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收储运 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平江县双鑫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年产有机肥4000t)项目受理公示

  平江县双鑫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年产有机肥4000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对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通讯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项目名称:平江县双鑫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年产有机肥4000t)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瓮江镇双潭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双鑫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环评机构: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5-10-21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平江县双鑫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年产有机肥4000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平江县双鑫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年产有机肥4000t)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平江县双鑫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编制日期:,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发改备案证明附件4:项目用地证明附件5:场地租赁协议附件6:三区三线查询文件附件7: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9: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意见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5:工程师现场踏勘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平江县双鑫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年产有机肥4000t)项目项目代码2409-430626-04-01-947361建设单位联系人曾铁成联系电话13973023476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瓮江镇双潭村地理坐标东经:113度25分39.541秒,北纬:28度43分18.39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5、肥料制造、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41环保投资占比(%)4.1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99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平江县瓮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平江县瓮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瓮江镇主体功能定位为康养休闲小镇+农产品主产区,特色类型为产业发展型乡镇。立足瓮江镇特有的区位交通条件和现状产业基础、充分发挥丰富的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加强区域联动,推动旅游业与农业、文化、教育产业深度融合。本项目属于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原料为建设单位承包稻田产生的秸秆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和稻壳,制成有机肥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能够避免秸秆露天焚烧,有效实现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农业发展。因此,本项目符合瓮江镇主体功能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岳阳市平江县瓮江镇双潭村,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3062620004,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表1-1本项目与岳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约束性(1.1)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引导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业等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环境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1.2)对违法采石场、取土场进行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行为,及时查处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强监管,建立规范的采石场、取土场开发秩序,彻底改变小、散、乱局面;(1.3)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非法开采、销售、运输山砂的经营活动,已经实施开采或生产的场点必须立即停止;(1.4)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本项目废气、废水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环保设施齐全;不属于采石场、取土场,不运输山砂,不属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管控(2.1)废气:着力打好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坚持源头防控、系统治理,以露天焚烧秸秆、城市扬尘等为重点领域,强化区域协作机制,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全力抓好任务措施实施及落地见效,有效削减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2.2)废水: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建设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更新修复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因地制宜采取溢流口改造、增设调蓄设施等工程措施推进初期雨水污染控制;(2.3)固体废物: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垃圾出村量。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直收直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强化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提升规范化运行水平;(2.4)畜禽养殖: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流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无生产废水外排。②在原料破碎机和搅拌机上方设集气罩收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其他产尘环节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堆肥区全密闭,发酵废气负压收集至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③设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成效,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等模式消纳畜禽粪污。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5)农业面源: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推进科学用药,提高农药利用率。统筹推进农膜秸秆回收利用,2023年全县农膜回收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3%以上和86%以上。置若干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分别用于暂存废包装袋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④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环境风险防控(3.1)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重金属成因排查试点,督促开展污染源头风险管控。落实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严格分类管理,建立管理清单,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3.2)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地下水污染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试点。本项目属于有机肥料制造,原料不使用粪便,不涉及畜禽养殖项目和农药使用。在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可能性极小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1)水资源:平江县2025年用水总量3.905亿m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5.0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7.5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8;(4.2)能源:平江县“十四五”时期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14.5%,激励目标15%;4.3土地资源:瓮江镇:耕地保护目标30853.74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436.42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309.7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规模167.12公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985.18公顷。本项目主要能源为水资源、电能。项目运营期所用能源占其区域能源比例较小,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岳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关于平江县瓮江镇的相关要求。2、与“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表1-2与《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相符性分析主要内容涉及主要产品及工序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炼油、乙烯无机酸制造(2611)、无机碱制造(2612)、无机盐制造(2613)烧碱、纯碱、工业硫酸、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铵、电石、聚氯乙烯、聚丙烯、精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乙烯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1,4-丁二醇煤制合成气生产(2522)、煤制液一氧化碳、氢气、甲烷及其他煤制合成气;甲醇、体燃料生产(2523)二甲醚、乙二醇、汽油、柴油和航空燃料及其他煤制液体燃料炼焦(2521)焦炭、石油焦(焦炭类)、沥青焦、其他原料生产焦炭、机焦、型焦、土焦、半焦炭、针状焦、其他工艺生产焦炭、矿物油焦炼铁(3110)、炼钢(3120)、铁合金(3140)炼钢用高炉生铁、直接还原铁、熔融还原铁、非合金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铁合金、电解金属锰(不包括以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原料≥85%进行锰资源综合回收项目)水泥制造(3011)、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031)、平板玻璃制造(304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石化、建筑陶瓷、耐火材料、烧结砖瓦(不包括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冶炼(3211)、铅锌冶炼(3212)、锑冶炼(3215)、铝冶炼(3216)、硅冶炼(3218)铜、铅锌、锑、铝、硅冶炼(不包括再生有色资源冶炼项目)火力发电(4411)、热电联产(4412)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为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3、与《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本环评选取与项目有关的条款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下表。