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招标采购公告(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
受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对其所有的898辆报废车辆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转让标的: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898辆报废车辆,其中人力自行车及人力三轮车53辆、二轮及三轮机动车815辆、四轮机动车30辆。罚没车辆的扣留时间主要为2023年至2025年期间,车辆分别存放在温岭市各中队的露天停车场内,车辆均已停止使用。
注:(1)由转让方开具浙江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给受让方。
(2)目前该批车辆处报废状态,转让方不保证其中零配件的完整,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转让。
(3)该批报废车辆需平板吊装运输,其中报废四轮机动车若无法平板吊装运输可牵引拖拉。
(4)该批报废车辆的车牌在移交前由转让方做破坏处理。
2、转让方式:网络竞价。
3、竞价起始价:人民币31.1万元整(不设保留价)。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
6、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转让价款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1月14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竞价申请方资格条件及审核方式:
1、资格条件:具备浙江省内注册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
2、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三、网上报名、网址及保证金交纳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下午4:00整。
2、网上报名网址: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3、网络报名手续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的“办事指南”《产权网络竞价竞买方操作手册》。
4、竞价方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时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交纳必须在2025年11月4日下午4: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竞价保证金以竞价方的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竞价资格。(由于银行系统与竞价系统数据交换一般1小时一次,建议尽量在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前2个小时交纳,以便竞价方自行及时查看)
户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温岭市产权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不支持智能转账,单位交纳竞价保证金时请选择普通转账)
四、实地踏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实地踏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的工作时间(竞价方实地踏勘前请自行联系转让方确定时间)。
2、实地地点及转让方指定实地踏勘联系人:
中队
人力自行车及人力三轮车
二轮及三轮机动车
四轮机动车
合计
实地踏勘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城区一中队
3
71
74
城北九份停车场(温岭市石牧路建兴五金旁)
江警官15558669730
城区二中队
4
63
5
72
横峰汇川王停车场(温岭市宅前路汇川华庭旁)城西碗头山停车场(五洋路碗头山隧道口)
吴警官13968455821
城区三中队
3
3
城北九份停车场(温岭市石牧路建兴五金旁)
王警官13157675566
大溪中队
17
281
2
300
大溪双溪停车场(大溪镇双溪村共享法庭东)
金警官15757681911
城南中队
2
12
14
城南坑洋停车场(城南坑洋村)
潘警官13616864079
新河中队
4
35
12
51
新河渡南头停车场(新河交警中队旁)
王警官13777658566
箬横中队
18
122
140
箬横下山头停车场(温岭市保佑寺旁)
夏警官15058601114
松门中队
4
98
4
106
松门西城停车场(台州贵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旁)
江警官13968547171
滨海中队
18
18
滨海停车场(滨海镇锦湾路)
李警官13516865160
石塘中队
77
77
石塘盐南停车场(石塘镇启明路)
潘警官13758655111
泽国中队
1
35
7
43
泽国山南停车场(温岭市文昌南路)
余警官13575896104
合计
53
815
30
898
五、网络竞价时间: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自由报价+限时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9:30至9:55止。
限时报价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9:55开始。
六、资格审核:
竞得方在竞价结束后,于2025年11月7日前向转让方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如审核通过,转让方出具《资格审核结果确认函》。如竞得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不符合本次竞价应具备的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价结果,且竞得方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项目作竞价失败处理,重新竞价。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转让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特别提醒:
(1)标的实物现状竞价方应咨询转让方并现场实地勘察,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现场实地勘察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将被认为对本标的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2)受让方须通过合法合规的拖车、运输等非驾驶方式转移车辆。因受让方违反本条款约定自行驾驶转移车辆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法处置、事故赔偿、行政责任等)及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受让方需自行承担提取转让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运输等)。受让方处置标的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
1、转让方有权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转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的原因,本公司及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价方自负,竞价方不得向转让方和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2、未竞价标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后统一无息退还,竞得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
3、如因竞得方原因导致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的,转让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由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相关竟价保证金退至转让方账户。
4、竞价方竞得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支付佣金。佣金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价会资料》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
5、《产权网络竞价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6、本系统适合在电脑端操作,未做手机端适配。
九、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网络竞价规定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查看,或来人来电咨询。
十、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50号(质监大楼)6楼,电话:0576-86208413。
898辆竞价会资料.pdf
