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萧山区临浦镇白鹿塘村
主要建设内容:为响应政府拆迁政策,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拟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柏山陈村整体搬迁至萧山区临浦镇白鹿塘村,利用已购置的工业用地,面积5985.18平方米,新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4472.17平方米,新购置立式冲击式制砂机、圆振筛、螺旋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实施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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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公示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正文部分)项目名称: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项目代码2509-330109-07-02-48450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萧山区临浦镇白鹿塘村地理坐标经度:120度15分4.772秒,纬度:30度4分10.98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9-330109-07-02-484509总投资(万元)1300环保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占比(%)9.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472.17(建筑面积)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断表是否需要设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类别置专项评价排放大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项目运营期不涉及有苯并[a]芘、氰化物、毒有害污染物、二噁大气氯气且厂界外500米不需要范围内有环境空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的排放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所在区域未接通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杭州万晟建设有限公司抽运至萧山红垦泵站,最终排至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不直排,因此可不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不需要不需要不需要不需要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Q值小于1,因此可不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因此可不开展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可不开展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南站单元(XS11)等4个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25〕43号)审批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萧山区临浦单元(XS20)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已调整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属二类工业,满足规划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杭环发〔2024〕49号),项目位于“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13)。表1-2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不在浙江省“三区三线”中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触及生态保护红线。“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13)序号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空间布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选址于工业功能区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厂区已实现雨污分流,且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其环境风险可控。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推行清洁生产,资源能源利用率高。符合重点管控对象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区本项目选址位于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区符合重点管控对象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区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期间会消耗电能、水资源等资源,但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通过合法手续取得土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不会突破区域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b类;根据现状环境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区域声、地表水环境质量能达相应标准的要求。根据《2024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数据,2024年度杭州O3指标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限值,其他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随着《杭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杭政函[2024]76号)的要求,杭州市政府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改善大气环境。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将逐步转为达标区。根据环境影响分析,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的影响均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出现降级现象,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13),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禁止的工业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允许类。综上所述,项目选址不在杭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能够满足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满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①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委托清运;项目废气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噪声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②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NH3-N、烟(粉)尘。对比原有项目审批量:迁扩建后排放量烟粉尘增加0.819t/a,CODCr增加0.012t/a,NH3-N减少0.0016t/a。新增总量指标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通过区域平衡核准分配后给予,在此基础上,项目的实施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③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所在地周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环境质量等级,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④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产业;不列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负面清单内;不属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1年本)》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产品,符合杭州市和萧山区产业政策。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实施更严格的管控措施的重要依据,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活动。经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1-4。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具体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符合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项目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符合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属于建材行业,但未列入《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高污染”产品名录,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属于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根据能评批复(详见附件),本项目综合能耗低于5000吨标准煤(本项目年综合能耗当量值913.528吨标煤,年综合能耗等价值2118.434吨标煤),符合相关要求。符合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项目不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四性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因此建设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项目各要素分析预测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因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针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导则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空气环境为不达标区,但由于区域大气污染减排计划的推进,污染情况整体呈逐渐下降的趋势,不达标区逐步向达标区转变。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根据环评分析,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均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原审批项目已拆除完毕,其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已消除。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四性五不批”的相关要求。5、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取得杭州市萧山区发改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的批复(萧发改能源[2024]86号),能评批复内容为年产80万吨绿色建材干粉砂浆,年综合能耗为2118.434tce(等价值),913.528tce(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为0.096tce/万元(20价,0.088tce/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38tce/万元(20价,0.949tce/万元),单位产品能耗为0.819kgce/t。项目为迁建项目,根据《关于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能源核算情况的意见》,项目迁建完成后,年综合能耗减少1303.966tce(等价值)、1926.36tce(当量值)。本项目属于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项目,对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1-6。表1-6《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要求(节选)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一)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三线一单”地市落地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已在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2(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实施后满足重点污符合2(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且项目已取得了能评批复。3(四)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项目实施后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区域平衡替代削减。本项目无耗煤等高污染燃料。符合4(六)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本项目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属二类工业项目,以电为主要消耗能源,不使用高污染燃料,利用此次搬迁契机,本公司将淘汰现有老旧生产设施,引进全新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实现集约化生产等,大幅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同时本项目配套建设智能化控制系数,可实现符合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生产参数设置的自动化、数字化;同时项目采用筒仓堆放,原料螺旋输送,设备布置紧凑、具有生产自动化、规模化的特点,可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5(七)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浙环函[2021]179号),该指南适用于“在浙江省范围内钢铁、火电、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造纸、印染、化纤等九大重点行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不纳入碳排放环评工作中。