表1-3《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结论第九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实施非法围垦河道和围湖造田造地等投资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无生产废水外排,不设入河排污口。不属于非法围垦河道和围湖造田造地项目。不冲第十五条禁止在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湖南段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在禁止的河道岸线范围内。不冲第十六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有关要求执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有机肥,有机肥生产属于化工项目。根据《湖南省秸不冲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鼓励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将秸秆还田以及用于有机肥生产和应用。本项目原料为建设单位承包稻田产生的秸秆和稻壳,制成有机肥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能够有效实现资源回收利用,不属于高污染项目。本项目用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且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有机肥,有机肥生产属于化工项目。根据《湖南省秸不冲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鼓励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将秸秆还田以及用于有机肥生产和应用。本项目原料为建设单位承包稻田产生的秸秆和稻壳,制成有机肥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能够有效实现资源回收利用。突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落后产能存量项目依法依规退出。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的项目。对确有必要新建、扩建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不冲突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湖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不冲突。4、与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发展中要求——加大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扶持力度,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科学施肥、施药、有机肥替代化肥,有序推进水肥一体化发展。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林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副产品等农林废弃物的高效利用。支持乡镇建设废旧农膜、化肥与农药包装、灌溉器材、农机具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畜禽、鱼、粮、菜、果、茶协调发展,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源、生态旅游等循环发展,鼓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本项目属于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以秸秆、稻壳、EM菌为原料,加工生产有机肥,能够推动农作物秸秆的高效利用,符合《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5、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岳阳市瓮江镇双潭村,租赁平江县瓮江镇双潭村闲置用地,项目用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见附件4),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属于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根据本项目与平江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示意图(见附件6),本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区域。项目建设所需的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均较完善,外部交通便利,能够充分发挥闲置用地资源。项目周边均为农村环境,建设单位在平江县瓮江镇、余坪镇内均承包有稻田和蔬菜基地,本项目原料为建设单位承包的稻田基地产生的秸秆和稻壳,制成有机肥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能够有效实现资源回收利用。为减少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不使用畜禽粪便作为原料,同时将堆肥区域全密闭,能够有效收集发酵废气,发酵废气引入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废气排气筒设置在生产车间西南侧,远离北侧和东侧居民区;且项目所在地主导风向为西北风,本项目位于大气敏感保护目标的下风向,周边有山体阻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发酵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6、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原料为建设单位承包稻田产生的秸秆和稻壳,制成有机肥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能够有效实现资源回收利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一、农林牧渔业”中“13.绿色农业中有机废弃物无害化、价值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于2024年9月30日取得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编码:2409-430626-04-01-947361,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出具备案证明(见附件3)。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项目建设内容2.1.1项目由来近年来随着无机化肥的长期使用,土壤板结、酸化、肥力下降等问题日趋严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有机肥。有机肥主要指农业废弃物经有益微生物发酵、加工而成的肥料,其富含有机物和作物生长所需营养元素,不仅提供作物所需养分,还可以改良土壤、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施用有机肥可有效避免土壤理化性质退化,因此,推广有机肥料,符合“加快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对促进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业与环境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友好发展,从源头上促进农产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都有重要意义。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鼓励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将秸秆还田以及用于有机肥生产和应用。因此,平江县双鑫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拟投资1000万元,在瓮江镇双潭村建设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有机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承包有稻田和蔬菜基地,本项目原料为建设单位承包稻田产生的秸秆和稻壳,制成有机肥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能够有效实现资源回收利用。厂区总占地面积7992m2,主要建设1栋生产车间,同时完善配套设施。为便于办公,建设单位另租赁厂区北侧30m处两户居民自建房作为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吨有机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本项目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5、肥料制造26-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平江县双鑫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司接受委托后,在认真调查研究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基础上,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规范,编制了本报告表。2.1.2项目内容企业新建1栋一层生产车间,内设原料库、预处理车间、堆肥区、陈化区、建设内容制造车间和成品库用于有机肥生产。同时租赁厂区北侧30m处两户居民自建房作为办公用房,并完善厂区配套设施。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表2.1-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3992m2,钢结构厂房,生产车间全密闭,用于秸秆储存和有机肥生产。车间内自南向北依次设原料库、预处理车间、堆肥区(全密闭)、陈化区、制造车间、成品库、皮带式输送站辅助工程办公用房位于厂区外北侧,租赁两栋居民自建房作为员工办公、住宿用房,项目不设食堂储运工程原料库位于车间南侧,建筑面积约300m2,主要用于秸秆、稻壳、EM菌剂储存成品库位于车间北侧,建筑面积约440m2,主要用于成品有机肥的堆放运输厂外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厂内运输采用输送带、铲车等完成公用工程供电由当地供电所供给给排水区域已接入自来水供应管网;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流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无生产废水外排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设生活污水收集池(6m3)用于雨季生活污水的暂存。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气①投料粉尘在密闭车间内产生,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②原料破碎、搅拌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在原料破碎机、搅拌机上方设集气罩收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③有机肥破碎、筛分、造粒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④堆肥区域全密闭,发酵废气经负压收集至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垫、车间墙体、厂区围墙等隔声措施固废设置若干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在厂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包装袋;设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手套,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注:本项目不设置检验室,产品检验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2.1.3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根据建设单位的市场需求预测分析,本项目产品方案如下:表2.1-2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名称生产规模包装规格产品形态有机肥4000t/a50kg/袋固体粉状本项目有机肥料执行《有机肥料》(NY525-2021)的相关标准,详见下表。