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收割 田块稻季收割招标采购公告(2025)
建成村268.13亩水稻收割项目
项目编号:
320904103N25100002
项目位置: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建成村
公告日期
2025-10-24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联系方式:
顾昱 ( 0515-69691628 )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刘庄镇
村(社区)
建成村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5-10-11
项目类型
小型工程
预算总额
17428.45元
资金来源
村集体资金
项目周期
--
项目描述
建成村自主经营268.13亩田块稻季收割项目通过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标底价为65元/亩,预计总收割费用为17428.45元,收割好后需运至指定地点。详细要求及信息见交易公告及合同附件。
补充说明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5-10-14 08:00至2025-10-20 16:00
报名地点
网上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5-10-20 16:00
交易时间
2025-10-21 09:00
交易地点
网上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建成村自主经营268.13亩田块稻季收割项目通过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标底价为65元/亩,预计总收割费用为17428.45元,收割好后需运至指定地点。详细要求及信息见交易公告及合同附件。
服务费(材料费)
¥0.00
保证金
¥3485.00
最高限价
17428.45
成交缴款方式
现金支付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自由竞价期
2025-10-21 09:00~ 2025-10-21 09:10
出价延迟
15秒
加价幅度
--
底价
17428.45元
成交人
盐城市大丰区恺凯农机专业合作社
成交日期
2025-10-21
成交总金额
17428.45元
补充说明
--
建设方信息
被委托人信息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2025年建成村自主经营田块收割合同模板.jpg
大丰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jpg
授权委托书
投标方承诺书
大丰区2025年建成村自主经营田块收割施工合同甲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建成村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成村自主经营田块稻季收割项目地点:刘庄镇建成村四、五组项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建成村自营田的稻季进行收割作业,总面积约为268.13亩(以实际测量为准),乙方负责提供稻季收割所需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所有设备操作人员需要有相应的作业资格证),收割完成后需要将稻运至指定地点,乙方应在稻季相应的收割时间内完成全部收割作业。如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作业进度,双方应协商调整作业时间。乙方应提前7天告知甲方具体作业时间,以便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二、质量标准1、项目质量标准:损失率与秸秆粉碎:破籽率≤1%、损失率≤2%;留茬不超过10cm,秸秆切碎长度≤6cm(收割机切草装置必须配套齐全,装下剪刀,刀片磨损要及时更换),若未达到标准,则收割费扣减15元/亩。收割时必须按作业速度行走,控制收割机前进速度2km/h,不得挂行走档,若收割行进不按作业档,则收割费用不予结算。倘若以上要求不达标,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收割,否则发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中途不得私自停收或退出甲方作业区,凡中途私自停收或退出的,甲方不予支付作业费。2、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周彩富,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矛盾协调等工作。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支付方式:经村委会验收合格后,按照乙方提供税票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天。具体收割时间由甲方提前2-3天短信或电话通知,收割日进度不少于80亩。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行组织人员施工,承担安全的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调工程中相关矛盾的调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2、乙方在签订合同一次性交纳合同价的10%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在工程验收结束后,工程无质量问题将凭保证金发票一次性返还。六、安全责任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定进行施工,因施工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及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村委会无涉。七、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3000.00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根据协议约定时间,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到场,超过一个小时支付甲方赔偿金500.00元,如超过二个小时支付甲方赔偿金1000.00元,如超过三个小时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费不低于3000.00元。2、由于一方的责任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口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口向有权管理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如需变更或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2、合同履行中的未尽事宜,须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镇产权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甲方签名:盖章:年月日乙方签名:盖章:年月日扫描全能王大丰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项目编号:320904103N25100002根据大丰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委托,刘庄镇(区、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决定对建建成村268.13亩水稻收割项目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标段1:建成村自主经营268.13亩田块稻季收割项目通过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标底价为65元/亩,预计总收割费用为17428.45元,收割好后需运至指定地点。详细要求及信息见交易公告及合同附件。项目交易保证金3485.00元。二、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14日08时00分2025年10月20日16时00分在网上报名。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在网上交易。三、标的咨询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卞汗秀,联系电话:13814301508。四、注意事项1、报名时请上传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需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交易保证金缴至大丰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账户(账户:根据短信为准,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不计利息。2、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一个及一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采用网上竞标方式。3、交易开始后,意向受让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4、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5、受让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7个自然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7、本公告在大丰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及建成村村务公开栏同时发布。.报名联系人:顾昱,联系电话:0515-696916281刘庄镇(区、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2025年和月13日扫描全能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稻收割 田块稻季收割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