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相关要求。6、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函》(浙环函[2021]244号)符合性分析表1-7《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函》符合性分析相关指导意见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严格“两高”新增项目环境准入关对拟建项目认真分析评估其对碳排放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在履行审批手续前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坚决停批停建。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未纳入国家石化产项目已取得了能评批复,且能够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符合业规划布局方案和国家能耗单列单位的重大石化项目。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严格落实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应急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严把入园项目环境准入关。按照要求落实重点行业项目产能置换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要求。本项目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不需要布设在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无需实施产能置换。因此,本项目符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函》(浙环函[2021]244号)相关要求。7、与《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09号)符合性分析表1-8《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09号)符合性分析相关内容(节选)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着力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强重点用能地区结构调整。以产业绿色低碳高效转型为重点,着力提升地区产业发展能级。杭州要严格控制化纤、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产能,适度布局大数据中心、5G网络等新基建项目。本项目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取得了能评批复,符合杭州严格控制化纤、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产能要求。符合环杭州湾重点用能地区。推进杭州向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统筹布局数据中心、5G网络、云计算中心等,促进产业能效提升。以清洁生产一级水平为标杆,推进宁波、舟山、绍兴、嘉兴、湖州等地石油化工、化纤、钢铁、有色金属、纺织印染、水泥、光伏制造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绿色转型,打造新一代绿色化工、汽车及零部件、现代纺织和服装、光伏产业等世界本项目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取得了能评批复。符合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一批年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制造业集群和百亿级的“新星”产业群。符合符合符合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深化“亩均效益”改革,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效、安全等项目准入标准。本项目已经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质量、能效、安全等项目准入。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能源“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的强约束倒逼和引导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地方“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能源“双控”与重大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平台规划、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计划和产业发展政策联动机制。研究制订严格控制地方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意见,对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开展分类处置,将已建“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对“两高”项目的闭环化管理。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四个一律”,对地方谋划新上的石化、化纤、水泥、钢铁和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提高工业项目准入性标准,将“十四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控制标准降至0.52吨标准煤/万元,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强化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高耗能项目的节能审查管理。本项目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能评通过审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38tce/万元(20价,0.949tce/万元),高于浙江省、杭州市“十四五”期末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能耗为2118.434tce,相较于迁建前基准数据(总能耗3422.40tce)减少1303.966tce,项目迁扩建后总能耗不新增,无需进行能耗指标调剂平衡。根据碳达峰和能源“双控”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1、对未纳入国家石化产业规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化纤、印染、有色金属等项目,能评通过审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划布局方案和国家能耗单列范围的重大石化项目,一律不予支持;2、对没有产能置换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方案的化工、化纤、印染、有色金属等项目,一律不予支持;3、对能效水平未达到国际国内行业领先的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的重大高能耗项目,一律不予支持;4、对未纳入省数据中心布局方案和能耗等量替代的数据中心项目,一律不予支持。于浙江省、杭州市“十四五”期末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能耗相较于迁建前基准数据减少,项目迁扩建后总能耗不新增,无需进行能耗指标调剂平衡。大力推动工业节能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以纺织、印染、造纸、化学纤维、橡胶和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实施传统制造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加强节能监察和用能预算管理,对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石油化工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用能减量置换。推动纺织印染、化学纤维、造纸、橡胶和塑料制品、电镀等行业产能退出,加大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组织实施“公共用能系统+工艺流程系统”能效改造双工程,全面提升工业企业能效水平。本项目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无需进行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等。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浙江省、杭州市“十四五”期末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能耗相较于迁建前基准数据减少,项目迁扩建后总能耗不新增,无需进行能耗指标调剂平衡。符合支持水泥企业以破代磨、窑运行节能智慧管控系统、新一代篦冷机技术、磁悬浮风机替代罗茨风机等节能技术改造。加快熟料生产线的提升改造,推广全数字化水泥包装、物料检测数字化等技术。玻璃行业全面推行信息化、数字化集成管理系统运营管理本项目不涉及水泥、熟料、玻璃生产等行业。本项目采能智慧管控系统,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有效提高了产品附加值。符合和全氧(富氧)燃烧、蓄热式燃烧等技术改造。推进玻璃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十四五”腾出用能160万吨标准煤。因此,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8、与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符合性分析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15-2粉磨站(系统)、矿渣粉、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本项目符合性见下表:表1-9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符合性分析引领性指标相关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能源类型电、外购蒸汽、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本项目能源为电,不使用蒸汽及天然气符合排放限值PM、NOx排放浓度不高于10、100mg/m3,天然气锅炉或热风炉基准氧含量8%本项目PM排放浓度低于10mg/m3,不使用天然气,不涉及NOx符合无组织排放1、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储存;2、物料采用封闭式皮带、斗提、斜槽运输,各物料破碎、转载、下料口设置集尘罩并配置袋式除尘器。库顶等泄压口配备袋式除尘器;3、料棚配备喷雾抑尘设施或物料全部封闭储存,出入口配备自动门,水泥包装车间全封闭,袋装水泥装车点位采用集中通风除尘系统,泥散装采用密闭罐车,并配备带抽风口的散装卸料器项目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储存;物料采取全封闭式皮带运输、在输送带处设置袋式除尘器;项目生产车间封闭各项操作在封闭场所内进行,同时对易产尘点位配备袋式除尘器符合监测监控水平重点排污企业水泥磨和独立烘于系统安装CEMS,CEMS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料场出入口等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企业不涉及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环境管理水平环保档案齐全:1、环批复文件;2、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3、竣工验收文件;4、一年内废气检测报告台账记录:1、完整生产管理台账(包括生产设备运行台账,原辅材料、燃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2、运输管理电子台账(包括车辆出入厂记录、车牌号、VIN号、发动机编号和排放标准等);3、设备维护记录;4、废气治理设备清单(包括主要污染治理设备、设计说听书、运行记录、CEMS数据等);5、耗材清单(除尘器滤料更换记录等)管理制度健全:1、有专兼职环保人员:2、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按要求落实环保档案及台账记录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员。符合运输方式1、物料(除水泥罐式货车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按要求使用相关标准的运输车辆。符合运输监管配备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记录送输车辆电子台账:视频监控、台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按要求落实门禁、视频监控及台账记录工作。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原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柏山陈村,主要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企业于2016年4月委托编制了《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为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于2016年2月1日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原杭州市萧山区环保局)环评批复(批文号萧环建[2016]1435号),于2017年8月16日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原杭州市萧山区环保局)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批文号萧环验[2017]289号),于2020年6月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30109MA280CQB6C001W)。