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板 塑料型材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对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晶锐扩建年产6000吨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晶锐扩建年产6000吨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
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2#车间扩建一条年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线,配套混料机、挤出机、牵引机、真空定型机、精切机等生产设备,新增设备占地面积约2500m2
建设规模:年产塑料板、塑料型材6000吨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96-2672608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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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 目 名 称:晶锐扩建年产6000吨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25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晶锐扩建年产6000吨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510-350629-04-05-356377建设单位联系人林宝国联系方式13950010517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地理坐标( 117 度 38 分 44.495 秒, 24 度 39 分 50.57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 塑料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5]E050278号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7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2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华安工业集中区规划》审批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华安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闽政文〔2010〕55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华安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原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华安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监〔2010〕9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华安工业集中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公司位于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根据华安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图,项目所在地位于华安工业集中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华安工业集中区规划》要求。(2)与《华安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华安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可知,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以节水环保型的光电、电子产业、机械工业、汽车配件、玻璃制品、新型建材为主导产业,适当发展低污染的绿色食品、家具、包装材料、物流业等中小项目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规划实施时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要求引进度水排放量小且具有本行业相应清洁生产水平的产业,禁止引进制革、电镀、漂染行业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化工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的产业项目。机械行业不得有酸洗磷化、电镀等生产工艺。项目选址于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属于华安工业集中区九龙工业园,该园区主导发展行业为轻光电、机械制造、电子、汽车配件、生物科技、精细化工、玻璃、建材等行业。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工业园区的禁止行业,符合《华安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2.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福建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就“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①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从选址上,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根据调查资料,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产生的“三废”在经过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在现有厂区2#车间扩建,不新增占用土地资源;且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项目使用较为节能的生产设备,以电能为能源;项目运营不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因此,项目建设不会突破所在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2018年3月),列入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有永泰县、泰宁县、周宁县、柘荣县、永春县、华安县、屏南县、寿宁县、武夷山市等9个县(市),本项目虽位于漳州市华安县,但项目选址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项目。符合性详见表1.2-1。表1.2-1 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间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1.项目不属于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2.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3.项目不属于煤电项目。4.项目不属于氟化工产业。5.项目位于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的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立区域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深化VOCs治理技术改造,对于生产设备配套、水性原辅材料供应逐步成熟的表面涂装、制鞋等企业,推进原辅材料的水性化改造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使用。2.未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厂的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3.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1.项目不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金属重点行业。涉及VOCs排放,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2.项目不属于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钢铁、火电项目。3.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符合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与《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漳环综〔2025〕5号)符合性分析”漳州市于2025年1月20日发布《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漳环综〔2025〕5号),就“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经查询福建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项目涉及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重点管控单元1个(福建华安经济开发区),其中空间布局约束符合性分析见表1.2-2。