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招标采购公告(2025)



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目前,该报告已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7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进行公示(已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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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编制单位:福建龙岩众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前言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下村20号,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1998年投产,坝址控制流域3.2km2,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66km2为径流开发引水式水电站。取水建筑物主要:重力坝、引水渠道和发电厂房等。电站总装机200kW,设计流量0.14m3/s。年发电量80万kW·h,取水口经纬度:东经117°18′9.36″,北纬24°50′59.66″,年利用小时数为4500小时。取水地点位于南靖县河墘下村后坑溪,水源类别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河道内生产年许可取水量100万m3。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由于建设时间较早,未进行相关环保手续,根据《福建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闽水农水[2022]22号),现对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2025年7月,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委托福建龙岩众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详细研读了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提供的技术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踏勘后,编制《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供建设单位报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备案。一、总则1.1评价目的(1)总结环境保护工作经验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掌握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建设与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过程,开展相应的有效性分析。(2)掌握实际环境影响通过开展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环境影响回顾性调查,客观评价电站建设、运行对工程区及其周围区域的实际环境影响,总结分析工程对社会经济带来的综合作用和效益,以及投入运行以来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通过对环境影响的回顾分析、评价,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思路的可靠性和实用性。(3)完善环保措施及管理工作通过对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相关环境保护工作过程进行调查、回顾等,总结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经验和教训,分析已采取环保措施的有效性,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和环境管理工作改进建议,为后期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指导。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实施,2018年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实施);(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正);(1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17)《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19)《全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1.2.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023年第7号令);(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4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9)《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10)《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环发[2014]65号);(11)《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12);(12)《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发改农经[2014]226号);(1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1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6)《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人大,2022年5月1日起执行;(17)《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人大,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18)《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9)《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5]26号)。1.2.3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2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19-2022);(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15);(7)《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第43号,2017年10月1日);1.2.4相关政策文件(1)委托书;(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8号);(3)《关印发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工作指南的通知》(闽水办[2021]9号);(4)《漳州市水利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漳州市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分类政治工作的通知》(漳水[2022]222号);(5)《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九龙江水系(5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通知》(漳水[2018]330号);(6)《漳州市九龙江水系(5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漳环保评[2018]11号);(7)《福建省水利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闽水农水[2022]2号);(8)《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福建省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分类整治工作的函》(闽水函[2022]917号)。1.3任务由来根据《福建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闽水农水[2022]22号),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于2024年7月委托福建龙岩众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附件2:委托书)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1.4环境功能区划(1)水环境项目区域水系为龙山溪后坑溪支流,根据《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编制说明》(漳政[2000]综31号),龙山溪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未划定龙山溪后坑溪支流水环境功能(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图见附图6),龙山溪后坑溪支流为龙山溪支流,水质参照龙山溪水质标准执行,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详见表1-1。