表2.1-3有机肥料技术指标和无害化指标一览表项目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水份(新鲜)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5.5-8.5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析,%≤0.5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15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2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50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3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150粪大肠菌群数,个/g≤100蛔虫卵死亡率,%≥952.1.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所使用的生产设备不属于指导目录中淘汰设备。本项目设1条有机肥生产线,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表2.1-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使用工序所在区域1皮带输送机2台1000型物料传输皮带式输送站3单轴液压破碎机1台1200型原料一次破碎预处理车间4粉碎机1台CY--1500原料二次破碎5双轴搅拌机1台1204型原料搅拌6有机肥翻抛机1台长50m,宽15m有机肥翻抛堆肥区7发酵渠1个长50m,宽15m有机肥发酵8立式半湿物料粉碎机1台有机肥破碎制造车间9滚筒筛分机1台有机肥筛分10双模造粒机1台有机肥造粒11包装机1台成品包装12装载机1台30型成品装卸成品库13空压机1台驱动气动设备生产车间14PLC控制系统3台全自动PLC控制设备控制15铲车1台物料运输16叉车1台17布袋除尘器1台风机风量6000m3/h废气处理设施18生物除臭塔1套风机风量18000m3/h表2.1-5设备能力与产能符合性分析产品名称设备名称数量设备生产能力年工作时间理论产能设计产能符合性有机肥双轴搅拌机1台3.5t/h1200h4200t/a4000t/a符合立式半湿物料粉碎机1台3.6t/h1200h4320t/a4000t/a符合双模造粒机1台3.5t/h1200h4200t/a4000t/a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设备配备与设计产能基本匹配,生产设备设置合理。2.1.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本项目原料秸秆和稻壳来源于建设单位承包的稻田,秸秆入厂时为杆状,长度一般在30-80cm左右;稻壳入厂时为颗粒状,重量较轻。为减少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不得使用畜禽粪便作为原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如下:表2.1-6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年用量最大储存量包装方式储存位置备注1秸秆2635t/a500t散装原料库含水率15%2稻壳660t/a100t散装含水率15%3EM菌4t/a0.5t25kg/袋含水率10%4生物除臭剂0.75t/a0.2t25kg/桶车间内5包装袋8万只/a1万只散装成品库6水1920.1t/a//市政供水7电18万kW·h//市政供电2、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秸秆:秸秆富含大量的纤维素,可为微生物成长提供大量的C、H、O、N等大量必需元素。秸秆主要来源于周边农田种植的小麦秸秆、玉米秸秆以及其他经济农作物秸秆。秸秆主要成分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蛋白质、淀粉等有机物和氮、磷、钾等元素,其中磷、氮、碳、钾成分的平均含量依次为0.33%、0.6%、45%、10%。稻壳:形状多为一端稍尖一端钝圆的扁长形,表面比较粗糙,有纹理,大小一般几毫米到十几毫米不等,质地较为坚硬且薄,具有一定的透气性。堆积密度较小,大约在0.1-0.2g/cm3左右,整体比较轻,容易随风飘散。含有纤维素、木质素等成分,其中纤维素含量约30%-40%,木质素含量相对较高,可达20%-30%左右。本身含有的氮、磷、钾等植物营养元素量较少,氮含量一般不足0.5%,磷含量在0.05%-0.1%左右,钾含量大约0.3%-0.5%。通常呈弱酸性,pH值大概在5-6之间EM菌:EM菌剂通常呈现为液态、固态(粉末状或颗粒状)等不同剂型。液态的菌剂外观类似浑浊的液体,有一定的黏稠度,可能会有轻微的沉淀;固态的粉末或颗粒状菌剂质地较为均匀,颜色多为灰白色、浅褐色等。是多种有益微生物的复合菌群,常见的包含乳酸菌、酵母菌、光合细菌、放线菌等几十种微生物种类,不同微生物在发酵等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功能,比如乳酸菌可以产生乳酸等酸性物质调节环境酸碱度,酵母菌能够分解糖类等物质进行发酵产气等。不同的EM菌产品pH值可能略有不同,一般呈酸性到弱酸性,pH值大概在3.5-6.5之间。生物除臭剂:无色透明、淡黄色或浅褐色的液体,具有相对较淡的气味。一般具有良好的水溶性,能够在常温下迅速且均匀地溶解于水中,方便配制成合适浓度的除臭液用于喷淋、喷洒等操作。其pH值大多处于弱酸性到中性的范围,通常在5-7.5左右,有利于保持生物除臭剂中微生物的活性,使其能够正常生长繁殖代谢,从而稳定地分解、转化恶臭气体中的成分。主要由多种微生物菌群(如芽孢杆菌、乳酸菌、光合细菌等)以及微生物代谢所产生的酶类(如蛋白酶、脂肪酶、淀粉酶等)、一些天然植物提取物(像植物精油等)、营养物质(如糖类、氨基酸等)等组成。3、物料平衡本项目物料平衡详见下表。表2.1-7项目物料平衡表输入输出物料名称数量(t/a)物料名称数量(t/a)秸秆2635有机肥4000稻壳660粉尘排放量1.014EM菌4NH3排放量0.682发酵补充用水1799.8H2S排放量0.04收集尘2.776收集尘2.776有机质分解、水分蒸发等损耗1097.064合计5101.576合计5101.5762.1.6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瓮江镇双潭村,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中部,在厂区外北侧租赁2栋居民自建房作为办公用房,与生产区分隔开来。厂区出入口位于厂区东侧,厂内道路用于物流、人流出入。自南向北依次设原料库、预处理车间、堆肥区、陈化区、制造车间、成品库、皮带式输送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角,租赁的民房用作办公室和员工宿舍。厂区周围主要为居民,厂区设围墙隔声,车间密闭,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对居民及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2.1.7公用工程1、给排水本项目用水环节为生活用水、除臭剂配置用水、除臭塔喷淋用水、发酵补充用水,用水来源为自来水。(1)生活用水本项目员工共计6人,约2名员工在厂内住宿。根据《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服务业及建筑业》(DB43/T388.3-2025),住厂职工每人每天用水定额为150L(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中等城市通用值),不住厂职工按每人每天用水定额为38L。则本项目生活用水0.45m3/d(67.8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0.85计,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8m3/d(57.6m3/a)。(2)除臭剂配置用水本项目使用的生物除臭剂为浓缩液,需兑水进行稀释。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物除臭剂每天用量为5L,兑水的比例为1:20,则除臭剂配置用水量为0.1m3/d(15m3/a)。除臭剂配置用水全部蒸发损耗。(3)除臭塔喷淋用水堆肥发酵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通过风机引入生物除臭塔(含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物除臭塔喷淋循环用水量为5m3/d,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即可,喷淋水损耗量按照循环水量的5%计算,则喷淋补充水量为0.25m3/d(37.5m3/a)。(4)发酵补充用水有机肥发酵过程中高温发酵阶段原料中水分损失较高,以水蒸气形式蒸发损耗,因此发酵过程导致水分损失过高时需要对堆肥区中有机肥料补充发酵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有机肥发酵过程物料含水率约为45%,结合原料含水率(秸秆、稻壳含水率15%、EM菌剂含水率10%),本项目发酵补充用水量约1799.8m3/a。发酵补充用水在后续陈化过程中蒸发损耗,最终有机肥成品含水率约为30%。因此,发酵补充用水约60%损耗(1079.9m3/a),剩下40%的新鲜水(719.9m3/a)进入产品中。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总用水量为1920.1m3/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7.6m3/a,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雨水明沟排入附近沟渠,经汨罗江支流最后汇入汨罗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2、供电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应,供电容量可以满足生产及办公生活用电。2.1.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员工共6人,其中2名员工在厂内住宿。工作制度:每年工作共计150天(冬季一般不生产),为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堆肥发酵和陈化区为24小时工作制度,安排员工夜间值班即可。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建、主体工程、附属设施的建设以及设备安装等。施工过程中主要用到的施工方法有:基础构造柱和圈梁、施工材料的装运等。施工期间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期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分析见下图。循环5m/d37.5除臭塔喷淋用水新1920.1鲜损耗1079.9水719.91799.8发酵补充用水进入产品损耗10.257.6建设单位承包的蔬57.667.8生活用水化粪池菜基地施肥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作业产生的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有工程建设产生的基建扬尘;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尾气、装修有机废气;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固废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2.2.2运营期项目采用条垛式堆肥,不设烘干工段。由于有机肥发酵需要一定的温度,无需额外加热,自然温度即可,冬天温度较低时一般不进行生产,故本项目生产天数为150d。图2-3有机肥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简述:1、拆包喂料:秸秆(长条状,长度约为30-80cm)、稻壳(粒状)在原料库经人工拆包后用铲车运输至预处理车间,投入液压破碎机喂料口喂料。该过程主要产生粉尘和废包装袋;2、破碎:通过喂料口的秸秆和稻壳进入输送系统输送至破碎机内进行原料噪声扬尘、废气沉淀回用施工废水周边菜地施肥市政指定地点排放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及弃土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一十一设备安装装饰工程投入使用一次破碎,一次破碎后的物料通过输送系统输送至粉碎机内进行二次破碎,将原料切断成长度为3-5cm左右的碎段。该过程主要产生粉尘和噪声;3、搅拌:经过二次破碎的原料碎段输送至双轴搅拌机内,按照一定比例将原料碎段和EM菌剂进行搅拌混匀。因为原料含水率较低,需加一定量水满足水份、养分等固肥发酵条件后,即可进入下一堆肥发酵工序。该过程主要产生粉尘和噪声;4、堆肥发酵:均匀混合后的物料在堆肥区的发酵渠中进行好氧堆肥发酵,发酵工序分为三个阶段:升温段,高温段,降温段。使用翻抛机翻抛物料,堆放肥料为蓬松状态,中间伴随着高温发酵菌种等有氧呼吸作用,同时采用翻堆机翻堆进行发酵。初期可以减少翻堆次数有利于堆温升高,当温度达到65℃左右时,要及时翻堆,使堆温不至于超过70℃,堆肥时间约24~28天。发酵过程中,发酵物料在高温作用下会不断消耗水分,要保持发酵物料含水率在45%左右,需不定时地往发酵堆上加水。发酵结束后,物料水分降至32%左右。发酵机理:有机物的高温好氧实际上就是添加外源微生物的作用下进行好氧发酵的过程。在发酵过程中,秸秆的溶解性有机物通过微生物的细胞壁和细胞膜而为微生物吸收利用,非溶解性的大分子物质由微生物所分泌的胞外酶分解为小分子溶解性物质,再由细胞吸收利用。微生物通过自身的生命活动氧化、还原、合成等过程,把一部分被吸收的有机物氧化成简单的无机物,并释放出微生物生产活动所需的能量,把另一部分有机物转化为生物体所必需的营养物质,合成新的细胞物质,于是微生物逐渐生长繁殖,产生更多的生物体和胞外酶,继续进行一系列的生化作用。