为响应政府拆迁政策,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拟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柏山陈村整体搬迁至萧山区临浦镇白鹿塘村,利用已购置的工业用地,面积5985.18平方米(其中厂区西侧部分空地后续出租给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具体可见附图2),新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4472.17平方米,新购置立式冲击式制砂机、圆振筛、螺旋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实施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本项目类别为“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判定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1本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情况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4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24〕67号)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有关事宜的通知》(杭环发〔2025〕4号),本项目审批权限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2、项目工程组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利用已购置的工业用地,面积5985.18平方米(其中厂区西侧部分空地后续出租给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具体可见附图2),新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4472.17平方米,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2,本项目各工程组成见表2-3。表2-2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2-3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制砂磨粉区、混合搅拌区等石子筒仓共计2个,每个容量约为700t石粉筒仓共计1个,容量约为700t原料区粉煤灰筒仓共计1个,容量约为180t储运水泥筒仓共计2个,容量约为180t工程稠化粉筒仓共计1个,容量约为180t半成品区砂子筒仓共计1个,每个容量约为700t成品区成品筒仓共计1个,容量约为250t辅助工程办公区、变电房等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接入公用雨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池(容积约为50m3)工程排水收集后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用水;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杭州万主体工程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m25985.182总建筑面积m24472.17计容面积为4208.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4208.32计容地下建筑面积m2263.85不计容,仅放置消防器材等3建筑占地面积m21706.294建筑密度%0.295容积率/0.7036绿地率%10.107绿化面积m2604.50晟建设有限公司抽运至萧山红垦泵站,最终排至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不直排。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供电由市政电网接入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杭州万晟建设有限公司抽运至萧山红垦泵站,最终排至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不直排。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约为25m3)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洒水降尘用水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废气治理原料筒仓呼吸粉尘筒仓位于封闭厂房内,每个筒仓均设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后排出的粉尘无组织排放。输送粉尘输送工序设置袋式除尘器用于输送粉尘收集、处置,输送过程全密闭,除尘后排出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20m)。混合搅拌粉尘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20m)。石子进料、成品散装、石子堆放过程粉尘石子进料、成品散装、石子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汽车运输粉尘厂区内道路除雨天外每天冲洗,粉料及成品封闭运输,骨料加盖篷布,车辆进出厂区冲洗轮胎或设置车辆自动冲洗器,来减少厂区汽车运输扬尘。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东北角,暂存一般固体废物,面积约为20m2。危险废物仓库位于厂区东北角,暂存危险废物,面积约为10m2。3、产品方案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项目总生产规模预计达到年产30万吨绿色建材干粉砂浆,具体见表2-4。表2-4项目产品方案及实验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原环评审批产能增减量迁扩建后产能1干粉砂浆30万吨/年+0万吨/年30万吨/年4、设备清单迁扩建后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5。表2-5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单位为台/个/套/条原环评审迁扩建后数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批数量增减量量原料存储系统原料喂料斗除尘器(风量6000m3/h)DMC80+22仓顶除尘器(风量约2000m3/h)DMC25+1提升机(砂石原料提NSE100-36+1砂石上料系统喂料皮带机B650×2m+44皮带输送机B800×15m+1皮带输送机B800×10m+1破碎制砂系统立式冲击式制砂机SJL500+1磨粉磨粉机MTW178G+1破碎物料输送提升及筛分提升机(原料提升)NSE300×29.3+1m圆振筛3YK2470+1皮带输送机-回料B800×12m+1选粉系统选粉机BHVF800+1/+1粉料回收、存储、散装系统脉冲除尘器主体(风量48000m3/h)PPS40-7+1粉尘螺旋机LU300-3.5m+1引风机/+14石粉螺旋机LS273-6.1m+15石粉螺旋机LS273-11m+16提升机(石粉提升)NSE50×32.5m+1升)风机7仓顶除尘器(风量约2000m3/h)DMC25+18石粉螺旋机LS273-7.5m+1砂仓附件提升机(砂提升)NSE100×32m+1提升机(主楼提升)NSE200×28.5m+2皮带输送机(仓底)B800×13m+2电动滚筒/+2仓顶除尘器(风量约2000m3/h)DMC25+2粉料仓附件提升机(粉提升)NSE100×34.5m+1螺旋输送机LS325×9.1m+1螺旋输送机LS325×11m+1仓顶除尘器(风量约2000m3/h)DMC25+44螺旋输送机(水泥)LS406×10m+16螺旋输送机(水泥)LS406×2.8m+17螺旋输送机(粉煤灰)LS273×3.3m+18螺旋输送机(粉煤灰)LS273×8m+19螺旋输送机(矿粉)LS273×3.6m+110螺旋输送机(矿粉)LS273×8m+111螺旋输送机(石膏粉)LS219×3.3m+112螺旋输送机(石膏粉)LS219×8m+113螺旋输送机(石粉)LS219×2.2m+114螺旋输送机(石粉)LS219×2.2m+1混合、直接散装、成品散装系统搅拌主机WZ-130+2成品螺旋输送机LS325-6m+1成品螺旋输送机LS325-8.5m+1仓顶除尘器-成品仓(风量约2000m3/h)DMC25+1散装除尘器-成品仓DMC80+1(风量约2000m3/h)提升机(成品提升)NSE100×18m+1收尘系统脉冲除尘器主体(风量55000m3/h)PPS40-10+1粉尘螺旋机LU300-5.5m+1引风机+1螺旋输送机LS273×5.5m+1供气系统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组KSV-68+2冷干机KSV-60F+2储料仓石子筒仓700t+2石粉筒仓700t+1粉煤灰筒仓180t+1水泥筒仓180t+25稠化粉筒仓180t+1砂子筒仓700t+17成品筒仓250t+1原审批设备烘干机(带燃气燃烧器)-1输送皮带-2FB系列干湿砂浆搅拌设备-1全自动电脑控制系统-15搅拌机布袋除尘器-1储存库粉煤灰库120t-17砂库500t-28添加剂库120t-19水泥库500t-210除尘器6-6产能匹配性分析:本项目搅拌线单条设计最大生产能力为0.02万t/h,共两条搅拌线,年工作时间2640h,设计总产能为105.6万吨绿色建材干粉砂浆。本次报批产能占设计总产能的75.8%,即生产负荷占比为75.8%,报批产能合理。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6。表2-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t/a序号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原环评审批数量增减量迁扩建后数量1水泥120000-89998300022粉煤灰100000-72998270023稠化粉+300130014石粉+105005.359105005.3595砂子(黄砂)*60000-600006石子+1350091350097润滑油+1.51.58包装材料+30309砂粉20000-2000010添加剂5000-5000*备注:本项目石子自制成砂子和石粉用于生产干粉砂浆。所有砂子均购置石子自制,不外购砂子,石粉部分外购。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迁扩建项目实施后,全厂劳动定员为30人。生产组织:本项目厂区实行二班制,有夜班生产,年工作330天。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员工食宿问题自行解决。7、项目水平衡分析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8、厂区平面布置(1)项目周边情况损耗6930231001761116170>地面冲洗水17611648924100损耗30012479100017611700轮胎冲洗废水初期雨水50005000蒸发等抑尘用水本项目拟选址周围环境特征如下:东面:隔铁路为茅山河;南面:隔白曹线相距约20m为通一村新区;西面:紧临杭州欣隆实业有限公司;北面:空地(农田)。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围环境特征见附图3。(2)项目平面布置项目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均位于厂区南侧,临近白曹线。厂区平面布置整齐、紧凑,车间布置合理。项目厂区主体建筑为2栋建筑物,南侧为办公楼,东侧为生产楼。整个项目区道路依据建筑布设,道路贯穿于整个厂区,结合周边道路形成了有序的道路交通网络。本项目具体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9、公用工程情况(1)供水:项目用水由建筑现有供水系统提供,水源来自市政给水管网。(2)排水:雨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用水;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杭州万晟建设有限公司抽运至萧山红垦泵站,最终排至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不直排。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3)供电:项目用电由建筑现有供配电系统提供,电源来自市政电网。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企业主要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其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粉尘电粉不合格尘合格品砂子筒仓计重合格品粉石粉石粉计重尘筒仓电破碎制砂分筛石子电粉煤灰粉煤灰筒仓计重混合分装出厂水泥筒仓稠化粉筒仓图2-2干粉砂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工艺流程说明:本项目产品细分为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其中砌筑砂浆需另添加石粉,抹灰砂浆不另加石粉。(1)破碎制砂将外购的石子皮带输送至制砂机,破碎制砂。本项目通过原料把控,购置含水率<1%的石子。本项目所有砂子均购置石子自制,不外购砂子。本项目因对砂子粒径要求在1.2mm,为提高制砂效率,本项目采用二步制砂技术,先将外购的石子(粒径小于45mm)破碎成粒径为3mm左右的砂子,再二次破碎成1.2mm左右的细砂,部分细砂需用磨粉机进一步磨成细粉。(2)分筛经过筛选、分级后的不同粒径的砂子直接送入相应的储存配料仓。选用质量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投资小、运行可靠的回转筛分机,去除大颗粒砂。由于筛网运行在平稳的回转状态下,无强烈冲击和高频震动,筛网磨损降低,被撕裂的概率也大大减小:选用圆振动分级筛对机制砂进行精准筛分,稳定的系统误差保证配方修正,从而保证产品质量。(3)物料输送砂子等由皮带机、提升机等设备按工艺流程输送至相应工艺段。粉状物料由散装车气力输送入原料仓。粉状物料由螺旋输送机输送到计量斗。料库内的原料使用状况由料位计来监视,同时控制上料。料库锥部装有流化装置,在原料板结时通入压缩空气帮助卸料。(4)配料计量所有物料都由电脑控制的配料系统进行计量配料,确保配料精准,实现精确控制。计算机控制系统实现上料、下料、计量、卸料、输送、搅拌、出料散装全过程的自动控制,具有统计、打印生产日报表月报表功能和原始数据的查询功能。(5)物料混合本项目物料混合时间短,设计混合时间1~5分钟,1:1000投放比例均匀度大于95%,即使物料有比重、粒径的差异,在交错布置的搅拌叶片快速剧烈的翻腾下,也能达到很好的混合效果。出料形式一般为气动翻板阀,圆弧阀门紧密嵌入简内,与筒内壁齐平,无物料堆积和混合死角现象:采用大开门卸料方式,大开门开口到筒边,放料干净快捷,残留少。(6)成品散装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专用密闭散装车进行散装发运,满足各品种预拌砂浆散装要求和客户的散装需要。2、产污环节根据工艺流程可知,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分析如下:表2-7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一览表影响因素类型污染类型编号名称产生工序主要污染物污染影响因素废气G1原料筒仓呼吸粉尘原料筒仓呼吸颗粒物G2输送粉尘输送颗粒物G3破碎、筛分、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破碎、筛分、磨粉颗粒物G4混合搅拌粉尘混合搅拌颗粒物G5石子进料、成品散装、石子堆放过程粉尘石子进料、成品散装、石子堆放颗粒物G6汽车运输粉尘运输车辆颗粒物G7车辆尾气运输车辆CO、NOx、非甲烷总烃废水W1生活污水日常生活CODCr、氨氮、SS、TPW2地面冲洗废水地面冲洗SSW3车辆轮胎冲洗废水车辆轮胎冲洗SSW4初期雨水雨水SS固废S1生活垃圾日常生活生活垃圾S2废滤袋废气处理粉尘、滤袋等S3沉淀池沉渣废水沉淀石粉、粉煤灰、水泥、稠化粉等S4废润滑油汽车、设备修理等润滑油S5废包装桶拆包包装桶、润滑油S6含油废抹布机修抹布、润滑油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等生态影响因素本项目位于萧山区临浦镇白鹿塘村,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无大面积的珍稀植物资源等。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基本无影响。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环保履行情况企业环保履行手续见下表所示。表2-8环保履行情况环评文件名称生产内容批复及时间验收及时排污许可及时间间《杭州优狮干萧环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粉砂浆有限公年产30萧环建记回执(登记编号:[2016]1435[2017]289司新建项目环万吨干粉号,2016年号,201791330109MA280C境影响报告砂浆年8月16表》2月1日日年6月2日QB6C001W),2020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原审批项目已拆除完毕,现有污染源源强及影响分析如下。