表1.2-2 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福建华安经济开发区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重点发展光电、电子产业、新能源、机械工业、玻璃制品、新型建材等主导产业;并适当发展低污染汽车配件、绿色食品、家具、包装材料、物流业、木业等中小项目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2.禁止引进制革、电镀、漂染行业等排放有毒有害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的工业项目。3.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和化工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光电行业:禁止生产含汞电光源,含有使用显影液、定影液、铬酸、蚀铜剂、铜氧化处理、汞化合物、聚酰亚胺有机溶剂、多氯联苯(PCBs)、多溴联苯(PBBs)、多氯三联苯(PCTs)等生产过程的电子元件制造,以及含有使用酸浸蚀剂、聚酰亚胺有机溶剂、多氯联苯(PCBs)、多溴联苯(PBBs)、多氯三联苯(PCTs)等生产过程的印制电路板制造。5.禁止新建、扩建石棉类生产企业。6.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应设置空间隔离带,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的建设项目。1.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属于适当发展低污染中小型项目。2.项目不属于制革、电镀、漂染行业。3.项目不属于造纸和化工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项目不属于光电行业。5.项目不属于石棉类生产企业。6.项目未与居住用地相临,不涉及需设置空间隔离带限制因素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VOCs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2.建立区域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深化VOCs治理技术改造,对于生产设备配套、水性原辅材料供应逐步成熟的表面涂装等企业,推进原辅材料的水性化改造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使用。3.园区内生产生活废水100%收集和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1.项目新增VOCs排放,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2.项目不属于表面涂装企业,涉及VOCs排污设管理台账,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对单元内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加强管理,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成立应急组织机构。2.规范配套应急池,建设企业、污水处理站和周边水系三级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确保有效拦截、降污和导流,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要求涉重金属企业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1.按规范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储备应急物资。2.按规范配套建设应急池,建设企业、污水处理站、周边水系三级环控系统,可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符合根据表1.2-2分析可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1.2.2 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1)该项目主要为塑料制品业,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板、塑料型材600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项目,且项目已于2025年10月17日取得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5]E050278号),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根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项目。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2.3 选址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符合性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根据华安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图及用地不动产权证,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2)周边项目环境相容性及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厂界北侧隔着九龙大道为空地,厂界西侧为携帆家居产业园,厂界南侧为空地,厂界东侧福建恩德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与周边均为企业及空地,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不存在冲突;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与周边环境是相容的。1.2.4 与相关条例、规范及标准要求符合性分析相关规范及标准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公告[十六届]第十五号,实施日期2021年3月1日)第十九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挤出成型在设备中进行,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2.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3.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故障时设备应停止。4.处理设施效率:初始速率≥3kg/h(重点地区≥2kg/h)时效率≥80%。5.排气筒高度≥15m(特殊工艺除外)。6.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项目未涉及VOCs物料。2.项目未涉及VOCs物料,挤出成型在设备中进行,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废气处理系统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故障时设备立即停止。4.项目配备两级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处理效率可达84%。5.项目排气筒高度15m。6.做好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位于福建省华安经济开发区且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区域内VOCs排放需倍量削减替代。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31号)源头和过程控制,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后处理。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挤出成型在设备中进行,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31号)相关要求。符合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1 项目由来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5月30日通过了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漳华环评审[2023]表14号”,环评批复规模为年产塑料产品600吨。2024年7月委托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8月20日通过了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漳华环评审[2024]表24号”,环评批复规模为年产塑料产品3000吨。2024年10月进行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自主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塑料产品3000吨,并通过专家评审。