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预制菜大健康产业园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10月20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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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西协作岷县十里镇高原预制菜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环评报告表(3).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稿)项目名称:东西协作岷县十里镇高原预制菜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单位(盖章):甘肃青岷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0339352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8rfj4建设项目名称东西协作岷县十里镇高原预制菜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类别41-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甘青岷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MADG6AHE8法定代表人(签章)王兴政子兴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王兴政王兴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王兴政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廿肃敏馨不保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5MBQ3DM32Y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魏腾飞2017035410352016411801000912BH015866魏腾飞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魏腾飞全文编制BH015866旎腾飞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东西协作岷县十里镇高原预制菜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7-621126-04-01-243131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兴政联系方式18419090999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地理坐标(经度:103°59\'35.164\",纬度:34°25\'22.64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71蔬菜加工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定西市岷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定西市岷县发改局行政审批股备[2024]134号总投资(万元)2700环保投资(万元)74.3环保投资占比(%)2.7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132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通过对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主要为脱水蔬菜的生产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牧渔业-8、农产品仓储运输: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为鼓励类项目;本项目安装1台6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其他符合性分析(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锅炉大于2蒸吨,不属于淘汰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性主要从用地,水、电供应情况,原料运输情况、环境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2)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项目用电也为当地供电线路提供。运营期间水、电均可满足项目需求;(3)本项目东南侧临近道路、西北侧为空地。项目用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手续具体见附件)。场地租赁协议见附件。(4)通过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本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厂界南侧9m处井门上散户居民、南侧216m处寺上村少量居民;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生产车间异味,经环保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东南侧紧邻道路,对外交通便捷,便于项目原料和产品的运输。同时调查了解,项目拟建地水、电等基础供应设施配备完善,可满足项目日常生产、生活需求。综上所述,从生态环境角度而言,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3、本项目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选址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选址要求,本项目选址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1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选址分析一览表内容定义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本项目选址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岷符合1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根据现场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勘查,本项目建设地为空地,不存在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明显的不利影响;2厂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TSP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表2中的二级标准值。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符合3厂区不宜择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本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厂区东南侧临近道路,出入方便;符合4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本项目500m范围内有少量居民,不存在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符合4、本项目与甘肃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024年2月20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甘环发﹝2024﹞18号)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的划分可知,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52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共557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该区域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共312个,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规划区、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等开发强度高、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该区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承载区,主要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断提高资源能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共83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该区域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主要目标,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可得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甘肃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查询分析结果具体见附件。与甘肃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与甘肃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定义符合性分析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按照“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的基本要求,实施严格管控。根据《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甘环发(2024)18号)成果的通知。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等文件,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项目区属于岷县城镇空间,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不涉及生态红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指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参考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有一定量电、水资源的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指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科学评估环境质量改善潜力,衔接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异味、锅炉废气,经环保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符合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资源开发利用等禁止和限制等环境准入情形。本项目主要进行脱水蔬菜加工生产,项目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符合5、本项目与定西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定环发〔2024〕224号),定西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共5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该区域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共25个,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规划区、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等开发强度高、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该区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承载区,主要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共6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该区域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主要目标,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项目占地前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建设地为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可得本项目属重点管控单元1,为岷县城镇空间,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62112620001。