通过高温作用将有害病菌、虫卵等杀死,而高温复合菌随着温度升高而繁殖速度越快,有机物首先得到降解,接着纤维素和还原性物质、有机质基本形成。随着温度的降低,酶的作用逐渐消退,其降解物与死亡的微生物中的蛋白质结合形成腐殖酸等物质,至此发酵基本完成。该过程主要产生发酵废气和噪声;5、陈化:将发酵好的混合料移出发酵渠,堆至陈化区进行陈化,随着堆肥温度的下降,中温微生物菌群又开始活跃起来,堆肥进入二次发酵。这个过程利于较难分解的有机物全部分解变成腐殖质、氨基酸等比较稳定的有机物,使肥效大大提高。腐熟的有机肥的表现特征为:堆肥后期温度天然下降,不再招引苍蝇、无臭味,质地松软,体积缩小,呈深褐色或黑褐色,虫卵死亡;以粪大肠菌群为评价指标,粪大肠菌值为0.1~0.01时原病菌存在的可能性很小;腐熟的有机肥水分含量降至30%。6、破碎、筛分:发酵腐熟后的有机肥水分为30%左右,呈大纤维和结块的形态,采用立式半湿物料粉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进入滚筒筛进行筛分,粒度50目以上的大粒径肥料再次进入粉碎机进行破碎处理,粒度达到50目以下的小粒径肥料进入造粒工序。经发酵后的有机肥料基本无臭气产生,该过程主要产生粉尘和噪声;7、造粒:经过破碎筛分后的物料经皮带输送机运送至造粒机进行造粒。该造粒机工作原理是:采用双向螺旋逆流对撞造粒新技术,使有机物料在造粒区可获得连续、高速、往复的糅合与剪切,从而形成高压力学流态的对撞流,物料温度在20s内升至60℃以上,迅速改变物料的分子结构和造粒性,使物料间的传热、流化、挤压过程得以显著强化,最终得到有机肥成品。经发酵后的有机肥料基本无臭气产生,该过程主要产生粉尘和噪声;8、包装入库:造粒完成的成品通过输送机输送至包装机进行包装,包装完成通过装载机和叉车运至成品库或外售。产品检测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企业不自设产品检测机构。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方式详见下表。表2.2-1本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治理措施一览表要素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防治措施废气投料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产生,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原料破碎、搅拌颗粒物在原料破碎机、搅拌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收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有机肥破碎、筛分、造粒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产生,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堆肥发酵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堆肥区域全密闭,发酵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废水生活污水COD、BOD5、氨氮、SS、动植物油、TP、T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噪声噪声生产设备生产设备等效A声级等效A声级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垫、车间墙体、厂区围墙等隔声措施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包装废包装袋除尘收集尘收集后返回堆肥发酵工序职工生活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空压机维修废矿物油在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所在地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瓮江镇双潭村,项目进场前已清理场地,场地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3.1环境质量现状3.1.1大气环境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1)常规污染物为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是否达标,本次评价采用《岳阳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报告》中2024年平江县全年的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进行判定。具体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见下表。表3.1-12024年平江县空气环境质量状况质量现状监测点名称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µg/m3)标准值(µg/m3)占标率(%)达标情况平江县SO2年平均浓度66010.0达标NO2年平均浓度144035.0达标PM10年平均浓度457064.3达标PM2.5年平均浓度293582.9达标CO24h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浓度1000400025.0达标O38h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浓度13016081.3达标根据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的PM2.5、PM10、SO2、NO2、O3、CO年平均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6.4.1.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可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物的情况,本环评委托湖南乾诚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2月26日对厂界下风向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①监测项目:TSP。②监测布点:根据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特点以及考虑当地的风向频率统计特征布设监测点位。表3.1-2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布点编号监测点位监测点方位、距离G1双潭村居民位于本项目东南侧60m③监测时间及频次TSP为监测频率为连续3天。④评价标准:TSP浓度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⑤监测结果如下:表3.1-3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一览表采样点位检测项目监测结果(μg/m3)2025.2.242025.2.252025.2.26参考限值(mg/m3)G1TSP0.0860.0880.0890.3根据上述监测结果,监测点TSP浓度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3.1.2地表水本项目位于岳阳市平江县瓮江镇双潭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无生产废水外排。根据《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该江段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为进一步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状况,本次评价引用平江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的《平江县环境质量月报》(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昌江入汨罗江口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数据,说明汨罗江质量现状。选取其中部分因子进行统计,具体如下:表3.1-4汨罗江水环境质量现状表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断面名称pHCOD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昌江入汨罗江口718.0751.50.11250.0570.01L标准限值Ⅲ类6-92041.00.20.0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上表可知,根据汨罗江地表水水质情况监测月报,2024年昌江入汨罗江口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3.1.3声环境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编制要求,结合现场调查,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要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3.1.4生态环境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为典型的农村环境,本评价区域内未发现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物种,未发现珍稀保护鱼类,无珍贵鱼类资源索饵场、越冬场和产卵场,不涉及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本次评价无需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3.1.5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在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可能性极小,本次评价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2.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要求。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瓮江镇双潭村,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因此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500m范围内的居民区,详见下表及附图3。表3.2-1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坐标相对方位及最名称功能及规模保护级别要素经度纬度高程近距离双潭村《环境空气113.4909°E28.7226°N114.084m东面,55-500m居民,15户,居民1#约45人质量标准》大气(GB3095-2双潭村居民2#113.4287°E28.7255°N90.402m北面,230-500m环境居民,13户,约39人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双潭村居民3#113.4248°E28.7253°N115.258m西北面,429-500m居民,1户,约3人本项目与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存在一定高差,中间有山体阻隔3.2.2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2.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3.2.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1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发酵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发酵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3.3-1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类型污染物标准限值标准来源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物排放控制标准有组织废气颗粒物120mg/m33.5kg/h《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氨/4.9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无组织废气氨1.5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颗粒物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3.2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项目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东侧厂界紧邻095县道,执行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3.3.3固体废物控制标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3号)规定,目前湖南省涉及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镉、砷、汞、铬、挥发性有机物、总磷等十一类污染物。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外排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氨气、硫化氢。因此,本项目无需购买总量控制指标。