2025年7月进行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阶段性自主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塑料产品600吨(3台注塑机未建,待上线后另行验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2024年8月13日申请了排污登记,2024年8月23日变更,排污登记编号为91350629MA8U8WB187001Z。公司拟在现有厂区2#车间扩建年产6000吨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项目,配套混料机、挤出机、牵引机、真空定型机、精切机等设备,扩建后全厂产能为年产塑料板、塑料型材6000吨、塑料产品360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分类管理判别详见表2.1-1)。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达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依据。表2.1-1 分类管理名录判别一览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0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2.1.2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晶锐扩建年产6000吨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2#车间扩建一条年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线,配套混料机、挤出机、牵引机、真空定型机、精切机等生产设备,新增设备占地面积约2500m2建设规模:年产塑料板、塑料型材6000吨总 投 资:300万元企业性质:内资劳动定员:职工人数40人,均住厂,不设食堂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24小时,三班制2.1.3 工程组成表2.1-2 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组成现有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扩建后全厂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1#厂房占地面积3434.16m2,4F,建筑面积14222.63m2,一层为搅拌供料区、模具区及注塑吹塑区;二层为品检车间;三层为包装车间;四层成品仓库/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1#车间占地面积2802m2,1F,建筑面积2802m2,主要为原料仓库、搅拌区及破碎区/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原料仓库、破碎区2#车间占地面积2802m2,1F,建筑面积2802m2,主要为注塑吹塑区增加塑料板型材生产区占地面积2802m2,1F,建筑面积2802m2,主要为注塑吹塑区及塑料板型材生产区扩建一条塑料板型材生产线3#车间占地面积1292.09m2,5F,建筑面积6460.46m2,一层为原料仓库,二层~五层为成品仓库/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1#厂房一层隔层,建筑面积约550m2/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倒班宿舍楼占地面积585.55m2,6F,建筑面积3638.02m2/宿舍楼占地面积466.71m2,6F,建筑面积2800.23m2/门卫占地面积80.62m2,1F,建筑面积80.62m2公用工程给水系统市政管网供水/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排水系统雨水管网系统,雨污分流系统/供电系统市政电网供应/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废气处理1#厂房注塑(含吹塑)废气集气罩+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2#车间注塑(含吹塑)废气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增加集气罩及收集管道,依托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挤出成型废气/增加集气罩及收集管道噪声处理合理布局、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合理布局、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合理布局、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固体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50m2,用于一般固体废物临时收集/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6m2,用于危险废物临时暂存/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2.1.4 项目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2.1.4.1 项目产品本项目产品方案详见下表。表2.1-3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主要产品名称现有项目产能本项目产能扩建后全厂产能1塑料产品3600吨/3600吨2塑料板、塑料型材/6000吨6000吨2.1.4.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下表。表2.1-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原辅材料名称现有项目年用量本项目年用量扩建后全厂年用量储存位置备注PE180t0t180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PC1803t1500t3303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PP290t0t290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ABS720t1500t2220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PS540t1500t2040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PVC0t1500t1500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色母粒31t0t31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其他配件36t0t36t固态、框装、原料仓库原料润滑油0.78t0.22t1.0t液态、170kg/桶、生产车间设备维护模具300套0套300套固态、散装、车间模具区/模头0套300套300套固态、散装、车间模具区/水12600m3/a3960m3/a16560m3/a/全厂消耗电70万kWh/a20万kWh/a90万kWh/a/全厂消耗2.1.4.2 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表2.1-4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原辅材料名称理化性质PC(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是分子链中含有碳酸酯基的高分子聚合物,耐热,无色透明固体颗粒,无异味,CAS号为25037-45-0,熔点220~230℃,非挥发性固体,相对密度(水=1)为1.2,稳定,不聚合,分解温度>340℃。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是一种强度高、韧性好、易于加工成型的热塑型高分子材料,浅黄色粒状或珠状不透明固体颗粒,无异味,CAS号为9003-56-9,熔点200~240℃,非挥发性固体,相对密度(水=1)为1.04~1.06,稳定,不聚合,分解温度>270℃。PS(聚苯乙烯塑料)聚苯乙烯是由苯乙烯单体聚合而成的线型结构的塑料,表面硬而光滑,无色透明固体颗粒,无异味,CAS号为9003-53-6,熔点150~180℃,非挥发性固体,相对密度(水=1)为1.04~1.09,稳定,不聚合,分解温度>290℃。PVC(聚氯乙烯)聚氯乙烯是氯乙烯单体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成的聚合物,微黄色半透明有光泽固体颗粒,无异味,CAS号为9002-86-2,熔点212℃,非挥发性固体,相对密度(水=1)为1.15,稳定,不聚合,分解温度>280℃。润滑油润滑油主要由基础油和添加剂组成,具有抵抗氧化降解的能力,能够长时间保持良好的润滑效果,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防止腐蚀和磨损。2.1.5 主要生产单元本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塑料板型材生产区。2.1.6 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的生产设备详见下表。表2.1-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现有项目设备数量本项目设备数量扩建后全厂设备数量1注塑机65台0台65台2吹塑机4台0台4台3破碎机21台0台21台4空压机6台5台11台5拌料机11台0台11台6冷却塔2套0台2套7装配流水线5条0台5条8混料机0台20台20台9挤出机0台20台20台10牵引机0台20台20台11真空定型机0台20台20台12精切机0台20台20台13废气处理系统2套0套2套2.1.7 给水排水系统、水平衡及物料平衡图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1。