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 改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文件链接
2025年10月28日
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园兴唐路29号
佛山市叶绿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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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包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10-440607-04-01-77686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园兴唐路29号地理坐标(E112度57分38.579秒,N23度27分1.64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1.2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0(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占地范围内的预留建设用地上进行扩建,扩建区域占地面积为3600m2,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不变,因此新增用地面积为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需要深入论证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开展专项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说明表专项设置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物质、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对比《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本项目生产废气均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依托现有已批已验的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即本项目不涉及废水直排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核算Q值为340.047,即项目储量超过临界量,需要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是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用水为市政供水,项目不设置取水口。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区域环评名称:《大塘镇工业区首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文件及文号:《关于大塘镇工业区首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三环复[2002]373号)审批机关:原广东省三水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名称:《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文件及文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情况的函》(佛环函〔2024〕91号)审批机关: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大塘镇工业园首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相符性根据《大塘镇工业园首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1)大塘园按功能划分为生产区和生活服务区,生产区按产业分布划分为精细化工区、纺织区、家具木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和综合区。(2)所有入园项目必须办理有关环保手续。(3)建议园区内的建设项目使用清洁燃料。本项目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于现有项目厂区内空地进行建设;本项目按要求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环保手续;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主要使用电作为能源,不涉及其他燃料,与《大塘镇工业园首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相符。2、与《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相符性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分为A、B两区,其中A区主导产业功能区为专用化学品项目区,重点引进发展前景好、符合园区产业方向的精细化工和专用化学品生产企业。根据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2与大塘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类型清单编制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产业约束总体准入要求大塘化工园规划五个产业组团,包括专用化学品项目区组团、电子化学品项目区组团、高端原料药项目区组团、特种功能材料项目区组团、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区组团。(1)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禁止引入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2)禁止引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5年版)》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项目;涉及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新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禁止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项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应满足相关行业标准限值。(3)入园项目需符合园区产业定位。(4)入园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本项目位于大塘化工园区A区,属于专用化学品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并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使用的化学原料满足《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中相关规定:应满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的通知》(佛府办〔2023〕10号中相关规定,并且不涉及列入国家相符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5)入园项目应满足《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中相关规定;应满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的通知》(佛府办〔2023〕10号)中相关规定;引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项目需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准入要求。(6)入园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7)化工废水管网必须全部使用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正式发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5年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的有关物质。专用化学品板块(1)入园项目应满足专用化学品产业板块产业定位。(2)禁止生产含有二氯甲烷的脱漆剂;禁止将二氯甲烷用作化妆品组分;(3)禁止引入废水中含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等列入国家正式发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机化学物质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大塘化工园区A区,属于专用化学品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并且不涉及列入国家正式发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机化学物质。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废水污染物排放管控:大塘污水处理厂进水限制非印染类废水不得含有毒有害的有机化学物质,废水中原则上不得含有第一类污染物,若废水中含第一类污染物,排污企业需自行处理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方能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非印染类废水中不得含有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等列入国家正式发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机化学物质。化工园区B区园区引入产业有行业间接排放标准的,特征污染物需经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和相关行业废水间接排放标准的严者排入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常规污染物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无行业间接排放标准的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在确保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前提下,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可与入驻企业协商制定接管标准(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除外),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2)废气污染物排放管控。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粤环办〔2021〕43号)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排放量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行业VOCs去除效率不低于90%,并落实总量指标来源。建立完善的(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本次建设外排废水不含第一类污染物,外排废水经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大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经管网排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本项目建设均可满足相关有机废气标准规范要求,且设有高效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后应高排放,均可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根据本次扩建建设新增的有机废气量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在厂内建立完善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生态环境的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体系。(3)本项目各风险物相符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生态环境的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体系,相关监测监控数据应接入地方监测预警系统。(3)化工园区内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特别是地下储罐、管网等)应进行防渗漏设计和建设,消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4)涉及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新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依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等二氯甲烷排放管控要求,实施达标排放。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二氯甲烷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5)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粤环发〔2019〕1号)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按照跟踪监测监测计划要求,定期评估并发布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园区及入园企业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公开、共享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6)园区在规划实施中,要有效实施节能降碳减排措施,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7)满足《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8号)。质的暂存场所均已硬底化处理,设有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4)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新污染物,而且,也不涉及二氯甲烷的生产。