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建、主体工程、附属设施的建设以及设备安装等。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1、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场地道路必须硬化,在施工区出口放置防尘垫,减少出场车辆车轮带泥沙量和进出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设置冲洗设备设施,对运输车辆现场需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载,运渣车辆车厢遮盖严密后方可运出场外。(2)建材堆放点相对集中,放置规范,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开挖出的土石方加强围栏,且表面用毡布覆盖;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3)施工场地配备专职的保洁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做到定时清扫。清扫时应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4)施工中建筑物用围帘封闭,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避免扬尘。(5)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预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降尘措施。(6)定时洒水抑尘,在大风干燥的天气,应增加洒水作业的次数和洒水量。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八个100%”标准防治扬尘污染,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及100%保湿,工地运输道路100%硬底化,工地现场100%洒水降尘,出入车辆100%冲洗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处100%覆盖或绿化,工地出入口20米范围内100%冲洗干净且无积尘。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废水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经隔油池、沉淀池集中后进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生活污水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鉴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时段做统筹安排,尽量避免高噪声同时进行施工。(2)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夜间禁止施工。如根据工况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必须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方可施工,并可在必要时采用柔性吸声屏替代目前通用的尼龙质地的围挡。(3)本项目建设应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厂房内,进行消声、减振、吸声等措施。(4)选用施工设备时将设备噪声作为一项重要的选取指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5)制定合理的运输线路,车辆运输应尽量避开居民区。结合本项目周边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在施工期安排合理的运输路线以避开居住区,汽车途经居住区时应减速慢行,晚间运输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6)与施工单位签订控噪协议,督促和监督其施工控噪工作的有效实施。(7)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向周边居民公布施工的时间,并征求附近易受影响居民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好与周边居民及单位之间的关系,取得民众的理解,避免引起噪声投诉。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施工期不产生弃土。施工期生活垃圾可同厂区内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废料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他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送临近的建设用地内作为填方使用或者送往指定的消纳场,不随意丢弃。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区域内未发现野生珍稀动植物物种。项目的建设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土地原貌,破坏原有水土保持设施,因此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期由于项目施工、土石开挖、机械碾压等原因,破坏了工程范围内原有地貌和植被,扰动了表土结构,致使土体抗蚀能力降低,土壤侵蚀加剧,堆放弃渣如不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将导致水土流失大量增加。因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环评提出以下水土流失防护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大面积破土的土建施工尽量避开雨季;(2)项目应尽量减少开挖面积以及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对新产生的裸露地表的松土及时压实,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程及时进行绿化;(3)在施工准备期对项目区域地面进行加强硬化;(4)新建临时排水沟以及临时沉沙池;(5)设备堆放场、材料堆放场的防径流冲刷措施应加强,防止出现废土、渣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做到随挖、随运,同时均由专业渣土运输车按照规定路线运至指定场地。综上所述,施工过程中,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采取到位,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给项目区及其周边环境带来危害。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废气4.1.1废气影响分析本项目不使用畜禽粪便作为原料,原料为秸秆、稻壳,原料入厂后在车间内的原料库暂存,产品生产打包后移入成品堆放区,所有原料及产品均不露天堆放。经发酵后的有机肥料基本无臭气产生,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为投料粉尘、原料破碎和搅拌粉尘、有机肥破碎、筛分、造粒粉尘、发酵废气。1、投料粉尘本项目原料秸秆为较长的秆状物料,投料过程基本无粉尘产生。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来源于稻壳投料,投料粉尘产污系数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乡村谷物仓库转运和运输过程粉尘总量1.25kg/t-原材料进行核算。本项目稻壳年用量为660t/a,则投料粉尘产生量为0.83t/a。本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式厂房,仅考虑门窗散逸粉尘,约70%粉尘因空间阻隔、重力沉降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清扫收集,剩余30%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25t/a,投料时长按1h/d计,则排放速率为1.65kg/h;收集的粉尘量为0.58t/a。2、原料破碎、搅拌粉尘本项目秸秆、稻壳原料长度、粒径较大,秸秆和稻壳需在单轴液压破碎机、粉碎机上进行破碎后再投入双轴搅拌机中进行搅拌混匀。以上过程产生破碎、搅拌粉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尘。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有机肥生产在前处理工段(原料破碎、搅拌)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37千克/吨-产品。本项目有机肥产能为4000t/a,则原料破碎和搅拌过程粉尘产生量为1.48t/a。本项目拟在单轴液压破碎机、粉碎机、双轴搅拌机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原料破碎、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效率以80%计。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配套引风机风量为6000m3/h。因此,原料破碎和搅拌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24t/a,排放速率为0.02kg/h,排放浓度为3.3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296t/a,排放速率为0.25kg/h;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16t/a。3、有机肥破碎、筛分、造粒粉尘本项目有机肥陈化后需进行破碎、筛分、造粒,以上过程均产生粉尘。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有机肥生产在后处理工段(有机肥破碎、筛分、造粒)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37千克/吨-产品。本项目有机肥产能为4000t/a,则有机肥破碎、筛分、造粒粉尘产生量合计1.48t/a。原料经发酵成有机肥后再对有机肥进行破碎、筛分和造粒,该过程物料含水量约为30%,粉尘产生量较小,且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约70%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清扫,剩余30%无组织排放至厂外。因此,有机肥破碎、筛分、造粒过程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444t/a,排放速率为0.37kg/h;沉降清扫收集的粉尘量为1.036t/a。4、发酵废气项目原料发酵过程会产生恶臭气体,其中NH3和H2S是臭气最主要的成分。根据《除臭菌株对NH3和H2S释放及物质转化的影响》(农业环境科学学报)的研究表明,固态有机肥发酵过程中加入发酵菌剂可快速去除发酵过程中的恶臭,经发酵菌剂快速发酵后NH3总释放量为0.87g/kg-干产品,H2S总释放量为0.051g/kg-干产品。本项目有机肥产能为4000t/a(含水率按30%计),则氨气产生量为2.436t/a,硫化氢产生量约为0.143t/a。根据房间新风换气次数计算风量,过程如下:Q=p.s.h式中:Q——新风量(m3/h)p——换气次数(次/h),本次环评取4次/h;s——车间面积(发酵渠面积约为750m2);h——车间高度,堆肥区单独,区域高度约为6m。则由上式可计算出项目堆肥发酵区所需风量为18000m3/h。本项目堆肥区域全密闭,形成微负压空间,发酵废气经引风机生物除臭塔内处理,收集效率约80%,风机风量设计18000m3/h,除臭效率为90%。本项目发酵后期及发酵后出料时基本无臭气产生,每年约有150天处于发酵过程,则生物除臭塔运行时间为3600h。则氨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195t/a,排放速率为0.054kg/h,排放浓度为3.01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487t/a,排放速率为0.135kg/h。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量为0.011t/a,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浓度为0.18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29t/a,排放速率为0.008kg/h。4.1.2废气产排情况汇总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汇总见下表4.1-1,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汇总见下表4.1-2,年排放量合计见表4.1-3。表4.1-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类型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年排放量t/a1DA001粉尘排放口一般排放口颗粒物3.30.020.0242DA002发酵废气排放口氨气3.010.0540.195硫化氢0.180.0030.011表4.1-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产污环节主要防治措施污染物年排放量t/a1投料加强车间密闭,自然沉降颗粒物0.252原料破碎、搅拌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提高集气效率颗粒物0.2963有机肥破碎、筛分、加强车间密闭,自然沉降颗粒物0.4443造粒加强车间密闭,自然沉降颗粒物0.4444堆肥发酵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15m高排气筒,加强堆肥区密闭氨气0.487硫化氢0.029小计颗粒物0.99氨气0.487硫化氢0.029表4.1-3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t/a)1颗粒物1.0142氨气0.6823硫化氢0.044.1.3大气污染源排放口基本情况本项目运营期间设2个废气排放口,其基本情况详见下表。