图2.1-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d)2.1.8 总平面布置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对项目布局合理性分析如下:(1)总平面布置遵循国家相关规范要求。(2)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主要生产设备均采取基础减振和墙体隔声,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3)各功能区布设符合生产工艺流程顺序和环保要求,同时考虑运输的顺畅,化学品仓库与喷漆房距离较近,原料堆放区与前端机加工工序距离较近,缩短运输距离,以“原料接收-调试-成品暂存”为基础流程,配套安全通道保障人员疏散,布局合理,做到人物分流、清污分流。设置标准化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相关控制标准要求,通过分类收集、标识管理、合规处置机制,从源头阻断污染风险,实现废弃物“产生-暂存-处置”全生命周期管控。采用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可满足厂界及周围环境保护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总平面布置考虑了建、构筑物布置紧凑性、节能等因素,功能分区明确,总图布置基本合理。2.1.1 项目由来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5月30日通过了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漳华环评审[2023]表14号”,环评批复规模为年产塑料产品600吨。2024年7月委托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8月20日通过了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漳华环评审[2024]表24号”,环评批复规模为年产塑料产品3000吨。2024年10月进行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自主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塑料产品3000吨,并通过专家评审。2025年7月进行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阶段性自主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塑料产品600吨(3台注塑机未建,待上线后另行验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2024年8月13日申请了排污登记,2024年8月23日变更,排污登记编号为91350629MA8U8WB187001Z。公司拟在现有厂区2#车间扩建年产6000吨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项目,配套混料机、挤出机、牵引机、真空定型机、精切机等设备,扩建后全厂产能为年产塑料板、塑料型材6000吨、塑料产品360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分类管理判别详见表2.1-1)。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达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依据。表2.1-1 分类管理名录判别一览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0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2.1.2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晶锐扩建年产6000吨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晶锐(华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2#车间扩建一条年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线,配套混料机、挤出机、牵引机、真空定型机、精切机等生产设备,新增设备占地面积约2500m2建设规模:年产塑料板、塑料型材6000吨总 投 资:300万元企业性质:内资劳动定员:职工人数40人,均住厂,不设食堂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24小时,三班制2.1.3 工程组成表2.1-2 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组成现有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扩建后全厂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1#厂房占地面积3434.16m2,4F,建筑面积14222.63m2,一层为搅拌供料区、模具区及注塑吹塑区;二层为品检车间;三层为包装车间;四层成品仓库/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1#车间占地面积2802m2,1F,建筑面积2802m2,主要为原料仓库、搅拌区及破碎区/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原料仓库、破碎区2#车间占地面积2802m2,1F,建筑面积2802m2,主要为注塑吹塑区增加塑料板型材生产区占地面积2802m2,1F,建筑面积2802m2,主要为注塑吹塑区及塑料板型材生产区扩建一条塑料板型材生产线3#车间占地面积1292.09m2,5F,建筑面积6460.46m2,一层为原料仓库,二层~五层为成品仓库/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1#厂房一层隔层,建筑面积约550m2/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倒班宿舍楼占地面积585.55m2,6F,建筑面积3638.02m2/宿舍楼占地面积466.71m2,6F,建筑面积2800.23m2/门卫占地面积80.62m2,1F,建筑面积80.62m2公用工程给水系统市政管网供水/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排水系统雨水管网系统,雨污分流系统/供电系统市政电网供应/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废气处理1#厂房注塑(含吹塑)废气集气罩+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2#车间注塑(含吹塑)废气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增加集气罩及收集管道,依托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挤出成型废气/增加集气罩及收集管道噪声处理合理布局、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合理布局、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合理布局、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固体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50m2,用于一般固体废物临时收集/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6m2,用于危险废物临时暂存/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与现有项目一致,不变2.1.4 项目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2.1.4.1 项目产品本项目产品方案详见下表。表2.1-3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主要产品名称现有项目产能本项目产能扩建后全厂产能1塑料产品3600吨/3600吨2塑料板、塑料型材/6000吨6000吨2.1.4.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下表。表2.1-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原辅材料名称现有项目年用量本项目年用量扩建后全厂年用量储存位置备注PE180t0t180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PC1803t1500t3303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PP290t0t290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ABS720t1500t2220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PS540t1500t2040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PVC0t1500t1500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色母粒31t0t31t固态、25kg/袋、原料仓库原料其他配件36t0t36t固态、框装、原料仓库原料润滑油0.78t0.22t1.0t液态、170kg/桶、生产车间设备维护模具300套0套300套固态、散装、车间模具区/模头0套300套300套固态、散装、车间模具区/水12600m3/a3960m3/a16560m3/a/全厂消耗电70万kWh/a20万kWh/a90万kWh/a/全厂消耗2.1.4.2 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表2.1-4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原辅材料名称理化性质PC(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是分子链中含有碳酸酯基的高分子聚合物,耐热,无色透明固体颗粒,无异味,CAS号为25037-45-0,熔点220~230℃,非挥发性固体,相对密度(水=1)为1.2,稳定,不聚合,分解温度>340℃。