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渔洋河(八灶港-七号河1)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5-04375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2025〕738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10-17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康桥工业区东区渔洋河(八灶港-七号河1)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5〕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康桥工业区东区建设,提高区域水土流失防护功能,原则同意渔洋河(八灶港-七号河1)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北起八灶港,南至七号河1,河道全长约0.69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河口宽25-57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各6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周边地块开发、相邻关系情况等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对河道线形、断面布置、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并注重处理好与周边水域、市政道路等的关系,因地制宜布置防汛通道及绿化,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列入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