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墙乳胶漆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13773东莞市美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20250013773
项目名称
东莞市美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下庙荔园二路9号1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美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泓量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美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下庙荔园二路9号101室(北纬 22°50'9.090" ,东经113°43'58.230"),主要从事内墙乳胶漆、外墙乳胶漆、抗碱底漆以及真石漆的加工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空气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投料、搅拌分散、过滤分装和出料分装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和颗粒物,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检测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水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清洗废水(108t/a),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的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产品用水直接进入产品,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排放至市政管道,引至东莞市虎门镇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一般固废经收集整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噪声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公示时间
2025-10-30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2880062
通讯地址
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墙乳胶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