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是一种强度高、韧性好、易于加工成型的热塑型高分子材料,浅黄色粒状或珠状不透明固体颗粒,无异味,CAS号为9003-56-9,熔点200~240℃,非挥发性固体,相对密度(水=1)为1.04~1.06,稳定,不聚合,分解温度>270℃。PS(聚苯乙烯塑料)聚苯乙烯是由苯乙烯单体聚合而成的线型结构的塑料,表面硬而光滑,无色透明固体颗粒,无异味,CAS号为9003-53-6,熔点150~180℃,非挥发性固体,相对密度(水=1)为1.04~1.09,稳定,不聚合,分解温度>290℃。PVC(聚氯乙烯)聚氯乙烯是氯乙烯单体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成的聚合物,微黄色半透明有光泽固体颗粒,无异味,CAS号为9002-86-2,熔点212℃,非挥发性固体,相对密度(水=1)为1.15,稳定,不聚合,分解温度>280℃。润滑油润滑油主要由基础油和添加剂组成,具有抵抗氧化降解的能力,能够长时间保持良好的润滑效果,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防止腐蚀和磨损。2.1.5 主要生产单元本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塑料板型材生产区。2.1.6 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的生产设备详见下表。表2.1-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现有项目设备数量本项目设备数量扩建后全厂设备数量1注塑机65台0台65台2吹塑机4台0台4台3破碎机21台0台21台4空压机6台5台11台5拌料机11台0台11台6冷却塔2套0台2套7装配流水线5条0台5条8混料机0台20台20台9挤出机0台20台20台10牵引机0台20台20台11真空定型机0台20台20台12精切机0台20台20台13废气处理系统2套0套2套2.1.7 给水排水系统、水平衡及物料平衡图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1。图2.1-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d)2.1.8 总平面布置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85号,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对项目布局合理性分析如下:(1)总平面布置遵循国家相关规范要求。(2)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主要生产设备均采取基础减振和墙体隔声,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3)各功能区布设符合生产工艺流程顺序和环保要求,同时考虑运输的顺畅,化学品仓库与喷漆房距离较近,原料堆放区与前端机加工工序距离较近,缩短运输距离,以“原料接收-调试-成品暂存”为基础流程,配套安全通道保障人员疏散,布局合理,做到人物分流、清污分流。设置标准化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相关控制标准要求,通过分类收集、标识管理、合规处置机制,从源头阻断污染风险,实现废弃物“产生-暂存-处置”全生命周期管控。采用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可满足厂界及周围环境保护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总平面布置考虑了建、构筑物布置紧凑性、节能等因素,功能分区明确,总图布置基本合理。建设内容@continue@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1 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图2.2-1 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工艺流程图①混料搅拌:将采购回的PC、ABS、PS、PVC等塑料米拆包投入混料机进行搅拌均匀,此工序会产生固体废物及噪声。②挤出成型:原料经管道输送至挤出机中加热至150℃~230℃(低于PC、ABS、PS、PVC等塑料米的分解温度)成熔融状态,根据模头进行挤出成型,此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噪声。③冷却:挤出成型后经牵引机牵引,对成型的半成品边牵引边冷却至常温,此工序会产生噪声。④精切:根据不同产品进行冷切,精切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直接破碎(破碎依托现有)后回用于挤出成型,此工序会产生噪声。⑤品检:产品经外观检查,不合格品直接直接破碎(破碎依托现有)后回用于挤出成型,此工序会产生噪声。⑥包装入库:合格的产品进行包装入库为成品,此工序会产生固体废物及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及维护过程中需要定期补充润滑油进行润滑。2.2.2 产排污环节①废水:主要来自冷却工序的冷却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②废气:主要来自挤出成型的有机废气。③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④固体废物:原料使用过程及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润滑维护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及职工生活垃圾。污染源及污染物详见表2.2-1。表2.2-1 主要产污环节一览表类别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去向废水冷却水冷却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职工生活COD、BOD5、SS、氨氮经三级化粪池经市政管网纳入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气挤出成型废气挤出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原料拆包及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设备润滑维护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生活垃圾职工生产、生活设置垃圾桶,环卫部门清运噪声设备运行dB(A)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2.2.1 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图2.2-1 塑料板、塑料型材生产工艺流程图①混料搅拌:将采购回的PC、ABS、PS、PVC等塑料米拆包投入混料机进行搅拌均匀,此工序会产生固体废物及噪声。②挤出成型:原料经管道输送至挤出机中加热至150℃~230℃(低于PC、ABS、PS、PVC等塑料米的分解温度)成熔融状态,根据模头进行挤出成型,此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噪声。③冷却:挤出成型后经牵引机牵引,对成型的半成品边牵引边冷却至常温,此工序会产生噪声。④精切:根据不同产品进行冷切,精切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直接破碎(破碎依托现有)后回用于挤出成型,此工序会产生噪声。⑤品检:产品经外观检查,不合格品直接直接破碎(破碎依托现有)后回用于挤出成型,此工序会产生噪声。⑥包装入库:合格的产品进行包装入库为成品,此工序会产生固体废物及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及维护过程中需要定期补充润滑油进行润滑。2.2.2 产排污环节①废水:主要来自冷却工序的冷却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②废气:主要来自挤出成型的有机废气。③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④固体废物:原料使用过程及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润滑维护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及职工生活垃圾。污染源及污染物详见表2.2-1。表2.2-1 主要产污环节一览表类别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去向废水冷却水冷却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职工生活COD、BOD5、SS、氨氮经三级化粪池经市政管网纳入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气挤出成型废气挤出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原料拆包及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设备润滑维护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生活垃圾职工生产、生活设置垃圾桶,环卫部门清运噪声设备运行dB(A)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3.1 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现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等履行情况详见下表。