2、生产工艺流程干粉砂浆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2-3干粉砂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工艺流程简述:(1)原料储存及输送所有原材料均由50t罐装车陆路运输,其中水泥、粉煤灰和添加剂通过罐装车和管道气力输送直接入库储存,黄砂通过输送带输送至砂库内。(2)黄砂烘干及筛分黄砂烘干通过烘干机完成。储存在砂库内的湿黄砂经皮带输送到烘干机内,烘干黄砂的温度为250℃~300℃。烘干后的黄砂含水率<0.5%,经皮带输送机和提升机送入振动筛进行筛分处理。(3)配料及搅拌置于各储存库内的各种物料,经管道先后送入配料称量斗进行精确配料,完成配料后,经过输送设备送至搅拌机,和黄砂一起搅拌后即为成品,然后由罐装车出厂。(4)燃料及动力烘干机配有燃气燃烧器进行供能,其他设备由电提供动力,具有低污染、高效、节能、运行成本低的突出优点。砂库皮带烘干皮带筛分皮带配料库搅拌罐装车出厂(5)生产控制干粉砂浆生产线控制系统是以工控计算机远程控器为核心而组成的原料进仓、配料、输送、混合等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可有效提高配料精度和工作效率。3、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1)废气1)道路扬尘治理措施:①物料运输车辆要求密闭运输;②路面经常清扫、洒水,保证每天洒水次数在4-6次;③在厂区出口处设车辆轮胎冲洗槽,车辆进出时进行轮胎冲洗,减少扬尘产生;④加强厂区及周围绿化,在厂区周围墙内外种植高大树木,常青与落叶树种相搭配。2)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装卸物料和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21年6月23日企业委托浙江安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原有项目烘干车间废气排放口出口以及厂区无组织进行监测(报告编号:21HJ0623002),监测结果见下表所示。表2-9原有项目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日期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值排放限值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2021年6月23日1号烘干车间废气排放口出口(排气筒高度为15m)低浓度颗粒物17.20.371≦3015.80.32916.20.337二氧化硫<33.23×10-2≦60060.12590.187氮氧化物50.108≦40048.32×10-2100.2082号烘干车间废气排放口出口(排气筒高度为15m)低浓度颗粒物17.10.265≦3016.40.28814.90.215二氧化硫<32.32×10-2≦600<32.68×10-2<32.17×10-2氮氧化物250.387≦40047.14×10-270.101总悬浮颗粒物厂区上风向1#0.297≦0.50.4550.478厂区下风向2#0.3230.4870.322厂区下风向3#0.4870.3420.293厂区下风向4#0.3550.4850.488由上表可见,原有项目烘干车间废气排放口出口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厂区无组织TSP监测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排放标准。(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3)噪声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并对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21年6月23日企业委托浙江安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原有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所示。表2-10原有项目噪声监测结果由上表可见,原有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体废物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4、原审批总量情况根据原环评报告,原有项目已审批总量为:废水量240t/a、化学需氧量0.024t/a、氨氮0.0036t/a、烟粉尘2.786t/a。5、汇总表2-11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单位:t/a)内容产排放源(编污染物名称生排放量污染防治措施类号)型量废水量240240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水污日常生活生活CO0.08染物污水Dcr40.0248978-1996)中一级排NH30.000.0036放标准后排放。-N8烘干过程低浓度颗粒不大气产生的天物定不定量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收污染二氧化硫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物然气燃烧量分析筒排放废气氮氧化物分综合排放标准》(GB测点位置主要声源检测时段排放值排放限值厂界东侧1#生产噪声2021.6.23昼间13:29~13:30Leq58≦60厂界南侧2#生产噪声2021.6.23昼间13:41~13:42Leq59厂界西侧3#生产噪声2021.6.23昼间13:54~13:55Leq59厂界北侧4#生产噪声2021.6.23昼间13:07~13:08Leq58析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装卸物料和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TSP12002.4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TSP0.7720.386①物料运输车辆要求密闭运输;②路面经常清扫、洒水,保证每天洒水次数在4-6次;③在厂区出口处设车辆轮胎冲洗槽,车辆进出时进行轮胎冲洗,减少扬尘产生;④加强厂区及周围绿化,在厂区周围墙内外种植高大树木,常青与落叶树种相搭配。固体废物废气处理粉尘1197.6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包装废包装材料1.0日常生活生活垃圾1.5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烘干机、搅拌机、FB系列干湿砂浆搅拌设备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夜间不生产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并对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原有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原审批项目已拆除完毕,无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均属于二类功能区,常规大气污染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各污染因子的标准值详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执行标准SO2年平均6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X年平均5024小时平均1001小时平均25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g)年平均70μg/m324小时平均15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31小时平均200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μg/m324小时平均300(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①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我单位搜集了《2024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4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99天,优良率为81.7%。细颗粒物(PM2.5)达标天数为347天,达标率为94.8%。2024年杭州市区主要污染物为臭氧,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6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和3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0.6%、7.8%、3.2%和6.7%;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与去年持平。综上,杭州市2024年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主要超标污染物为臭氧)。②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本环评引用《2024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3-2。表3-2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名称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66010.0达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284070.0达标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477067.1达标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03585.7达标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900400022.5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164160102.5统计数据表明,2024年城区除臭氧(O3)超出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达到标准限值。出现超标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冬季逆温、湍流运动不明显等不利气象造成污染物难于扩散和消除,故易随污染气团入境与本地污染叠加,造成重污染天气。二是杭州地处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不仅与本地有关系,而且与大区域范围的传输密不可分。③区域减排计划为切实做好杭州市“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2号)要求,特制定以下达标计划。1)规划期限及范围规划范围:整体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域,规划总面积为16596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16年—2020年)、中期(2021年—2025年)和远期(2026年—2035年)。目标点位:市国控监测站点(包含背景站),同时考虑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富阳区、临安区及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点位。2)主要目标通过二十年努力,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包括CO、NO2、SO2、O3、PM2.5、PM10等6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使广大市民尽情享受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好天气。到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包括O3在内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此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州市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杭州市正积极致力于从能源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企业整治提升、绿色低碳交通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餐饮及其他生活源废气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综合以上分析,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善。综合以上分析,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善。(3)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特征大气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TSP)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引用《杭州富时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海绵城市环保新材料项目》(批文号:萧环建[2024]75号)中的检测数据,具体检测数据及分析结果见表3-3、3-4。表3-3特征大气污染物(TSP)现状监测结果表3-4污染物监测点位、时间及监测项目监测点名称杭州富时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上风向杭州富时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下风向经纬度坐标120°13'49.169"E,30°3'33.940"N120°13'53.862"E,30°3'27.555"N距本项目方位西南侧距本项目距离(km)2.62.5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采样时间2023.07.052023.07.062023.07.072023.07.082023.07.092023.07.102023.07.11厂界上风向O01总悬浮颗粒物(μg/m3)日均值182177186194188182184厂界上风向O02213193209221211208213监测时段2023年7月5日~11日(连续7天)监测因子TSP平均时间日平均一次浓度范围(mg/m3)0.177~0.1940.193~0.221评价标准(mg/m3)0.3最大浓度占标率(%)64.773.7超标率(%)0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河道名称监测时间pH值DOCODMnNH3-NTP杭甬运河[西小江](临浦镇段)2023.107.37.124.10.390.112023.117.87.132.30.330.112023.128.49.52.40.030.07III类标准值6~9≧5≦6≦1.0≦0.2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附近杭甬运河[西小江](临浦镇段)水体的现状水质各监测因子均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声环境(1)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声环境为2类区,项目东临沪昆线铁路,故厂界东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标准,其余区域及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采用标准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GB4类4b类7060(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场界周边5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于2025年1月21日委托浙江正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敏感点噪声进行检测(编号:HJ2501049),监测结果见表3-7。