本项目建设与定西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定西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定西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岷县城镇空间,管控单元分类:岷县重点管控单元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62112320001空间布局约束1.《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2.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3.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本项目主要进行脱水蔬菜加工生产,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项目,本项目周边距离较近的环境空气敏感点为寺上村少量居民,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2.全面防控大气污染。持续加强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治,积极推动臭氧(O3)污染治理,实现对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协同控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控制,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3.全面保护水环境。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分类推进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以洮河流域为重点,推进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及再生利用;以关川河、牛谷河为重点,加强城乡生活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及生态湿地扩容。4.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速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持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5.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推动源头减量化。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脱水蔬菜加工,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经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35m排气筒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途径,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属于“允许类”范1.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2.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3.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推进安全利用。畴,且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食品制造业,项目生产设备委托外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资源利用率要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1.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2.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完成省上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3.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要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用电、用水在总量控制要求内,且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项目能耗主要为水、电。岷县重点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严格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主要进行脱水蔬菜加工生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全省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应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改造,确保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2、位于集中供暖区外分散燃煤锅炉的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3、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建设高标准污水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4、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本项目锅炉为燃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气经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35m排气筒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控1)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本项目为食品制造业,项目生产设备委托外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最终经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附近的地表水体产生影响。资源利用率要求(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相关要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遏制用水浪费,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用电在总量控制要求内,且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项目能耗主要为水、电。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定西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背景东西协作岷县十里镇高原预制菜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备案证(见附件),本项目主要进行脱水蔬菜的生产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1月1日)的规定,本项目主要从事脱水蔬菜生产加工,对应的分类管理名录行业分类具体见下表。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序号行业分类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1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建设内容通过上表可知,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甘肃青岷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对东西协作岷县十里镇高原预制菜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研和踏勘及收集资料的工作,针对本项目可能涉及的污染问题,从工程角度和环境角度进行了分析,对该项目污染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和管理措施,对该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正负影响和效益进行了客观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和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东西协作岷县十里镇高原预制菜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境管理和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二、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东西协作岷县十里镇高原预制菜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甘肃青岷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2、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选址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总用地面积为13211m2。新建一栋两层的综合楼,一栋单层预制菜加工车间和一栋单层恒温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和室外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2。表2-2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综合楼采用钢框架结构,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1077.00m2,一层主用用于培训室、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等;二层主要功能为办公用房;预制菜加工车间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3806.00m2,主用用于预制菜加工;内设1条预制菜加工生产线,主要布置选菜、清洗、漂烫、烘干、包装等生产工序。辅助工程门卫室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25m2;锅炉房设置锅炉房1间,建筑面积为80m2,结构为彩钢结构;安装1台6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一体化消防水池及泵房1座,地下建筑面积151m2,全埋式。储运工程恒温库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800.00m2,主要用于预制菜原料、成品的贮存;公用工程给水由市政管网从场地南侧引入管径DN150,压力0.30MPa。供电主供由城市电网引入,在场地安装2台箱式变压器(400KVA及250KVA)。供暖该项目由于冬季不进行生产,值班人员采用电暖。