表1-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单位:mg/L序号分类标准值项目Ⅲ类1pH6-92高锰酸盐指数≤63溶解氧≧54COD≤205氨氮≤1.06BOD5≤47总磷(以P计)≤0.2(湖、库≤0.05)8总氮(湖、库,以N计)≤1.09石油类≤0.05(2)大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属于二类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详见附图7),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1-2。表1-2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³标准限值(mg/m³)引用标准污染物年均值24小时均值1小时平均SO20.060.150.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NO20.040.080.20CO/410O3/0.16注10.20PM100.070.15PM2.50.0350.075TSP0.200.30注1: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为0.160mg/m³(3)声环境本项目所处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4)生态环境项目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下村20号,根据《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属闽东南沿海台丘平原与近岸海域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划图见附图8),4201九龙江下游茶果生产和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土壤保持、营养物质保持、茶果园生态环境。1.5评价标准(1)废水项目为引水式取水发电站,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水质标准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具体见表1-3。表1-3水污染物排放的允许最高浓度单位:mg/L序号污染物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1pH5.5~8.52CODcr≤2003BOD5≤1004SS≤1005NH3-N/6TP/7粪大肠菌群数≤40000个/L(2)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3)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的“第三章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之规定。1.6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不涉及饮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4。表1-4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与项目方位、距离规模环境质量要求水环境后坑溪项目区域龙山溪支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生态环境地表植被电站房、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及库区周边200m范围—保护区域生态系统敏感区,使评价范围内土壤、植被破坏得到控制并逐步补偿和恢复水生生态坝址及电站下游—保持水生生态的完整性不受破坏声环境下村居民区WN/EN,距离300/400m100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7评价重点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为:(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电站建设对附近植被和野生动植物的影响、电站坝址至其电站尾水出口下游河段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水土流失产生的生态影响。(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电站运行引水发电对水文情势的影响,对水质、对流域水资源利用产生的影响评价。(3)声环境影响:电站正常运行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影响评价。本次评价的重点还在于对已经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的措施和建议。二、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下村20号,1997年开工建设,1998年投产,由卢家荣(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法人代表)承包,电站成立至今已有27年之久(附件1: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88水力发电4413—其他”,项目需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项目未进行相关环评手续的审批,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目前处于整改补办环评阶段。根据《福建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闽水农水[2022]22号)要求:“2003年9月1日之后开工建设的,列入整改类且未取得环评审批的水电站,在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前提下,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并经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审核的,视为完成项目环评手续,对2003年9月1日之前开工建设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原则,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符合生态环保要求”,需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因此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于2025年7月委托福建龙岩众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附件2:委托书)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三、建设项目工程评价3.1流域概况南靖县水资源丰富,主要河流为九龙江西溪,干流173km,流域3976km2,其源流有四:船场溪(121km,流域1033km2);龙山溪(75km,流域690km2);永丰溪(68km,境内36.8km,流域217km2);花山溪(88km,境内21.5km,流域203km2)。人工湖有南一、大房水库等。主要河流九龙江西溪,发源于南靖与平和县交界,上游有四条支流──花山溪、船场溪、龙山溪、永丰溪,于靖城汇合为西溪干流,年平均流量116m³/s,最小流量2.78m³/s。西北部山区河流多,全县大小河流共72条,流向受地形控制总体呈南东东向。龙山溪是南靖县境内第二大河流,主流发源于和溪乡月明村,由北而南流经金山镇、龙山镇、马山镇后,在丰田华侨农场宝林村与永丰溪汇合,再向东约10km至靖城与船场溪汇合注入九龙江西溪。主河道长75km,流域面积690km2,天然落差1104m。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为7.75亿m3,平均径流量24.56m3/s,最低月均流量出现在1月份为6.77m3/s。3.2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下村20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8′9.36″,北纬24°50′59.66″。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2,周边环境现状照片图见附图3。3.3工程开发任务与规模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主要工程任务为发电为主,无承担下游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的要求。采用引水式开发,取水坝长81.2m,最大坝高15.6m,设计水头40m,设计流量0.14m3/s,电站装机容量200kW,年平均发电量80万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为4500小时。3.4工程规模、主要技术特征及运行方式3.4.1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项目建设单位:南靖县河墘下村水电站地理位置: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下村20号总投资:100万元职工人数:日常运营1人,住厂,年工作天数365天,每天工作24小时开发方式:引水式工程任务:发电建设规模:坝址控制流域3.2km2,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66km2,装机总容量200kW,年发电量80万kW·h根据《漳州市九龙江水系(5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实际设置情况,实际装机容量为200kW,年发电量80万kW·h。3.4.2组成及工程特性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3-1。表3-1项目组成情况表工程内容建设内容拦河坝溢流堰顶高程15m,坝高1m,坝长12.3m,坝顶宽1.8m主体工程引水渠道采用明型式引水,引水渠道总长3km,宽1.5m,深0.6m压力前池前室内的正常水位为4m,最高水位为7m,最低水位为4m,池长100m,池宽12.3m,溢流前沿宽1.8m压力管道双根压力钢管供水,经计算压力钢管直径压力直径0.6m,管道主管长400m配套工程发电厂房厂房尺寸5.3m*7.75m*4.5m,安装1台装机容量200KW的水轮发电机组升压站升压站设有1台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相应的电气设备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电站设置办公生活区,供员工食住下泄流量确保措施河坝渠道进水口处设置水量控制闸门,保证生态流量(电站坝址处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为0.014m³/s)的不间断下泄环保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固废拦河坝上堆积砂石定期清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工程特性详见表3-2。