表3-7敏感点噪声检测结果单位:dB3096-2008测点编号检测地点检测日期主要声源昼间夜间时间LeqdB(A)时间LeqdB(A)LmaxdB(A)N1通一村新区01月21日社会噪声15:365522:044554标准限值605065(突发)备注: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4、生态环境本项目新增用地,但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6、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未产生持久性污染物和重金属等难降解污染物,不存在明显的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生产区域地面均会硬化处理,危废暂存间将做好防渗措施,发生地下水、土壤环境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项目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大气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需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详见图3-1、表3-8。表3-8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环境敏感目标名称UTM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环境通一村235247.7203329647.260居民约445户,1450人环境空气二类区东侧123保护目标塘郎孙村235160.6213329189.331居民约402户,1476人东南392通一村新区234972.0433329516.418居民约38幢南侧20德信·滨望之宸234607.9773329552.261居民约1025户西南339德信临望宸府234465.8583329368.522居民约840户西南558杭州市萧山区第二高级中学234510.1533329767.373师生约60个班级,教工约255人,学生约2838人西侧430白露塘村234918.0173330067.604居民约540户,1849人西北272图3-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2、声环境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场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9。表3-9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环境敏感目标名称UTM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通一村新区234972.0433329516.418居民约38幢(GB3096-2008)2类功能区南侧20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新增用地,但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39米558米通一村新区通济新村ih德信·滨望之宸392米德信临望宸府康家湖路义大路塘郎孙村场界500m范围90米龙门桥1:7.812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以颗粒物表征,其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表3-10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因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子控制项目单位限值浓度限值监控点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120颗粒物1.0mg/m3最高点排放速率15mkg/h3.5营运期:①DA001排气筒、DA002排气筒本项目破碎、筛分、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混合搅拌粉尘为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中标准,具体详见表3-11。表3-1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序号生产过程生产设备时段颗粒物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破碎机、磨I阶段水泥机、包装机1制造及其他通风10II阶段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散装水泥中水泥仓及其I阶段2转站及水泥他通风生产10制品生产II阶段②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4中标准。具体详见表3-12。表3-12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2、废水排放标准周界外浓度生产设备设备污染物项目监控点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5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在厂房外或其他代表点处设置监控点本项目为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业,对水质要求不高,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外运单位清运至红垦泵站,最终进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预处理后废水进入泵站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萧山钱江水处理厂CODcr、氨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详见表3-13;表3-13企业废水排放标准汇总单位:mg/L(除pH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染物名称pHCODCrSS三级标准6~9500400《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序号污染物项适用范围间接排放限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目值置1氨氮其他企业35企业废水总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1化学需氧量(CODCr)402氨氮2(4)*1*1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序号基本控制项目A标准1pH6~92SS10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详见表3-14。表3-1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dB(A)昼间夜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正文部分)项目名称: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项目代码2509-330109-07-02-48450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萧山区临浦镇白鹿塘村地理坐标经度:120度15分4.772秒,纬度:30度4分10.98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9-330109-07-02-484509总投资(万元)1300环保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占比(%)9.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472.17(建筑面积)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断表是否需要设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类别置专项评价排放大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项目运营期不涉及有苯并[a]芘、氰化物、毒有害污染物、二噁大气氯气且厂界外500米不需要范围内有环境空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的排放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所在区域未接通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杭州万晟建设有限公司抽运至萧山红垦泵站,最终排至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不直排,因此可不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不需要不需要不需要不需要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Q值小于1,因此可不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因此可不开展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可不开展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南站单元(XS11)等4个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25〕43号)审批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萧山区临浦单元(XS20)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已调整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属二类工业,满足规划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杭环发〔2024〕49号),项目位于“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13)。表1-2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不在浙江省“三区三线”中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触及生态保护红线。“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13)序号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空间布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选址于工业功能区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厂区已实现雨污分流,且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其环境风险可控。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推行清洁生产,资源能源利用率高。符合重点管控对象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区本项目选址位于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区符合重点管控对象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区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期间会消耗电能、水资源等资源,但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通过合法手续取得土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不会突破区域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b类;根据现状环境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区域声、地表水环境质量能达相应标准的要求。根据《2024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数据,2024年度杭州O3指标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限值,其他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随着《杭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杭政函[2024]76号)的要求,杭州市政府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改善大气环境。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将逐步转为达标区。根据环境影响分析,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的影响均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出现降级现象,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13),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禁止的工业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允许类。综上所述,项目选址不在杭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能够满足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满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①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委托清运;项目废气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噪声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②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NH3-N、烟(粉)尘。对比原有项目审批量:迁扩建后排放量烟粉尘增加0.819t/a,CODCr增加0.012t/a,NH3-N减少0.0016t/a。新增总量指标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通过区域平衡核准分配后给予,在此基础上,项目的实施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③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所在地周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环境质量等级,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④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产业;不列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负面清单内;不属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1年本)》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产品,符合杭州市和萧山区产业政策。