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0m3)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20m3/d)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环保工程水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气生产车间异味设置换气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臭气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下密闭构筑物,并且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新建生物质锅炉废气设置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机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基础减振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合生产固废包装环节产生的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置;理处污水处理站污泥经统一收集在厂区暂存简单晾晒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置锅炉布袋器除尘灰、生物质蒸汽锅炉灰渣,统一收集后外售作为建材综合利用;原料预处理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去皮等蔬菜残渣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3、原辅材料及产品方案(1)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如表2-3所示。表2-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单位产品消耗指标备注单位数量1洋葱t/a2200外购2包菜t/a1800外购3土豆t/a2000外购4包装塑料袋t/a5外购5生物质燃料t/a1000外购6包装纸箱t/a10外购7氟利昂R507型制冷剂一次加注24T,长期使用。//外购8水3607m3/a9电6万kwh/a(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性质本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下表。表2-4本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1氟利昂R507型制冷剂无色气体,不可燃,无毒,具有轻微的甜味;分子量为98.9;标准沸点为-46.7°C;临界温度为70.62°C,临界压力为3792.1kPa;破坏臭氧潜能值(ODP)为0,全球变暖潜能值(GWP)为3985;在常温常压下,R507的密度为1047.9kg/m³,液体比热为1.47KJ/(Kg·K),饱和液体密度为1021.9kg/m³,沸点下饱和气体密度为5.585kg/m³,沸点下蒸发潜能为196.94KJ/Kg;R507是一种混合制冷剂,由R125和R143制冷剂混合而成;ASHRAE安全级别为A1,意味着它是一种无毒不可燃的制冷剂;在-40°C时的饱和蒸汽压力为1400kPa。危险特性:R507虽然是环保型制冷剂,但在特定条件下仍有一定的危险性。它不燃烧、不爆炸,但如果接触到皮肤或眼睛,可能会造成冻伤。此外,如果在密闭空间内泄漏,可能会导致氧气浓度降低,引起窒息风险。因此,在储存和使用R507时,需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通风良好,并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R507制冷剂:由R125制冷剂和R143制冷剂混合而成。R507是一种不破坏臭氧层的环保制冷剂,是R-502制冷剂的长期替代品(HFC类物质),ODP值为零(破坏臭氧层潜能值),不含任何破坏臭氧层的物质,并且具有优异的传热性能和低毒性。根据《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GB/T7778-2017),R507的安全等级为A1/A1,即属于低毒性、不可燃、无火焰蔓延型制冷剂,无腐蚀性,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良好,广泛用于中低温的新型商用制冷设备(超市冷冻冷藏柜、冷库、陈列展示柜、运输)、制冰设备、交通运输制冷设备、船用制冷设备或更新设备。同时,根据《关于严格控制新建使用含氟氯烃生产设施的通知》(环办[2009]121号),本项目制冷剂不属于该文件禁止新建的使用含氟氯烃生产设施名单中行列。由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生物质锅炉为6T层燃链条炉排式锅炉,本项目燃料类型为生物质成型燃料,根据《生物质锅炉技术规范》(GB/T44906-2024),本项目生物表2-5生物质燃料成分分析一览表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料符合《生物质锅炉技术规范》(GB/T44906-2024)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见表2-6。表2-6产品方案一览表单位年产量t/a330t/a198(3)生物质成型燃料质燃料成分分析见下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要求。(4)产品方案序号名称1脱水洋葱2脱水包菜检验项目计量单位技术要求样品编号检验结果单项判定灰分(A),%1112.791水分()%/115.491全硫(S)%1110.04/发热量(Qr.MJ/kg119.131cal/g/14574/3脱水土豆t/a5004、产品质量标准表2-7产品质量标准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1脱水蔬菜《绿色食品:脱水蔬菜》(NY/T1045-2014)5、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表2-8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单位1U型毛刷清洗机2平行毛刷清洗机3气泡清洗机4去石机5上料机46不锈钢烘箱67去皮机套8空压机132SF9漂烫机LP-∅900*5000型10切丁机CX-350型211甩水机1500型12转运车413皮带输送带14链条输送带15生物质蒸汽锅炉(6t/h)16空压机HZ10-480PA/W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项目建成投产之后,劳动定员为25人。每天生产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260天。冬季不生产。7、公用工程7.1给排水本项目用水由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当地给水管网供给,主要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1)员工生活用水本项目运营期预计员工人数25人,根据《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甘政发〔2023〕15号),职工生活用水量为60L/(d·人),则项目运营期日用水量为1.5m³/d,本项目年生产时间为260天,则年用水量为390m³/a。生活污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m³/d(312m³/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用水工艺主要包括:原料清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漂烫用水、锅炉用水。①原料清洗用水本项目蔬菜加工生产过程中会对原料进行清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清洗用水量按0.3m3/t.原料。本项目原辅料共计为6000t/a,故所需用水量为1800m3/a(6.92m3/d)。清洗废水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清洗废水排放量为1440m3/a,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②设备清洗用水为保证产品质量,本项目每批次产品生产后需对清洗机、去皮机、切丁机等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本次以单日最大用水量进行核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产设备清洗单日最大用水量约为1m3/d(即260m3/a)。废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加工设备清洗废水排放量为0.8m³/d(208m³/a),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③漂烫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漂烫用水量为0.5m3/d(130m³/a),漂烫废水每天更换1次,漂烫废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漂烫废水排放量为0.4m³/d(104m³/a),漂烫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直接回用于原料清洗工序。甩水机工序产生的废水量很少且不稳定,可忽略不计,直接回用于原料清洗工序。④锅炉用水本项目生产过程蔬菜烘干阶段,使用6t/h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每天使用8h,年生产260天,项目锅炉软化水消耗量为3m3/d(即780m3/a)(软化水),企业设置软化水制备装备,采用反渗透法制备软水,软水产生量按照80%计算,则软水制备系统新鲜水消耗量为3.75m3/d(即975m3/a),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为0.75m3/d(即195m3/a),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锅炉软化水一部分水蒸气用于产品损耗,一部分冷凝,冷凝水量按照水蒸气用量20%计,则冷凝水产生量为0.6m3/d(156m3/a),本项目冷凝水量循环回用。本项目锅炉房设置软化水处理设备,蒸汽锅炉软化水系统反洗用水量为1m3/次,平均每5天反洗1次,则锅炉反洗用水量为52m3/a。产生的废水按用水量的90%计,冲洗后排放废水总量为46.8m3/a,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水平衡项目给排水量见下表2-9,该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表2-9项目给排水平衡一览表(m3/a)名称总用水量新鲜水量损耗量废水产生量回用水量废水排放量排放去向生活用水39039078312312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原料清洗用水1800169636014401041440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清洗用水26026052208208漂烫用水130130261040经收集桶收集后直接回用于原料清洗工序锅炉用水975624624195156195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52525.246.846.8锅炉软水系统反冲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处理。合计360731521145.22305.82602201.8/图2-1项目给排水平衡示意图(单位:m³/a)7.2供暖该项目由于冬季不进行生产,值班人员采用电暖。7.3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园区供电电网引入。年用电6万Kwh/a。8、厂区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岷县十里镇,厂界北侧为空地,东侧为村镇便道,南侧为乡镇道路,西侧为空地,总用地面积13211m2。整体场地按照功能不同,共规划分为三块区域。一为办公场地,主要建设办公用房及办公活动场地,该办公楼位于厂区南侧。办公用房东西向“一”字型布置。二为生产加工区,位于厂区中部、三为冷藏储存区位于厂区北侧靠近厂区主要次出入口。项目场地根据周边地势高低,车行出入设置于厂区南侧靠近办公用房位置:场地其他出入口位置均满足人行出入条件。综上所述,项目厂区内各区域之间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工艺流程顺畅,厂区内、外交通运输便捷,通过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营运对厂区内环境和778-390—生活用水-312--卡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1696卡360II原料清洗用水-1440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52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新鲜水量:2083152m/a—260一设备清洗用水126漂烫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直接回用于原料清洗工序-130一漂烫用水-104-624624-一195-一卡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卡锅炉用水t一循环回用15652-5.2锅炉软水系统反冲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处理。锅炉软化水系统反洗用水-46.8区域外环境影响较小,从环评环境角度来看,项目总平面布局是合理的。