表4.1-4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污口编号及名称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高度内径温度坐标类型粉尘排放口DA00115m0.4m25℃113.4279°E28.7217°N一般排放口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发酵废气排放口DA00215m0.64m30℃113.4279°E28.7221°N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4.1.4非正常排放1、非正常排放源强分析非正常排放指生产过程中开停车(工、炉)、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表4.1-5非正常排放情况一览表非正常排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年发生频次原料破碎、搅拌布袋除尘器堵塞或失效颗粒物1.231h小于1次发酵废气生物除臭塔故障氨气0.10硫化氢0.013、非正常排放防范措施为确保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建议建设方在日常运行过程中,采取如下措施:(1)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巡检废气处理设施,做好巡检记录。(2)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并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时,应立即停止废气产生工序,待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排除后并可正常运行时方可恢复相关生产。(3)按照要求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以减少废气的非正常排放。(4)建立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记录。4.1.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原料破碎、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袋式除尘技术是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因含尘气体走密闭管路,当含尘气体进入袋式除尘器后,颗粒大、比重大的颗粒物由于重力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有较细小颗粒物的气体在通过滤料时,烟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发酵废气经在密闭堆肥区内负压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塔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生物除臭塔采用生物滴滤法。生物滴滤塔除臭原理如下:在生物滴滤池内充满了惰性填料,微生物在填料表面附着生长并形成生物膜。生物膜中微生物以有机废气为碳源和能源,以在循环液中的营养物质为氮源,进行生命活动。一部分有机废气通过微生物的分解代谢被转化为无害的水和CO2,并为微生物提供能量;另一部分有机污染物通过合成代谢被转化为微生物自身的生命物质。图4-1生物滴滤法原理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表15可知,有机肥备料、破碎、造粒、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可行治理技术为“袋式除尘”,拌料、发酵过程产生的氨气和硫化氢可行治理技术为“生物除臭法(滴滤法、过滤法)”。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技术,且经过前文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核算,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2、排气筒设置可行性分析项目设置1根粉尘排气筒和1根发酵废气排气筒。排气筒高度设置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7.1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5m以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6.1.1排气筒的最低高度不得低于15m”。本项目生产车间高度为9m,为周边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物。粉尘排气筒和发酵废气排气筒高度均设置为15m,均符合排气筒高度要求。粉尘DA001排气筒内径为0.4m,风量设置6000m3/h,估算烟气流速约为13.3m/s;发酵废气DA002排气筒内径为0.64m,风量设置18000m3/h,估算烟气流速约为15.5m/s。以上排气筒内径均与风量匹配。4.1.6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建设单位应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本项目废气自行监测计划见下表。表4.1-6本项目废气例行监测要求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DA001粉尘排放口颗粒物1次/半年DA002发酵废气排放口氨、硫化氢、臭气浓度1次/半年厂界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1次/半年4.2废水4.2.1废水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外排废水为员工的生活污水。根据前文水平衡分析,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7.6m3/a,其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COD:400mg/L、BOD5:200mg/L、SS:220mg/L、NH3-N:35mg/L、动植物油:100mg/L,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详见下表。根据《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可知,化粪池对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COD:40%~50%、SS:60%~70%、动植物油:80%~90%。本次均折中取:COD:45%、SS:65%、动植物油:85%。化粪池对BOD5及NH3-N处理效率根据经验取值,处理效率分别取25%、3%。表4.2-1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废水类别排放量m3/a污染物名称产生情况处理方式及排放去向去除率%排放情况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57.6CODCr4000.023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452200.013BOD52000.012251500.009SS2200.01365770.004氨氮350.0023340.002动植物油250.001420200.001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本项目废水排放信息汇总见下表。表4.2-2废水排放信息一览表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标准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间接排放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不外排间断性,周期性规律/4.2.2污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1、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粪便、纸屑、病原虫,悬浮物,根据《化粪池污水处理能力研究及其评价》(兰州交通大学学报)污水进入化粪池经过12-24h的沉淀,可去除50%-60%的悬浮物、厌氧消化分解COD25%以上,最高可达到86%。沉淀下来的污泥经过3个月以上的厌氧消化,使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成稳定的无机物,易腐败的生污泥转化为稳定的熟污泥,改变了污泥的结构,降低了污泥的含水率。根据前文生活污水产排情况核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是可行的。2、项目生活污水经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的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不外排。根据《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DB43/T388.1-2025),本项目位于平江县,位于湘东山丘区,属于V区。参照空心菜灌溉用水,在75%灌溉保证率下,每年每亩菜地需要203m3灌溉用水。本项目为企业自身的蔬菜基地服务,建设单位拥有蔬菜种植基地,完全能够消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可采用粪桶挑至蔬菜地施肥。由于化粪池容积有限,不能满足雨季降雨较多或非灌溉季节的时候生活污水暂存的需要,因此本次评价要求在厂内设一座生活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池最少要能够容纳半个月的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38m3/d,需在厂区地势低洼处设置一座6m3的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池需加盖,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是可行的。为保证生活污水可持续稳定回用。4.2.3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常规监测。4.3噪声污染源分析4.3.1噪声污染源强核算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粉碎机、搅拌机、翻抛机、筛分机、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信息如下表所示。表4.3-1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运营期声源名称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单轴破碎机75隔声、-11.9-36.11.230.711.313.984.062.162.262.162.121.021.021.021.041.141.241.141.1环粉碎机75-11.8-32.61.230.514.814.080.562.162.162.162.121.021.021.021.041.141.141.141.1境双轴搅拌机75-12-26.81.230.720.613.974.762.162.162.162.121.021.021.021.041.141.141.141.1立式粉碎机75-18.535.11.237.082.47.912.862.162.162.262.121.021.021.021.041.141.141.241.1影滚筒筛分机75-8.435.11.226.982.518.012.862.162.162.162.18:30-12:00;1:00-5:3021.021.021.021.041.141.141.141.1响双模造粒机700.535.21.218.082.726.912.757.157.157.157.121.021.021.021.036.136.136.136.1包装机75减振11351.27.582.537.412.962.262.162.162.121.021.021.021.041.241.141.141.1和空压机8513.9-12.21.24.835.439.960.172.472.172.172.121.021.021.021.051.451.151.151.1保除尘器风机80-6.3-27.51.225.019.919.675.467.167.167.167.121.021.021.021.046.146.146.146.1护翻抛机75-14.410.51.233.057.811.837.462.162.162.262.10:00-24:0021.021.021.021.046.146.146.146.1措生物除臭塔风机80-11.9-6.41.230.541.014.254.367.167.167.167.121.021.021.021.041.141.141.241.1施注:①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3.427642,28.721878)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②本项目单台风机源强取85dB(A),采取在风机出口加装消声器隔声和安装减振基座隔声,隔声量取5dB(A),安装消声器后单台风机声源源强取80dB(A)。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2降噪措施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如下:①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室外风机安装减震基座和消声器;②对机械噪声设备铺减振垫;③生产车间为钢架结构,加强车间厂房门窗隔声,如有破损及时更换,生产时关闭门窗;④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4.3.3声环境达标分析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预测公式对厂界和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达标情况进行预测。