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 电线电缆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


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22日上午10时至2025年11月2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监督单位:新民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依据
2024年12月26日新民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辽0181破2-1号决定书,指定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年3月31日,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现依据前述方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于破产强清平台处置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二、重要提示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手续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本《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包括实物情况及手续情况)以及瑕疵(含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风险。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能否补办相关手续及权属变更的流程和所需资料、费用;了解是否欠税、欠费、欠滞纳金、欠土地出让金、限购等;了解能否办理或补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项目相关手续事宜,以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自行查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管理人不保证披露的标的物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日后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因面积调整而改变,管理人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拍卖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管理人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或违建的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三)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实际名称、质量、状况等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提供的图片及评估报告记载的情况可能不符,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前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查看了解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所有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或因标的物与管理人披露存在不符等原因提出异议或悔拍。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关于拍卖标的物的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当自行详细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竞买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
三、拍卖标的物
(一)标的物简介
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圣菲拉小镇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资产范围包括位于新民市兴隆堡镇中兴路14幢房产、1处地下设备间和部分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共计844套住宅、236套公寓、网点9套,建筑面积合计54,272.11㎡;地下设备间1554㎡;以及该项目所占土地使用权和剩余未开发土地土地使用权(其中部分已交付或已被司法拍卖房产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详见特别说明)。
1、土地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120,426㎡,已取得新民国用(2012)第D0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房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终止日期为2081年8月23日,剩余未开发土地面积约90,279.45㎡。
2、房产情况:在建工程共14幢,始建于2012年,停建于2017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地址
层数
分类
总建筑面积
纳入评估范围面积
备注

1
1#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6.00
住宅
5,711.66
5,711.66
房屋整体基本完工、公共区域部分地砖、电线电缆均未安装

2
2#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6.00
住宅
4,170.70
2,797.15
房屋整体基本完工、公共区域部分地砖、电线电缆均未安装,部分未安装门。其中30套房产,总计1373.55平方米已经被法院执行

3
4#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6.00
住宅
4,700.54
4,700.54
房屋整体基本完工、有电梯井、公共区域部分地砖、电线电缆均未安装

4
7#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6.00
住宅
4,170.70
4,170.70
房屋整体基本完工、公共区域部分地砖、未安装门、电线电缆均未安装。

5
10#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6.00
住宅
4,170.70
4,170.70
房屋整体基本完工、公共区域部分地砖、电线电缆均未安装

6
13#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11.00
住宅
5,067.56
5,067.56
房屋整体基本完工、公共区域部分地砖、电线电缆均未安装

7
14#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11.00
住宅
5,011.02
5,011.02
房屋整体基本完工、公共区域部分地砖、电线电缆均未安装

8
15#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11.00
住宅
5,011.02
5,011.02
房屋整体基本完工、公共区域部分地砖、电线电缆均未安装

9
17#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12.00
商业
9,942.46
7,750.22
框架主体完工、部分未抹灰、砌块砖、防水已做;其中66套房产,总计2192.24平方米已经被法院执行

10
18#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5.00
商业
4,495.27
4,495.27
框架主体完工、部分未抹灰、砌块砖、防水已做

11
19#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1.00
商业
919.88
919.88
房屋整体基本完工

12
20#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1.00
商业
300.20
300.20
实际为1-2层、外墙已经做防水、无涂料

13
21#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1.00
商业
300.20
300.20
实际为1-2层、外墙已经做防水、无涂料

14
22#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1.00
商业
300.20
300.20
实际为1-2层、外墙已经做防水、无涂料

15
地下设备间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1

1,554.00
1,554.00
地下一层

16
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
新民市兴隆堡镇金太牛村

其他普通商品房用地
90,279.45
90,279.45

合 计
144,551.56
140,985.77

(二)特别说明
1、在建工程中存在债务人已向他人交付使用或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房产,因不属于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故不在此次挂拍资产范围内(2#房地产存在30套房地产,总计1,373.55㎡;17#房地产存在66套房地产,总计2,192.24㎡,19#房地产1套,919.88㎡)。买受人须自行与该部分房产使用权人沟通协商,以解决相关建设问题,管理人不作任何担保和承诺。具体明细如下:

2#
面积(㎡)
17#
面积(㎡)
17#
面积(㎡)
19#
面积(㎡)

