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2025)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2号院1号楼11层2单元1201及1、2、3、4号楼地下室-3层3-069、3-070车位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2号院1号楼11层2单元1201及1、2、3、4号楼地下室-3层3-069、3-070车位
项目编号
GR2025ZJ1007427-3
转让方名称
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
转让底价
1525.086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10-20
披露结束日期
2025-10-24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2号院1号楼11层2单元1201及1、2、3、4号楼地下室-3层3-069、3-070车位
披露价格
1525.086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10-20
披露结束日期
2025-10-24
资产属性
房产
标的所在地区
朝阳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
是否捆绑转让
否
转让说明事项
无
资产概况
-
资产描述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2号院1号楼11层2单元1201及1、2、3、4号楼地下室-3层3-069、3-070车位
重大事项披露
1.信息披露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的为房产与车位打包转让,标的转让成功后如有溢价,则其中房产与车位按照挂牌价格(详见标的清单)同比例溢价。5.本次转让标的中的房产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均未办理土地证,具体过户情况由意向方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意向方需承诺由此引发的所有风险由意向方自行承担。6.本次转让标的户籍均未被占用。7.本次转让标的均为空置状态。8.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9.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10.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11.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阮女士:15968861150。12.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批准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关于杭州市公司北京房产处置的批复
批准日期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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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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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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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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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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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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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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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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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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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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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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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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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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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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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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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