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12738东莞市正成塑胶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20250012738
项目名称
东莞市正成塑胶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四村河畔路8号8号楼302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正成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众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迁建至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四村河畔路8号8号楼302室,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2080m2,建筑面积3120m2。迁改扩建后生产产品为塑料外壳、灯具、硅胶表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均位于密闭车间内,采用点对点集气罩集气、车间整体换气的方式收集废气,该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任何药剂,经冷却水塔、冷水机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要补充水损耗。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且项目周边50m范围无噪声敏感点分布,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塑料次品、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5-10-28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7943968
通讯地址
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