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实施更严格的管控措施的重要依据,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活动。经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1-4。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具体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符合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项目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符合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属于建材行业,但未列入《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高污染”产品名录,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属于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根据能评批复(详见附件),本项目综合能耗低于5000吨标准煤(本项目年综合能耗当量值913.528吨标煤,年综合能耗等价值2118.434吨标煤),符合相关要求。符合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项目不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四性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因此建设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项目各要素分析预测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因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针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导则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空气环境为不达标区,但由于区域大气污染减排计划的推进,污染情况整体呈逐渐下降的趋势,不达标区逐步向达标区转变。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根据环评分析,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均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原审批项目已拆除完毕,其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已消除。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四性五不批”的相关要求。5、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取得杭州市萧山区发改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的批复(萧发改能源[2024]86号),能评批复内容为年产80万吨绿色建材干粉砂浆,年综合能耗为2118.434tce(等价值),913.528tce(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为0.096tce/万元(20价,0.088tce/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38tce/万元(20价,0.949tce/万元),单位产品能耗为0.819kgce/t。项目为迁建项目,根据《关于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能源核算情况的意见》,项目迁建完成后,年综合能耗减少1303.966tce(等价值)、1926.36tce(当量值)。本项目属于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项目,对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1-6。表1-6《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要求(节选)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一)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三线一单”地市落地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已在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2(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实施后满足重点污符合2(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且项目已取得了能评批复。3(四)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项目实施后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区域平衡替代削减。本项目无耗煤等高污染燃料。符合4(六)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本项目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属二类工业项目,以电为主要消耗能源,不使用高污染燃料,利用此次搬迁契机,本公司将淘汰现有老旧生产设施,引进全新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实现集约化生产等,大幅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同时本项目配套建设智能化控制系数,可实现符合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生产参数设置的自动化、数字化;同时项目采用筒仓堆放,原料螺旋输送,设备布置紧凑、具有生产自动化、规模化的特点,可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5(七)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浙环函[2021]179号),该指南适用于“在浙江省范围内钢铁、火电、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造纸、印染、化纤等九大重点行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不纳入碳排放环评工作中。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相关要求。6、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函》(浙环函[2021]244号)符合性分析表1-7《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函》符合性分析相关指导意见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严格“两高”新增项目环境准入关对拟建项目认真分析评估其对碳排放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在履行审批手续前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坚决停批停建。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未纳入国家石化产项目已取得了能评批复,且能够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符合业规划布局方案和国家能耗单列单位的重大石化项目。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严格落实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应急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严把入园项目环境准入关。按照要求落实重点行业项目产能置换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要求。本项目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不需要布设在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无需实施产能置换。因此,本项目符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工作情况的函》(浙环函[2021]244号)相关要求。7、与《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09号)符合性分析表1-8《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09号)符合性分析相关内容(节选)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着力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强重点用能地区结构调整。以产业绿色低碳高效转型为重点,着力提升地区产业发展能级。杭州要严格控制化纤、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产能,适度布局大数据中心、5G网络等新基建项目。本项目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取得了能评批复,符合杭州严格控制化纤、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产能要求。符合环杭州湾重点用能地区。推进杭州向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统筹布局数据中心、5G网络、云计算中心等,促进产业能效提升。以清洁生产一级水平为标杆,推进宁波、舟山、绍兴、嘉兴、湖州等地石油化工、化纤、钢铁、有色金属、纺织印染、水泥、光伏制造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绿色转型,打造新一代绿色化工、汽车及零部件、现代纺织和服装、光伏产业等世界本项目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取得了能评批复。符合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一批年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制造业集群和百亿级的“新星”产业群。符合符合符合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深化“亩均效益”改革,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效、安全等项目准入标准。本项目已经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质量、能效、安全等项目准入。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能源“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的强约束倒逼和引导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地方“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能源“双控”与重大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平台规划、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计划和产业发展政策联动机制。研究制订严格控制地方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意见,对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开展分类处置,将已建“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对“两高”项目的闭环化管理。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四个一律”,对地方谋划新上的石化、化纤、水泥、钢铁和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提高工业项目准入性标准,将“十四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控制标准降至0.52吨标准煤/万元,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强化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高耗能项目的节能审查管理。本项目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能评通过审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38tce/万元(20价,0.949tce/万元),高于浙江省、杭州市“十四五”期末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能耗为2118.434tce,相较于迁建前基准数据(总能耗3422.40tce)减少1303.966tce,项目迁扩建后总能耗不新增,无需进行能耗指标调剂平衡。根据碳达峰和能源“双控”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1、对未纳入国家石化产业规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化纤、印染、有色金属等项目,能评通过审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划布局方案和国家能耗单列范围的重大石化项目,一律不予支持;2、对没有产能置换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方案的化工、化纤、印染、有色金属等项目,一律不予支持;3、对能效水平未达到国际国内行业领先的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的重大高能耗项目,一律不予支持;4、对未纳入省数据中心布局方案和能耗等量替代的数据中心项目,一律不予支持。于浙江省、杭州市“十四五”期末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能耗相较于迁建前基准数据减少,项目迁扩建后总能耗不新增,无需进行能耗指标调剂平衡。大力推动工业节能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以纺织、印染、造纸、化学纤维、橡胶和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实施传统制造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加强节能监察和用能预算管理,对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石油化工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用能减量置换。推动纺织印染、化学纤维、造纸、橡胶和塑料制品、电镀等行业产能退出,加大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组织实施“公共用能系统+工艺流程系统”能效改造双工程,全面提升工业企业能效水平。本项目为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无需进行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等。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浙江省、杭州市“十四五”期末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能耗相较于迁建前基准数据减少,项目迁扩建后总能耗不新增,无需进行能耗指标调剂平衡。