表2.3-1 现有项目环评、验收、排污等手续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环评批复情况验收情况排污许可手续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2023年5月30日获得审批,文号:漳华环评审[2023]表14号,环评产能:年产塑料产品600吨2025年7月进行阶段性自主验收,验收产能:年产塑料产品600吨(3台注塑机未建,待上线后另行验收)2024年8月13日申请了排污登记,2024年8月23日变更,排污登记编号为91350629MA8U8WB187001Z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2024年8月20日获得审批,文号:漳华环评审[2024]表24号,环评产能:年产塑料产品3000吨2024年10月进行自主验收,验收产能:年产塑料产品3000吨2.3.2 现有项目运行情况2.3.2.1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如下图所示:破碎残次品噪声、废气大部分塑料件搅拌注塑装配品检噪声少部分塑料件吹塑循环冷却水冷却塔噪声、废气循环冷却水水图2.3-1 现有项目塑料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现有项目生产工艺说明:日用杂件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塑料米经注塑后大部分品检后即为成品;少部分需进一步吹塑。所涉及的品种类较多,各类杂品产量未细分。①搅拌:本项目不使用外来再生塑料造粒的料米,均为塑料原米。根据订单要求,如客户需要不同颜色的塑料配件,需对原料进行拌料,主要将外购成品塑料米与色母粒进行配料,拌料在拌料机内进行,拌料后注入注塑机内,原料塑料米颗粒和色母粒均为无尘物料,因此拌料过程不会产生粉尘,会产生噪声。如客户未做颜色要求,则直接将塑料米注入注塑机台内,无需搅拌混匀。②注塑:注塑机电加热熔融后,通过空压机充气辅助将熔体挤入模具内,加压成型,经冷却后出模;其中塑料米注塑温度控制在220℃~250℃,均低于塑料(PP、ABS、PC、PS、PE)分解温度。注塑过程会产生注塑废气和噪声;③破碎:注塑过程产生的残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与塑料米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回用于生产。破碎机设置在单独的隔间内,破碎后的塑料为片状,粒径约为2.0~10.0cm,其粒径较大,基本无粉尘产生,破碎过程产生噪声。④吹塑:少部分塑料件(根据客户需求)则需要进一步吹塑,再经品检后入库。塑料件经过吹塑机吹塑,吹塑温度控制在220℃~250℃,未达到塑料的分解温度。吹塑过程中会产生吹塑废气、噪声。⑤装配、品检、入库:注塑后大部分塑料件经装配后品检后即入库。⑥冷却:注塑和吹塑过程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即通过冷却塔后再由冷却塔返回注塑机或吹塑机冷却使用。2.3.2.2 现有项目产污环节①废水:主要来自冷却工序的冷却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②废气:主要来自注塑及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③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④固体废物:原料使用过程及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润滑维护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及职工生活垃圾。表2.3-2 主要产污环节一览表类别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去向废水冷却水冷却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COD、氨氮、SS、BOD5经三级化粪池经市政管网纳入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气1#厂房注塑(含吹塑)废气注塑、吹塑工序非甲烷总烃集气罩+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注塑(含吹塑)废气注塑、吹塑工序非甲烷总烃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废一般固废原料拆包及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过滤棉设备润滑维护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生活垃圾职工活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设备运行dB(A)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2.3.3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2.3.3.1 废水现有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及生活用水,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及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0.8m3/d(6240m3/a),根据2025年7月《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现有项目废检测项目均能达标排放,详见表2.3-3。监测日期监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纳管标准限值尾水排放限值达标情况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2025.4.9综合污水处理设施pH值无量纲7.07.07.1/6-96-9达标CODcrmg/L29625827027550050达标BOD5mg/L74.071.272.572.630010达标氨氮mg/L36.439.737.437.8455达标SSmg/L13015416213.940010达标2025.4.10综合污水处理设施pH值无量纲7.37.27.3/6-96-9达标CODcrmg/L24727528626950050达标BOD5mg/L66.568.070.568.330010达标氨氮mg/L33.335.638.035.6455达标SSmg/L15013812613840010达标表2.3-3 现有项目废水检测情况一览表现有项目尾水排放总量取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限值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如下表2.3-4所示。表2.3-4 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污染物废水量SS氨氮CODBOD5尾水排放总量(t/a)62400.0620.0310.3120.0622.3.3.2 废气注塑、吹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1#厂房的注塑(含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注塑(含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2024年10月《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2025年7月《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及有组织检测均能达标排放,详见表2.3-5~表2.3-7。表2.3-5 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检测情况一览表监测日期监测项目检测点位单位检测结果标准限值达标情况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最大值1h平均值任意浓度1h平均值2025.4.9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G5mg/m32.812.671.702.812.393010达标2025.4.10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G5mg/m32.572.673.033.032.763010达标表2.3-6 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检测情况一览表监测日期监测项目检测点位单位检测结果标准限值达标情况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最大值2025.4.9非甲烷总烃厂界上风向G1mg/m30.430.490.470.864.0达标厂界下风向G20.560.520.61厂界下风向G30.770.690.82厂界下风向G40.840.780.862025.4.10非甲烷总烃厂界上风向G1mg/m30.440.320.200.924.0达标厂界下风向G20.510.560.53厂界下风向G30.780.670.65厂界下风向G40.880.870.92表2.3-7 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检测情况一览表监测日期监测点位检测项目监测频次检测结果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达标情况标干流量(m3/h)实测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2024.9.261#厂房注塑(含吹塑)废气出口(DA001)非甲烷总烃第一次1.02×1041.610.016100/达标第二次9.58×1031.700.016第三次9.60×1031.580.015平均值9.79×1031.630.0162024.9.271#厂房注塑(含吹塑)废气出口(DA001)非甲烷总烃第一次9.61×1031.600.015100/达标第二次9.61×1031.520.015第三次9.59×1031.630.016平均值9.60×1031.580.0152025.4.92#车间注塑(含吹塑)废气出口(DA002)非甲烷总烃第一次28205.191.46×102100/达标第二次29095.981.74×102第三次31535.611.78×102平均值29615.611.66×1022025.4.102#车间注塑(含吹塑)废气出口(DA002)非甲烷总烃第一次29945.031.51×102100/达标第二次28935.451.58×102第三次27775.491.52×102平均值28885.321.54×102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取验收监测平均值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如下表2.3-8所示。