运预测内容:各噪声源在项目厂界外1m处的噪声贡献值。预测因子:等效连续声级LAeq。1、预测模式(1)室内声源的扩散衰减模式:式中:LP——距声源距离r处声级,dB(A);Lw——声源声功率级,dB(A);Q——指向性因子,取2;r——受声点LP距声源间的距离,(m);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取0.03。(2)室外噪声随距离衰减模式式中:L(r1)——距声源距离r1处声级,dB(A);L(r2)——距声源距离r2处声级,dB(A);r1——受声点1距声源的距离,(m);r2——受声点2距声源的距离,(m);△L——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绿化等;A——预测无限长线声源取10,预测有限长线声源取15,预测点声源取20。(3)多声源叠加模式式中:L0——叠加后总声级,dB(A);n——声源级数;Li——各声源对某点的声级,dB(A)。2、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本工程噪声源的分布,对项目四周厂界环境噪声进行预测。本项目仅考虑厂房的吸收和屏蔽,降噪值最好可达到15-25dB(A),生产车间降噪值取15dB(A),同时考虑地形高度、地面吸收和反射、空气吸声。由于项目夜间仅翻抛机和除臭塔风机工作,项目厂界昼间预测以全厂设备均工作的背景下预测,夜间预测以翻抛机和除臭塔风机工作的背景下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详见下表。表4.3-3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预测方位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XYZ东侧厂界24-111.2昼间57.570达标24-111.2夜间42.455达标南侧厂界-5.5-24.51.2昼间56.160达标-5.5-24.51.2夜间46.750达标西侧厂界-28-22.51.2昼间51.460达标-28-22.51.2夜间45.950达标北侧厂界25.74.31.2昼间56.360达标25.74.31.2夜间41.950达标由上述预测结果表明,通过优化工程总平面布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厂房隔声降噪,并对高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4.3.4噪声自行监测要求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本项目营运期噪声自行监测要求见下表。表4.3-4厂界环境噪声监测方案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排放标准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厂界外1m连续等效A声级1次/季度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侧执行4类标准4.4固体废物4.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收集尘、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等。1、废包装袋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拆包和成品包装后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包装物料,主要为废弃包装袋、纸箱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弃包装物料产生量约为0.5t/a,经分类收集后用收集袋暂存,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进行综合利用。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其一般固体废物代码为900-005-S17。2、收集尘本项目原材料投料、破碎、搅拌、有机肥破碎、筛分、造粒过程中均产生粉尘,原料投料粉尘、有机肥破碎、筛分、造粒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清扫,原材料破碎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根据前文废气污染源强核算,收集的粉尘量为2.776t/a,主要为秸秆、稻谷和有机肥碎料粉尘,收集后返回堆肥区发酵即可。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其一般固体废物代码010-099-S80。3、废矿物油本项目空压机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同类型工程类比经验值,项目设备维修废油产生量约为0.002t/a,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4、含油抹布和手套本项目在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同类型工程类比经验值,项目设备维修含油抹布和手套产生量约为0.001t/a,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049。5、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本项目劳动定员为6人,年工作日15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45t/a,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表4.4-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要求产生环节固体废物名称固废属性产生量处置措施最终去向生产线废包装袋一般固废0.5t/a外售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收集尘2.776t/a环卫清运无害化处置办公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0.45t/a环卫清运无害化处置设备维修废矿物油危险废物0.002t/a0.001t/a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4.4.2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及环境管理要求1、危险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在厂区东南角新建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暂存危险废物,危废间有效贮存高约1m,最长贮存周期为一年,贮存能力为12t。项目建成后储存在危废间的最大危废量约为0.003t/a,故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能力可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需求。表4.4-2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名称贮存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防渗措施处置去向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手套等10m2袋装、桶装12t*一年地面硬化,防渗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注*:贮存高度1m,危险废物平均密度按1.2t/m3计算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对危险废物管理提出如下要求:①贮存要求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HJ1276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贮存设施退役时,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退役前应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内剩余的危险废物,并对贮存设施进行清理,消除污染;还应依据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场地环境风险防控责任;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⑤贮存场应采取防止危险废物扬散、流失的措施。②容器和包装物要求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③贮存过程要求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运输过程中需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易燃及其他禁配物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要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同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目的在于记录危险废物从产生到运输到处理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废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项目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理处置,不直接向外排放。2、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种类较少,其处置措施总体原则为“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别利用或处置”。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区新建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中,收集尘产生后立即返回生产线即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具体为:贮存间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贮存间粘贴环保图形标志;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由合法合规企业回收、利用、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如需转移一般固体废物跨省利用的,由本公司或集中收集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的要求,在转移前通过“一网通办”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经备案通过后方可转移。3、生活垃圾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如放置于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原则,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18597-2023)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地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4.5地下水、土壤影响分析根据对项目生产过程及存储方式等进行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废水处理设施渗漏(化粪池及污水收集管道)。1、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本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污染的途径主要是渗透污染。渗透污染是导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及其污水输送管道、发酵渠在未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的情况下,废水或物料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水将从构筑物下渗入含水层而污染地下水及土壤。2、防控措施针对上述情况,企业采取以下措施,以减轻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1)源头控制措施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及处理生产过程中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2)分区防治措施分区防治措施详见下表。表4.5-1分区防治措施一览表防渗级别工作区防渗要求防腐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废水收集管道、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池、发酵渠、危废暂存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6,≤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铺设一层3mmHDPE膜、水泥硬化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区域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铺设一层1mmHDPE膜、水泥硬化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一般地面硬化水泥硬化4.6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位于设施农用地,项目周边为典型的农村环境,本评价区域内未发现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物种,未发现珍稀保护鱼类,无珍贵鱼类资源索饵场、越冬场和产卵场,不涉及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次评价不作分析。