表3-2项目工程特性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参数备注一、水文特性1坝址以上集水面积km23.662多年平均降雨量mm18083多年平均径流量万m³3984多年平均流量m³/s0.124水头m³/s404装机容量kW200*14多年平均发电量万kW.h804年利用小时数h4500三、工程建筑物特性(一)拦河坝水坝最大坝高坝顶长度12.3坝顶宽度1.8(二)引水渠道总长度km200m渠宽1.5m渠深0.6m(三)压力管道长度400m直径0.6m(四)发电厂房主厂房尺寸5.3*7.75*4.5四、主要机电设备(一)水轮机型号HL110-WJ-42设计水头40(二)发电机型号/容量kW200电压kV3804额定转速r/min655-12755相数3(三)变压器型号S-320/10输电线路电压kV10000输电目的地国家电网3.4.3水电站生产方式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见下图。龙山溪后坑溪支流拦水坝引水渠道发电机水轮机压力钢管压力前高压电流变压器调整电网图3-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流程图工艺说明:项目电站发电采用拦水坝拦水引水,通过引水渠道将水引到压力前池,得到水头,水流通过压力管道进入水轮机,将其水势能变为机械能,再将机械能通过发电机变为电能,电能通过变压器调整输送到电网。整个生产过程不会改变水的物化性质。3.4.4环境污染或生态污染项目施工期早已结束,项目运营会带来对水、声、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以及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本报告主要评价水电站运营对环境的影响。3.5与现行环保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规划及规划环境符合性分析(1)与《关于有序开发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环发[2006]93号》符合性分析表3-3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一、做好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依法实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小水电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结合生态功能区划,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论证、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组织编制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对小水电建设的指导作用,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公众参根据“关于印发漳州市九龙江水系(5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通知”,本项目属于水利发电规划中已建水电站中的一座,不在规划中“不予推荐”水电符合与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可对小水电资源进行重点开发;对部分生态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根据功能定位,对小水电资源实行限制开发;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小水电资源。编制或修改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规划,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未列入规划的小水电建设项目,以及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中的小水电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不予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审批或核准。站名单内,且已安装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漳环保评〔2018]11号〕。二、严格小水电项目建设程序和准入条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小水电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程序报批、核准,规范各项前期工作和审查审批程序。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处于环境敏感区和单机装机容量在50000千瓦-1000千瓦的小水电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处于非环境敏感区和单机装机容量小于1000千瓦的小水电项目,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前,应当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未取得省级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核准或审批,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小水电项目建设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根据当地生产、生活、生态及景观需水要求,统筹确定合理的生态流量,落实相关工程和管理措施,优化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实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调度和运行模式,避免电站运行造成下游河段脱水,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总装机200kW,不处于环境敏感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三、强化后续监管,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小水电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在项目设计、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各个阶段,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各项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时,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将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概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建设单位运营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各符合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要求制定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在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定期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环保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有序开发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环发[2006]93号)相关要求。(2)项目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划水电资源开发管理意见》(闽政[2013]31号》符合性分析表3-4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一、认真做好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后续工作:积极推进327座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后续工作,对符合防洪安全和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各级各部门应予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电量上网、电价审批等相关手续。对符合防洪安全但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由各设区市政府组织进一步充分论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责令项目业主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要求的由设区市政府予以认定,有关部门按本款第一条予以补办相关手续。整改后仍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又不能进一步整改的,由设区市政府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根据《福建省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福建省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下村20号,取水地点为龙山溪后坑溪支流。工程建设项目符合韩江流域的防洪规划、流域综合规划。符合二、严格控制影响生态环保的新建水电项目水电站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规划环评要求。