(5)本项目会根据园区规划实施节能降碳减排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6)本项目建设可满足《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8号)要求。资源利用率(1)贯彻清洁生产要求,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清洁生产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入园项目要达到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2)园区集中规划建设集中供热设施,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供热锅炉。本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可行技术,各项污染物排放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外排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用园区集中供热,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危险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2)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3)园区管理部门应编制园区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宣传教育和演习,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现有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设置事故应急池、切换阀门等相关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现有厂区已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园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进行联动,明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进相符。(4)园区应设置配套的事故应急池,园区内企业也应根据项目环评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防止事故废水处理不达标外排至地表水。(5)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园企业应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项目环评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废水、危险化学品等直接排入大塘引涌、兔岗涌、白岭涌、九曲河等周边水体。(6)完善园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强化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建立健全企业—园区—区域三级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园区应落实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防止泄漏污染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周边地表水,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切实保障大塘引涌、兔岗涌、白岭涌、九曲河等地表水体水环境安全。(7)满足《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8号)。一步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可满足《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8号)要求。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化工园区A区应逐步淘汰分散式供热锅炉,2025年前全面实行集中供热。本项目采用园区集中供热,不设供热锅炉。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3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一、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文件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名录所列“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相符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项目所从事的生产活动不属于“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项目。相符二、佛山市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项目所用原辅材料不属于高挥发相符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佛环〔2022〕3号)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本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化学品的简单混合分装,不发生化学反应,但原辅材料在投料、混合搅拌、过滤分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和少量的挥发性原料挥发,形成少量的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但该部分废气产生量较小,经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低。本项目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重新返回生产,废原辅料包装物、废溶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项目符合要求。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政策相符性分析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佛山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426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佛山市人民政府申请校正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的意见的函》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陆域范围内。相符四、环境保护政策相符性分析1《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本项目产生的产品均不属于名录中“高风险、高环境风险”产品。相符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园兴唐路29号,据《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及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明(佛三国用(2009)第20095100055号)可知(详见附件2),本项目所属区域为工业用地,不属于一般农地区、水利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等区域,选址符合三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三水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3、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①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表1-4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项目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7741.66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项目不属于划定的生态控制线管制范围内。相符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地附近大气满足其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依托原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规处置不外排;厂区内做好防渗、防漏措施,正常情况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后在正常工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相符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能、园区供应热能和水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相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N”为1912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47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目。相符②项目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佛环〔2024〕20号)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与佛山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相符性护红线323.06平方公及一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8.51%;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17.3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红线范围内。间土面积的5.73%。调查和污染物影响分析,项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乡镇级及以上集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冷却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国考、省塔冷却水循环使用,项目新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5.7%,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市考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环境质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主表水影响较小。固体废物综量底线要指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合利用或合规处置不外排;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正常情况不存在地下水、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土壤环境污染途径。符合环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完境质量底线的要求。根据项成省下达任务,地下水饮用水源点位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项目运营后在正常工况下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强化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4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于0.55。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资源利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用上线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强度等目标要求,按省规定年限实现碳达峰,其中耕地保有量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达到185.75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稳、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定保持164.42平方公里,单位GDP能耗降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低比例达到14.5%。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上线。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项目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生态保生态空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目所在地附近大气满足其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增外排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依托原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厂区内做好防渗、防漏措施目污染物排放影响分析,本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碳排放率先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总体形成,建成美丽佛山。