符合支持水泥企业以破代磨、窑运行节能智慧管控系统、新一代篦冷机技术、磁悬浮风机替代罗茨风机等节能技术改造。加快熟料生产线的提升改造,推广全数字化水泥包装、物料检测数字化等技术。玻璃行业全面推行信息化、数字化集成管理系统运营管理本项目不涉及水泥、熟料、玻璃生产等行业。本项目采能智慧管控系统,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有效提高了产品附加值。符合和全氧(富氧)燃烧、蓄热式燃烧等技术改造。推进玻璃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十四五”腾出用能160万吨标准煤。因此,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8、与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符合性分析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15-2粉磨站(系统)、矿渣粉、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本项目符合性见下表:表1-9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符合性分析引领性指标相关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能源类型电、外购蒸汽、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本项目能源为电,不使用蒸汽及天然气符合排放限值PM、NOx排放浓度不高于10、100mg/m3,天然气锅炉或热风炉基准氧含量8%本项目PM排放浓度低于10mg/m3,不使用天然气,不涉及NOx符合无组织排放1、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储存;2、物料采用封闭式皮带、斗提、斜槽运输,各物料破碎、转载、下料口设置集尘罩并配置袋式除尘器。库顶等泄压口配备袋式除尘器;3、料棚配备喷雾抑尘设施或物料全部封闭储存,出入口配备自动门,水泥包装车间全封闭,袋装水泥装车点位采用集中通风除尘系统,泥散装采用密闭罐车,并配备带抽风口的散装卸料器项目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储存;物料采取全封闭式皮带运输、在输送带处设置袋式除尘器;项目生产车间封闭各项操作在封闭场所内进行,同时对易产尘点位配备袋式除尘器符合监测监控水平重点排污企业水泥磨和独立烘于系统安装CEMS,CEMS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料场出入口等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企业不涉及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环境管理水平环保档案齐全:1、环批复文件;2、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3、竣工验收文件;4、一年内废气检测报告台账记录:1、完整生产管理台账(包括生产设备运行台账,原辅材料、燃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2、运输管理电子台账(包括车辆出入厂记录、车牌号、VIN号、发动机编号和排放标准等);3、设备维护记录;4、废气治理设备清单(包括主要污染治理设备、设计说听书、运行记录、CEMS数据等);5、耗材清单(除尘器滤料更换记录等)管理制度健全:1、有专兼职环保人员:2、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按要求落实环保档案及台账记录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员。符合运输方式1、物料(除水泥罐式货车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按要求使用相关标准的运输车辆。符合运输监管配备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记录送输车辆电子台账:视频监控、台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按要求落实门禁、视频监控及台账记录工作。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原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柏山陈村,主要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企业于2016年4月委托编制了《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为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于2016年2月1日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原杭州市萧山区环保局)环评批复(批文号萧环建[2016]1435号),于2017年8月16日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原杭州市萧山区环保局)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批文号萧环验[2017]289号),于2020年6月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30109MA280CQB6C001W)。为响应政府拆迁政策,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拟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柏山陈村整体搬迁至萧山区临浦镇白鹿塘村,利用已购置的工业用地,面积5985.18平方米(其中厂区西侧部分空地后续出租给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具体可见附图2),新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4472.17平方米,新购置立式冲击式制砂机、圆振筛、螺旋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实施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30万吨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本项目类别为“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判定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1本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情况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4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24〕67号)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有关事宜的通知》(杭环发〔2025〕4号),本项目审批权限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2、项目工程组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利用已购置的工业用地,面积5985.18平方米(其中厂区西侧部分空地后续出租给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具体可见附图2),新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4472.17平方米,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2,本项目各工程组成见表2-3。表2-2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2-3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制砂磨粉区、混合搅拌区等石子筒仓共计2个,每个容量约为700t石粉筒仓共计1个,容量约为700t原料区粉煤灰筒仓共计1个,容量约为180t储运水泥筒仓共计2个,容量约为180t工程稠化粉筒仓共计1个,容量约为180t半成品区砂子筒仓共计1个,每个容量约为700t成品区成品筒仓共计1个,容量约为250t辅助工程办公区、变电房等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接入公用雨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池(容积约为50m3)工程排水收集后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用水;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杭州万主体工程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m25985.182总建筑面积m24472.17计容面积为4208.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4208.32计容地下建筑面积m2263.85不计容,仅放置消防器材等3建筑占地面积m21706.294建筑密度%0.295容积率/0.7036绿地率%10.107绿化面积m2604.50晟建设有限公司抽运至萧山红垦泵站,最终排至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不直排。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供电由市政电网接入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杭州万晟建设有限公司抽运至萧山红垦泵站,最终排至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不直排。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约为25m3)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洒水降尘用水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废气治理原料筒仓呼吸粉尘筒仓位于封闭厂房内,每个筒仓均设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后排出的粉尘无组织排放。输送粉尘输送工序设置袋式除尘器用于输送粉尘收集、处置,输送过程全密闭,除尘后排出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20m)。混合搅拌粉尘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20m)。石子进料、成品散装、石子堆放过程粉尘石子进料、成品散装、石子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汽车运输粉尘厂区内道路除雨天外每天冲洗,粉料及成品封闭运输,骨料加盖篷布,车辆进出厂区冲洗轮胎或设置车辆自动冲洗器,来减少厂区汽车运输扬尘。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东北角,暂存一般固体废物,面积约为20m2。危险废物仓库位于厂区东北角,暂存危险废物,面积约为10m2。3、产品方案杭州优狮干粉砂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项目总生产规模预计达到年产30万吨绿色建材干粉砂浆,具体见表2-4。表2-4项目产品方案及实验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原环评审批产能增减量迁扩建后产能1干粉砂浆30万吨/年+0万吨/年30万吨/年4、设备清单迁扩建后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5。表2-5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单位为台/个/套/条原环评审迁扩建后数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批数量增减量量原料存储系统原料喂料斗除尘器(风量6000m3/h)DMC80+22仓顶除尘器(风量约2000m3/h)DMC25+1提升机(砂石原料提NSE100-36+1砂石上料系统喂料皮带机B650×2m+44皮带输送机B800×15m+1皮带输送机B800×10m+1破碎制砂系统立式冲击式制砂机SJL500+1磨粉磨粉机MTW178G+1破碎物料输送提升及筛分提升机(原料提升)NSE300×29.3+1m圆振筛3YK2470+1皮带输送机-回料B800×12m+1选粉系统选粉机BHVF800+1/+1粉料回收、存储、散装系统脉冲除尘器主体(风量48000m3/h)PPS40-7+1粉尘螺旋机LU300-3.5m+1引风机/+14石粉螺旋机LS273-6.1m+15石粉螺旋机LS273-11m+16提升机(石粉提升)NSE50×32.5m+1升)风机7仓顶除尘器(风量约2000m3/h)DMC25+18石粉螺旋机LS273-7.5m+1砂仓附件提升机(砂提升)NSE100×32m+1提升机(主楼提升)NSE200×28.5m+2皮带输送机(仓底)B800×13m+2电动滚筒/+2仓顶除尘器(风量约2000m3/h)DMC25+2粉料仓附件提升机(粉提升)NSE100×34.5m+1螺旋输送机LS325×9.1m+1螺旋输送机LS325×11m+1仓顶除尘器(风量约2000m3/h)DMC25+44螺旋输送机(水泥)LS406×10m+16螺旋输送机(水泥)LS406×2.8m+17螺旋输送机(粉煤灰)LS273×3.3m+18螺旋输送机(粉煤灰)LS273×8m+19螺旋输送机(矿粉)LS273×3.6m+110螺旋输送机(矿粉)LS273×8m+111螺旋输送机(石膏粉)LS219×3.3m+112螺旋输送机(石膏粉)LS219×8m+113螺旋输送机(石粉)LS219×2.2m+114螺旋输送机(石粉)LS219×2.2m+1混合、直接散装、成品散装系统搅拌主机WZ-130+2成品螺旋输送机LS325-6m+1成品螺旋输送机LS325-8.5m+1仓顶除尘器-成品仓(风量约2000m3/h)DMC25+1散装除尘器-成品仓DMC80+1(风量约2000m3/h)提升机(成品提升)NSE100×18m+1收尘系统脉冲除尘器主体(风量55000m3/h)PPS40-10+1粉尘螺旋机LU300-5.5m+1引风机+1螺旋输送机LS273×5.5m+1供气系统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组KSV-68+2冷干机KSV-60F+2储料仓石子筒仓700t+2石粉筒仓700t+1粉煤灰筒仓180t+1水泥筒仓180t+25稠化粉筒仓180t+1砂子筒仓700t+17成品筒仓250t+1原审批设备烘干机(带燃气燃烧器)-1输送皮带-2FB系列干湿砂浆搅拌设备-1全自动电脑控制系统-15搅拌机布袋除尘器-1储存库粉煤灰库120t-17砂库500t-28添加剂库120t-19水泥库500t-210除尘器6-6产能匹配性分析:本项目搅拌线单条设计最大生产能力为0.02万t/h,共两条搅拌线,年工作时间2640h,设计总产能为105.6万吨绿色建材干粉砂浆。本次报批产能占设计总产能的75.8%,即生产负荷占比为75.8%,报批产能合理。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6。表2-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t/a序号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原环评审批数量增减量迁扩建后数量1水泥120000-89998300022粉煤灰100000-72998270023稠化粉+300130014石粉+105005.359105005.3595砂子(黄砂)*60000-600006石子+1350091350097润滑油+1.51.58包装材料+30309砂粉20000-2000010添加剂5000-5000*备注:本项目石子自制成砂子和石粉用于生产干粉砂浆。所有砂子均购置石子自制,不外购砂子,石粉部分外购。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迁扩建项目实施后,全厂劳动定员为30人。生产组织:本项目厂区实行二班制,有夜班生产,年工作330天。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员工食宿问题自行解决。