项目平面布置图具体见附图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项目施工期主要工程为土方工程、辅助设施的建设及设备安装等建设工序,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具体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如图2-2所示。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1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⑴土方工程:通过土方工程对土地表层状况进行改造,使其已达到“三通一平”的施工标准,“三通”是指“通电、通水、通路”,另外的“一平”就是指土地平整,以便达到后续的施工条件;⑵基础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工程和浇筑后利用挖方对基础墙周边空隙的回填;⑶主体工程:主要是对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开始动工建设,包括厂界围墙等砖砌结构的修建;⑷安装工程:机械设备的安装等;二、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1)脱水蔬菜加工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如图2-3所示。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图2-3脱水蔬菜加工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生产工艺流程简述:(1)原料预处理挑选:对外购的原料洋葱、土豆、包菜进行手工挑选,剔除腐烂,变质部分及不合格的原料。挑选过程产生固体废物以及少量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清洗:挑选后的原料采用自动清洗机进行清洗,用水冲洗去除表面泥土等杂质。去皮:洋葱、土豆采用机械法去皮机进行去掉表皮。切菜:将洋葱、土豆、包菜分批次进入切菜机,将蔬菜切成所需形状和大小,此过程产生固体废物碎屑。(2)加工处理阶段漂烫:蔬菜通过输送带进入漂烫机,用热水作为热介质,温度控制在80-105℃。热水漂烫通过循环系统确保温度均匀,短时间处理,灭酶杀菌,延长保质期。更换的漂烫废水直接回用于原料清洗工序。冷却:漂烫后的蔬菜立即用冷却机降温停止热处理过程,保持色泽和口感。甩水:冷却后的蔬菜进入甩水机,在高速旋转的离心力作用下,甩掉附着表面的水分。甩水机工序产生的废水直接回用于原料清洗工序。烘干:蔬菜通过输送带进入烘干房,用热风(生物质燃料生产蒸汽,再通过安全的间接换热器换热方式,将蒸汽的热能转化为纯净的热风)干燥去除水分,就是降低蔬菜的含水量,使新鲜蔬菜成为干制品。在加热过程中,蔬菜内部的水分转化为水蒸气,随后通过风机排出,实现脱水。包装:将干燥后的产品进行包装。存储于恒温库,进入成品库待售。三、产排污环节固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噪声固废、噪声洋葱、土豆去皮挑选清洗切菜包菜成品包装烘干甩水冷却漂烫废水、噪声热水噪声热风废水根据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主要的产污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因子见下表。表2-10运营期污染源识别汇总表治理排放措施封闭式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加强通风,设置换气扇废气地下封闭式构筑物+喷洒除臭剂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COD、BOD5、SS、NH3-N、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废水TP、TN理。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动植物油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包装环节产生的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固废一般固废拣选环节产生的杂质、不合格原拣选环节产生的杂料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质、不合格原料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在厂区暂存简单晾晒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类型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生产车间异味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生物质锅炉颗粒物、SO2、NOx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效连续A声级dB(A)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通过现场踏勘,项目建设地为空地,因此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①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本项目行政区域为定西市岷县,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4评价内容与方法”中“6.4.1.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中“5.1.1.2单点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即年评价达标是指该污染物年平均浓度(CO和O3除外)和特定的百分位数浓度同时达标。根据HJ2.2-2018中“6.4.1.3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目部门未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的,可按照HJ663中各评价项目的年平均指标进行判定。年评价指标中的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位数24h平均或8h评价质量浓度满足GB3095中浓度限值要求的即为达标”,对项目所在地进行达标判断。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原则,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本次达标区判定引用定西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24年定西市空气质量年报。参照定西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定西市空气质量年报》数据,各评价因子的浓度、标准及达标判定结果详见下表。表3-1定西市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评价因子平均时段现状浓度标准限值占标率%达标情况(μg/m3)(μg/m3)年平均浓度86013.3达标年平均浓度174042.5达标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537075.7达标年平均浓度293582.9达标百分位数达标日平均质量浓度1200400030臭氧8h平均质量浓度13716085.6达标由表3-1可知PM10、PM2.5、SO2、NO2的年平均浓度值以及CO日平均、O38h平均质量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②其他污染物现状评价为了解项目区域特征污染物颗粒物的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特征因子TSP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一氧化碳引用“岷县向阳罐头厂年产300吨辣椒酱及50吨豆瓣酱项目现状监测”中的数据。本项目厂区与岷县向阳罐头厂年产300吨辣椒酱及50吨豆瓣酱项目厂区距离约2.2km,监测时间和距离都满足引用要求,评价范围内污染源变化不大,因此引用资料有效可用。监测时间为2025年08月13日—08月15日。具体监测信息如下:(1)监测点位、因子即频次见下表所示:表3-2环境空气监测点位检测时间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2025.08.13-2025.08.15岷县向阳罐头厂年产300吨辣椒酱及50吨豆瓣酱项目区(下风向)西侧10m处颗粒物检测日均值;连续检测3天(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标准详见下表。表3-3评价标准限值(mg/m³)污染物名称年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采用标准TSP/0.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表2中的二级标准(3)监测结果表3-4环境空气日均值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m3检测日期检测项目主导风向下风向2025.08.132025.08.142025.08.15TSP1191211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控制项目TSP标准限值(μg/m3)300备注1、2025.08.13风向:北风;风速:1.4m/s;大气压:80.4Kpa;气温:25℃;2025.08.14风向:北风;风速:1.5m/s;大气压:80.5Kpa;气温:24℃;2025.08.15风向:北风;风速:1.4m/s;大气压:80.3Kpa;气温:26℃;2、本项目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表2中的二级标准由监测数据可得,项目所在区域TSP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表2中的二级标准值。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北侧1km处为洮河,为了解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本次引用《2024年5月份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的公示》(定西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6月17日发布)中的监测数据。甘肃省定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人员于2024年5月6-8日对定西地表水国考、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断面进行了监测分析。岷县地表水国考监测断面有2个,分别是:西寨大桥、陈旗村;国家重要水功能区监测断面有2个,分别是西寨大桥、陈旗村。表3-5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断面(二级水功能区)范围代表断面目标水质类别全因子评价水功能区限值纳污红线主要控制项目达标评价起始断面终止断面水质类别评价结果水质类别评价结果岷县杨家庄陈旗村Ⅲ类Ⅱ类达标Ⅱ类达标监测结论陈旗村断面实测水质Ⅱ类。监测结果表明洮河干流监测的岷县~杨家庄断面水质达标,项目所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根据定西市岷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本项目所在区域位置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且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委托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2日进行了监测。(1)监测点位布设本次监测共布设1个监测点位,在项目厂界南侧50m范围内井门上居民点设1个监测点;详见表3-6。表3-6声环境监测点位一览表序号检测点位1#项目厂界南侧50m范围内居民点设1个监测点位(2)监测时间及项目①检测项目Leq-等效连续A声级[dB(A)];②监测时间及频次连续监测2天,仅昼间监测一次;(4)评价标准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5)检测结果及分析检测结果及分析与评价统计情况见表3-7。表3-7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单位:dB(A)检测时间检测点名称2025.09.112025.09.12昼间dB(A)昼间dB(A)项目厂界南侧50m范围内居民点514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备注检测期间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m/s。(6)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拟建项目厂界南侧50m范围内居民监测点处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雷家村四社区内,不新增用地,项目周边附近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文化遗产等特殊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不属于敏感区。