报废车照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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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898辆报废车辆公开转让竞价会资料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目录一、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898辆报废车辆公开转让公告二、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三、竞价成交确认书(样稿)四、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898辆报废车辆转让合同(样稿)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898辆报废车辆公开转让公告受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对其所有的898辆报废车辆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概况:1、转让标的: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898辆报废车辆,其中人力自行车及人力三轮车53辆、二轮及三轮机动车815辆、四轮机动车30辆。罚没车辆的扣留时间主要为2023年至2025年期间,车辆分别存放在温岭市各中队的露天停车场内,车辆均已停止使用。注:(1)由转让方开具浙江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给受让方。(2)目前该批车辆处报废状态,转让方不保证其中零配件的完整,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转让。(3)该批报废车辆需平板吊装运输,其中报废四轮机动车若无法平板吊装运输可牵引拖拉。(4)该批报废车辆的车牌在移交前由转让方做破坏处理。2、转让方式:网络竞价。3、竞价起始价:人民币31.1万元整(不设保留价)。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6、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转让价款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1月14日前一次性付清。二、竞价申请方资格条件及审核方式:1、资格条件:具备浙江省内注册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2、审核方式:资格后审。三、网上报名、网址及保证金交纳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下午4:00整。2、网上报名网址: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3、网络报名手续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的“办事指南”《产权网络竞价竞买方操作手册》。4、竞价方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时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交纳必须在2025年11月4日下午4: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竞价保证金以竞价方的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竞价资格。(由于银行系统与竞价系统数据交换一般1小时一次,建议尽量在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前2个小时交纳,以便竞价方自行及时查看)户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温岭市产权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不支持智能转账,单位交纳竞价保证金时请选择普通转账)四、实地踏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1、实地踏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的工作时间(竞价方实地踏勘前请自行联系转让方确定时间)。2、实地地点及转让方指定实地踏勘联系人:中队人力自行车及人力三轮车二轮及三轮机动车四轮机动车合计实地踏勘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城区一中队37174城北九份停车场(温岭市石牧路建兴五金旁)江警官15558669730城区二中队463572横峰汇川王停车场(温岭市宅前路汇川华庭旁)城西碗头山停车场(五洋路碗头山隧道口)吴警官13968455821城区三中队33城北九份停车场(温岭市石牧路建兴五金旁)王警官13157675566大溪中队172812300大溪双溪停车场(大溪镇双溪村共享法庭东)金警官15757681911城南中队21214城南坑洋停车场(城南坑洋村)潘警官13616864079新河中4351251新河渡南头停车场(新河交警中队旁)王警官13777658566箬横中18122140箬横下山头停车场(温岭市保佑寺旁)夏警官15058601114松门中4984106松门西城停车场(台州贵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旁)江警官13968547171滨海中1818滨海停车场(滨海镇锦湾路)李警官13516865160石塘中7777石塘盐南停车场(石塘镇启明路)潘警官13758655111泽国中135743泽国山南停车场(温岭市文昌南路)余警官13575896104合计5381530898五、网络竞价时间: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自由报价+限时报价)自由报价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9:30至9:55止。限时报价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9:55开始。六、资格审核:竞得方在竞价结束后,于2025年11月7日前向转让方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如审核通过,转让方出具《资格审核结果确认函》。如竞得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不符合本次竞价应具备的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价结果,且竞得方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项目作竞价失败处理,重新竞价。(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5)转让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七、特别提醒:(1)标的实物现状竞价方应咨询转让方并现场实地勘察,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现场实地勘察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将被认为对本标的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2)受让方须通过合法合规的拖车、运输等非驾驶方式转移车辆。因受让方违反本条款约定自行驾驶转移车辆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法处置、事故赔偿、行政责任等)及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3)受让方需自行承担提取转让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运输等)。受让方处置标的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八、其他事项:1、转让方有权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转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的原因,本公司及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价方自负,竞价方不得向转让方和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2、未竞价标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后统一无息退还,竞得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3、如因竞得方原因导致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的,转让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由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相关竟价保证金退至转让方账户。4、竞价方竞得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支付佣金。佣金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价会资料》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5、《产权网络竞价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6、本系统适合在电脑端操作,未做手机端适配。九、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网络竞价规定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查看,或来人来电咨询。十、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50号(质监大楼)6楼,电话:0576-86208413。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7日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受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下称“转让方”)的委托,对其报废车辆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为切实保障各竞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5号)、《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定本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共同遵守。一、本次竞价会在公开、平等竞争的条件下进行,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二、本次网络竞价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举行。报名和竞价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查看。三、竞价方应在参与竞价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符合受让条件,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次公告的受让条件。