不符合规划或位于未经规划流域的水电站开发项目,各级各部门不得审批建设。继续严格控制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新建项目,除以防洪、供水、灌溉等为主兼顾发电的水资源开发项目外,未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贸委、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审查同意,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出具新建水电站项目相关核准、审批(审查)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建水电项目的监管,依法对项目建设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对未经核准以及未按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应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项目,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依法依规责令其腾空库容,停止运行,直至限期拆除。项目于1998年建成投产,不属于新建水电项目符合三、稳步推进现有水电站技术改造支持现有水电站对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机电设备、送出工程、下泄流量监控装置等进行技改,实施增效扩容,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水电能效,改善水环境。新上技改项目应符合保证大坝运行工况不变、不增加水库库区淹没、不改变水库主要特性、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满足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等条件。1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技改后装机规模不大于原装机容量的10%,1万千瓦以下水电站技改后装机规模不大于原装机容量的20%,由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部门直接审批初步设计,发展改革部门不再办理核准手续。技改后装机容量变动超过上述幅度的水电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召开专题论证会议,实行项目集中会审、分别审批(核准)的办法,进一步简化审批(核准)手续。对运行时间已达到设计年限、且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水电站,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延续运行年限的申请,不得批准其进行技改,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组织拆除。项目不涉及技术改造符合四、规范水电站上网电价审批物价部门依据项目核准(审批)文件、并网批复、购售电合同和有关成本资料,审批水电站上网电价。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2005〕15号)出台之前各级审批的小水电项目,符合安全论证和环保要求的,物价部门直接审批上网电价;闽政〔2005〕15号文出台之后属越权审批的水电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查后出具意见,物价部门审批上网电价。项目电价经物价部门审批符合五、大力发展生态水电各级环保部门要科学核定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水利部门、经贸部门分别牵头指导和督促各水电站安装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转,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落实到位。水电站业主应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规定,服从流域的统一调度。对不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要求的水电站,环保、经贸、电力等部门可以采取罚款、扣减上网电费、解列等经济手段制裁。有关市县要适时组织受石材行业或历史遗留问题影响的水电站库区进行清淤,并及时清理垃圾漂浮物,确保水体清洁。优化电站梯级调度,发挥电站径流调控效应,通项目已安装下泄流量装置,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规定,服从流域的统一调度。定期对库区进行清淤,并及时清理垃圾漂浮物,确保水体清洁。符合过蓄丰补枯,有效提高枯水期流量。科学运用雨情水情信息,合理安排水电站发电计划,提高水能利用率,充分发挥我省水能资源的综合效益。当发电与流域生活、生态用水需要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流域生活、生态用水需要。优先支持水电站开展碳汇金融,水电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碳权质押融资贷款,积极开发碳汇金融理财产品,为水电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等服务。六、进一步理顺水电项目管理机制省水利厅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职能,省经贸委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职能。涉及水电站运行管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11〕146号)执行。支持水电行业协会开展行业统计、信息收集、政策咨询、技术培训等活动,推动协会发挥技术支撑、沟通协调作用。水电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和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本项目总装机200kW,省水利厅承担项目管理职能。符合根据上表可知,项目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划水电资源开发管理意见》(闽政[2013]31号》相关要求。(3)与《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九龙江水系(5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通知》(漳水〔2018]330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九龙江水系(5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通知”(漳水〔2018〕330号)(附件4:漳水〔2018〕330号),本项目属于水利发电规划中已建水电站中的一座,不在规划中“不予推荐”水电站名单内,且已安装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设施。因此,项目符合《漳州市九龙江水系(5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4)与《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我市环保手续不全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漳环察[2020]24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我市环保手续不全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附件5:(漳环察[2020]24号)):根据我市各水系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利水电规划优化调整意见表分类推进水电站整改。1.属于“推荐”的水电站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或环境保护“三间时”验收手续的水电站要限期补办手续。2.属于“整改后推荐”的水电站项目,水电站应当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完成的予以补办手续。3.属于“不推荐”的水电站项目,应当抄送当地相关部门根据流城规划环评要求清理退出。4.属于“服务期满后遇出"的水电站项目,各地应当加强监管,确保水电站服务期间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执行到位。本项目属于“整改后推荐”的水电站项目,目前水电站已按照要求整改,已安装下泄流量装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我市环保手续不全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3.6主要污染物来源及影响分析3.6.1运营期污染源影响分析(1)废水①给排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日常运营1人,均住厂,参照《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07),住厂员工按150L/(人·天)计,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15t/d(54.75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12t/d(43.8t/a)。单位:m3/d损失:0.03新鲜水0.150.15职工生活用水0.12化粪池图3-2水平衡图②污染源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值为:COD:400mg/L、BOD5:200mg/L、SS:300mg/L、NH3-N:40mg/L。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源强详见表3-5。