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宁乡市人民法院2025)
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宁乡市玉潭镇三环路(金叶家园)1栋207室的房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宁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5日10时至2025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宁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乡市玉潭镇三环路(金叶家园)1栋207室,房产证为711004879号,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竣工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登记时间为2021年05月05日,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装修现状为简单装修,有电梯,无租赁,有占用,房屋总层数为15层,标的物为2层,建筑面积为142.34㎡。
1、该房屋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公司。
2、该评估价由“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出具,起拍价以评估价为依据,不包含房屋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物品。
特别提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现状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网询评估价:542105元,起拍价:542105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起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3时到17时);请意向竞买人在开拍前五天联系13319511346(湖南金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刘女士),将进行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而参拍的,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的认可且无异议,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主体承担,其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1月23日16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如下):
户 名: 宁乡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营业部
账 号: 6232637500105879558
联 行 号: 1045 5100 3714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及“(2024)湘0182执9473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319511346(湖南金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刘女士)
举报监督电话:0731-870580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宁乡市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5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湖南省 长沙市 宁乡市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