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采购公告(2025)
吉市发改产业字〔2025〕58号
吉安市公安局:
报来《关于批复吉安智慧铁路护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公文〔2025〕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全省智慧铁路护路工作现场会精神,全面提升全市铁路护路智能化应用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吉安智慧铁路护路项目(项目代码:2510-360800-04-04-458823)。项目单位为吉安市公安局。
二、项目后台建设在市委政法委,前端设备建设在京九和分茶铁路沿线,涉及新干、峡江、吉水、青原、吉安县、泰和、永新、安福8个区县的铁路周边重点隐患区域。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打造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护路联防管理模式,建设视频监控、应急广播、火车定位、视图支撑、护路“三张图”等系统,实现京九线、分茶线重点区域视频覆盖,及时预警风险隐患,切实降低涉铁安全案件发生率。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732.3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吉安市公安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吉安智慧铁路护路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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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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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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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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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经审核,同意以上招标事项。2025年10月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