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12856东莞市源晟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20250012856
项目名称
东莞市源晟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兴路12号1栋
建设单位
东莞市源晟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源晟仓储设备有限公司原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村杨锋路98号C栋一楼,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年加工生产货架20万套、工作台5000套、仓储设备3000套、分拣设备1000套。为了生产所需,现需增加一条自动清洗线、一个粉体喷房,且厂房租赁即将到期,企业决定搬迁到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兴路12号1栋进行生产,故现申请迁改扩建环保手续,迁改扩建内容如下: ①东莞市源晟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从“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村杨锋路98号C栋一楼”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兴路12号1栋”。 ②烤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由“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改为“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③增加激光切割、清洗等工序,并相应增加激光切割机、自动清洗线等设备。 ④增加货架产品产能,产能增加至25万套/年。 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250万元,总占地面积7238m2,总建筑面积6071.46m2,年加工生产货架25万套、工作台5000套、仓储设备配件3000套、分拣设备配件1000套,主要设备有激光切割机、自动清洗线、型材轧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喷粉工序设置在密闭粉体喷房内,废气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排气筒编号为DA001;烤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排气筒编号为DA002;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排气筒编号为DA003;激光切割工序、抛丸工序废气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不设排气筒);开料、焊接、打磨工序废气加强车间管理。。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水交石马河流域外有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分别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5-10-29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5636909
通讯地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