1-1-1
66.48
7-1
38.69
8-13
35.53
网点
919.88

1-1-2
48.44
7-2
34.57
8-14
34.94

1-1-3
48.44
7-3
31.09
8-15
40.38

1-1-4
48.44
7-4
31.14
8-16
39.03

1-2-1
59.50
7-5
31.14
8-17
31.95

1-2-2
45.96
7-6
31.10
8-18
32.27

1-2-3
45.96
7-7
32.87
8-19
31.14

1-2-4
45.96
7-8
32.63
8-20
31.14

1-2-5
47.21
7-9
35.66
8-21
32.27

3-2-1
47.21
7-10
35.92
8-22
32.27

3-2-2
45.96
7-11
33.98
8-23
31.14

3-2-3
45.96
7-12
34.36
8-24
31.46

3-2-4
45.96
7-13
35.53
9-1
31.46

3-2-5
59.50
7-14
34.94
9-2
31.14

1-3-1
52.77
7-15
40.38
9-3
31.14

1-3-2
39.23
7-16
39.03
9-4
31.14

1-3-3
39.23
7-17
31.95
9-5
31.14

1-3-4
39.23
7-18
32.27
9-6
31.10

3-4-1
40.41
7-19
31.14
9-7
32.87

3-4-2
39.23
7-20
31.14
9-8
32.63

3-4-3
39.23
7-21
32.27
9-9
35.66

3-4-4
39.23
7-22
32.27
9-10
35.90

3-4-5
52.77
7-23
31.14
9-11
34.00

1-5-1
52.77
7-24
31.46
9-12
34.36

1-5-2
39.23
8-1
31.46
9-13
35.53

3-6-1
38.07
8-2
31.14
9-14
34.94

3-6-2
36.91
8-3
31.14
9-17
31.95

3-6-3
36.91
8-4
31.14
9-18
32.27

3-6-4
36.91
8-5
31.14
9-19
31.14

3-6-5
50.44
8-6
31.10
9-20
31.14

8-7
32.87

8-8
32.63

8-9
35.66

8-10
35.90

8-11
34.00

8-12
34.36

2、本次拍卖标的中的土地及部分房产处于查封状态。成交后,管理人也将依法配合办理解除查封手续。
3、本标的物对应的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瑕疵认可,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及权属变更的流程和所需资料、费用、时间等情况,能否办理或补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项目相关手续,是否欠税、欠费、欠滞纳金、限购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物在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若本竞买公告及须知披露的相关内容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不符,均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需办理及补办的一切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相关一切手续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5、若办理过户登记,无房屋所有权证部分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处罚并负全部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及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人民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责任。若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在建工程中,有部分房屋已被业主认购,虽然管理人已明确不再向业主交付房屋而由其申报购房款项,但不排除部分认购业主自行占用房屋的可能。如有发生,需买受人自行组织房屋腾退等事宜,管理人不负责对此提供其他协助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本拍卖标的属在建工程,在规划变更、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方面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瑕疵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不予批准的风险。
四、起拍金额
评估价:160,698,000元
起拍价:128,558,400元
保证金:10,000,000元
加价幅度:5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五、咨询看样及标的物异议程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7时止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管理人仅对已掌握的情况做出答复,不排除拍卖标的物存在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情况,管理人不对任何瑕疵承担担保责任。管理人可随时配合现状看样,由于拍卖标的物为在建工程,如意向竞买人想了解内部情况需自行准备相关设施,也不负责安全保障责任。管理人联系方式:刘律师,电话:19050169662。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7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拍卖的主体外,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条件
(一)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拍卖的主体外,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是否有特殊规定,如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价开始前7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并支付全部尾款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优先购买权人
(一)本标的物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二)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的,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购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本次交易过程中,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应由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税、费亦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二)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拍卖标的物而欠缴的税、费(除税务局已向管理人申报的部分按破产程序进行分配外)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水、电、气、供暖、安保、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十一、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银行支付限额: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规定交纳余款的,视作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悔拍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剩余部分计入破产财产。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费用损失或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另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拍卖成交款及技术服务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新民市新柳街道湖滨街新民市保交楼稳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原新民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实物及手续的交接。逾期不办理交接的,视为管理人已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拍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视情况给予必要的协助。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所有费用。
十三、其他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手续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竞价结果、成交人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管理人咨询电话:19050169662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沈阳隆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宅 电线电缆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