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跟踪招标采购公告(2025)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2025-10-23 09:58:41

1次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委托

江苏原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工业集中区



进行环境影响

跟踪

评价。现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将报告书简本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

8

年,樊川镇政府在收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20

18

〕政字

1749

号办文单办理意见的函》(苏工信材料〔

20

18



133

号)后,积极推进氧化锌产业搬迁(重组)至樊川镇工业集中区(樊川科技园)的工作,并委托规划部门编制了《扬州市

JFC2

单元

[

江都樊川工业园区

]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9

)》



2019

年,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委托江苏原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取得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的审查意见(



环审





20

20



04-02

号)



樊川镇工业集中区由樊川科技园、东汇锌业园、永安汽配园及三周片区组成



一区三园



的发展布局

,樊川科技园:东至东风河,西至三阳河以东

100m

,南至规划大同路,北至永樊路,规划面积约

3.06km

2

,产业定位:新能源电动车、汽车配件、机械制造、金属压延加工、针织、电子、轻工、橡塑、体育用品、建材(水泥、石灰及石膏制造、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人造板、砖瓦制造除外)、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适用一般固废和

HW23-336-103-23



HW48-321-009-48

含锌危废);东汇锌业园:东至原江都区联华锌制品,南至原国发锌品、东跃公路,西至安大公路,北至鞠家北河,规划面积约

0.23km

2

,产业定位:新能源电动车、塑料制品、机械制造、轻工、金属制品;永安汽配园:东至安普车业,南至关河公路,西至华鑫金属制品,北至关河,规划面积约

0.55km

2

,产业定位:汽车配件、机械制造、轻工;三周片区:东至新平塑胶,南至聚丰电镀,西至裕隆化工,北至

031

县道,规划面积约

0.1km

2

,产业定位:机械制造、塑料制品、轻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等要求:



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委托

江苏原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开展

工业集中区

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江苏原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在接受委托后,对

工业集中区

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并收集有关该规划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二、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

根据江都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扬州市江都区二〇二



年度环境质量简报》,

2024

年江都区城区(以引江站点计算)环境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

PM

10

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PM

2.5

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为

169

,不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为

1.1mg/m

3

,符合国家一级标准。以

AQI

污染指数统计,全年空气质量重度污染

1

天,中度污染

16

天、轻度污染

53

天、优良天数为

277

天,优良率为

79.8%



根据《扬州市

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25

年,全市通过电力企业深度治理、钢铁企业深度治理、垃圾焚烧企业深度治理、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铸造企业综合治理、烧结砖瓦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治理、锅炉治理、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汽修单位整治、餐饮油烟治理、其他治理等

13

个方面入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

291

项。从(一)锚定任务目标,全面强化空气质量管理;(二)突出源头治理,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三)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四)科学精准施策,全力压降

VOCs

排放水平;(五)推进清洁运输,全面强化移动源治理减排;(六)抓住关键变量,提升面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七)强化联动协作,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八)加强

ODS

监管,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九)强化支撑保障,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等方面落实各项治气保障措施,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本次环评期间补充监测的

TSP



NO

x



硫酸雾、

VOC

s



非甲烷总烃



铅、镉、六价铬

、氨、硫化氢、氯化氢、

氰化氢

的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2

)地表水

地表水监测期间,

W

1

~W

2

断面总磷、总氮、高锰酸钾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



W

3

断面总磷、总氮、高锰酸钾指数、化学需氧量

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



W

4~5

断面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钾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



W

6~9

断面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钾指数、化学需氧量

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



W

10~11

断面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钾指数

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



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



类水质标准要求。随着园区以及樊川镇区周边管网建设的完善,河道疏浚清淤工程的实施,水质会得到逐步的改善





3

)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质量总体较好。



总硬度、氨氮、砷

、锰

、总大肠杆菌

达到

IV

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III

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

)噪声

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

土壤

区域土壤监测点中

T1-T

7

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T

8-T11

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15618-2018

)中用地筛选值



三、

环保措施有效性分析及改进建议

大气环境:

工业集中区

落实了规划环评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显示,

工业集中区

特征因子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规划环评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有效。

地表水环境:

工业集中区

已开发部分已实现雨污分流。

晴川污水处理厂

总处理规模达

5000

立方米

/

日,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显示,

部分

监测因子存在不同程度超标



主要原因是区内还存在部分散住居民,此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未接管,加之在周边存在农业面源的污染,导致

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钾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超标,随着园区以及樊川镇区周边管网建设的完善,河道疏浚清淤工程的实施,水质会得到逐步的改善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工业集中区企业车间生产区、危废贮存场、废水处理区及废水收集管网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腐防渗设施。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根据要求由有资质单位运输。储存化学品的区域设置严格的防渗设施,罐区等区域设置围堰。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显示,评价区域

W

D1-

W

D

5

点位除总硬度、氨氮、砷、锰、总大肠杆菌达到

IV

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III

类及以上标准要求。工业集中区各项土壤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中的二类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周边农用地土壤各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

)中用地筛选值,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规划环评提出的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

声环境:工业集中区应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建筑机械,减轻建筑施工噪声造成的噪声污染,并对作业场所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严格执行《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



2008

),治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解决社会生活噪声突出问题。

固体废物:工业集中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的运营管理体系。工业集中区危险废物委托中环信(扬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截至

202

4

年底,没有发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情形。

四、

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工业集中区

污染物规划情景下对区域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均较小,不会改变该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晴川

污水处理厂位于老三阳河以东,同合路以南交汇处;污水提升泵站位于振兴路与樊东大道交叉口南侧,此处靠近河流交叉处,采用

A

2

/O

处理工艺,设计能力为

1



m

3

/d

,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已建成运行,处理能力为

5000

m

3

/d

,处理工艺主体为:格栅

+

沉砂

+

水解

+ A

2

/O

生化

+

二沉

+

过滤

+

消毒

,出水执行国家一级

A

标准。根据地表水源强估算,规划期末

工业集中区

废水接管量为

86.706



t/a



0.

238



t/d

),在

晴川污水处理厂

现状规模范围内,

晴川污水处理厂

能够满足

工业集中区

废水接管要求。



3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工业集中区

规划期末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

5

4.58

dB



A

),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可控制在

60dB(A)

以下,均能满足区域

2

类和

3

类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规划区



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可做到固废



零排放



,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做到区域环境功能不下降



五、

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



1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①进一步优化

工业集中区

产业结构。建议在

工业集中区

引进项目时应严格准入门槛,优先引进单位面积土地产出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的项目。

②加强区内现有企业管理要求。加强企业污染监管,生产车间做好密闭,减小无组织废气排放,定期维护保养废气、废水处理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和降低污染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防范环境风险。



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建议加快推进区内配套的污水收集及管网的建设进度,完善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污水收集处理可行性。



3

)落实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六、环评报告总结论

对照

工业集中区

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要求,本轮跟踪评价采用实地勘查、走访公众、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

工业集中区

开发强度、产业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变化、企业污染控制措施、生态建设、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性分析与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工业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通过本次评价可以看出,

工业集中区

的发展规模与规划基本一致;大部分已入区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用地布局规划基本相符,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园区废水污染物均未超过规划环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废气污染物均未超过预测值。除个别因子外,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

工业集中区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分工细致,职责分明,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区内绝大多数公众对

工业集中区

的发展持支持态度。

经分析,在进一步落实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产业链,优化废水收集、处理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废水和废气排放的管理,严格能源结构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可以得到保证,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以实现

工业集中区

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七、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了解

本项目建设

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及结论的基础上,公众可就下列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



就本项目的建设情况

,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

)认为

本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内容是否存在缺失,评价结论是否可信,评价建议及要求是否可行



3

)对

本项目的建设

持何种态度



4

)其他你关注的问题,以及您要表达的关点、意见或建议



九、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



网站上下载公众意见表

,填写相关信息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请到

扬州市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咨询



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扬州市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家祥

联系电话:

1595255552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江苏原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14-82091938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

29

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

6



818



公示日期:

20

25



10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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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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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环境影响跟踪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