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主要使用电作为能源,本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可行的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主要使用电作为能源,本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可行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97+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3”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97”为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N”为对应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及自然资源管控分区的具体管控要求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目。是环境管控单元划定全市共划定97个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43个,占国土面积的17.85%,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3个,占国土面积的66.35%,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环境质量超标、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安全、布局比较敏感、扩散条件较差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1个,占国土面积的15.8%,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根据《佛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2024年版)》,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属于大塘镇一般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060730003)。是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省市区管控单元分类要素细类ZH44060730003大塘镇一般管控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一般管控单元3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江河湖库岸线一般管控区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共性要求单元内各环境要素细类管控区内,按该环境要素细类管控要求执行。本项目位于大塘镇一般管控区,涉及的要素细类管控区有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均按相符相关要求执行。区域布局管控1-1.【其他/综合类】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的一般生态空间,主导生态功能为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内,禁止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从事采石、取土、采砂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区内,禁止从事非法捕猎、毒杀、采伐、采集野生动植物等活动,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1-3.【产业/综合类】科学确定区域的主导产业、规模、布局等,合理设定区域内项目的准入和风险管控,对满足区域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项目调整环评等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精简环评内容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化学品的简单混合分装,不发生化学反应,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与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相符。相符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限制类】大塘污水处理厂进水限制非印染类废水不得含有毒有害的有机化学物质,废水中原则上不得含有第一类污染物,若废水中含第一类污染物,排污企业需自行处理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方能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非印染类废水中不得含有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等列入国家正式发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机化学物质。3-2.【水/限制类】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住宅、商业体、学校、市场等城镇开发建设项目应当配套或者同步计划建设公共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或自建排污水设施未能投产运行的,以上涉水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新建小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阳台、露台等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系统,将生活污水“应截尽截”。做好大型楼盘、集贸市场、餐饮以及学校等4大类排水户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工作。3-3.【水/综合类】稳步推进排水设施“三个一体化”管理模式,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短板,推动大塘大布沙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加快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逐步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新增外排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依托原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总磷、石油类等,不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不含有第一类污染物,不含有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有机化学物质,符合大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要求。本项目与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符。相符环境风险4-1.【水/综合类】大塘大布沙生活污水处理厂、大塘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本项目园区配套有应急设施。本相符环境风险防控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4-2.【风险/综合类】大塘工业园区应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防止泄漏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建立园区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强化园区风险防控。4-3.【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园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项目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相应的风险防治措施。因此,本项目与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相符。4、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1)空气环境根据《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规划》(2007.12),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属于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2)地表水环境根据《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14号)以及《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补充方案》(三水区环保局2003年12月11日),本项目纳污水体白岭涌属于IV类水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3)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以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佛环〔2024〕1号)中的划分依据,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同时本项目运营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5、与“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表1-7项目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不属于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相符2珠三角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推进沙角电厂等列入淘汰计划的老旧燃煤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用电来源于市政供电,不设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自备电站;也不设置燃气供热锅炉。相符(2)与《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表1-8项目与《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项目情况性1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专业电镀、印染等项目进入定点园区集中管理。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的重污染项目,项目生产中需要使用乙醇、丁酮、醋酸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但主要用于混合调配生产产品,不涉及加热或化学反应,其使用过程与油墨、涂料、胶水等使用情况不同,不会发生挥发分全部挥发,在混合调配过程中产生的挥发量极少;此外,项目使用乙醇、丁酮、醋酸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生产挥发性较高的铝蚀刻液、钼蚀刻液、银蚀刻液、硫酸系ITO蚀刻液、底涂剂E等产品,但由于该类产品均属于相应行业运行所以必须使用的原辅材料,是现市场上不可替代的产品,现今的行业技术水平并无法使用其余低挥发性的原辅材料进行替代,所以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2以镇级工业园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工业企业等排水单元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现园区“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本次建设外排废水不含第一类污染物,外排废水经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大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经管网排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3以机动车维修、不锈钢压延、不锈钢酸洗、金属表面处理、铝材加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房暂存,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等产生危险废物面广量大的行业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申报转移少部分、非法转移处置大部分”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危险废物产生、申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主体责任。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范建设,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遵循就近原则,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6、与化工类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的通知》(佛府办〔2023〕10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9项目与(佛府办〔2023〕10号)的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附件1)所列危险化学品禁止在全市范围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国家在特定行业有豁免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料和产品均不属于《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附件1)所列危险化学品。相符2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建设项目。(资源类项目、为其他行业配套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及国家、省和市重点项目除外)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相符3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项目[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及其合建站(包括制氢加氢一体化站)、港口(铁路、航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资源类项目、为其他行业配套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等除外]。