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制动器扩能招标采购公告(2025)



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5 年 10 月 29 日我局对《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生效,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 202 5 年 11 月 6 日( 7 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白衣下街 60 号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 028-8581 7038 邮编: 610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1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详见附件)
成双环承诺环评审 [2025]48 号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pdf

成双环承诺环评审〔2025〕48号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4NJ6L90)对你单位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经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111-510122-04-01-925746〕FGQB-0655号)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1-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须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工作。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29日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抄送:成都双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双流支队、成都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10月29日印发-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磁制动器扩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