7、项目水平衡分析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8、厂区平面布置(1)项目周边情况损耗6930231001761116170>地面冲洗水17611648924100损耗30012479100017611700轮胎冲洗废水初期雨水50005000蒸发等抑尘用水本项目拟选址周围环境特征如下:东面:隔铁路为茅山河;南面:隔白曹线相距约20m为通一村新区;西面:紧临杭州欣隆实业有限公司;北面:空地(农田)。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围环境特征见附图3。(2)项目平面布置项目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均位于厂区南侧,临近白曹线。厂区平面布置整齐、紧凑,车间布置合理。项目厂区主体建筑为2栋建筑物,南侧为办公楼,东侧为生产楼。整个项目区道路依据建筑布设,道路贯穿于整个厂区,结合周边道路形成了有序的道路交通网络。本项目具体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9、公用工程情况(1)供水:项目用水由建筑现有供水系统提供,水源来自市政给水管网。(2)排水:雨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用水;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杭州万晟建设有限公司抽运至萧山红垦泵站,最终排至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不直排。地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3)供电:项目用电由建筑现有供配电系统提供,电源来自市政电网。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企业主要从事干粉砂浆的生产,其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粉尘电粉不合格尘合格品砂子筒仓计重合格品粉石粉石粉计重尘筒仓电破碎制砂分筛石子电粉煤灰粉煤灰筒仓计重混合分装出厂水泥筒仓稠化粉筒仓图2-2干粉砂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工艺流程说明:本项目产品细分为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其中砌筑砂浆需另添加石粉,抹灰砂浆不另加石粉。(1)破碎制砂将外购的石子皮带输送至制砂机,破碎制砂。本项目通过原料把控,购置含水率<1%的石子。本项目所有砂子均购置石子自制,不外购砂子。本项目因对砂子粒径要求在1.2mm,为提高制砂效率,本项目采用二步制砂技术,先将外购的石子(粒径小于45mm)破碎成粒径为3mm左右的砂子,再二次破碎成1.2mm左右的细砂,部分细砂需用磨粉机进一步磨成细粉。(2)分筛经过筛选、分级后的不同粒径的砂子直接送入相应的储存配料仓。选用质量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投资小、运行可靠的回转筛分机,去除大颗粒砂。由于筛网运行在平稳的回转状态下,无强烈冲击和高频震动,筛网磨损降低,被撕裂的概率也大大减小:选用圆振动分级筛对机制砂进行精准筛分,稳定的系统误差保证配方修正,从而保证产品质量。(3)物料输送砂子等由皮带机、提升机等设备按工艺流程输送至相应工艺段。粉状物料由散装车气力输送入原料仓。粉状物料由螺旋输送机输送到计量斗。料库内的原料使用状况由料位计来监视,同时控制上料。料库锥部装有流化装置,在原料板结时通入压缩空气帮助卸料。(4)配料计量所有物料都由电脑控制的配料系统进行计量配料,确保配料精准,实现精确控制。计算机控制系统实现上料、下料、计量、卸料、输送、搅拌、出料散装全过程的自动控制,具有统计、打印生产日报表月报表功能和原始数据的查询功能。(5)物料混合本项目物料混合时间短,设计混合时间1~5分钟,1:1000投放比例均匀度大于95%,即使物料有比重、粒径的差异,在交错布置的搅拌叶片快速剧烈的翻腾下,也能达到很好的混合效果。出料形式一般为气动翻板阀,圆弧阀门紧密嵌入简内,与筒内壁齐平,无物料堆积和混合死角现象:采用大开门卸料方式,大开门开口到筒边,放料干净快捷,残留少。(6)成品散装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专用密闭散装车进行散装发运,满足各品种预拌砂浆散装要求和客户的散装需要。2、产污环节根据工艺流程可知,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分析如下:表2-7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一览表影响因素类型污染类型编号名称产生工序主要污染物污染影响因素废气G1原料筒仓呼吸粉尘原料筒仓呼吸颗粒物G2输送粉尘输送颗粒物G3破碎、筛分、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破碎、筛分、磨粉颗粒物G4混合搅拌粉尘混合搅拌颗粒物G5石子进料、成品散装、石子堆放过程粉尘石子进料、成品散装、石子堆放颗粒物G6汽车运输粉尘运输车辆颗粒物G7车辆尾气运输车辆CO、NOx、非甲烷总烃废水W1生活污水日常生活CODCr、氨氮、SS、TPW2地面冲洗废水地面冲洗SSW3车辆轮胎冲洗废水车辆轮胎冲洗SSW4初期雨水雨水SS固废S1生活垃圾日常生活生活垃圾S2废滤袋废气处理粉尘、滤袋等S3沉淀池沉渣废水沉淀石粉、粉煤灰、水泥、稠化粉等S4废润滑油汽车、设备修理等润滑油S5废包装桶拆包包装桶、润滑油S6含油废抹布机修抹布、润滑油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等生态影响因素本项目位于萧山区临浦镇白鹿塘村,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无大面积的珍稀植物资源等。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基本无影响。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环保履行情况企业环保履行手续见下表所示。表2-8环保履行情况环评文件名称生产内容批复及时间验收及时排污许可及时间间《杭州优狮干萧环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粉砂浆有限公年产30萧环建记回执(登记编号:[2016]1435[2017]289司新建项目环万吨干粉号,2016年号,201791330109MA280C境影响报告砂浆年8月16表》2月1日日年6月2日QB6C001W),2020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原审批项目已拆除完毕,现有污染源源强及影响分析如下。2、生产工艺流程干粉砂浆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2-3干粉砂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工艺流程简述:(1)原料储存及输送所有原材料均由50t罐装车陆路运输,其中水泥、粉煤灰和添加剂通过罐装车和管道气力输送直接入库储存,黄砂通过输送带输送至砂库内。(2)黄砂烘干及筛分黄砂烘干通过烘干机完成。储存在砂库内的湿黄砂经皮带输送到烘干机内,烘干黄砂的温度为250℃~300℃。烘干后的黄砂含水率<0.5%,经皮带输送机和提升机送入振动筛进行筛分处理。(3)配料及搅拌置于各储存库内的各种物料,经管道先后送入配料称量斗进行精确配料,完成配料后,经过输送设备送至搅拌机,和黄砂一起搅拌后即为成品,然后由罐装车出厂。(4)燃料及动力烘干机配有燃气燃烧器进行供能,其他设备由电提供动力,具有低污染、高效、节能、运行成本低的突出优点。砂库皮带烘干皮带筛分皮带配料库搅拌罐装车出厂(5)生产控制干粉砂浆生产线控制系统是以工控计算机远程控器为核心而组成的原料进仓、配料、输送、混合等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可有效提高配料精度和工作效率。3、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1)废气1)道路扬尘治理措施:①物料运输车辆要求密闭运输;②路面经常清扫、洒水,保证每天洒水次数在4-6次;③在厂区出口处设车辆轮胎冲洗槽,车辆进出时进行轮胎冲洗,减少扬尘产生;④加强厂区及周围绿化,在厂区周围墙内外种植高大树木,常青与落叶树种相搭配。2)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装卸物料和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21年6月23日企业委托浙江安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原有项目烘干车间废气排放口出口以及厂区无组织进行监测(报告编号:21HJ0623002),监测结果见下表所示。表2-9原有项目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日期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值排放限值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2021年6月23日1号烘干车间废气排放口出口(排气筒高度为15m)低浓度颗粒物17.20.371≦3015.80.32916.20.337二氧化硫<33.23×10-2≦60060.12590.187氮氧化物50.108≦40048.32×10-2100.2082号烘干车间废气排放口出口(排气筒高度为15m)低浓度颗粒物17.10.265≦3016.40.28814.90.215二氧化硫<32.32×10-2≦600<32.68×10-2<32.17×10-2氮氧化物250.387≦40047.14×10-270.101总悬浮颗粒物厂区上风向1#0.297≦0.50.4550.478厂区下风向2#0.3230.4870.322厂区下风向3#0.4870.3420.293厂区下风向4#0.3550.4850.488由上表可见,原有项目烘干车间废气排放口出口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厂区无组织TSP监测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排放标准。(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3)噪声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并对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21年6月23日企业委托浙江安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原有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所示。表2-10原有项目噪声监测结果由上表可见,原有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体废物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4、原审批总量情况根据原环评报告,原有项目已审批总量为:废水量240t/a、化学需氧量0.024t/a、氨氮0.0036t/a、烟粉尘2.786t/a。5、汇总表2-11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单位:t/a)内容产排放源(编污染物名称生排放量污染防治措施类号)型量废水量240240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水污日常生活生活CO0.08染物污水Dcr40.0248978-1996)中一级排NH30.000.0036放标准后排放。-N8烘干过程低浓度颗粒不大气产生的天物定不定量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收污染二氧化硫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物然气燃烧量分析筒排放废气氮氧化物分综合排放标准》(GB测点位置主要声源检测时段排放值排放限值厂界东侧1#生产噪声2021.6.23昼间13:29~13:30Leq58≦60厂界南侧2#生产噪声2021.6.23昼间13:41~13:42Leq59厂界西侧3#生产噪声2021.6.23昼间13:54~13:55Leq59厂界北侧4#生产噪声2021.6.23昼间13:07~13:08Leq58析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装卸物料和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TSP12002.4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TSP0.7720.386①物料运输车辆要求密闭运输;②路面经常清扫、洒水,保证每天洒水次数在4-6次;③在厂区出口处设车辆轮胎冲洗槽,车辆进出时进行轮胎冲洗,减少扬尘产生;④加强厂区及周围绿化,在厂区周围墙内外种植高大树木,常青与落叶树种相搭配。固体废物废气处理粉尘1197.6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包装废包装材料1.0日常生活生活垃圾1.5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烘干机、搅拌机、FB系列干湿砂浆搅拌设备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夜间不生产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并对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原有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原审批项目已拆除完毕,无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均属于二类功能区,常规大气污染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各污染因子的标准值详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执行标准SO2年平均6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X年平均5024小时平均1001小时平均25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g)年平均70μg/m324小时平均15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31小时平均200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μg/m324小时平均300(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①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我单位搜集了《2024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4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99天,优良率为81.7%。细颗粒物(PM2.5)达标天数为347天,达标率为94.8%。2024年杭州市区主要污染物为臭氧,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6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和3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0.6%、7.8%、3.2%和6.7%;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与去年持平。综上,杭州市2024年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主要超标污染物为臭氧)。②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本环评引用《2024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3-2。表3-2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名称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年产绿色建材干粉砂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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