本项目位于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相符4禁止新建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化工项目和《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上述目录的淘汰类工艺、设备,技术等。相符5禁止新建反应工艺危险度被确定为4级和5级的精细化工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反应工艺危险度被确定为4级和5级的化工建设项目。相符6限制和控制目录按照严格限制控制区域和其他区域划分为两个部分。在严格限制控制区域只允许使用、运输和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列入《严格限制控制区域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附件2)的危险化学品;其他区域可以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经营列入《其他区域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本项目位于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内,属于其他区域,可以储存、使用、运输和经营列入《其他区域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附件3)的化学品。因此,本项目使用相符》(附件3)的危险化学品。硝酸、硫酸等危险化学品符合文件要求。7严格限制和控制高危化学品建设项目。从严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涉及液氨/氨气、液氯/氯气、硝化纤维素、苯乙烯、乙烯、硝酸铵、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等剧(高)毒、易燃、易爆高危化学品以及过氧化物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液氨/氨气、液氯、硝化纤维素、苯乙烯、乙烯、硝酸铵、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等剧(高)毒、易燃、易爆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相符(2)与《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联合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佛安办〔2018〕160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佛安办〔2018〕160号:“在企业投资建设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由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建管理、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农业、卫生计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海事等相关部门联合对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出具会审意见的制度。”①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分析: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可知,本项目使用的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分析: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可知,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为均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仅为68%硝酸(依托现有设施储存,不改变最大存储量)和无水乙醇(依托现有设施储存,不改变最大存储量);根据GB18218,其参与辨识的危险化学品为发烟硝酸和乙醇,而68%硝酸的危害特性均不在GB18218表2中所列。同时,根据建设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粤佛三危化经宁410018)中可知,无水乙醇最大储存量为39.5吨,物质的最大存储量远低于对应的临界量200吨。因此,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属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则本项目立项阶段无须采取联合审批方案。7、与《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出“两高”项目范围暂定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的项目,“两高”项目,是指“两高”行业生产高耗能高排放产品或具有高耗能高排放生产工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范围如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根据《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本项目涉及的行业为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661),对应产品均不属于附件规定的“两高”行业高耗能高排放产品或工序;而且,本项目完成后年综合能耗增量低于1万吨。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与《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相符。8、与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10项目与其他政策的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与《关于印发〈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粤环函〔2023〕45号)的相符性分析1(一)强化固定源NOx减排。6.低效脱硝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目标:加大对采用低效治理工艺设备的排查整治,推广采用成熟脱硝治理技术。工作要求:对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锅炉和炉窑进行排查抽测,督促不能稳定达标的整改,推动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改用电锅炉或电炉窑。鼓励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活性焦等成熟技术。(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本项目的NOx不属于锅炉或炉窑的污染物,属于工艺产污。因此,其治理设施不需要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活性焦等技术。相符2(二)强化固定源VOCs减排。7.石化与化工行业工作目标:新建涉VOCs内浮顶储罐全部采用全液面接触式浮盘或实施罐顶气收集治理。推动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尽快有序淘汰退出(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确有必要保留的除外),研究推动2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装置的地炼企业整合重组。提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质量及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挥发性有机液态储罐专项整治。(1)本项目新增的涉VOCs原辅材料中的乙醇和丁酮依托现有的工业乙醇储罐和丁酮储罐进行暂存,储罐均设有氮封技术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而且,项目会定期开展LDAR检测,加强项目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质量及信相符2(二)强化固定源VOCs减排。7.石化与化工行业工作目标:新建涉VOCs内浮顶储罐全部采用全液面接触式浮盘或实施罐顶气收集治理。推动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尽快有序淘汰退出(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确有必要保留的除外),研究推动2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装置的地炼企业整合重组。提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质量及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挥发性有机液态储罐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禁以重油深加工、原料预处理、沥青、化工项目等名义违规变相审批新上炼油项目,一经发现,应立即予以查处。定期组织开展企业LDAR工作实施情况审核评估,严厉打击LDAR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2023年底前,广州、珠海、惠州、东莞、茂名、湛江、揭阳等7个城市启动市级LDAR信息管理模块建设,并与省相关管理平台联网。参照《广东省有机液体储罐和装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排查技术指引》要求对储罐(不含储油库)开展排查,2025年底前完成珠三角地区以及揭阳大南海石化基地、湛江东海岛石化基地、茂名石化基地50%以上储存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浮顶罐使用全液面接触式浮盘或实施罐顶气收集治理。(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其他涉VOCs排放行业控制工作目标:以工业涂装、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涉VOCs企业达标治理,强化源头、无组织、末端全流程治理。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引导生产和使用企业供应和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及相关限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标准(DB44/2367)》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要求,无法实现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的工序,宜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作业或安装二次密闭设施;新、改、扩建项目限制使用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吸收可溶性VOCs除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VOCs治理设施(恶臭处理除外),组织排查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及上述组合技术的低效VOCs治理设施,对无法稳定达标的实施更换或升级改造。(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参加)。12.涉VOCs原辅材料生产使用工作目标:加大VOCs原辅材料质量达标监管力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VOCs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行为;增加对使用环节的检测与监管,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息化管理水平。项目不涉及炼油工作,也不涉及储存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浮顶罐。(2)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通过密闭设备及其管道直接连通集气管道进行收集病引至“三级碱液喷淋塔+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处理,不涉及低效VOCs治理设施。(3)本项目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的使用。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污染防治的函》(2023-0031(水))的相符性分析工业企业排放含有重金属、难生化降解、有生物毒性、易燃易爆、高盐分、重油脂等超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接收能力的生产废水,以及间接冷却的清净下水等过低浓度生产废水,原则上不得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本次建设外排废水不含第一类污染物,外排废水经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大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经管网排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相符性分析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并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重点区域。依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控需求,划定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本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行业,产品与原料不涉及铅、汞、镉、铬、砷、铊和锑,也不属于文件中重点行业。与《佛山市重金属总量指标精细化管理方案》(佛环函〔2023〕50号)相符性分析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和指标调剂的审核和管理,其中:(一)重点行业指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大行业。(二)重点重金属指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金属。(三)非重点行业企业原则上不纳入本方案管理范围,但新、改、扩建项目含电镀工序或参照电镀行业标准执行的工序(如阳极氧化等)并涉及铬排放的,则须纳入本方案管理范围(如,配套电镀车间的“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行业企业,虽不属于重点行业,但包含电镀工序且涉及铬排放的,应纳入本方案管理)。