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广东]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10月29日,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福东路13号3号楼(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41′57.946″,北纬22°55′50.596″)建设。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720平方米,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手提包及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料手提包及配件50万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5年03委托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08月13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5〕2275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个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碎料工序:项目边角料经过破碎机进行碎料处理后委托处置,会有少量的少量粉尘,以颗粒物计,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过粉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机加工工序:项目对损坏模具进行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以颗粒物计,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过粉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喷砂工序:项目机加工后的模具、定型模具进行喷砂处理,喷砂工序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以颗粒物计,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过粉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发泡成型、烘烤工序:项目拟将发泡成型、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一氧化碳、氨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且拟在设备产污处安装顶部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碎料、机加工、机加工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经加强车间管理,过粉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碎料、机加工、喷砂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发泡成型、烘烤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拟将发泡成型、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一氧化碳、氨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且拟在设备产污处安装顶部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一氧化碳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气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发泡成型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未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一氧化碳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气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发泡成型工序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碎料、机加工、喷砂、发泡成型工序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7~5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东莞市鹏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广东腾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字

建设单位
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

监测单位
广东腾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员

设计单位
东莞市鹏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

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编写人

东莞市小目标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