项目建设用地区域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和珍稀物种,也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2.声环境:明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通过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有居住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以及重要生态敏感区。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3-8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一览表类别名称坐标/m保护目标人数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环境空气井门上0-932人居民二类9寺上村89-194800人居民二类216噪声井门上0-932人居民2类9地表水洮河///地表水Ⅲ类北1000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要求,具体指标见表3-9。表3-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监控点产生阶段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拆除、土方及地基处理工程≤1.0mg/m3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工程≤1.0mg/m3(2)运营期:①本项目使用一台6t/h的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本项目锅炉废气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3-10。表3-1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单位:mg/m³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燃煤锅炉颗粒物50烟囱或烟道SO2300NOX300汞及其化合物0.05烟囱高度35m--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表3-11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锅炉房装机总容量MW<0.70.7~<1.41.4~<2.82.8~<77~<14≥14t/h<11~<22~<44~<1010~<20≥20烟囱最低允许高度m202530354045②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过程中,会有少量臭味逸散,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地下密闭构筑物+喷洒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会有少量异味以臭气浓度形式无组织排放,无组织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表3-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控制项目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③原料挑选过程会产生少量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表3-13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限值(mg/m3)排气筒高度(m)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同时还应满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见表3-14、表3-15。表3-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序号污染物名称单位(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1PH无量纲6~92CODmg/L5003BOD5mg/L3004SSmg/L4005动植物油mg/L100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207氨氮mg/L-表3-15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序号污染物名称单位进水水质要求1CODmg/L5002BOD5mg/L3503SSmg/L4004氨氮mg/L455总氮mg/L706总磷mg/L83、噪声项目施工期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见表3-16;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具体见表3-17。表3-1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夜间标准限值7055表3-1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序号《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夜间12类标准限值6050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生产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不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本次环评废气主要为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中5.2.3许可排放量中5.2.3.1一般原则:锅炉排污单位应明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许可排放量(其中,燃气锅炉仅需许可氮氧化物排放量,燃生物质锅炉仅需许可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因此本项目废气申请总量为:颗粒物0.164t/a、氮氧化物1.18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一、施工期本建设项目施工期分为基础施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内部装修及设施安装阶段以及扫尾工程阶段,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尾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扬尘主要是平整场地、物料装卸和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使局部区域环境空气中含尘量增加,并可能随风迁移到周围区域,场内扬尘量的大小与天气干燥程度、风速大小等诸因素有关。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施工期间需要做到文明施工,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对材料临时堆存处采取清扫、洒水措施,有关试验表明,如果只洒水,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如果清扫后洒水,抑尘效率能达90%以上;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来减缓施工扬尘;②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为了进一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尽可能堆放在室内或置于维护结构内;经常对施工现场及车辆进出道路进行洒水等措施以减少扬尘,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结束后扬尘影响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2)尾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将产生汽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等。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及车辆为尽可能减轻汽车尾气产生的污染,降低对施工区局部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车辆;②尽可能使用气动和电动的设备、机械,或使用优质燃油,以减少机械和车辆有害气体排放;③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及进入厂区的车流量,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随着施工结束,施工机械设备尾气也将停止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较小。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清洗、运输车辆清洗、混凝土养护废水与施工队伍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防止措施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针对施工废水为间断排水,水量很小的特点,施工期设置1个5m3的临时沉淀池,沉淀池进行基础防渗,将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可大大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回用。施工结束后,将废水收集坑填埋清理,恢复原貌。该处理措施特点是构造简单,造价低,管理也方便,仅需定期清池。(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氨氮等。生活废水水量较小,水质简单,可用于泼洒降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噪声主要为电焊机、切割机及运输车辆等。为降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1)对声源进行控制,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优先选择质量过硬、噪声强度低的设备和作业车辆;(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如电焊机、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作业均设置在室内,且远离敏感点,将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减小到最低;(3)施工作业全部在厂区范围内,周围还有围墙遮挡,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对不同施工阶段的要求;(4)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5)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提倡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中不必要的撞击、磨擦等噪声。本项目施工期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将消失。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处置措施如下:(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乱放和丢弃,集中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定期处置;(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收集装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3)加强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禁在施工场地内乱放和乱丢。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建筑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5、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根据工程建设特点,结合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可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营地应设置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充分利用现有的道路,严禁在未征用的空地上随意碾压;(2)施工期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在施工控制范围边界(即项目厂界)设置警示标志以确定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时间。