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中山市西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报来“西区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完善辖区老旧小区相关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和《关于实施西区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期)建设的通知》,结合项目估算报告及其评审报告、用地审核和规划选址意见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西区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期)”,项目代码:2507-442000-17-01-702334。项目单位为中山市西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西区街道彩虹社区、长洲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改造工程主要为卫康街供销宿舍、柏丽医院宿舍、公交宿舍等 29 个小区进行楼道构件修整、楼道照明灯更换、楼梯及公共走道空间内部饰面更新、屋面修整、车行道改造、人行道改造、公共活动场地改造、机动车停车设施整治、照明设施改造、雨污分流改造、通讯线路整治、燃气接入改造、环卫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8400.4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西区街道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请中山市西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切实履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十、项目的招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一、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