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及土地租赁权 大棚8座及土地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拍卖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陈疃镇西陈疃四村蓝莓大棚产业扶持试点项目8座蓝莓大棚及土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0月29日上午10点30分在中拍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以实物现状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陈疃镇蓝莓温室大棚8座及土地租赁权,该大棚位于位于1971培训基地以西,陈疃大集以南。总面积约31.71亩,大棚共8座。租赁期限为15年。
参考起拍价:第一个5年为15万元/年,第二个5年在第一个5年的基础上递增40%,第三个5年在第一个5年的基础上递增20%。不含土地流转费,土地流转费参考当年700斤小麦的国家收购保护价格。租赁期限为15年;以上标的只按照实物现状整体拍卖,竞租人须承诺在承租的温室大棚内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及污染的项目,经营项目是蓝莓种植等高效农业。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有一定的蓝莓生产及管理经验。
三、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竞买人自行踏勘。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 年 10月2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联系我公司办理报名,网上注册登记。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拍卖公司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东路12856号二区二号公建楼二楼206室
咨询电话:13616331149
监督电话:0633-7912778

山东三维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竞买须知
一、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拍卖人章程制定。
二、竞买人须于2025年10月2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联系我公司人员办理竞买手续,网上注册登记。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手续,责任自负。竞买人应按时登录中国拍卖行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参加拍卖,未按时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三、竞买人应仔细了解本须知,应自觉遵守本须知及一切相关规定,并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四、本次拍卖:陈疃镇蓝莓温室大棚8座及土地租赁权,该大棚位于位于1971培训基地以西,陈疃大集以南。大棚及周边空闲地总面积约31.71亩。租赁期限为15年。以上标的只按照实物现状整体拍卖,竞租人须承诺在承租的温室大棚内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及污染的项目,经营项目是蓝莓种植等高效农业。
五、资产情况说明:陈疃镇蓝莓温室大棚8座及土地租赁权,参考起拍价:第一个5年为15万元/年,第二个5年在第一个5年的基础上递增40%,第三个5年在第一个5年的基础上递增20%。不含土地流转费,土地流转费参考当年700斤小麦的国家收购保护价格。
六、费用情况说明:以上资产以现状进行整体拍租,租赁费一年一交。租赁使用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含大棚的管理、维护、养护费以及自己需要的配套设施等其他相关费用)及相关的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另行承担。
七、资产用途说明:以上资产产权清晰,没有纠纷,无任何担保抵押,大棚能正常运营,承租大棚只能依法从事以蓝莓种植为主的农业种植,不得挖沙取土,不得违法建房,不得从事污染性种殖,不得从事养殖行业,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合同到期说明:租赁合同到期时,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户享有优先竞价权。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不再继续租赁或因承租人原因解除协议后,承租人应当在30日内清除地上附属物或者声明放弃,逾期未清除也未作出放弃声明的视为放弃,发包人有权向承租人主张处置相关附属物产生的合理费用,对承租人的附属物不作任何补偿或者赔偿。原租赁户将大棚交付给村委时必须确保大棚的钢架结构完好无损。
标的物在拍卖前原有的钢结构坚决不能损坏或改变,如需改动,须与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得到同意才能变动。承租人严格按照棚室及其操作使用技术规范和经营使用,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如承租人确需转包,需经发包人同意,但不得影响发包人权益。
九、资产征用说明: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各级人民政府或集体征占时,该土地所获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由发包方及发包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建造的水利设施等建筑物归发包人所有;青苗补偿费、承租人自行建造的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归承租人所有。因征收、占用该土地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包人应自收到征收、占用文件之日起15日内,按租赁时间比例向承租人无息退还剩余租金。此外委托人对承租方没有其他任何补偿。以上资产现状拍租,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权属和瑕疵,查阅拍卖标的物有关资料,经认真咨询,确认后方可竞买,否则后果自负,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价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特别提示: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注:成交后,承租人需向中拍平台另付0.15%的软件使用费)。未成交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不计利息)。
十一、如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支付拍卖佣金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大棚租金、租赁保证金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本公司将按《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追究违约人责任。
十二、在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应严肃、慎重地参与竞买, 当竞买人在电子竞价平台上的最高应价,至无应价出现时,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详见《电子竞价须知》)。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即为承租人。
十三、有关标的水、电方面的特别说明:标的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标的移交至承租人后,有关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的标的以现状拍卖,竞租人须仔细查看并认可标的现状,竞租人须自行对未来由于道路改造、拆迁等原因造成标的投资风险作出评估与判断,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方提出赔偿要求。如在租赁期内,因标的遭受不可抗力的损毁、市政建设改造、城区规划调整等事宜,《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但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委托方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有关本次拍卖租金收入的税票和其他问题由承租人与委托方协商解决,拍卖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六、因拍卖纠纷而提起的诉讼,由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竞买人已详细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按以上规定的各项条款执行。

以上约定竞买人签字即表示认同,该须知由拍卖人负责解释。

竞买人签字并盖章(加盖骑缝章):
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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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棚及土地租赁权 大棚8座及土地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