表3-5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生活污水产生情况回用情况污水量(m3/a)浓度(mg/L)400200COD总量(t/a)0.01750.0088浓度(mg/L)200100BOD5总量(t/a)0.00880.0044浓度(mg/L)3530NH3-N总量(t/a)0.00150.0013浓度(mg/L)30010043.8SS总量(t/a)0.01310.0044浓度(mg/L)4034TN总量(t/a)0.00180.0015浓度(mg/L)42.5TP总量(t/a)0.00020.0001(2)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大气污染,对区域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主要为位于发电厂房的水轮发电机组,参考机械设备噪声值,该设备噪声源强在80~95dB(A)。(4)固体废物项目固定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拦河坝、压力前池清理的砂石。项目职工定员1人,住厂,住厂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取0.5kg/d·人。项目年工作365天,全厂共产生生活垃圾0.5kg/d(即0.1825t/a)。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有效处置,对外界环境影响小。根据项目引水情况,受降雨及河流冲刷等因素影响,拦河坝上、压力前池会堆积部分砂石,影响项目引水流量,需定期清理,年清理浮渣量约为5t/a,收集后直接用作周边绿化覆土。(5)运营期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3-6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一览表单位:t/a项目产生量(t/a)排放量治理措施生活污水水量43.80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生活污水COD0.01750地浇灌,不外排NH3-N0.0018生活污水生活垃圾0.18250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废堆积砂石5收集后直接用作周边绿化覆土3.6.2生态环境及水环境影响因素(1)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①对水生生态资源的影响引水式电站是在河流坡降陡的河段上筑一低坝(或无坝)取水,通过人工修建的引水道(渠道、管道)引水到河段下游,集中落差进行发电;本项目属引水式电站。这种电站通常会产生长度不等的脱水或减水段。特别是在枯水期,往往造成大坝至电站段河流断流,这对河流水生生态产生重大的影响,尤其对河道水生生物生长非常不利。断流会阻碍鱼类的洄游通道和流域上下游同种鱼类之间的生物种质交流(同种鱼类被分离而各自生活在上游和下游,不利于杂交而容易发生近亲繁殖)。项目所处的龙山溪后坑溪支流水域水生生物主要为藻类及水生维管束植物及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及极少量的鱼类,鱼类品种主要为鲤鱼、鲫鱼等,没有涉及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珍稀、洄游鱼类也不多见(即不涉及鱼类三场一通道)。项目建设已完成多年,该河段已形成新的生态系统,本电站通过坝下石缝自然下泄并配闸阀方式放水测流来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并在坝头处安装流量仪以及摄像头,已与龙山镇水利工作站联网监控,实时摄取下泄流量图像,河道水量不足时停止发电等措施,可保证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确保全年不产生脱水段和减水段,从而对河流水生生态环境及鱼类的生存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②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水电开发过程中,伴随减、脱水段的形成,生物群落随环水生生境变化发生自然选择、演替,形成一种新的平衡。项目的开发,下游水量减少,直接造成下游河流生态系统减小,甚至是消失。电站采取在坝下石缝自然下泄并配闸阀和最小下泄流量设施及河道水量不足时停止发电等措施,可保证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保证河流常年有水流,经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电站运行对下游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原有的河流生态系统。(2)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①对陆生植物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对项目构筑物沿线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本项目已建成多年,项目构筑物沿线植被已基本恢复。②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对两栖及爬行动物的影响:电站拦水坝的建设,原有河道的水生生境发生改变,因项目建设拦水坝较小,不存在回水段,基本未改变拦水坝上游水文情况,对两栖及爬行类动物的生存和繁殖条件不发生改变。对于脱水河段,由于水体面积的减少,陆地面积的增大,低等动物孳生减少,影响两栖及爬行类动物的生存和繁殖。两栖及爬行类动物生物量的减少,也将通过食物链影响到以其为食的其它动物的种群数量。运营期间,为避免产生脱水河段,本电站通过坝下石缝自然下泄并配闸阀方式放水测流来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并在坝头处安装流量仪以及摄像头,已与龙山镇水利工作站联网监控,实时摄取下泄流量图像,河道水量不足时停止发电等措施,可保证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保证河流常年有水流,从而对两栖及爬行动物的影响较小。对兽类的影响:电站拦水坝建设改变了拦水坝下游水生生境,对陆域生境影响有限,因此,对于具有较大活动空间的兽类动物来说,电站建设对其栖息地和觅食地影响较小。(3)水文情势影响分析①河流水文情势的总体变化情况对河道面积的影响:由于电站渠首河道形态特性,电站建成蓄水后,水域面积比天然河道增加水域面积较小,仍呈现出河道性质,为河道型水库,对库区河谷形态和流域地貌改变不大。对河道流速的影响:根据电站水库的河床地形、洪水调度方式等情况分析,建库后库区河段的流速将发生较大变化。由于在水库蓄水条件下,水位大幅度抬高,过水断面面积增大,河床底部形态对水流的影响在各库区减弱,与建库前相比,库区水流将变缓,且水流越接近坝前,流速越小,归电站库区河段将由急流河道转变为缓流河道型水库。对河道水位的影响:水库建成前坝址处为天然河道,多年各月平均水位变幅不大。建库后库区水位将由原来的水面渐变坡降变为阶梯式水面,水位大幅度抬高,对水位的影响比较明显。同时,水库建成后各月水位的变幅在死水位和正常蓄水位之间,库区河段多年平均水位变幅也有所增大。由于本项目大坝没有调节库区水量的功能,工程运行以减少淹没损失,同时尽可能多的获取水头,以充分利用水利资源为原则。根据调查,按照本项目现状的正常蓄水位情况,上游径流仅在回水线长度范围向沿河两侧蔓延,而后再上游则基本回归原水文情势情况,对整体河流上游水文不会产生较大范围的影响。本项目由于多数水量引入发电轮机的原因,坝后的水量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减水段各电站拦河设施有设置生态流量泄水设施,经核定电站大坝断面的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利用泄洪闸小开度泄流。在发电机尾水和大坝下泄生态流量汇合后,大坝下游的河流段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的水流态势,坝后不会形成明显的减水段,更不会形成断流,因此,不会对大坝下游的河段产生明显的水文情势变化的影响。②周边地下水水文情势变化本项目水电站库区河段周边现状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根据孔隙水和裂隙水的补给特征,受河段水文情势变化后影响较大的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在工程的运行期,由于库区河段总体水受到较大的抬升,其周边受水量渗透补给后的地下水水文情势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造成库岸周边地下水位相应抬高,地下水位抬高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土地的浸没影响方面。对于坝址下游河段,由于河段水文情势变化较小,其周边地下水水文情势变化不明显。③泥沙淤积的影响本项目电站拦河坝为拦水低坝,坝址以上流域植被良好,水流清澈,一般水流含沙量较小,但山地土壤覆盖层较厚,雨季土壤饱和,泥沙易随径流运动,故洪水期泥沙含量大。泥沙主要来源于雨洪对表土的侵蚀,龙山溪后坑溪支流流域植被良好,水土流失不甚严重,属少沙河流。由于龙山溪后坑溪支流流域没有专门泥沙测站资料,类比南靖其他电站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悬移质泥沙年际年内变化规律与径流基本一致,丰水丰沙,枯水少沙,泥沙主要集中在主汛期4~6月,该时期的输沙量占全年的62%。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76.67t/km2,多年平均输沙量为3.52万t。虽然泥沙量不小,不过本项目工程采用了水力自动翻板坝和冲砂闸设计,并下接陡槽及消力设施。其中,冲砂闸起日常排沙作用,消力设施抵消了泥沙对下游水体的影响。另外,在洪水时期,水力自动翻板闸门可随洪水自动开启排砂,确保洪流中的泥砂不会对大坝产生正面冲击损坏作用。④对水温的影响水库水体温度受上述诸多因素制约,按其垂直结构形式分为分层型、混合型、过渡型。本次环评采用《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中推荐的判别公式对水库水温结构进行判别,即:a=W年/V总β=W洪/V总其中:W年——年总入流量,106m³V总——水库总库容,106m³W洪——一次洪水入库水量,106m³判别标准:a1则为临时性的混合型,若β洪水对水温结构没有影响。a>20,水库水温为混合型。10本项目为引水式电站工程,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98万m³,项目库容约为3.9万m³,年径流量与总库容百分比α=102.05大于20,水温为混合型,由此可推断,水库不会出现水温分层现象,库区河段的水温与天然河道水温相差不大,水库下泄水温与天然河道水温基本一致,对水温无影响。⑤对鱼类的影响拦河坝上游浮游动植物生物量增多,为鱼类提供了丰富的饵料资源,使其能更好地生存和繁衍,提高鱼产量。水流变缓后加速泥沙沉降,使拦河坝上游边缘浅水区水草丛生,为喜在静水草上产卵的鱼类如鲫、鲤等提供优良产卵场所,有利于粘性卵附着在水草上,并得以孵化成功。