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二、运营期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包括生产车间产生的异味、原料挑选环节产生的粉尘、厂区污水处理站臭气以及锅炉废气。(1)生产车间产生的异味本项目脱水蔬菜加工生产过程切菜、烘干工序会产生异味,主要为洋葱、包菜、土豆自身散发的味道,项目脱水蔬菜加工均在封闭的生产厂房中进行,异味排放量小,污染因子以臭气浓度表征,该异味产生量难以进行有效估算,本次评价仅对其进行定性分析。在加工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逸散,通过车间配套通风换气扇排出。(2)原料拣选环节产生的粉尘本项目原料挑选环节主要由人工完成,对外购的原料洋葱、土豆、包菜进行手工挑选,剔除腐烂,变质部分及不合格的原料。拣选过程产生固体废物以及少量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本项目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原料在拣选过程最终排放至外环境的粉尘量很少,可忽略不计,拣选环节主要产生固体废物。(3)厂区污水处理站臭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过程中,会有少量臭味产生,主要成分为NH3和H2S。此过程密闭,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参考教材中数据,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0.00012g的H2S。本项目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0m3/d、5200t/a。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进水BODs浓度最高为1000mg/L,出水BOD浓度最高为250mg/L,则污水处理设施年削减BOD5量为3.9t。由此,计算得NH3产生量为0.012t/a,产生速率为0.006kg/h;H2S产生量为0.0005t/a,产生速率为0.0002kg/h。本项目恶臭气体通过配套建设地下封闭构筑物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后少量无组织排放。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中5.2.4-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产生恶臭气体区域经加盖并且投放除臭剂,抑制臭气率可减少30%,则NH3排放量为0.0084t/a,H2S排放量为0.00035t/a。(4)生物质锅炉废气本项目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本项目设置1台6t/h生物质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年用生物质燃料为1000t,每年运行260天,每天运行8小时,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物质燃料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量及污染物排放量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以及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本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成分分析表进行计算。①基准烟气量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根据经验公式估算法计算可得:燃生物质锅炉基准烟气量计算公式如下:Vgy=0.393Qnet,ar+0.876式中:Vgy—基准烟气量,Nm3/m3;Qne—燃料低位发热量,MJ/kg;19.13MJ/kg。计算可得,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烟气产生量为8.39Nm3/kg,即839.4万m3/a。②颗粒物排放量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中物料衡算法计算:式中:EA—核算时段内颗粒物(烟尘)排放量,t;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取1000t;Aar—收到基灰分的质量分数,%;取2.79%;dfh—锅炉烟气带出的飞灰份额,%;取50%;ηc—综合除尘效率,%;取99%;Cfh—飞灰中可燃物含量,%;取15%。经计算得,1台6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164t/a,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79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9.53mg/m3。③SO2排放量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中物料衡算法计算:Sarq4sESO22R10011001100K式中:ESO2—核算时段内SO2排放量,t;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取1000t;Sar—收到基硫的质量分数,%;取0.04;q4—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取10;—脱硫效率,%;取0;K—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SO的份额,量纲一的量,取0.8。经计算得,SO的排放量为0.576ta,SO排放速率为0.277kgh,SO排放浓度为68.6mgm。④NOx排放量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中5.1.1式(5)计算:ENO.=PNoXOx100×10式中:ENOx—核算时段内氮氧化物排放量,tPNOx—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mgm;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附录B表B.4中燃生物质炉炉膛出口NOx质量浓度范围为100~600mg/m,本项目氮氧化物浓度以140mgm计;Q—核算时段内标态干烟气排放量,m;取839.4万m/a。INOx—脱硝效率,%;取0%。经计算得,本项目生物质锅炉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1.18t/a,排放速率0.57kg/h,排放浓度140mg/m。生物质蒸汽锅炉大气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4-1。表4-1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序号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烟气量m/a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标准浓度(mg/m)速率(kg/h)产生量(t/a)治理设施名称工艺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浓度(mgm)速率(kg/h)排放量(ta)mg/m1生物质蒸汽锅炉颗粒物839.4万19537.916.4旋风除尘+布袋除尘+35m高排气筒99是19.530.0790.16450二氧化硫68.60.2770.5761是68.60.2770.576300氮氧化物1400.571.18/是1400.571.1830032本项目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2项目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产污环节排放方式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排放量(t/a)标准名称标准限值mg/m3厂界无组织生产车间异味/污水处理站臭气加强车间通风、设置换气扇;喷洒生物除臭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NH3:1.5、H2S:0.06NH3:0.0084H2S:0.00035颗粒物封闭车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生物质锅炉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35m高排气筒《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限值50mg/m30.164二氧化硫300mg/m30.576氮氧化物300mg/m31.181.1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3。表4-3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排放排排气口名口放污染物高度筒内称类型工速率kg/h(m)径(m)程6t/h正颗粒物0.079蒸汽一般锅炉排放常E103°59\'35.513\"1DA001工0.277N34°25\'23.577\"350.5排气口筒况0.571.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及达标排放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进行锅炉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具体见表4-4。表4-4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相符性分析主要污是否为染物体情况可行技项目术二氧化硫///旋风除尘+颗粒物器组合技术布袋除尘是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排放地理坐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燃料类炉型可行技术本项目具生物质层燃炉袋式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和袋式除尘氮氧化物//是产污源污染物本项目治理措施参考依据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行性厂内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地下构筑物封闭+喷洒除臭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和堆放废气产生恶臭气体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可行本项目生产车间异味通过车间配套通风换气扇排出,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设施为地下密闭构筑物,并且定期投加生物除臭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无组织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NH3≤1.5mg/m3,H2S≤0.06mg/m3),本项目臭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1.3废气非正常工况产排污分析本次评价非正常工况考虑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处理效率降低的情况,项目生产车间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详见表4-6。表4-6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非正常单次年发污染标准值非正常持续生频应对措污染源放原因因子放浓度排放速排放量次/施mg/m3率kg/h时间mg/m3t/a次/h生物质颗粒立即停锅炉物1953507.916.411产,修施故障复后恢非正常排非正常排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污造单理专发《身复生产类型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执行标准监测频次锅炉排气筒排气筒排放口(DA001)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限值1次/月无组织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次/半年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次/年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2.1废水污染源源强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1)生活污水本项目运营期预计员工人数25人,根据《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甘政发〔2023〕15号),职工生活用水量为60L/(d·人),则项目运营期日用水量为1.5m³/d,本项目年生产时间为260天,则年用水量为390m³/a。