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实验室建设和水站监测系统生产 年产微型水站监测系统和标准水站监测系统招标采购公告(2025)



[福建]福建省吉龙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实验室建设和水站监测系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省吉龙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实验室建设和水站监测系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扩建实验室建设和水站监测系统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吉龙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工业园龙昌路9号
建设规模:年产微型水站监测系统和标准水站监测系统各100套、检测实验室,2#厂房1F、4F实验室建筑面积2100m2,3#厂房1F水站监测系统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93.25m2,共3393.25m2。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扩建实验室建设和水站监测系统生产项目年产微型水站监测系统和标准水站监测系统各100套、检测实验室,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项目委托福建闽晋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福建日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进行监测,现场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及环保设施均满足符合运转,满足环保验收对生产负荷的要求。2025年10月,我司编制完成《扩建实验室建设和水站监测系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组织验收工作组进行审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实验室建设和水站监测系统生产 年产微型水站监测系统和标准水站监测系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