表2.3-8 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核算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无组织合计排放量(t/a)0.227//许可排放量(t/a)0.248①0.210①0.61030.0473②0.105②备注:①源于《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及批复许可量;②源于《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及批复许可量。2.3.3.3 噪声现有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在经过车间适当封闭、设备增加减振垫、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密闭等降噪措施进行降噪后,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根据2025年7月《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均能达标,详见下表。表2.3-9 现有项目厂界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采样日期监测时段监测点位主要噪声源监测结果(LAeq,单位dB(A))测量值背景值修正结果标准限值达标情况2025.4.9昼间厂界北侧N1工业噪声59.8//65达标厂界东侧N2工业噪声63.5//厂界南侧N3工业噪声59.8//厂界西侧N4工业噪声59.3//夜间厂界北侧N1工业噪声51.5// 55达标厂界东侧N2工业噪声51.4//厂界南侧N3工业噪声51.8//厂界西侧N4工业噪声52.2//2025.4.10昼间厂界北侧N1工业噪声61.7//65达标厂界东侧N2工业噪声60.4//厂界南侧N3工业噪声61.4//厂界西侧N4工业噪声61.9//夜间厂界北侧N1工业噪声53.5// 55达标厂界东侧N2工业噪声50.7//厂界南侧N3工业噪声51.7//厂界西侧N4工业噪声52.2//2.3.3.4 固废现有项目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表2.3-10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及排放结果一览表类别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t/a)采取的处理处置方式处理量(t/a)排放量(t/a)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11.0集中收集外售11.00危险废物废活性炭8.19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8.1920废过滤棉0.0120.0120废润滑油0.30.30废润滑油空桶0.030.030生活垃圾18.0环卫部门清运18.002.3.4 现有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根据扩建前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结果可知扩建前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扩建前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无需要整改的环境问题。2.3.1 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现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等履行情况详见下表。表2.3-1 现有项目环评、验收、排污等手续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环评批复情况验收情况排污许可手续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2023年5月30日获得审批,文号:漳华环评审[2023]表14号,环评产能:年产塑料产品600吨2025年7月进行阶段性自主验收,验收产能:年产塑料产品600吨(3台注塑机未建,待上线后另行验收)2024年8月13日申请了排污登记,2024年8月23日变更,排污登记编号为91350629MA8U8WB187001Z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2024年8月20日获得审批,文号:漳华环评审[2024]表24号,环评产能:年产塑料产品3000吨2024年10月进行自主验收,验收产能:年产塑料产品3000吨2.3.2 现有项目运行情况2.3.2.1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如下图所示:破碎残次品噪声、废气大部分塑料件搅拌注塑装配品检噪声少部分塑料件吹塑循环冷却水冷却塔噪声、废气循环冷却水水图2.3-1 现有项目塑料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现有项目生产工艺说明:日用杂件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塑料米经注塑后大部分品检后即为成品;少部分需进一步吹塑。所涉及的品种类较多,各类杂品产量未细分。①搅拌:本项目不使用外来再生塑料造粒的料米,均为塑料原米。根据订单要求,如客户需要不同颜色的塑料配件,需对原料进行拌料,主要将外购成品塑料米与色母粒进行配料,拌料在拌料机内进行,拌料后注入注塑机内,原料塑料米颗粒和色母粒均为无尘物料,因此拌料过程不会产生粉尘,会产生噪声。如客户未做颜色要求,则直接将塑料米注入注塑机台内,无需搅拌混匀。②注塑:注塑机电加热熔融后,通过空压机充气辅助将熔体挤入模具内,加压成型,经冷却后出模;其中塑料米注塑温度控制在220℃~250℃,均低于塑料(PP、ABS、PC、PS、PE)分解温度。注塑过程会产生注塑废气和噪声;③破碎:注塑过程产生的残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与塑料米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回用于生产。破碎机设置在单独的隔间内,破碎后的塑料为片状,粒径约为2.0~10.0cm,其粒径较大,基本无粉尘产生,破碎过程产生噪声。④吹塑:少部分塑料件(根据客户需求)则需要进一步吹塑,再经品检后入库。塑料件经过吹塑机吹塑,吹塑温度控制在220℃~250℃,未达到塑料的分解温度。吹塑过程中会产生吹塑废气、噪声。⑤装配、品检、入库:注塑后大部分塑料件经装配后品检后即入库。⑥冷却:注塑和吹塑过程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即通过冷却塔后再由冷却塔返回注塑机或吹塑机冷却使用。2.3.2.2 现有项目产污环节①废水:主要来自冷却工序的冷却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②废气:主要来自注塑及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③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④固体废物:原料使用过程及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润滑维护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及职工生活垃圾。表2.3-2 主要产污环节一览表类别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去向废水冷却水冷却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COD、氨氮、SS、BOD5经三级化粪池经市政管网纳入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气1#厂房注塑(含吹塑)废气注塑、吹塑工序非甲烷总烃集气罩+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注塑(含吹塑)废气注塑、吹塑工序非甲烷总烃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废一般固废原料拆包及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过滤棉设备润滑维护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生活垃圾职工活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设备运行dB(A)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2.3.3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2.3.3.1 废水现有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及生活用水,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及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0.8m3/d(6240m3/a),根据2025年7月《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现有项目废检测项目均能达标排放,详见表2.3-3。