4.7环境风险4.7.1风险物质识别通过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所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污染物、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物等,本项目原辅材料中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食用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情况及风险临界量比值情况详见下表。表4.7-1主要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一览表序号物质名称实际暂存量/t标准临界量/t危险特性Q值1危险废物0.00350危害水生生物物质0.000060.00006结合上表,Q=0.00006<1,可直接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仅需进行简单1、储存单元风险识别: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主要无涉及环境风险的2、生产区风险单元识别:本项目生产区采用自动化生产线,泄漏的风险很小,3、环保设施风险识别: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无废水事故排放的可能;本项目粉尘经过集气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发酵废气经过集气后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达标排放。若生物除臭塔发生故障,可能导致废气事故排放环境风险事件;危废暂存间4、运输装卸风险识别:本项目主要是危险废物在厂内运输过程可能发生泄漏。5、其他风险识别:生产过程可能引发易燃物发生火灾的安全风险事故,由此(1)平时危废暂存场所地面应进行重点防渗,对于重点污染防治区,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重点防渗区的基础必须防渗处理,地面应采用混凝土浇筑硬化,并铺设至少3mm厚HDPE防渗膜,渗透(2)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3)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注意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并在醒目处标(1)平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进行维合计分析即可。4.7.2危险单元识别储存单元。而且本项目原料和产品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后不会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液态危险固废可能发生倾倒导致泄漏。事故可能会引发次生的环境事故。4.7.3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泄漏/撒漏风险事件防范措施系数≤10-7cm/s。(GB18597-2023)的要求加强管理,避免泄漏、渗漏。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2、废气事故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2)建立健全的环保机构,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对废气处理实行全过程跟踪控制。3、火灾引发的次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贮存场所应设置禁止牌和防火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并严禁明火。(2)车间严禁动用明火、电热器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门上应挂“严禁烟火”警告牌。(3)建立事故管理和经过优化的应急处理计划,包括各种应急处理设备器材、事故现场指挥、救护、通讯等系统建立,设立急救指挥小组,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一旦发生事故,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4)厂房内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处置设施,一旦发生风险物质泄漏,现场人员应立即佩戴防护用品,及时清除泄漏物,避免对环境及人员健康造成危害。综上所述,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通过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运营中认真落实本项目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上述风险事故隐患可降至最低。4.8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其总投资的比例为4.40%,详见下表。表4.8-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类别污染防治措施环保投资(万元)废气原料破碎、搅拌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5发酵废气堆肥区密闭负压集气+生物除臭塔+15m高排气筒30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池3噪声各类设备厂房隔声、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4固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桶0.5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收集桶/袋0.5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1合计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粉尘排放口(DA001)颗粒物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发酵废气排放口(DA00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15m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加强车间密闭,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pH、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蔬菜基地施肥,无废水外排/声环境生产区等效连续A声级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降噪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侧执行4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如下:固体废物名称固废属性产生量处置措施最终去向0.5t/a外售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产生环节生产线废包装袋一般固废收集尘1.703t/a环卫清运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置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0.45t/a环卫清运设备维修废矿物油危险废物0.002t/a危废间暂存含油抹布、手套0.001t/a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严格执行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规范、规定,如总平面布置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装置的设备布置均应严格按照防火、防爆要求执行,厂房和建构筑物均应按规定划分等级,保证相互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高温和有明火的设备应尽量远离有散发可燃气体的场所。②选择高质量的设备、阀门管件,对于设备及管道的静密封点,按有关设计规范选择合适的密封型式及密封材料,防止运行中跑、冒、滴、漏等现象。③生产区应杜绝一切火源。储存区要设置避雷装置,设置完善可靠的消防设施。④在厂内地势低洼处设1个生活污水收集池,在雨季可收集生活污水,防止生活污水溢流。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涉及的行业类别属于“简化管理”类别,企业应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2、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本项目污染源监测内容详见下表。表5-1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频次执行标准DA001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1次/半年有组(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织废气尘排放口DA002发酵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1次/半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厂界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1次/半年颗粒物1次/半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侧执行4类标准噪声厂界外1m连续等效A声级1次/季度3、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号)及《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号文附件二):一切新建、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项目工程投产时,各类排污口必须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而且规范化工作应与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物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企业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建设单位必须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建设,设立排放口标志,标志牌应注明污染物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建设单位应在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建设单位应将相关排污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建档管理。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工作程序:(1)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投入生产或运行前,企业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对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进行查验。(2)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企业自行编制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开展相关环境监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报告。企业、验收调查(监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对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结论终身负责。(3)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编制完成后,由企业法人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并向社会公开。(4)企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应成立验收组,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踏勘,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秸秆收储运 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