生活污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m³/d(312m³/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参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城镇排水》(第二版)数据资料,本项目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约为COD:300mg/L、BOD5:200mg/L、SS:200mg/L,NH3-N:30mg/L。本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如下:表4-8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情况一览表污染源名称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处理后污染物情况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浓度(mg/L)产生量(t/a)污染物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水量/312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水量/312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间歇性排放COD3000.09COD2200.07BOD52000.06BOD51500.05SS2000.06SS1000.03氨氮300.009氨氮200.006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拉运,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2)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原料清洗废水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①原料清洗废水本项目蔬菜加工生产过程中会对原料进行清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清洗用水量按0.3m3/t.原料。本项目原辅料共计为6000t/a,故所需用水量为1800m3/a(6.92m3/d)。清洗废水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清洗废水排放量为1440m3/a,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②设备清洗废水为保证产品质量,本项目每批次产品生产后需对清洗机、去皮机、切丁机等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本次以单日最大用水量进行核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产设备清洗单日最大用水量约为1m3/d(即260m3/a)。废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加工设备清洗废水排放量为0.8m³/d(208m³/a),排入厂区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③锅炉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蔬菜烘干阶段,使用6t/h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每天使用8h,年生产260天,项目锅炉软化水消耗量为3m3/d(即780m3/a)(软化水),企业设置软化水制备装备,采用反渗透法制备软水,软水产生量按照80%计算,则软水制备系统新鲜水消耗量为3.75m3/d(即975m3/a),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为0.75m3/d(即195m3/a),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锅炉软化水一部分水蒸气用于产品损耗,一部分冷凝,冷凝水量按照水蒸气用量20%计,则冷凝水产生量为0.6m3/d(156m3/a),本项目冷凝水量循环回用。本项目锅炉房设置软化水处理设备,蒸汽锅炉软化水系统反洗用水量为1m3/次,平均每5天反洗1次,则锅炉反洗用水量为52m3/a。产生的废水按用水量的90%计,冲洗后排放废水总量为46.8m3/a,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上所述,根据项目用水及排水核算,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水量为6.52m3/d,(即1695m3/a),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年)中“137-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行业系数手册-1371蔬菜加工行业系数表-脱水蔬菜”可知,再结合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格栅+集水池/调节池+厌氧水解酸化+缺氧反硝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可得,本项目生产废水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及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9生产废水各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物产生情况措施末端治理技术平均去除效率(%)排放情况排放标准(mg/L)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废水量/1695“格栅+集水池/调节池+厌氧水解酸化+缺氧反硝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1695/CODcr1225420.7797365.70.62500NH3-N76.70.13907.70.01345TN2120.368531.80.05470TP35.30.06787.70.0138SS11001.86851100.19400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2污水治理措施:项目厂区设置1座2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集水池/调节池+厌氧水解酸化+缺氧反硝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的工艺流程。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满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本项目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处理水量为20m3/d。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如下:图4-1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示意图2.2.1工艺介绍:①格栅+集水池/调节池拦截蔬菜碎叶、根茎、皮屑等大尺寸悬浮物、收集废水、均化水质水量,是后续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②水解酸化工艺水解酸化的原理主要是利用反应器中的水解酸化微生物的胞外酶的作用,将污水中的大分子有机物转化成为有机小分子,从而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采用水解池较之全过程的厌氧池(消化池)具有以下的优点:对于固体的降解减少污泥量,降低污泥的悬浮固体中有机物的含量,其功能完全和消格栅集水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缺氧反硝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污泥经脱水后外运沉淀池出水达标后定期化池一样。由于水解池具有消化污泥的功能,因此可将后续处理工艺产生的剩余污泥回流到水解池,故可在常温下,使固体物迅速水解,实现污水、污泥一次处理。水解池对于进水浓度变化而引起的冲击负荷有很大的抵抗能力;水解池对悬浮物质的去除能力很强。被截留的悬浮性有机物在水解菌的作用下,将不溶性有机物水解为溶解性物质,污水经水解反应后,出水溶解性BOD的比例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对于胶体性有机物,水解酸化的作用使得出水有机酸浓度大幅度上升。水解池即使在最低水温13℃时仍可稳定运行。COD、BOD和SS的去除率影响不大。但并不说明,温度对水解反应的影响不大。因为水解反应器保持有大量的水解活性污泥,污泥平均浓度达到15g/L,由于生物量高,所以温度降低造成的不利影响容易被抵消。另外从工艺的特点上讲,大量水解活性污泥形成的污泥层,在有机物时将其吸咐截留,这助长了污染物在池内的停留时间,从而保证了去除率。因此在低温条件下仍有很好的去除率。但在低温下,污泥水解率将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水解酸化后污水依次进行进入缺氧、好氧氧化阶段;在生物接触氧化池进一步降解水中有机物,即A2O工艺,A段(缺氧段)和O段(好氧段)。来水在A段主要通过氨化细菌氨化作用将水中有机氮转化成氨氮,同时通过反硝化细菌作用将O段回流过来的硝化液中的硝态氮反硝化成单质氮释放出,从而达到有效脱氮的目的;另一方面,O池中硝化细菌将废水中的氨氮通过硝化作用转化成硝态氮回流至A段,提供反硝化基质,同时好氧微生物通过好氧分解作用将废水中的有机物分解代谢去除,达到去COD的目的。③生物接触氧化接触氧化技术是一种好氧生物膜法工艺。接触氧化池内设有填料,部分微生物以生物膜的形式固着生长于填料表面,部分则是絮状悬浮生长于水中。因此它兼有活性污泥法与生物滤池二者的特点。好氧池,主要在好氧微生物作用下,将有机物分解成CO2和H2O的作用。污水中的氨氮,在充氧的条件下,被硝化菌硝化为硝态氮,再将硝态氮回流至A段,在缺氧条件下,通过兼性厌氧反硝化菌作用,以污水中有机物作为电子供体,硝态氮作为电子受体,使硝态氮被还原为无污染的氮气逸入大气,从而达到最终去除碳和脱氮的目的。④沉淀池承接生物接触氧化池的出水,进行泥水分离。采用竖流式沉淀池或斜管沉淀池,占地面积小,效率高。使微生物菌群(生物膜脱落的老化部分)沉淀下来,确保出水清澈,悬浮物达标。部分污泥可回流至生物接触氧化池前端,以维持生物量。剩余污泥经统一收集后在厂区暂存简单晾晒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2.3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见下表。表4-10污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污染污染序号污染物排放排放物治物治排放口置是排放口种类去向规律理设理设治理设编号否符类型施编施名施工艺求经化粪pH、进入池处理1COD、化粪间断/池SS区污水处理厂定期格栅+集企业拉运水池/调总排至岷20m3/d节池+厌雨水COD、污水氧水解是县城间断酸化+缺否排放2NH3-N、区污1#处理WS001车间TP、TN、水处站氧反硝或车间SS理厂化+生物处理设处理接触氧施排放化+沉淀②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表4-12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废水口编名类排水排放排放方排放标准称型经度纬度量去向式m3/a厂定期区一拉运《污水综合排放污般至岷标准》水排县城间接排(GB8978-1996)WS001103°59\'35.164\"34°25\'22.641\"1695区污放三级标准及“岷县总放水处城区污水处理厂”排口理厂口处理2.4废水排放达标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标处理。2.5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废水类别污染物治理设施排放口设合要号称污染物生活污水NH3-N、池/化粪后依托岷县城//生产废水pH、号地理坐标进水水质标准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集水池/调节池+厌氧水解酸化+缺氧反硝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的工艺流程。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中附录A-方便食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A.1可知,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见下表。