本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行业,产品与原料不涉及铅、汞、镉、铬、砷、铊和锑,也不属于文件中重点行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85号)的相符性分析1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两高一低”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新建高耗能项目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重点区域(清远市除外)建设项目实施VOCs两倍削减量替代和NOx等量替代,其他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实施VOCs和NOx等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且位于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相符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粤人常[2020]73号)的相符性分析1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水环境质量目标等要求,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规范工业集聚区及其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集聚区。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的建设,鼓励和支持无污染或者轻污染产业的发展。第二十八条提出: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项目主要排水为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其中,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会经厂内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纯水制备浓水全部排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不计入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排入白岭涌,,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是2第五十条提出:在东江流域内,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本项目主要从事铜蚀刻液、硫酸系ITO蚀刻液、硝化酸混合物(ITO蚀刻液三氯化铁系)、BOE缓冲蚀刻液、铬蚀刻液、正胶剥离液(600)、正胶剥离液(610)、铝蚀刻液、钼蚀刻液、银蚀刻液、去毛刺液、底涂剂E、稀释剂、清洗剂(OK73)、光刻胶、BOE缓冲蚀刻液、草酸系ITO蚀刻液、氢氧化钾溶液45%、负胶是显影液、正胶显影液等化工产品的生产,但项目生产不涉及化学反应,且不属于左侧禁止建设类项目。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2022年修正版)的相符性分析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为扩建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颗粒物、硫酸雾、氟化氢、硝酸雾(NOx)、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其中,非甲烷总烃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已按规定进行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指标的申请工作。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定期修订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和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禁止新建、扩建列入名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的高污染工艺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本项目主要从事化工试剂制造,但不涉及化学反应,不属于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的项目,生产设备不涉及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名录中的设备。第十七条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也不涉及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第十九条火电、钢铁、石油、化工、平板玻璃、水泥、陶瓷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锅炉项目,应当采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和省的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生产均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并可达到相应的国家和省级执行标准。第二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采用密闭生产设备的管道直连废气管道接口的收集方式进行废气收集,然后引至“三级碱液喷淋塔+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最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可使本项目(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活动;(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得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使挥发性有机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第二十七条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原辅材料使用等情况。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项目会按照要求建设相应的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第二十八条石油、化工、有机医药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标准、技术规范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石油、化工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维修、检修时,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对生产装置系统的停运、倒空、清洗等环节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项目会按照相应的标准、技术规范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项目生产装置系统在维修、检修过程中,会将设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从各个罐体内引回至包装容器中暂存,对该过程可能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控制。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分析1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本项目主要主要从事铜蚀刻液、硫酸系ITO蚀刻液、硝化酸混合物(ITO蚀刻液三氯化铁系)、BOE缓冲蚀刻液、铬蚀刻液、正胶剥离液(600)、正胶剥离液(610)、铝蚀刻液、钼蚀刻液、银蚀刻液、去毛刺液、底涂剂E、稀释剂、清洗剂(OK73)、光刻胶、BOE缓冲蚀刻液、草酸系ITO蚀刻液、氢氧化钾溶液45%、负胶显影液、正胶显影液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属于方案中的重点行业,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经密闭生产设备的管道直连废气管道接口的收集方式收集后,然后引至“三级碱液喷淋塔+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最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与“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削减替代工作的补充通知粤环函〔2021〕537号”的相符性分析1其他有关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健全建设项目VOCs排放总量管理台账,严格核定VOCs可替代总量指标,重点核查用作替代的削减量是否为企业达标排放后采取治理措施的削减量、或淘汰关停后的削减量,是否有削减量重复使用等情况,进一步规范VOCs削减替代工作。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时,应逐级出具VOCs总量替代来源审核意见,确保总量指标管理扎实有效本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做好涉VOCs原辅料台账及VOCs排放量台账管理,经过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核定VOCs可替代总量指标。与《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的通知(粤环办〔2021〕43号)的相符性分析过程控制1储罐其他化工行业:储存真实蒸气压≥27.6kPa但项目各有机液体地下储罐均设有氮封技术+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储罐大小呼吸的废气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物输送液态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本项目液态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进行输送,转移采用密闭桶。3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本项目不涉及粉状、粒状VOCs物料。4本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泵送方式输送物料。本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泵送方式输送物料。5投和卸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6粉状、粒状VOCs物料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不涉及粉状、粒状VOCs物料。7VOCs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密闭,卸料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混配搅拌、过滤、分装过程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生产设备的管道直连废气管道接口的收集方式进行废气收集,然后引至“三级碱液喷淋塔+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最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8有机液体进料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本项目有机液体进料采用浸入管给料方式。9配料加工及包装VOCs物料的配料、混合、研磨、造粒、切片、压块、分散、调色、兑稀、过滤、干燥以及灌装或包装等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混配搅拌、过滤、分装过程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生产设备的管道直连废气管道接口的收集方式进行废气收集,然后引至“三级碱液喷淋塔+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最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10非正常排放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时,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时,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1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宜收集至中间储罐等装置。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会收集至密闭的储存桶暂存,然后通过添加原辅料调节参数使其合格。末端处理12废气收集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μ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是在负压下运行。13末端治与排放水平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本项目采用“三级碱液喷淋塔+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14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151、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无行业标准的企业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I时段排放限值,若国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适用于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相应的排放限值;若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处理效率>80%;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20mg/m3。本项目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16治设施设计与运行管吸附床(含活性炭吸附法):a)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性质和影响吸附过程的物质性质及含量进行选择;b)吸附床层的吸附剂用量应根据废气处理量、污染物浓度和吸附剂的动态吸附量确定;c)吸附剂应及时更换或有效再生。