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户金融不良债权资产招标采购公告(昆明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昆明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户金融不良债权资产的招商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招商以下资产,资产编号:云南-2025-远建-01,特发布此公告。
截止2025年10月27日,本债权资产总金额约为682,376.59万元,涉及本金约194,470.10万元,利息约487,906.49万元。债权抵押物位于云南省昆明市。
具体信息见下表:

序号
债务人
所在地
币种
本金余额(万元)
利息余额+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万元)
担保情况
资产状况

1
昆明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
人民币
194,470.10
487,906.49
1.抵押物:远建商务大厦-3至5层、7至26层。2.保证担保:云南志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然人侯司国及其配偶张贵香。
已终本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债权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意向投资人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招商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女士、赵先生
联系电话:0871- 63641318、63662529
电子邮件:hexiangyun@coamc.com.cn;
zhaoruibin@coamc.com.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红塔东路198号海埂悦府小区11栋商业楼
邮编:61278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871-6364520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电话:0871-63619742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电话:0871-64623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单户金融不良债权资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