表4-11本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一览表产污源污染物本项目治理措施参考依据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行性厂内污水处理站pH值、化学需氢量(CODc)、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气量(BOD5)、磷酸盐(总磷)、动植物油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集水池/调节池+厌氧水解酸化+缺氧反硝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工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1)预处理:粗(细)格栅;竖流或辐流式沉淀;混凝沉淀:气浮2)生化处理: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IC反应器或水解酸化技术;厌氧滤池(AF);活性污泥法;氢化沟及其各类改型工艺;生物接触氧化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10法);厌气-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2/0法)可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设置1座化粪池,处理能力为50m3/d;设置1座污水处理站(20m3/d),水力停留时间大于24h,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综上所述,本评价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可行,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水能够合理处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2.6项目污水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根据调查,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营,建设规模为1.9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二级生物处理(A2/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深度处理(高密度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消毒(次氯酸钠)”工艺。现有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约为1.9万m³/dFF0C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主要收集生活污水及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进水水质:CODcr≤500mg/L,BOD5≤350mg/L,SS≤400mg/L,NH3-N≤45mg/L,TN≤70mg/L,TP≤8mg/L,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洮河。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日处理污水量共为7.72m3/d,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量占污水处理厂的0.04%,现剩余处理量较大,处理能力满足本项目污水排放量,可接纳本项目生活、生产污水,该现有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及修改单(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通过污水排放口排入洮河。因此,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托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2.7水污染源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等制定监测方案,本项目废水监测方案见下表。表4-12本项目废水监测计划一览表污染物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点位标准生活污水流量、pH、COD、NH3-N、BOD5、SS、总磷、动植物油1次/半年项目厂区化粪池总排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生产废水pH、COD、NH3-N、BOD5、SS、TP、TN、1次/半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序号建筑物名称噪声源名称型号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m1生产清洗机/80低噪声设备、减振、1m80昼间15dB(A)6512车设备空压85厂房建筑隔声(隔声罩、橡胶垫)1m8215dB(A)673漂烫703m6815dB(A)534切丁753m7215dB(A)575甩水802m7815dB(A)633.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项目将按照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来预测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预测模式:采用点声源衰减预测模式和声压级叠加模式,预测噪声源对各厂界噪声评价点的贡献值。①室内声源计算a.室内某一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式中:Lp1--某个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r--室内某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积,m2;α为平均声系数。b.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li(T)--靠近围栏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A);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A)。N—室内声源总数。c.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A);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d.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Lp2(T)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式中:S--透声面积,m2。然后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处的声级。②室外声源计算计算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式中:Lp(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ΔLi--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量,本次评价衰减量为10dB(A))。③预测点处噪声贡献值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本工程在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④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计算考虑到背景噪声的影响,受声点声压级预测值Leq为:式中:Leq—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A);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A)。3.3预测结果及影响分析采用环安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噪声预测软件进行预测计算,本项目仅昼间进行生产,对项目营运期昼间的厂界噪声以及厂界南侧居民敏感点进行预测评价,预测结果见表4-14、表4-15。表4-14厂界环境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位置本项目噪声贡献值评价标准(dB(A))昼间评价结果厂界东侧4560达标厂界南侧4160达标厂界西侧4260达标厂界北侧3960达标表4-15敏感点噪声贡献情况一览表单位:dB(A)预测点背景值贡献值预测值昼间昼间昼间厂区南侧居民504151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厂界南侧居民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不会造成噪声污染,也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从声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3.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相应的降噪措施处理后通过建筑物门窗、墙壁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将会大幅度地衰减。具体可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1)合理布局:项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尽量远离敏感点,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2)选择低噪声设备:项目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低震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3)隔声、减振:建设单位根据噪声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通过安装减振垫或者隔声门窗来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对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如进厂区减速、限制鸣笛等。加强设备维护,禁止夜间高噪声作业。在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过距离衰减,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南侧居民点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相应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防治措施可行。3.4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制定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如下:表4-16噪声环境监测工作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执行标准噪声厂界四周外1m处等效连续A声级每季度一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3.5噪声排放的环境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噪声源采取了合理的噪声防治措施之后,经过分析,项目噪声排放能够满足规定的环境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原料预处理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去皮等蔬菜残渣等;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源强详细计算过程如下。(1)一般固废①废包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使用及产品包装过程中将产生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较小,废包装产生量约为0.2t/a,经统一收集处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②原料预处理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去皮等蔬菜残渣对外购的原料进行预处理,手工去除原料中的杂质、不合格原料以及去皮切菜等产生的蔬菜残渣,该部分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约为原料的0.05%,则本项目原料预处理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去皮等蔬菜残渣固体废物产生的量为3t/a,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③锅炉布袋器除尘灰根据废气分析章节,布袋除尘器收尘灰产生量为16.2t/a,统一收集后外售作为建材综合利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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