监测日期监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纳管标准限值尾水排放限值达标情况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2025.4.9综合污水处理设施pH值无量纲7.07.07.1/6-96-9达标CODcrmg/L29625827027550050达标BOD5mg/L74.071.272.572.630010达标氨氮mg/L36.439.737.437.8455达标SSmg/L13015416213.940010达标2025.4.10综合污水处理设施pH值无量纲7.37.27.3/6-96-9达标CODcrmg/L24727528626950050达标BOD5mg/L66.568.070.568.330010达标氨氮mg/L33.335.638.035.6455达标SSmg/L15013812613840010达标表2.3-3 现有项目废水检测情况一览表现有项目尾水排放总量取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限值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如下表2.3-4所示。表2.3-4 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污染物废水量SS氨氮CODBOD5尾水排放总量(t/a)62400.0620.0310.3120.0622.3.3.2 废气注塑、吹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1#厂房的注塑(含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注塑(含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2024年10月《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2025年7月《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及有组织检测均能达标排放,详见表2.3-5~表2.3-7。表2.3-5 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检测情况一览表监测日期监测项目检测点位单位检测结果标准限值达标情况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最大值1h平均值任意浓度1h平均值2025.4.9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G5mg/m32.812.671.702.812.393010达标2025.4.10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G5mg/m32.572.673.033.032.763010达标表2.3-6 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检测情况一览表监测日期监测项目检测点位单位检测结果标准限值达标情况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最大值2025.4.9非甲烷总烃厂界上风向G1mg/m30.430.490.470.864.0达标厂界下风向G20.560.520.61厂界下风向G30.770.690.82厂界下风向G40.840.780.862025.4.10非甲烷总烃厂界上风向G1mg/m30.440.320.200.924.0达标厂界下风向G20.510.560.53厂界下风向G30.780.670.65厂界下风向G40.880.870.92表2.3-7 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检测情况一览表监测日期监测点位检测项目监测频次检测结果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达标情况标干流量(m3/h)实测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2024.9.261#厂房注塑(含吹塑)废气出口(DA001)非甲烷总烃第一次1.02×1041.610.016100/达标第二次9.58×1031.700.016第三次9.60×1031.580.015平均值9.79×1031.630.0162024.9.271#厂房注塑(含吹塑)废气出口(DA001)非甲烷总烃第一次9.61×1031.600.015100/达标第二次9.61×1031.520.015第三次9.59×1031.630.016平均值9.60×1031.580.0152025.4.92#车间注塑(含吹塑)废气出口(DA002)非甲烷总烃第一次28205.191.46×102100/达标第二次29095.981.74×102第三次31535.611.78×102平均值29615.611.66×1022025.4.102#车间注塑(含吹塑)废气出口(DA002)非甲烷总烃第一次29945.031.51×102100/达标第二次28935.451.58×102第三次27775.491.52×102平均值28885.321.54×102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取验收监测平均值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如下表2.3-8所示。表2.3-8 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核算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无组织合计排放量(t/a)0.227//许可排放量(t/a)0.248①0.210①0.61030.0473②0.105②备注:①源于《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及批复许可量;②源于《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及批复许可量。2.3.3.3 噪声现有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在经过车间适当封闭、设备增加减振垫、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密闭等降噪措施进行降噪后,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根据2025年7月《晶锐科技园注塑生产项目(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均能达标,详见下表。表2.3-9 现有项目厂界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采样日期监测时段监测点位主要噪声源监测结果(LAeq,单位dB(A))测量值背景值修正结果标准限值达标情况2025.4.9昼间厂界北侧N1工业噪声59.8//65达标厂界东侧N2工业噪声63.5//厂界南侧N3工业噪声59.8//厂界西侧N4工业噪声59.3//夜间厂界北侧N1工业噪声51.5// 55达标厂界东侧N2工业噪声51.4//厂界南侧N3工业噪声51.8//厂界西侧N4工业噪声52.2//2025.4.10昼间厂界北侧N1工业噪声61.7//65达标厂界东侧N2工业噪声60.4//厂界南侧N3工业噪声61.4//厂界西侧N4工业噪声61.9//夜间厂界北侧N1工业噪声53.5// 55达标厂界东侧N2工业噪声50.7//厂界南侧N3工业噪声51.7//厂界西侧N4工业噪声52.2//2.3.3.4 固废现有项目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表2.3-10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及排放结果一览表类别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t/a)采取的处理处置方式处理量(t/a)排放量(t/a)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11.0集中收集外售11.00危险废物废活性炭8.19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8.1920废过滤棉0.0120.0120废润滑油0.30.30废润滑油空桶0.030.030生活垃圾18.0环卫部门清运18.002.3.4 现有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根据扩建前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结果可知扩建前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扩建前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无需要整改的环境问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板 塑料型材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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