拦河坝挡水后水文条件发生变化,使坝址上游鱼类在种类和数量上发生变动,在生态类型上将以缓流和静水鱼类为优势种,如鲤、鲫等,促使其种类和个体数量增加,而喜栖于流水和急流中的鱼类将被迫向上游地带或支流河段转移,使得这些鱼种在坝址河段数量减少。结合区内现有鱼类资源现状调查资料,拦河坝挡水后不会改变鱼类现状种类,鱼类产量将比建坝前有所提高。⑥电站取水影响分析工程调度运用方式:项目为径流引水式开发电站,库容小、无调节功能,电站调度基本为上游来水扣除河道生态需水和部分灌溉用水后,剩余水量引至电站发电。如来水量大于生态用水、灌溉用水及发电用水,剩余水量自泄到坝址下游河道。生态流量分析:项目减水段也不涉及工业用水。根据调查,该区间无集中污染物排放,由河道水质现状可知,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坝址及坝址以上无污染源分布,拦河坝水体水质仍将维持现状水平,符合水域功能要求,不会出现水质恶化,无需额外增加污染物稀释、自净的环境功能用水量。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项目为径流式无调节电站。河道水经引水明渠及隧洞引至电站厂房,发电后尾水归入原河道,取水水量和退水水量基本相同。本电站年取水量125万m3,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98万m3,则年平均水量利用率为31.41%。电站运行本身不消耗水量,对河流流量基本没有影响,发电用水也不会对水质造成影响。因此水电站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影响不大。⑦本项目对当地村民饮水、农业灌溉的影响分析经现场调查踏勘,本项目附近村民饮水为自来水,未引用水电站厂房下游溪水,不在水电站上游取饮用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附近村民饮水不影响。根据现查踏勘,拦河坝下游沿线有旱地及水田,本次评价要求本项目拦河坝及引水渠道设置放水口,用于拦河坝下游沿线的农田灌溉放水口,项目运行后,首先满足沿线农业灌溉用水。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当地村民饮水、农业灌溉的影响较小。⑧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工程永久、临时占地、水库淹没均将造成区域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的改变,耕地、林地等淹没、占地对将对土地利用产生影响。⑨移民环境影响项目已建成运营多年,不涉及淹没、占地、移民安置等问题,本章节不作具体分析。⑩文物、矿藏水库建设淹没库区不涉及物保护、重要矿藏压覆问题。(4)对水质的影响分析①大坝拦水对水质的影响本项目为低坝引水式水电站,水库不具备调节能力,水体交换频繁,不会因此产生水体富营养化问题。②引水发电对水质的影响就引水发电过程而言,水体经水轮机及发电机组发电后产生的尾水,不含污染物,发电后的尾水直接下泄入河道,河道水质基本保持原有状态,对原天然河道的水质影响不大。该电站运行多年来,水质依然满足三类标准。③废水对水质的影响电站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发电厂房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四、区域环境变化评价4.1自然环境现状4.1.1地理位置南靖县位于福建省南部,北纬24°26’-25°00’,东经117°00’-117°36’,面积1950.8km2。东临漳州,西连龙岩,毗邻广东,距漳州市区30多公里,交通便捷,国道319线贯穿东半部,省道山长线连接西半县,公路四通八达,交通网络健全。4.1.2气象气候南靖县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夏长冬短、雨量充沛、温暖湿润等特点,降雨受地理位置、地形和气候条件的影响,年降雨分布不均匀,多集中于梅雨和台风季节。4~10月份降雨量达70~80%,本流域内多年平均降水量1808mm,多年平均径流深1095mm,多年平均气温21℃,极端最高气温41.2℃,极端最低气温-2.1℃,无霜期330d以上,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年日照小时数2000~2300h。南靖县季风明显,全年主导风向为E风,风频为8%,夏季主导风向为ESE风,风频为6%,冬季主导风向为NW风,频率为5%,且夏秋季节常受台风影响。4.1.3地形地貌项目区域因受燕山运动晚期新华夏系构造的影响,形成2条以北北东向压性及压扭性断裂褶皱带,整个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依次可划分为中低山、丘陵、台地和河谷平原四个地貌类型区。3列支脉和船场溪、龙山溪、永丰溪山谷相间,呈川字形,把全县切成东、西、中3大块,形成许多向南开的马蹄形优良小环境。项目区域属丘陵地带,气候温和,山地坡缓,未发现不良地质。4.1.4水系水利情况南靖县水资源丰富,主要河流为船场溪,干流173km,流域3976km2,其源流有四:船场溪(121km,流域1033km2);龙山溪(75km,流域690km2);永丰溪(68km,境内36.8km。流域217km2);花山溪(88km,境内21.5km、流域203km2)。人工湖有南一、大房水库等。主要河流船场溪,发源于南靖与平和县交界,上游有四条支流──花山溪、船场溪、龙山溪、永丰溪,于靖城汇合为西溪干流,年平均流量116m3/s,最小流量2.78m3/s。西北部山区河流多,全县大小河流共72条,流向受地形控制总体呈南东东向。南靖县有地下水资源2.86亿m3,地下水分布以沿河道的冲积层富水性最好,地下水丰富。其次,书洋、和溪等地下水亦较丰富,这些地区地下水径流模数6L/s·km2,船场、金山、山城、奎洋等地约940km2,地下水径流模数3~6L/s·km2,属中等水量;靖城大房、古湖和龙山等地约2万多亩,地下水径流模数<3L/s·km2,属贫水区。地下水水质还好,大部分地区能做饮用水。此外,全县有地下热水出露(温泉)14处,分布在山城汤坑、丰田东风、龙山下埔、汤仔、西山新厝、东盘溪、埔墘、南蔗、金山河墘通坑、和溪高才、月水掘孟、奎洋上洋小溪口、船场西坑庵前、上汤等地,水质较好,可供洗澡、取暖、医疗、养殖、育秧和发电等用途。4.2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变化经调查核实以本项目发电厂房为中心,周围500m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草原、自然公园、重要湿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本项目建成运行至今,项目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未发生变化。4.3区域污染源变化本项目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下村20号,项目周边无其他产生污染物的企业存在,区域污染源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建成运行至今,生产规模、运营方式未发生变化,因此项目运营期污染源未发生变化。4.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分析4.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变化分析(1)后评价阶段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漳州市2025年6月和1—6月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中南靖县的数据,南靖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综合指数1.42,SO20.005mg/m3、NO20.005mg/m3、PM100.015mg/m3、PM2.50.006mg/m3、CO95per0.6mg/m3、O3-8h90per0.111mg/m3,首要污染物是臭氧。各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变化趋势分析项目建成后,项目环境空气未发生大的改变。4.4.2地表水质量现状调查与变化分析(1)后评价阶段地表水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根据漳州市2024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4年,全市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良,49个主要流域考核断面中,Ⅰ—Ⅲ类的水质比例为98.0%,同比提升2.1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71.4%,同比提升38.7个百分点。12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总体水质为优。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所有水源地各期监测值均达到或者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2)变化趋势分析项目建成至本次后评价阶段,项目区域涉及河流功能区划均为Ⅲ类,通过对比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变化不大,能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4.4.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变化分析(1)后评价阶段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企业委托漳州市予恒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现场对声环境现状进行实测,监测点位见附图5,监测报告见附件6,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提供的监测方法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4-1。表4-1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单位:dB(A)点位名称点位位置昼间Leq夜间Leq监测值标准限值达标情况监测值标准限值达标情况1#厂界东北侧5760达标4350达标2#厂界西北侧5760达标4450达标3#厂界东南侧5360达标4950达标4#厂界西南侧5660达标4950达标由上表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变化趋势分析项目建成至后评价阶段,项目厂房噪声变化不大,且位于深山中,周围50m内无噪声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4.4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变化分析(1)后评价阶段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①植被生态现状调查由现场踏勘可见,项目区域内植被覆盖良好,多为杂木,毛竹、灌木、五节芒,水土流失量较小。