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标采购公告(江苏禹盛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



徐州市云龙区楚岳广场3F-1招租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徐州市云龙区楚岳广场3F-1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HHCQ2025ZL2105A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0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徐州市云龙区楚岳广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1371.27
租赁期限
2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37024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2025-9-9

评估机构
宿迁海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444292.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禹盛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出租方证件号码:91320324067674210Y

出租方承诺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标的租赁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有关部门已经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
《经理层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润鑫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该处标的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按照租金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承租方。该处标的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2、 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标的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标的现状的认可。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交易机构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标的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已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标的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标的自身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标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交易机构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0-24 09:00:00 至 2025-11-0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须与文件原件四角贴合、清晰完整)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意向承租方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申请书》(加盖公章); (5)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6)其他材料。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加按指纹); (2)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签名加按指纹); (3)《意向承租申请书》(签名加按指纹); (4)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签名加按指纹); (5)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484316.00元,截止时间2025-11-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3、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竞买人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的申请,交易机构可以冻结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者其他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的; (3)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 (4)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5)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服务费
1、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以首年成交租金为计费依据,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收费标准交纳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双方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租赁合同模板.pdf

意向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意向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温女士

咨询电话
0516-85605796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徐州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其 他
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淮海产权”微信公众号

商铺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江苏禹盛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91320324067674210Y住所地:睢宁县睢城镇永昌路4号法定代表人:谢坤联系人:王海洋联系电话:19851471595联系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黄山街道坝山社区城东大道楚岳山庄1#楼邮政编码:221018电子邮箱:601701251@qq.com乙方(承租人):证件类型:口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住所地: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丙方(担保人):11证件类型:口居民身份证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二)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三)房屋装修情况为:口毛坯口简装口精装口其他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的租赁用途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租赁用途。第三条转租(一)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二)经甲方同意的转租不影响本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因转租造成房2屋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三)乙方经甲方同意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剩余租赁期间。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转租合同,必须事先报经甲方审查同意,且该合同应将甲方列为见证方,并由甲方盖章见证。第四条租赁期间(一)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口是口否有免租期,免租期为日,免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租赁期间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当及时返还该房屋。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三)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另行订立合同。第五条租金(一)该房屋首年租金为元(大写:(二)该房屋每年度租金标准如下:(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约定)(三)租金具体支付期限双方可以约定如下:1.租金按年一次性付清。2.首年租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工作日内。3.剩余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当年月日。(四)甲方收取租金账户信息:户名:江苏禹盛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106026309210088402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睢宁县支行(五)乙方应当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该房屋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当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押金为保证在租赁期间乙方能够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等,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另行支付首年租金%的金额作为合同押金元(大写:)。押金可冲抵合同约定的最后一年租金及甲方代为缴纳的相关费用。第七条其他相关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相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一)乙方承担口物业费水费电费口电话费口电视收视费网络使用费供暖费燃气费停车管理费口卫生费公共部位电费口其他0(二)乙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应承担的费用。(三)乙方逾期缴纳其承担的费用,甲方代为缴纳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押金被抵扣的,乙方应当在30天内向甲方补足。乙方逾期未补足押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房屋交付及返还(一)甲方应当于合同成立之日起7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二)租赁期间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当将该房屋清理干净,并保证该房屋及全部附属设施完好无损,以良好的可以正常使用的4状态交还给甲方。(三)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该房屋、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名、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房屋交付或者返还完成。(四)乙方逾期返还房屋的,应当按照第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逾期期间产生的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房屋使用及装饰装修(一)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并保证依法经营、纳税、交费,自行办妥租赁鉴证、工商局注册登记、消防、环保、税务登记、食品安全等合法经营手续。因租赁和承租人行为(包括经营活动)产生的全部税费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物业管理规定、市场经营管理规定,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在该房屋内吸烟、私拉乱接电线电器,将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场、装修违规操作等引起的火灾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三)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装饰装修该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不得破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设备。(四)租赁期限届满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乙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乙方经甲方催告后未按限定期限恢复原状的,甲方可自行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按该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者要求甲方补偿。(五)合同解除时,对于装饰装修物,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乙方未按规定将房屋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四)款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第十条房屋维修(一)租赁期间,甲方应当保障该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该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的维修义务。乙方有权在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需要维修时,请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二)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乙方因保管不当或者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毁坏的,乙方应当承担维修、更操或者赔偿损失责任。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第十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当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二)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人或者共有人对该房屋的出租无异议。(三)甲方应当及时交付该房屋,并在租赁期间保持该房屋及附属设6施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状态。(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足额交付租金、押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届满或者本合同终止时,要求乙方及时返还该房屋。若10日后该房屋里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若处理余物产生了处理费用,此费用应由乙方进行承担。(六)在租赁期间,存在房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因乙方装饰装修或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二)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三)乙方应当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小区管理规约,不得损害相邻关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四)乙方应当注意用水、用电、用气等的安全,不得在房屋内从事危及自身和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致使发生火灾或其他安全性事故,造成乙方或者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或者本合同终止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返还该房屋。第十四条违约责任7(一)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者乙方提前退租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后,应当按照三个月的租金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该房屋,应当按照日租金200%*逾期天数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返还房屋且未支付逾期期间的租金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处置乙方放置在该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及其他财产。(三)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或者费用,应当按照欠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四)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按约定履行的租金。五方未经甲方同意且盖章见证而擅自转租该房屋的,应当按照租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担保责任(一)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包括租金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二)丙方为法人的,丙方保证作出该担保行为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股东会决议程序,并应向甲方提供股东会决议原件。(三)丙方为自然人的,丙方应提供作出该担保行为已取得其财产共有人或其配偶同意的证明材料原件。第十六条合同变更、终止8(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的;2.发生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的;3.该房屋被依法征收征用的;4.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5.发生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解除权人提出解除合同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1)该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致使先法按合同约定使用的;(2)该房屋权属有争议,致使无法按合同约定使用的;(3)该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4)该房屋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1)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者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2)乙方擅自变动该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3)乙方擅自改建、扩建、装饰装修该房屋或者变更该房屋的附属设施,经甲方要求,在30日内未恢复原状的;(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且盖章见证而擅自转租该房屋的;(5)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30日的。第十七条通知、送达9(一)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均真实有效并作为本合同履行以及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本合同争议时的有效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二)任何一方变更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变更后的信息;未及时通知的,对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第十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一)本合同之订立、生效、解释、变更、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乙双方因合同内容或者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秀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通过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向徐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及财产保全担保费或保险服务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九条附则(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且乙方支付押金之日起成立并生效。(二)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或者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三)双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四)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丙方各执壹份,10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条其他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丙方(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意向承租申请书年月日标的名称 意向承租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本意向承租方同意如未成交,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本方以下账户户 名开户行银行账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就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的 (标的名称)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承租本标的,并接受本标的公告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规定。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所提交的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标的公告的要求。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承诺以交易保证金作为贵公司、出租方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公司、出租方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我方承诺,所交保证金24小时内不撤回,否则自动放弃交易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 7、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意向承租方保证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能按照上述所填住所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达我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证不会追究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意向承租申请书年月日标的名称意向承租方姓 名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号码意向承租方联系地址意向承租方联系电话意向承租方本意向承租方同意如未成交,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本方以下账户意向承租方户 名开户行意向承租方银行账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就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的 (标的名称)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承租本标的,并接受本标的公告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原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规定。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所提交的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标的公告的要求。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承诺以交易保证金作为贵公司、出租方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公司、出租方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6、我方承诺,所交保证金24小时内不撤回,否则自动放弃交易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 7、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意向承租方保证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能按照上述所填住所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达我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证不会追究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