本项目废气治理活性炭根据废气的成分、性质和影响吸附过程的物质性质及含量进行选择,活性炭用量根据废气处理量、污染物浓度和吸附剂的动态吸附量确定,活性炭定期更换,符合要求。17VOCs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VOCs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环境管理18管台账建立含VOCs原辅材料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及其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的管理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及其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符合要求。19建立有机液体储存台账,记录有机液体物料本项目运营后,建设单名称、储罐类型及密封方式、储存温度、周转量、油气回收量等信息。位建立有机液体储存台账,记录有机液体物料名称、储罐类型及密封方式、储存温度、周转量、油气回收量等信息。符合要求。20建立有机液体装载台账,记录有机液体物料名称、装载方式、装载量、油气回收量等信息。本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建立有机液体装载台账,记录有机液体物料名称、装载方式、装载量、油气回收量等信息。符合要求。21建立非正常工况排放台账,记录开停工、检维修时间,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含VOCs物料回收情况,VOCs废气收集处理情况,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品的产量和收集情况。本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建立非正常工况排放台账,记录开停工、检维修时间,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含VOCs物料回收情况,VOCs废气收集处理情况,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品的产量和收集情况。符合要求。22建立事故排放台账,记录事故类别、时间、处置情况等。本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建立事故排放台账,记录事故类别、时间、处置情况等。符合要求。23建立废气治理装置运行状况、设施维护台账,主要记录内容包括:治理设施的启动、停止时间;吸收剂、吸附剂、过滤材料、催化剂、还原剂等的治理分析数据、采购量、使用量及更换时间等;治理装置运行工艺控制参数,包括进出口污染物浓度、温度、床层压降等;主要设备维修情况;运行事故及处理、整改情况;定期检验、评价及评估情况等。本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建立废气治理装置运行状况、设施维护台账,主要记录内容包括:治理设施的启动、停止时间;吸附材料等的治理分析数据、采购量、使用量及更换时间等;治理装置运行工艺控制参数,包括进出口污染物浓度、温度、床层压降等;主要设备维修情况;运行事故及处理、整改情况;定期检验、评价及评估情况等。符合要求。24建立危废台账,整理危废处置合同、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理方资质佐证材料建设单位与有危废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危废处置时保存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理方资质佐证材料并归档。符合要求。25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项目会按照要求建设相应的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是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设内容1、项目概况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园兴唐路29号,全厂总占地面积为73454m2,总建筑面积为72097.53m2,中心地理坐标为112°57'38.579"E,23°27'1.645"N,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建设单位于2009年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编制完成了《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PCB用化学试剂、1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1月19日取得原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佛环函〔2010〕47号)。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于2017年9月21日取得《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PCB用化学试剂、1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佛环函[2017]1054号),二期尚未建设及验收。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24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600678892778J001V)。建建设单位于2020年委托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7月26日取得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佛环许[2021]107号),由于市场变化因素,决定取消该扩建项目的建设,而后拟将该扩建项目涉及的生产区域用于“1000吨/年超细银粉及2000吨/年高纯硝酸银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于2024年委托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1000吨/年超细银粉及2000吨/年高纯硝酸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5年5月22日取得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佛环三复[2025]96号),现时处于在建状态。表2-1现有项目环保手续汇总一览表环评手续验收手续时间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建设内容时间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建设内容2010年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PCB用化学试剂、1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佛环函〔2010〕47号年产PCB用化学试剂产品5万吨、超净高纯试剂1万吨2017年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PCB用化学试剂、1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建设项目(一期)竣佛环函〔2017〕1054号年产PCB用化学试剂43950吨、超净高纯试剂7100吨2010年告书佛环函〔2010〕47号年产PCB用化学试剂产品5万吨、超净高纯试剂1万吨2017年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佛环函〔2017〕1054号年产PCB用化学试剂43950吨、超净高纯试剂7100吨2021年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佛环许[2021]107号新增年产硝酸盐试剂产品183.18吨、球形银粉100吨、药用级次硝酸铋360吨、药用级柠酸铋钾20吨、药用级胶体酒石酸铋20吨明确取消建设,且该项目涉及的生产区域将用于“1000吨/年超细银粉及2000吨/年高纯硝酸银生产建设项目”2025年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1000吨/年超细银粉及2000吨/年高纯硝酸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佛环三复[2025]96号新增超细银粉1000吨、高纯硝酸银2000吨,尚未建设的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PCB用化学试剂、1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建设项目(二期)取消,不再建设在建状态环评审批建设内容合计年产PCB用化学试剂产品5万吨、超净高纯试剂1万吨、超细银粉1000吨、高纯硝酸银2000吨环评验收建设内容合计年产PCB用化学试剂5万、超净高纯试剂7100吨国家排污许可证手续企业现有排污许可证申领编号为:91440600678892778J001V,有效期限为2023年08月24日至2028年08月23日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手续建设单位已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4月11日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40607-2023-0038-H注:根据上表,项目已有环保手续的建设内容分为已批已验部分和已批在建部分,分别以现有项目和在建项目简称。为适应行业和市场发展需求,建设单位拟开展“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审批基础上依托现有仓储设施并利用现有厂区的预留建设用地进行扩建,拟增加1个3层高甲类车间、1个3层高乙类仓库,进行专用化学品的生产与储存,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扩建前全厂总占地面积为73454m2,总建筑面积为61434.02m2,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增加10800m2,总建筑面积为72234.02m2。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新增年产铜蚀刻液8000t、铝蚀刻液600t、钼蚀刻液600t、银蚀刻液800t、BOE缓冲蚀刻液3600t、硫酸系ITO蚀刻液1200t、硝化酸混合物(ITO蚀刻液三氯化铁系)3600t、草酸系ITO蚀刻液3600t、铬蚀刻液2000t、氢氧化钾溶液45%3200t、负胶显影液3300t、正胶显影液3300t、底涂剂E200t、去毛刺液400t、正胶剥离液(600)2000t、正胶剥离液(610)2000t、稀释剂700t、清洗剂(OK73)700t、光刻胶200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须执行环境影响审批制度。根据现行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5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中“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扩建后,项目组成见表2-2,详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5。表2-2项目建设主要组成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现有项目建设内容在建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扩建后全厂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甲类车间/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4800m2,3层,主要生产蚀刻液、显影液、剥离液、氢氧化钾溶液、底涂剂、去毛刺液、稀释剂、清洗剂、光刻胶等19个配液产品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4800m2,3层,所在建筑物高24m,每层高约为8m,主要生产蚀刻液、显影液、剥离液、氢氧化钾溶液、底涂剂、去毛刺液、稀释剂、清洗剂、光刻胶等19个配液产品新增一生产车间,新增配液产品的生产乙类车间3占地面积2078.72m2,3层,层高5m,所在建筑物高17.6m,主要功能为生产PCB用化学试剂、超净高纯试剂生产线及其相应原料、产品暂存依托车间空置区域设置高纯硝酸银与超细银粉生产线及其相应原料、产品暂存占地面积2078.72m2,3层,层高5m,所在建筑物高17.6m,主要功能为生产PCB用化学试剂、超净高纯试剂、高纯硝酸银与超细银粉生产线及其相应原料、产品暂存本项目不涉及丙类车间1占地面积2058m2,1层,层高9m,所在建筑物高9m,主要功能为生产PCB试剂占地面积2058m2,1层,层高9m,所在建筑物高9m,主要功能为生产PCB试剂本项目不涉及丙类车间2占地面积2058m2,1层,层高9m,所在建筑物高9m,主要功能为生产PCB用化学试剂与超净高纯试剂占地面积2058m2,1层,层高9m,所在建筑物高9m,主要功能为生产PCB用化学试剂与超净高纯试剂本项目不涉及蒸馏及接收罐区占地面积6536.54m2,6层,层高4m,所在建筑物高24m,主要功能为生产PCB用化学试剂与超净高纯试剂占地面积6536.54m2,6层,层高4m,所在建筑物高24m,主要功能为生产PCB用化学试剂与超净高纯试剂本项目不涉及包装车间占地面积1182.5m2,5层,层高5m,所在建筑物高25m,主要功能为PCB用化学试剂与高纯试剂产品包装占地面积1182.5m2,5层,层高5m,所在建筑物高25m,主要功能为PCB用化学试剂与高纯试剂产品包装本项目不涉及高纯洁净车间占地面积1404m2,1层,层高7m,所在建筑物高7m,主要功能为高纯试剂产品包装占地面积1404m2,1层,层高7m,所在建筑物高7m,主要功能为高纯试剂产品包装本项目不涉及储运工程甲类仓库占地面积1496.4m2,1层,层高10m,所在建筑物高10m,主要功能为储存甲类产品、甲类原料的储存库以及液氨依托空置区域储存在建项目新增的高纯硝酸银产品占地面积1496.4m2,1层,层高10m,所在建筑物高10m,主要功能为储存甲类产品、甲类原料的储存库以及液氨本项目不涉及乙类仓库/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6000m2,3层,所在建筑物高24m,用作配液产品与原料的储存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6000m2,3层,所在建筑物高24m,每层高约为8m,用作配液产品与原料的储存新增仓库,储存本项目产品与原料丙类仓库占地面积2888.58m2,5层,层高5m,所在建筑物高25m,主要功能为储存丙类产品和原料依托空置区域储存在建项目新增的原料和超细银粉产品占地面积2888.58m2,5层,层高5m,所在建筑物高25m,主要功能为储存丙类产品和原料本项目不涉及有机液体地下储罐区占地面积702m2,建筑面积702m2;用作工业级甲醇、乙醇、95乙醇、乙酸乙酯、丙酮、异丙醇、丁酮、乙酸丁酯、甲苯、二甲苯等的储罐,其为PCB高纯试剂项目的原料储罐;卧式储罐,罐直径3m、罐长9.6m,容量50m3,共十个/新增本项目的丙酮储罐周转量。