废气污染源分析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中“4.4.2.1料/堆场采用全封闭型式、储罐采用密闭容器的,废气无组织源强可忽略不计。”本项目原料区、灰渣区均位于锅炉房内,锅炉房为密闭式,因此本报告仅对废气有组织源进行分析。具体如下:本项目废气为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由于本项目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汞及其化合物含量极少,本报告不做具体分析,仅核算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生物质成型燃料消耗量=锅炉产热量÷锅炉热效率÷热值。根据燃料成分检测报告,项目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低位发热量为4040卡/克。根据《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2020)表3生物质锅炉额定工况下能效等级,本项目15t/h生物质锅炉(热效率等级二级)的热效率为88%。本项目15t/h的生物质锅炉产热量为900万kcal/h,则生物质成型燃料消耗量为2531.50kg/h,项目年工作时间2400h,则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生物质成型燃料年用量为6075.6t/a。根据《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2021年版)中锅炉产污系数进行核算生物质锅炉燃烧过程废气产生情况,具体生物质锅炉烟气产排污系数摘录详见表4-1。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放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中表F.4,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时,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5,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措施排污系数为0.005,即除尘效率为99%。根据《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低氮燃烧+SNCR脱硝技术的处理效率约为45.4%。生物质锅炉的烟气产生及排放源强见表4-2。表4-1生物质锅炉烟气产排污系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物指标系数单位产污系数原料量产生量生物质锅炉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时废气量标立方米/t-原料62406075.6t/a37911744m³/a颗粒物kg/t-原料0.53.0378t/aSO217S注1.0329t/aNOX1.026.1971t/a注:S为含硫量,根据生物质燃料检测报告(见附件16),本项目所用生物质燃料S%为0.01%,17S=0.17。表4-2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源强生产区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产生情况防治措施排放情况允许排放情况编号名称浓度(mg/m3)速率(kg/h)产生量(t/a)措施风机风量(m3/h)处理效率%排气筒浓度(mg/m3)速率(kg/h)排放量(t/a)浓度(mg/m3)数量(支)高度(m)内径(m)出口温度(℃)生产车间DA001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80.1281.2663.0378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15796.56991400.6450.8230.0130.030430SO227.2210.4301.0329027.2210.4301.0329200NOX163.4612.5826.197145.489.2601.4103.3836200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2废气治理措施(一)治理措施分析(1)治理措施原理①低氮燃烧低氮燃烧技术一直是应用最广泛、经济实用的措施。它是通过改变燃烧设备的燃烧条件来降低NOx的形成,具体来说,是通过调节燃烧温度、烟气中的氧的浓度、烟气在高温区的停留时间等方法来抑制NOx的生成或破坏已生成的NOx。②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旋风除尘机理是使含尘气流作旋转运动,借助于离心力将尘粒从气流中分离并捕集于器壁,再借助重力作用使尘粒落入灰斗。袋式除尘是一种通过纤维滤袋过滤含尘气体,利用筛分、惯性碰撞、扩散等机制捕集粉尘的高效干式除尘技术,其核心工作原理包括过滤和清灰两个阶段。根据《排放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中表F.4,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时,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措施排污系数为0.005,即除尘效率99.5%。③SNCRSNCR即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原理是不使用催化剂,在锅炉炉膛或旋风分离筒入口适当位置喷入尿素(还原剂),将NOx还原为N2的一种脱硝技术。反应温度窗口在800度到1100度左右,且在烟道内停留时间长,反应充分。(2)大气污染源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对照《排放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和《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中规定的可行性技术,详见表4-3,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采用的是《排放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和《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规定的可行性技术,因此,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3可行性技术分析一览表燃料可行技术本项目所用是否类型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措施可行技术规范锅炉》治可行技术指南》颗粒物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机械除尘+袋式除旋风除尘+是技术尘技术。袋式除尘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工业锅炉污染防燃生物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氮燃烧技术、低氮燃烧+SNCR脱硝技术、低氮燃烧+SCR脱硝技术、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SNCR脱硝技术、SCR脱硝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低氮燃烧或者在末端采用SCR等高效脱硝技术治理,或者低氮燃烧+末端脱硝低氮燃烧+SNCR脱硝技术是可知,生物质锅炉厂房产生工段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主要污染物净化措施排气筒编号地理坐标高度内径出口温度生产车间锅炉燃生物质产生的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DA001117.658826E24.251635N40m0.6m45℃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4.5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表4锅炉房装机总容量为10~<20t/h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40m。”本项目设置1根排气筒,锅炉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可达标排放,且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建筑物最高约20m,满足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的要求。同时本项目排气筒设置位置离周边敏感目标畓坑口村较远,项目排气筒设置符合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要求,其设置是合理的。4.2.1.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3.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章节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能源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4.2.1.4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分析本次评价主要考虑环保设施出现故障造成锅炉烟气直接排放的情况,本次评价考虑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下降为0%、非正常排放时间为1h的状况,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源强核算结果见表4-5。表4-5项目废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核算表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kg/h)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单次持续时间h排放量kgDA001旋风除尘+袋式除尘+SNCR脱硝技术颗粒物1.26680.12811.266SO20.43027.2210.430NOx2.582163.4612.582(2)处理措施根据表4-5可知,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颗粒物将出现超标排放,SO2、NOx排放浓度均在标准限值内,但是增量很大。为避免废气不正常排放,降低环境影响,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企业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排查运转异常的设备和治理设施,并及时进行调试恢复正常运行要求,同时加强环境管理,预防优先,做到早发现、早处理。4.2.1.5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中相关自行监测要求,依据项目的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性质与排放规律,以及厂区周边环境特征,建议项目废气监测内容见表4-6。表4-6项目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序号污染源名称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1有组织排放排气筒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1次/月2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1次/季度4.2.2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包括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大维修除垢废水)经pH调节收集沉淀处理后作为灰渣加湿用水。(1)生活污水①源强核算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情况大体为COD:400mg/L、BOD5:220mg/L、SS:350mg/L、NH3-N:30mg/L。参照《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化粪池对污染物的去除效率为COD:40%、BOD5:47%、SS:60%、氨氮:20%,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大致为COD:240mg/L、BOD5:116.6mg/L、SS:140mg/L、NH3-N:24mg/L。项目废水及各污染物达标排放量见表4-8。②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漳州烜赫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建于滨水公园三角洲处,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处理能力为500t/d,污水处理工艺见图4-1。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出水标准,设计进出水水质指标详见表4-7。表4-7进出水水质指标一览表指标CODBOD5SSNH3-NTPpHTN盐度单位mg/Lmg/Lmg/Lmg/Lmg/L无量纲mg/Lg/L进水水质≤280≤180≤150≤25≤36.5~8.0401出水水质≤50≤10≤10≤5(8)注≤0.56-915/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进水曝气风机生物接触氧化池碳源投加PAC投加PAC投加反洗水泵清水池回流至调节池达标出水图4-1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服务范围主要是长桥镇区,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畓坑口126号,属于长桥镇镇区,在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服务范围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进度本项目拟于2026年3月投产,根据《漳州市润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去向说明》(见附件15),漳浦县长桥镇生态反硝化生物滤池絮凝沉淀池D型滤池反洗水反洗风机环境和自然资源办公室同意在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并入城镇污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和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本次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16t/a(0.72t/d),占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现有处理能力(500t/d)的0.14%,所占比例较小,项目废水对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的水力负荷影响不大。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不会对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造成污染负荷冲击,不会影响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效果。由此可见,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长桥镇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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