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编服饰面料建设 水土保持方案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402-330481-04-01-222585
项目名称
年产9720吨经编服饰面料建设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已办结
2025-10-22 16:25:27.0
海建消备凭字〔2025〕第284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市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
已办结
2024-08-15 09:18:05.0
2024-05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4-02-27 16:31:14.0
建字第3304812024GG0062448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4-02-27 15:31:04.0
地字第3304812024YG0038423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4-02-19 10:35:29.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
已办结
2025-07-18 10:49:58.0
浙规核字第3304812025HY0066554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4-03-21 09: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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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凭证海建消备凭字〔2025〕第284号海宁市红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2日申请红力新材料新建经编车间、门卫建设工程[地址:马桥街道经编八路北侧、文宗南路西侧(7号地块)。经编车间,建筑面积:地上22085.54㎡、地下2181.04㎡,建筑高度:23.975米,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1层,使用性质:地下一层为汽车库、设备用房,地上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门卫,建筑面积:地上38.85㎡,建筑高度:4.00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使用性质:门卫。]消防验收备案,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备案方式为提交材料的:☑1.消防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备案方式为告知承诺的:□1.消防验收备案表;□2.告知承诺书。☑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该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我单位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请做好准备。(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建设单位应自备案凭证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存在以下情形,告知如下:□1.依法不应办理消防验收备案;□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2025年10月22日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第1页共1页0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备案表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海宁市红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十路37号邮政编码营业执照91330481MA2B97GF3T法人代表沈红身份证号******************联系人姓名杨建炳联系电话13511298761建设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年产9720吨经编服饰面料建设项目建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_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八路北侧、文宗南路西侧项目性质新建总投资(万元)10082.00土建投资(万元)3170水土保持补偿费6973.6000占地面积(m²)8717净用地面积(m²)8717道路退让面积(m²)开工日期2024-03-01竣工日期2025-09-30防治责任范围(m³)8717项目建设区(m³)8717直接影响区(m²)8717土石方总量(m³)10200开挖(m³)5100填筑(m³)5100土石方总量(m³)建设工程土石方量取用方量(m³)5100取用来源5100弃置方量(m³)弃置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2一海宁市红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红力新材料新建经编车间、门卫马桥街道经编八路北侧、文宗南路西侧(7号地块)新建地上22124.39平方米,另地下2181.043304812024GG0062448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A·”海宁市红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720吨经编服饰面料建设项目海宁市人民政府海自然字〔2023〕244号3304812024YG0038423,马桥街道经编八路北侧、文宗南路西侧7号地块8717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不大于26151平方米,不小于17434平方米拍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2月27日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公FFFFF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4年02月19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402-330481-04-01-222585项目名称年产9720吨经编服饰面料建设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详细地址马桥街道经编八路北侧、文宗南路西侧(7号地块)国标行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1761)所属行业纺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采用智能化、连续化纺纱成套装备(清梳联、粗细联、细络联及数控单机,喷气涡流纺、高速转杯纺等短流程先进纺纱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采用新型数控装备(高速数控无梭织机、自动穿经机、自动验布机、全成形电脑横机、全成形圆纬机、高速电脑横机、高速经编机、细针距圆纬机等)生产高支、高密、提花等高档机织、针织纺织品拟开工时间2024年03月拟建成时间2025年09月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13.08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04812023B000784总用地面积(亩)13.08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2440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244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22200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增地13.08亩,总投资10082万元,新建建筑面积24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搬迁经编机11台、整经机8台等,新购置经编机13台、氨纶整经机5台、假捻机1台、ERP智能管理系统1套等设备,形成年产9720吨经编服饰面料的产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14580万元。项目联系人姓名沈红项目联系人手机13456296498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十路37号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9392.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10082.00003170.00003228.0000374.00002490.0000130.00000.000069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10082.00000.000010082.00000.00000.0000公FFFFF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海宁市红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法人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481MA2B97GF3T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十路37号成立日期2018年01月注册资金(万)500.000000币种人民币元经营范围经编面料、化纤织物制造、加工;纺织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纺织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化学试剂等)、经编机设备、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橡塑制品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沈红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456296498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4年02月19日备案日期2024年02月19日第1次变更日期2024年02月23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浙规核字第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已具备竣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颁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确认书是建设工程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具备竣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确认书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予竣工备案,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三、本确认书的附件及附图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SA海宁市红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经编车间、门卫马桥街道经编八路北侧、文宗南路西侧(7号地块)地上22101.57平方米、地下2188.45平方米3304812025HY0066554,8717.00平方米3304812023A21244建字第3304812024GG0062448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附图、附件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7月18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编服饰面料建设 水土保持方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