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梧州白云山景区森林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梧州市白云山景区管理处:
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梧州白云山景区森林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本行政机关作出下列决定:
一、你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森林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属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按林地进行管理,无须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同意项目使用你单位经营的白云山景区2林班16、18小班范围内的国有林地面积0.1494公顷(其中:用材林林地面积0.1494公顷;III级保护林地面积0.0159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0.1335公顷)修建森林步道及休憩平台。
三、修筑《森林法》第五十二条以外的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四、建设项目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改变使用林地位置、面积、建设内容的,需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自然资源、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等相关报建手续。
六、接受自治区、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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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