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壳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508
通讯地址:泰州市生态环境局814室
联系人: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西江路8号501-2F

建设单位
泰兴市宇洁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泰兴市宇洁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滨江镇西江路8号(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新建“年产6000吨电池壳镀镍项目”。项目租用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501栋厂房2层,面积2500平方米,设置滚镀镍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6000吨电池壳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已于2025年3月4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数据备〔2025〕900号,项目代码为2503-321283-89-01-39355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职工生活污水。部分一类工艺废水经二期园区对应预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后,与蒸汽冷凝水一起进入二期园区综合回用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入驻企业,剩余部分与经其他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的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二期园区综合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西护场河东侧新建河道(坐标:119°55′47.93″E,32°11′55.43″N),尾水排入河道后再通过管道输送至人工湿地系统,由人工湿地处理后经东护场河最终汇入长江泰州工业、农业用水区。生活污水经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泰兴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2、大气环境:本项目活化、镀镍等工艺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收集经“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经厂房50米烟道排放(园区统一为每层厂房配置1个烟道DA001)。有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完全收集处理的酸性废气,通过生产线密闭措施、加强车间排风,可保证厂界达标。3、声环境: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废(液)主要是活化槽液、含镍槽液、含镍过滤槽渣、中和废液、钝化槽液、钝化槽液、滤芯清洗槽液、废滤芯、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及废滤器、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不合格品、生活垃圾。除废极板、不合格品、生活垃圾,其他固废均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极板、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5、地下水、土壤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根据生产装置、废水缓冲罐、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所处位置不同将防渗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本项目租赁园区(二期)501栋厂房第2层,生活办公区进行一般防渗;生产区域、危化品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一层缓冲罐用房废水缓冲罐区进行重点防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池壳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