A、原临时用地(弃渣场、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恢复情况,由于项目建成已久,原临时用地(弃渣场、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已完全恢复自然植被覆盖,跟其周边环境并无区别。B、库区及下游河道周边生态环境现状根据现场调查河道两岸植被茂密,生长旺盛,山体植被以毛竹为主,林中伴生有杉木、木荷、针叶松等树种,并生长有五节芒、芦苇、苦竹、山仓子、箬叶竹等草本植物。库区植被覆盖完好,未发现明显水土流失现象。②动物生态现状调查项目区及其周边由于人类经济活动相对较频繁,区域主要动物以适应人工林、灌草丛、农耕地和居民点栖息生活的种类为主,种属单调,属于广布性物种,主要有普通的兽类(如田鼠和野鸡等)、鸟类(如麻雀、鹧鸪等)、蛇类等小型动物和昆虫类,且数量不多,项目区内未发现受重点保护的珍稀或濒危野生动物,亦未发现有重要野生动物或鸟类的集中栖息或营巢繁殖的敏感生境。③水域生态现状调查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河段内的鱼类品种主要为鲤鱼、鲫鱼、罗非鱼等非洄游鱼类,无涉及珍稀保护鱼类,浮游植物主要为蓝藻、硅藻等,浮游动物主要有壳虫、轮虫等。(2)变化趋势据调查,项目建设前后区域植被、动物资源无明显变化,其生存生境也未受到明显干扰。由于拦水坝建成之后,形成拦水坝下游减水河段,鱼类资源生存生境受到一定的干扰。五、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5.1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5.1.1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建设单位现已加强对水电站的运行期监管,本电站通过坝下石缝自然下泄并配闸阀方式放水测流来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并在坝头处安装流量仪以及摄像头,已与龙山镇水利工作站联网监控,实时摄取下泄流量图像,河道水量不足时停止发电等措施,水电站保障下泄流量分别大于0.014m³/s,没有造成坝下脱水段,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5.1.2陆生生物保护措施对野生动物加强保护十分必要,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①植被是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保护电站的植被对野生动物的繁衍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保护了电站的水环境和水质。②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管理,禁止捕猎。加强宣传,提高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5.1.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①保证最小下泄流量为了保证龙山溪后坑溪支流下游水生生物的生态用水,电站应保证运行时大坝下游的最小下泄流量。②加强资源保护的管理力度A、在流域内进行鱼类资源保护宣传,应加大对毒鱼、炸鱼、电鱼恶性案件的打击力度。B、加大对《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渔政、派出所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着力宣传新修改的《渔业法》,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及依法保护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意识。C、应在保护生态环境及野生鱼类资源的前提下,进行渔业资源的增殖、合理开发与利用。为充分发挥该河段生态优势、加强水产种苗管理,亟待建立水产原种场,向该河段投入优质鱼苗,进行渔业资源的增殖。5.2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5.2.1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化粪池是国内最常见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性生活处理构筑物。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粪便、纸屑、病原虫、悬浮物固体浓度为100~350mg/L,有机物浓度CODCr约为200mg/L,BOD5约为100mg/L。污水进入化粪池经过12~24h的沉淀,可去除50%~60%的悬浮物。沉淀下来的污泥经过3个月以上的厌氧发酵分解,使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成稳定的无机物,易腐败的生污泥转化为稳定的熟污泥,改变了污泥的结构,降低了污泥的含水率。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5.2.2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利用厂房墙体进行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5.2.3运营期固废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固废、员工生活垃圾。拦河坝上堆积砂石定期清理,清运到指定地点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综上,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置方法是合理可行的,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3本项目环保措施竣工验收要求本项目环保措施竣工验收要求一览表详见下表。表5-1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竣工验收一览表编号设施或措施名称措施内容竣工验收要求1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定期清理拦河坝前堆积砂石,防淤泥腐臭现象,确保拦河坝水流正常;为无调节径流引水式水电站,即不对现有河流进行调节径流量,设置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014m³/s及在线监控保护生态环境2废水防治措施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3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有效处置拦河坝上堆积砂石定期清理,清运到指定地点有效处置4噪声防治措施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达GB12348-2008中2类标准5环境管理职工环境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制定,并落实6环境监测按规定进行监测、归档、上报六、环境影响预测验证6.1生态环境影响预测验证6.1.1陆生生态环境影响预测验证6.1.1.1对陆生植物的影响(1)工程对评价区内植被的影响主要是引水系统、厂区、场内交通和施工场地开挖(包括料场、弃渣场和混凝土、施工生活营地等)对植被的直接破坏。主要植被类型为次生灌草丛,由于项目已建成多年,临时占地植被已恢复,状况良好。(2)目前电站处于正常运行期,运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为减水河段对植被的影响以及电站职工人为活动对周围植被带来的干扰。根据现场踏勘,由于项目区水资源丰富,降水量较大;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未出现坝后河段断流的现象,因此,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减水河段没有对植被产生较大影响。目前电站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加强环境保护教育,禁止电站职工到周边的山上乱砍滥伐,严禁随意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捕杀区域内野生动物,电站运行至今,未发现电站职工有随意砍伐周边林木,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因此,项目运行期对植被及陆生生态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6.1.1.2对陆生动物影响分析水电站的建设对陆生脊椎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动物栖息生境的影响;二是由于人为因素和电站运行对动物种群数量的影响。根据调查,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级及云南省级保护动物和珍稀濒危动物。仅有少量小型兽类,而且种类和数量较丰富。由于项目已建成多年,区域内的生态系统已恢复,动物密度已逐渐回升,种群优势逐步提高,工程建设对陆生脊椎动物的影响也下降,区域内保护动物已基本回到原有生活状态。6.1.2水生生态环境变化6.1.2.1取水坝阻隔影响本电站通过坝下石缝自然下泄并配闸阀方式放水测流来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并建立下放生态流量的监控、记录和运行管理制度等以备查。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障坝址下游生态用水。根据现状调查,没有发现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鱼类及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种类。也没有发现那么果河流域中典型的长距离洄游性鱼类,全部为常见种类,也没有发现集中的鱼类“三场”分布。故电站的建设没有对评价河段的鱼类产生大的的阻隔影响。6.1.2.2对鱼类生境的影响电站运行后造成坝后河段出现减水河段,减水河段的水文情势发生变化,河水流速减缓、坝下河段水量减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河中鱼类的生存环境,对鱼类产生一系列的直接、间接的影响。