占地面积702m2,建筑面积702m2;用作工业级甲醇、乙醇、95乙醇、乙酸乙酯、丙酮、异丙醇、丁酮、乙酸丁酯、甲苯、二甲苯等的储罐,其为PCB高纯试剂项目的原料储罐;卧式储罐,罐直径3m、罐长9.6m,容量50m3,共十个依托现有酸碱罐区占地面积1179m2,建筑面积1179m2;用作三酸(盐酸、硫酸、硝酸)和两碱(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的原料储罐;其中,9个35m3的工业盐酸储罐;3个80m3的工业硫酸储罐;2个80m3的工业硝酸储罐;2个80m3的30%液体氢氧化钠储罐;1个80m3的48%液体氢氧化钾储罐依托2个80m3的工业硝酸储罐进行在建项目新增的硝酸储存,并通过增加工业硝酸储罐的周转次数,增加在建项目新增的硝酸用量新增本项目的三酸(盐酸、硫酸、硝酸)储罐周转量。占地面积1179m2,建筑面积1179m2;用作三酸(盐酸、硫酸、硝酸)和两碱(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的原料储罐;其中,9个35m3的工业盐酸储罐;3个80m3的工业硫酸储罐;2个80m3的工业硝酸储罐;2个80m3的30%液体氢氧化钠储罐;1个80m3的48%液体氢氧化钾储罐依托现有辅助工程研发楼占地面积686m2,3层,层高4m,所在建筑物高13.7m,主要功能为产品研发,包含食堂(1F)//占地面积686m2,3层,层高4m,所在建筑物高13.7m,主要功能为产品研发,包含食堂(1F)本项目不涉及检测楼占地面积686m2,3层,层高4m,所在建筑物高13.7米,主要功能为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办公依托进行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办公依托进行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办公占地面积686m2,3层,层高4m,所在建筑物高13.7米,主要功能为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办公依托现有办公楼占地面积962.39m2,5层,层高3m,所在建筑物高19m,主要功能为行政、销售、采购、财务等办公依托进行行政、销售、采购、财务等办公依托进行行政、销售、采购、财务等办公占地面积962.39m2,5层,层高3m,所在建筑物高19m,主要功能为行政、销售、采购、财务等办公本项目不涉及综合楼占地面积1288m2,6层,层高4m,所在建筑物高24m,主要功能为职工住宿依托进行职工住宿/占地面积1288m2,6层,层高4m,所在建筑物高24m,主要功能为职工住宿本项目不涉及辅助用房占地面积784m2,2层,层高4m,所在建筑物高10m,主要功能为工程维修,配电房、冷冻机房等;配有备用发电机依托公用辅助设施依托公用辅助设施占地面积784m2,2层,层高4m,所在建筑物高10m,主要功能为工程维修,配电房、冷冻机房等;配有备用发电机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水厂区用水采用市政给水、蒸汽冷凝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用水、地面及设备清洗用水、废气处理装置用水、冷却用水、绿化用水、生活用水等在建项目新增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本项目新增生产用水厂区用水采用市政给水、蒸汽冷凝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用水、地面及设备清洗用水、废气处理装置用水、冷却用水、绿化用水、生活用水等依托现有,增加生产用水量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方式。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最终进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在建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依托现有已批已验的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新增设备清洗废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方式。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最终进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依托现有,增加设备清洗废水处理供电由市政电网供应由市政电网供应由市政电网供应由市政电网供应依托现有供汽由大塘热电有限公司统一提供由大塘热电有限公司统一提供/由大塘热电有限公司统一提供本项目不涉及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产废水和经隔油池、隔渣池或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三水工业区大塘园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白岭涌—下把水涌—九曲河在建项目新增生产废水依托车间预处理后和经隔油池、隔渣池或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三水工业区大塘园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白岭涌—下把水涌—九曲河本项目新增设备清洗废水处理,经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由三水工业区大塘园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经车间预处理后和经隔油池、隔渣池或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三水工业区大塘园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白岭涌—下把水涌—九曲河依托现有,增加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甲类车间//①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②混配罐及其管道连通的过滤器和配套的分装工位产生的酸雾废气和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液喷淋塔+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TA009)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①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②混配罐及其管道连通的过滤器和配套的分装工位产生的酸雾废气和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液喷淋塔+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TA009)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新增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投料粉尘,新增一套“三级碱液喷淋塔+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治理设施处理酸雾废气和有机废气,然后新增相配套的15m排气筒乙类车间3①硝酸工序酸雾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液喷淋塔”(TA005)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②盐酸工序酸雾废气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填料塔”(TA003)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③高纯硝酸银生产线废气经“双氧水喷淋+碱液喷淋”(TA006)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④银粉生产线废气配套除尘站(滤筒除尘)(TA00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①硝酸工序酸雾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液喷淋塔”(TA005)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②盐酸工序酸雾废气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填料塔”(TA003)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③高纯硝酸银生产线废气经“双氧水喷淋+碱液喷淋”(TA006)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④银粉生产线废气配套除尘站(滤筒除尘)(TA00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丙类车间2氨水试剂生产废气收集后,经“硫酸喷淋塔”(TA004)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氨水试剂生产废气收集后,经“硫酸喷淋塔”(TA004)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本项目不涉及高纯试剂洁净车间甲类包装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甲类包装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本项目不涉及包装车间包装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包装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不涉及厨房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有机液体地下储罐大小呼吸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氮封技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增加有机溶剂周转量,大小呼吸废气增加大小呼吸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氮封技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依托现有,增加有机溶剂周转量,大小呼吸废气增加,废活性炭产生量增加酸碱储罐大小呼吸时产生的硝酸雾、氯化氢采用氮封技术,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增加硝酸周转量,大小呼吸废气增加本项目增加三酸(盐酸、硫酸、硝酸)周转量,大小呼吸废气增加大小呼吸时产生的硝酸雾、氯化氢采用氮封技术,无组织排放依托现有,增加三酸(盐酸、硫酸、硝酸)周转量,大小呼吸废气增加备用柴油发电机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本项目不涉及固废处理原料废包装物由供应商回收;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废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油脂由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设置于厂区东面独立的房间内一般固废委托相应固废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危废,并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增加原料包装物、废溶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物产生量原料废包装物由供应商回收;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废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油脂由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设置于厂区东面独立的房间内依托现有,增加原料包装物、废溶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物产生量噪声治理选用环保低噪设备,采用基础固定、安装消声设备等减振、消声、隔声措施。选用环保低噪设备,采用基础固定、安装消声设备等减振、消声、隔声措施。选用环保低噪设备,采用基础固定、安装消声设备等减振、消声、隔声措施。选用环保低噪设备,采用基础固定、安装消声设备等减振、消声、隔声措施。选用环保低噪设备,采用基础固定、安装消声设备等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环境风险项目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储罐区要做好物料泄漏回收措施,设置容积足够、具备防渗、防腐蚀性能的围堰以及容积足够的消防废水收集池化学品泄漏事故池,同时在雨水排放口安装切换阀门,确保事故状态下化学品及消防废水不外排;从运输、装卸、储存等各个环节做好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原料的用量和最大贮存量应严格按照报告所列出的数量使用和贮存,不得超出。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具体的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事故监测、日常监测及环境管理计划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具体的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事故监测、日常监测及环境管理计划。本项目应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具体的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事故监测、日常监测及环境管理计划。项目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储罐区要做好物料泄漏回收措施,设置容积足够、具备防渗、防腐蚀性能的围堰以及容积足够的消防废水收集池化学品泄漏事故池,同时在雨水排放口安装切换阀门,确保事故状态下化学品及消防废水不外排;从运输、装卸、储存等各个环节做好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原料的用量和最大贮存量应严格按照报告所列出的数量使用和贮存,不得超出。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具体的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事故监测、日常监测及环境管理计划本项目应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具体的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事故监测、日常监测及环境管理计划。3、产品方案及规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的产品方案及规模见表2-3。