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活性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废活性炭(VOCs治理颗粒炭)

项目联系人 : 张贺全 联系电话 :13930525580
机构联系人 :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10-69943064-8006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废活性炭(VOCs治理颗粒炭)

项目编号
GG011000033389

资产类型
危险废物

挂牌开始时间
2025-10-29 16:08:49
挂牌结束时间
2025-11-05 09:00:00

挂牌价
14000.00元

项目所在地
河北省 唐山市 丰润区 厂前路3号

项目简介

1.甲方产生的活性废炭为煤质颗粒型活性炭,甲方采购原始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为粒度4mm,四氯化炭吸咐率≥40%,碘值>800mg/g,灰分≦15%,颗粒活性炭用于工业涂装有机废气治理,废气治理工艺为干式过滤+吸附。 2.乙方应持有营业执照、排污许可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900-039-49,处置方式为利用,具备以再生方式利用颗粒活性炭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乙方在危险废物转移可对甲方待转移废颗粒活性炭进行确认,废颗粒活性炭一旦由乙方转移出甲方厂区,甲方则不再对已出厂的废颗粒活性炭品质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将出厂的废颗粒活性炭运回甲方。 3.乙方应按甲方需求及时派出车辆至甲方处所转移危险废物,乙方不得以单车转移量较小而拒绝派车进行危险废物转移业务。 4.乙方作业范围包括项目内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和处置,乙方作为甲方危险废物运输受托方,需与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或自身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装车和运输涉及工具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进入甲方危废库内作业的车辆需为防爆型车辆。乙方运输车辆应为国六或新能源运输车辆,叉车应为纯电能源。 5.乙方提供适用于本项目处置范围内危险废物使用的吨袋、包装箱等危险废物包装物,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甲方提供危险废物标签,费用由乙方负责。 6.除以上条款外,乙方还应满足技术协议(见附件)中全部要求,并与甲方签订书面技术协议。 7.乙方中标后,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才能执行合同。

所在地区 :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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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活性炭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