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式变电站 高低压成套设备招标采购公告(2025)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3773140、375713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2B202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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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钟默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箱式变电站项目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860号新疆大航城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区项目8#厂房101室
新疆金钟默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中新荣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 同意你公司项目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860号新疆大航城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区租赁8#厂房101室,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度20分37.785秒,北纬43度52分06.435秒,项目用地面积5750平方米。项目建设年产箱式变电站30台、高低压成套设备2000件生产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同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设置钣金车间(1750平方米)、装配车间(2075平方米)、喷塑车间(1125平方米)等3个车间、半成品库(800平方米)、危废贮存点、办公楼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箱式变电站30台、高低压成套设备2000件。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办公生活区依托园区供热管网。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在项目运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运营期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切割、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负压)+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烘干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制;项目需加强无组织管控,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采取洒水抑尘,并设置换气扇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现有排水管网,最终进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包装物进行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集中收集存放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危废贮存点按照重点防渗要求建设。 (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九)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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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箱式变电站 高低压成套设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