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包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程序》(包环办发[2018]103)号,经审议,2025年10月2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472-6200558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01406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包头中亿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九原区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包环管字150207〔2025〕030号
2025.10.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