根据现场调查,电站建设运行后造成了坝后河段水量减少,但并未断流,因此,项目的建设运行对鱼类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为减缓枯水期坝后河段减水对鱼类的影响,电站通过坝下石缝自然下泄并配闸阀方式放水测流来保证下泄生态流量。根据调查,电站引水发电期间取水口至厂房尾水间的减水河段未发生脱水、减水,在枯水季节未出现脱水、河床干涸现象,此河段的鱼类受到影响较小。6.2水环境影响预测验证6.2.1对下游水文情势的影响电站的建设改变了水量的时空分布,对下游水文情势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项目工程区附近无较大农灌用水需求,且根据本次对项目取水坝生态流量的监测情况,项目生态流量下方符合设计要求,项目建设对下游水文情势的影响不大。6.2.2运营期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电站厂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6.3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为水轮机、发电机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约80dB(A)。由于发电机组均位于厂房内,经墙体的阻隔衰减后,噪声值较小。由监测数据可知,水电站工程厂房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水电站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6.4固体废物影响预测验证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坝前浮渣收集后直接用作周边绿化覆土。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七、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整改措施7.1污染物补救措施根据前述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以及环境影响预测验证,项目污染物暂无需补充措施。7.2生态减缓补救措施(1)要定期进行清淤,为底栖动物及鱼类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2)加强项目取水坝位置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维护,确保数据能准确无误的与当地水务部门联网。7.3其他生态保护措施为了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电站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森林植被,禁止采摘各种植物,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的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和条例,认真保护好环境和野生动物,设置相关警示牌,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禁止滥渔滥捕,禁止一些毁灭性的渔具渔法如炸鱼、电鱼、毒鱼和拖网捕鱼。开展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水生生物监测,及时掌握水生生物变动状况,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做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7.4环境管理补救措施(1)进一步提高电站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开展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宣传教育。(2)设专人或兼职管理电站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防治措施的落实和实施。八、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管理8.1环境管理8.1.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为了做好运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减轻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议设立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定岗定员,岗位责任制,负责各生产环节的环境保护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本项目环境管理机构(也可是环境保护责任人)应明确如下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组织制定公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环保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2)按照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环保监测计划,并组织、协调完成监测任务。(3)参与本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对运行存在的环保问题要及时解决与处理,必要时与有关部门配合解决。(4)制定污染事故的防范与应急措施计划,杜绝事故发生。8.1.2运营期环境管理内容:(1)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化粪池、固废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并管理好环保设施的档案工作,保证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运行;加强管理,杜绝擅自拆除和闲置不用的现象发生。(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污染水体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3)负责水电站的运营期环境监测。(4)清除污染,改善环境。认真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强项目所在区域的绿化工作。(5)组织并抓好本项目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抓好本项目范围内的重点环保治理工作。8.2环境监测计划为了保证该扩容项目建成投产后,能迅速全面地反映污染现状和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管理和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应制定好环境监测计划,列出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并定期进行监测。详见下表。表8-1运营期监测计划自行监测项目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监测点位地表水水温、pH值、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叶绿素a与透明度每年一次坝址上游约200m处、电站下游约200m处噪声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每年一次电站厂房四周生态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下泄排放口环境管理固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定期清理。环保档案环保资料完整、规范并定期整理归档九、环保投资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见下表。表9-1环境保护投资估算项目措施主要内容投资(万元)废水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3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拦河坝上堆积砂石定期清理,收集后直接用作周边绿化覆土1噪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1生态加强管理,设置最小下泄流量设施4合计9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9%。项目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噪声、固废进行处理的建议,对项目本身而言,经济效益可能不明显,但是其社会效益是显著的,可避免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改善周围环境质量,避免环保投诉事件的发生。同时对固废进行综合利用还可产生经济效益。因此环保投资具有良好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十、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与建议10.1结论本项目建成至今未对周围大气环境、陆生生态环境以及地表水质量未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下泄生态流量满足下游生态系统的功能结构、生态环境质量、人畜用水和工农业用水不受影响,未出现断流。本次后评价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严格落实本次后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在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对产生的主要负面环境影响均进行了有效减缓。本次后评价认为,在严格遵守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对生态环境、其它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10.2建议加强运行期水质监测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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