表2-3本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一览表序号名称年产量t/a最大存储量t状态包装规格存储位置1铜蚀刻液8000300液态25kg/桶乙类仓库2铝蚀刻液60060液态25kg/桶3钼蚀刻液60060液态25kg/桶4银蚀刻液80080液态25kg/桶5BOE缓冲蚀刻液3600120液态25kg/桶6硫酸系ITO蚀刻液1200120液态25kg/桶7硝化酸混合物(ITO蚀刻液三氯化铁系)3600120液态25kg/桶8草酸系ITO蚀刻液3600120液态25kg/桶9铬蚀刻液200040液态25kg/桶10氢氧化钾溶液45%320080液态25kg/桶11负胶显影液330040液态25kg/桶12正胶显影液330040液态25kg/桶13底涂剂E20020液态25kg/桶14去毛刺液40040液态25kg/桶15正胶剥离液(600)2000200液态25kg/桶16正胶剥离液(610)2000200液态25kg/桶17稀释剂70050液态25kg/桶18清洗剂(OK73)70050液态25kg/桶19光刻胶20010液态25kg/桶本项目扩建后,全厂主要产品方案及规模见表2-4。表2-4扩建前后全厂产品方案及规模一览表序号名称产能t/a最大存储量t状态包装规格存储位置现有项目在建项目扩建项目全部建成扩建后增减量1超净高纯试剂7100007100067液态25L桶/200kg桶丙类仓库、1超净高纯试剂7100007100067液态/500mL瓶甲类仓库2PCB用化学试剂4395043950202液态25L桶/25kg桶/500mL瓶丙类仓库、甲类仓库7高纯硝酸银200020003固态25kg/桶甲类仓库8超细银粉100010005固态25kg/桶丙类仓库9铜蚀刻液80008000+8000300液态25L桶/500mL瓶乙类仓库10铝蚀刻液600600+60060液态25L桶/500mL瓶11钼蚀刻液600600+60060液态25L桶/500mL瓶12银蚀刻液800800+80080液态25L桶/500mL瓶13BOE缓冲蚀刻液36003600+3600120液态25L桶/500mL瓶14硫酸系ITO蚀刻液12001200+1200120液态25L桶/500mL瓶15硝化酸混合物(ITO蚀刻液三氯化铁系)36003600+3600120液态25L桶/500mL瓶16草酸系ITO蚀刻液36003600+3600120液态25L桶/500mL瓶17铬蚀刻液20002000+200040液态25L桶/500mL瓶18氢氧化钾溶液45%32003200+320080液态25L桶/500mL瓶19负胶显影液33003300+330040液态25L桶/500mL瓶20正胶显影液33003300+330040液态25L桶/500mL瓶21底涂剂E200200+20020液态25L桶/500mL瓶22去毛刺液400400+40040液态25L桶/500mL瓶23正胶剥离液(600)20002000+2000200液态25L桶/500mL瓶24正胶剥离液(610)20002000+2000200液态25L桶/500mL瓶25稀释剂700700+70050液态25L桶/500mL瓶26清洗剂(OK73)700700+70050液态25L桶/500mL瓶27光刻胶200200+20010液态25L桶/500mL瓶4、生产设备①主要生产设备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5。表2-5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和设施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单位数量产品1铜蚀刻液混配罐20m3φ2850mm×4350mmSUS304+PFTE铜蚀刻液2铝蚀刻液/钼蚀刻液混配罐10m3φ2200mm×3350mmSUS304+PFTE铝蚀刻液、钼蚀刻液3铝蚀刻液/钼蚀刻液混配罐10m3φ2200mm×3350mmSUS304+PFTE铝蚀刻液、钼蚀刻液(备用)4银蚀刻液混配罐10m3φ2200mm×3350mmSUS304+PFTE银蚀刻液5(氟化铵)缓冲蚀刻液混配罐15m3φ2500mm×4250mmSUS+PFTEBOE缓冲蚀刻液6硫酸系ITO蚀刻液混配罐15m3φ2500mm×4250mmSUS304+PFTE硫酸系ITO蚀刻液、硝化酸混合物7草酸系ITO蚀刻液混配罐15m3φ2500mm×4250mmSUS304+PFTE草酸系ITO蚀刻液8草酸配套-溶解罐5m3φ1900mm×2700mmPE草酸系ITO蚀刻液9备用混配罐5m3φ1800mm×2700mmSUS304+PFTE铬蚀刻液10氢氧化钾溶液混配罐5m3φ2850mm×4350mmPE氢氧化钾溶液45%11负胶显影液混配罐10m3φ2200mm×3350mmSUS304+PTFE负胶显影液122.38%显影液正胶显影液混配罐5m3φ1800mm×2700mmSUS316EP正胶显影液13去毛刺液(其他)混配罐5m3φ1800mm×2700mmSUS304+PFTE去毛刺液14正胶剥离液混配罐23m3φ3000mm×4800mmSUS316EP正胶剥离液(600)、正胶剥离液(610)15正胶剥离液混配罐23m3φ3000mm×4800mmSUS316EP正胶剥离液(600)、正胶剥离液(610)(备用设备)16PGMEA/NMP混配罐8m3φ2100mm×3250mmSUS316EP稀释剂17OK73清洗剂混配罐8m3φ2100mm×3250mmSUS316EP(OK73)清洗剂18光刻胶1#混配罐0.5m3φ800mm×1300mmSUS304+PTFE光刻胶19光刻胶2#混配罐0.5m3φ800mm×1300mmSUS304+PTFE光刻胶(备用设备)20光刻胶3#混配罐1m3φ1000mm×1700mmSUS304+PTFE光刻胶21光刻胶4#混配罐1m3φ1000mm×1700mmSUS304+PTFE光刻胶(备用设备)22备用混配罐5m3φ1800mm×2700mmSUS304+PFTE蚀刻液(备用设备)23一级袋式过滤器20寸SUS304+PTFE5配套混料罐过滤经混合搅拌后的各类新增的产品,并引至相应的包装容器内24不锈钢过滤器9芯20寸SUS304+PTFE25不锈钢过滤器5芯20寸SUS304+PTFE1426不锈钢过滤器5芯20寸SUS316EP827不锈钢过滤器3芯20寸SUS304+PFTE28不锈钢过滤器3芯20寸SUS316EP29不锈钢过滤器3芯10寸SUS304+PTFE830三级碱液喷淋+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设计处理风量:15000m3/h不锈钢,玻璃钢处理生产废气31布袋除尘器设计处理风量:8000m3/h不锈钢32双氧水立式工艺罐30m3φ2800mm×5250mmPE储存用于生产的双氧水34纯水卧式储罐30m3φ2800mm×7200mmSUS3043储存用于生产的用纯水35管壳式换热器50m2碳钢+PTFE用于控制各类新增的产品混合搅拌过程的温度36水冷式工业冷水机组GD-50WD/237冷却水塔φ2700mm玻璃钢6本项目扩建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6。表2-6扩建前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和设施序号设备名称单位规格型号数量所在位置备注现有项在建项扩建后扩建后目目增减量1超滤过滤器0.1um;12立方/小时;316L1515丙类车间2PCB项目氨水试剂(25%)和超净高纯氢氧化铵(29%)2超级氨吸收器5吨/小时;不锈钢113不锈钢贮罐35m34过滤装置并联;定做、超滤;885氨吸收塔装置喷淋装置6碱性复配混合槽1000L;带变频搅拌;乙类车间3PCB项目碱性蚀刻液超净高纯氟化铵水溶液(40%)7过滤装置并联;定做、超滤;12128双氧水高位罐5000L;带变频搅拌;乙类车间3超净高纯过氧化氢(30%)9过滤装置并联;定做、超滤;PCB项目双氧水(30%)10硫酸蒸馏装置委托加工(8.5kg-3KW)300300乙类车间3超净高纯硫酸(96%)和PCB项目硫酸(93-95%)11变压器10KV/380V12电加热配电装置定作加工13工业硫酸贮罐80m3;卧式14硫酸高位罐5000L;特制15硫酸成品罐15m3;特制搪瓷8816酸冷却系统100吨/小时17工业硝酸贮罐80m3;铝制乙类车间3超净高纯硝酸(69%)和PCB项目硝酸(68%)18硝酸蒸馏装置特制8吨/天19硝酸成品罐15m3;搪瓷5520氮氧化物吸收装置玻璃钢21酸冷却系统100吨/小时22工业盐酸贮罐35m3;卧式99乙类超净高纯盐酸(3723盐酸成品罐15m3;PE66车间3%)和PCB项目盐酸(35-37%)24酸冷却系统100吨/小时3325盐酸蒸馏装置石墨;6吨/天26盐酸气体吸收装置玻璃钢27真空浓缩装置5000L/3000L;搪瓷丙类车间2PCB项目中无机固体类试剂28真空浓缩装置5000L/3000L;316L29不锈钢进料釜5000L/3000L;316L30搪瓷进料釜5000L/3000L;定做31过滤器316L;11立方/小时111132不锈钢离心机SS125033耐腐蚀离心机BJ125034干燥机3000L;316L,回转双锥真空干燥器35预处理装置2000L2020蒸馏及接收罐区超净高纯试剂、PCB项目中:乙醇(99.9%)、丙酮(99.9%)、95乙醇(95%)36不锈钢蒸馏装置2000L;316L37不锈钢蒸馏装置1000L;316L38不锈钢蒸馏装置500L;316L39搪瓷蒸馏装置进口搪瓷;500L40搪瓷蒸馏装置进口搪瓷;1000L41搪瓷蒸馏装置进口搪瓷;2000L42冷水机组及系统30万大卡/小时1143真空系统-0.1Mpa44高纯试剂包装线——45电缆防暴电器等各类//46化银釜4m304乙类硝酸银生产线47浓缩釜3m3车间348共沉釜3m349冷却器50m2161650真空缓冲罐2m3202051高位罐2m352离心机LS100053烘干机2m34454过滤机组101055氧化液配料釜2m3银粉生产线56还原液配料釜2m357基础液配料釜2m358反应釜2m38859中间计量罐2m3181860收料均化罐4m3121261离心机LS800181862高速分散釜2m363热风循环烘箱64研磨机50L65打粉机50L66粉体破碎机100kg/h2267筛分机68混料机120L2269除尘站1170储气罐2m3121271恒温水计量罐2m3121272去离子水储罐15m3273过滤机组套/424274纯水制备机组套20t/h1共用设施75冷却水系统20m3/h5576铜蚀刻液混配罐20m3SUS304+PFTE,φ2850mm×4350mm+2甲类车间铜蚀刻液77铝蚀刻液/钼蚀刻液混配罐10m3SUS304+PFTE,φ2200mm×3350mm+1铝蚀刻液、钼蚀刻液78铝蚀刻液/钼蚀刻液混配罐10m3SUS304+PFTE,φ2200mm×3350mm+1铝蚀刻液、钼蚀刻液(备用设备)79银蚀刻液混配罐10m3SUS304+PFTE,φ2200mm×3350mm+1银蚀刻液80(氟化铵)缓冲蚀刻液混配罐15m3SUS+PFTE,φ2500mm×4250mm+1BOE缓冲蚀刻液81硫酸系ITO蚀刻液混配罐15m3SUS304+PFTE,φ2500mm×4250mm+2硫酸系ITO蚀刻液、硝化酸混合物82草酸系ITO蚀刻液混配罐15m3SUS304+PFTE,φ2500mm×4250mm+1草酸系ITO蚀刻液83草酸配套-溶解罐5m3PE,φ1900mm×2700mm+1草酸系ITO蚀刻液84备用混配罐5m3SUS304+PFTE,φ1800mm×2700mm+2铬蚀刻液85氢氧化钾溶液混配罐5m3PE,φ2850mm×4350mm+1氢氧化钾溶液45%86负胶显影液混配罐10m3SUS304+PTFE,φ2200mm×3350mm+1负胶显影液872.38%显影液正胶显影液混配罐5m3SUS316EP,φ1800mm×2700mm+1正胶显影液88去毛刺液(其他)混配罐5m3SUS304+PFTE,φ1800mm×2700mm+1去毛刺液89正胶剥离液混配罐23m3SUS316EP,φ3000mm×4800mm+1正胶剥离液(600)、正胶剥离液(61090正胶剥离液混配罐23m3SUS316EP,φ3000mm×4800mm+1正胶剥离液(600)、正胶剥离液(610)(备用设备)91PGMEA/NMP混配罐8m3SUS316EP,φ2100mm×3250mm+1稀释剂92OK73清洗剂混配罐8m3SUS316EP,φ2100mm×3250mm+1(OK73)清洗剂93光刻胶1#混配罐0.5m3SUS304+PTFE,φ800mm×1300mm+1光刻胶94光刻胶2#混配罐0.5m3SUS304+PTFE,φ800mm×1300mm+1光刻胶(备用设备95光刻胶3#混配罐1m3SUS304+PTFE,φ1000mm×1700mm+1光刻胶96光刻胶4#混配罐1m3SUS304+PTFE,φ1000mm×1700mm+1光刻胶(备用设备97备用混配罐5m3SUS304+PFTE,φ1800mm×2700mm+1蚀刻液备用混配罐98一级袋式过滤器SUS304+PTFE,20寸5+5甲类车间配套混料罐过滤经混合搅拌后的各类新增的产品,并引至相应的包装容器内99不锈钢过滤器SUS304+PTFE,9芯20寸+4100不锈钢过滤器SUS304+PTFE,5芯20寸14+14101不锈钢过滤器SUS316EP,5芯20寸8+8102不锈钢过滤器SUS304+PFTE,3芯20寸+4103不锈钢过滤器SUS316EP,3芯20寸+4104不锈钢过滤器SUS304+PTFE,3芯10寸8+8105三级碱液喷淋+水雾脱离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玻璃钢,不锈钢,设计处理风量:15000m3/h+1处理生产废气106布袋除尘器不锈钢,设计处理风量:+18000m3/h107双氧水立式工艺罐30m3PE,φ2800mm×5250mm4+4储存用于生产的双氧水108纯水卧式储罐30m3SUS304,φ2800mm×7200mm3+3储存用于生产的用纯水109管壳式换热器碳钢+PTFE,50m24+4用于控制各类新增的产品混合搅拌过程的温度110水冷式工业冷水机组套/,GD-50WD2+2111冷却水塔玻璃钢,φ2700mm6+6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上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②储存罐体设置情况本项目扩建后,项目储罐区及液氨储存区内的储罐数量不变,本项目新增使用的工业乙醇、丁酮、硫酸、硝酸主要依托现有的储罐设施,具体见表2-7。表2-7扩建前后全厂储存设备一览表序号存储物料数量/个单罐容积(m3)单罐最大储存量(t)长直径存储位置本项目1工业甲醇5039.58.663有机溶剂地下储罐区(甲类)2工业乙醇39.5依托395%工业乙醇39.54工业乙酸丁酯445工业丙酮406工业乙酸乙酯457工业丁酮40依托8工业异丙醇39.59甲苯43.510二甲苯4411工业盐酸93541.35.92.85酸碱储罐区12工业硫酸380146.410.73.2依托13工业硝酸(乙类)290依托1430%液体氢氧化钠21081548%液体氢氧化钾1119.216工业液氨(乙类)4400kg1.6//甲类仓库(液氨钢瓶组)③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考虑生产安全(如预留足够空间排气)以及保证充分搅拌,根据建设单位生产经验,本次扩建新增的铜蚀刻液、硫酸系ITO蚀刻液、硝化酸混合物(ITO蚀刻液三氯化铁系)、BOE缓冲蚀刻液、铬蚀刻液、正胶剥离液(600)、正胶剥离液(610)产品的最大单釜产能一般为釜容的50%;铝蚀刻液、钼蚀刻液、银蚀刻液、去毛刺液、底涂剂E、稀释剂、清洗剂(OK73)、光刻胶产品的最大单釜产能一般为釜容的40%;BOE缓冲蚀刻液、草酸系ITO蚀刻液产品的最大单釜产能一般为釜容的65%;氢氧化钾溶液45%、负胶显影液、正胶显影液产品的最大单釜产能一般为釜容的80%。但由于本项目应对的客户较多,每个客户对产品的参数要求和产品数量不同,所以,项目各类产品的每批生产不一定能达到最大单釜产能。根据企业的经验计算,平均每类产品约30%生产批次可以达到最大单釜产能进行生产,约70%生产批次的平均单釜产能约为最大单釜产能的50%。各产品单批次生产主要包含进料、混合搅拌和过滤包装环节,其中,铜蚀刻液、BOE缓冲蚀刻液、铬蚀刻液、负胶显影液、光刻胶等产品每批次生产时间为8h,分别为进料1h,混合搅拌和过滤包装合计7h,该生产时间均涉及各混配罐的使用,所以,上述产品每天相应的单个混配罐只能进行1个批次的生产,年生产批次为660次;硫酸系ITO蚀刻液每批次生产时间为8h,分别为进料1h,混合搅拌和过滤包装合计7h,该生产时间均涉及各混配罐的使用,所以,上述产品每天相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 改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