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GW光伏组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索 引 号
640324013/2025-00129
发文时间
2025-10-21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文 号
无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年产5GW光伏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年产5GW光伏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同心县年产5GW光伏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工业园区区块一,项目总占地面积22914.86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两层光伏组件厂房、高架智能立体仓库、节能动力站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购置安装4条高速组件生产线,年产N型TOPCon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5GW/a。项目总投资为102122万元,环保投资为433.5万元,占总投资的0.424%。
二、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及焊接烟尘。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
2、水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等;生活污水经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施工厂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设备废包装。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施工单位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由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设备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处置。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串焊废气、焊接烟尘、层压废气、打胶废气、灌胶固化废气、擦拭废气等。运营期废气经收集后最终汇入一套干式过滤器+蜂窝沸石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立方米)处理后依托“同心县年产12GW(N型)TOPCon电池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部分处理;循环冷却水排水收集后依托“同心县年产12GW(N型)TOPCon电池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混合后废水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太阳电池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制定的光伏企业进水水质指标,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园区处理厂处理。电池项目建成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正式投运前,本项目不得建成投产。
3、声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施工厂界噪声主要为生产线各机械设备。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目标处预测值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削边废料、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电池片;危险废物为含胶废弃物、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固废物存储区域,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电池片返回电池项目再加工处理;废边角料、削边废料暂存固废物存储区域,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胶废弃物、废胶桶、废抹布、废滤芯、废沸石、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暂存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吴忠市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0953-8637597。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5年10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年产5GW光伏组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