四、凡报名参加竞价者,应事先按规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账号并办理竞价报名手续,竞价方不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即视作自动放弃。五、竞价方应具备本次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价条件,否则不得参加网络竞价。六、竞价方必须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将竞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未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责任由竞价方自负。竞价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七、本次网络竞价采用动态报价的竞价方法,动态报价过程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竞价方可以在自由报价期间报价,也可以在限时报价期间报价,凡符合动态报价的基本规则的报价,系统即时公布。自由报价期:2025年11月5日上午9:30至9:55止。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报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上午9:55整。若在限时报价期截止时间内没有竞价方报价的,自由报价期的最高报价为标的的最终报价,则本次竞价结束。若在限时报价5分钟内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的,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标的的最终报价。八、竞价结果确定:系统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报价结束后,系统将及时显示竞价结果。九、动态报价的基本规则:(一)增价方式报价,加价幅度应为人民币1000元及其整数倍;(二)一个竞价方可多次报价;(三)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四)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十、竞价方在竞价时间开始前凭注册时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入网络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准备,并在竞价时间内予以报价。时间以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十一、竞价方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即被系统记录视为有效报价,不可撤回,竞价方须谨慎报价。十二、本次网络竞价转让方不设保留价。十三、竞得方在竞价结束后,于2025年11月7日前向转让方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转让方应在竞得方提交资料后,于2025年11月7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如审核通过,转让方出具《资格审核结果确认函》。如竞得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不符合本次竞价应具备的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价结果,且竞得方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项目作竞价失败处理,重新竞价。十四、竞得方应在转让方出具《资格审核结果确认函》后,于2025年11月11日前与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的,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十五、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时竞得方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核结果确认函,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十六、竞得方应在《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于2025年11月11日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账号:330016671520500004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九龙支行),将竞价佣金汇入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户名: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9927101040001139,开户行:农业银行温岭城东支行),佣金按转让价款的“50万元以下的3%,50-200(含)万元的2%,200-1000(含)万元的1.5%,1000-2000(含)万元的1%,2000-3000(含)万元的0.9%,3000-4000(含)万元的0.8%,4000-5000(含)万元的0.7%,5000万以上的0.6%”收费,按“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逾期未交,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十七、竞得方在佣金和履约保证金付清后,于2025年11月12日前凭《竞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898辆报废车辆转让合同》。逾期未签的,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十八、竞价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最终竞得标的成为竞得方后,若出现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竞得方未通过资格审核、未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未按时付清佣金或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签订转让合同),竞得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笔竞价保证金先由转让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再由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价保证金退至转让方账户,最后由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根据竞价文件及有关合同约定及时做好竞价保证金的处置工作。十九、转让价款汇入账户: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转让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账号:330016671520500004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九龙支行)。逾期未将转让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的,竞得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竞得方根据转让合同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二十、竞价方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是竞价方的自愿行为,竞价方为竞价活动付出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二十一、竞价标的所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二十二、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付清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和竞价佣金后,转让方将转让标的移交给受让方。二十三、受让方在提取上述标的时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取标的,受让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安全事故、社会治安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二十四、免责声明:(1)竞价方应认真阅读本竞价文件,了解标的的情况,实地查看标的。竞价方报名及资格确认成功后,即表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本文件中提出的相关内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公司和转让方不再承担和担保其标的的品质和相关瑕疵等任何责任。竞价方在网络竞价后,不得以事先未看样或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责任由竞价方自负。(2)转让方有权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转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的原因,本公司及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价方自负,竞价方不得向转让方和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3)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报价人的利益,网络报价平台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无法保证电子信息绝对安全。(4)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网络报价活动不能正常进行,该项目以竞价失败处理且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5)如因竞价系统故障、网络报价服务器等设备故障、网络传输线路(电信)故障、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竞价会不能顺利进行,该项目以竞价失败处理且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6)如因竞价方自身报价电脑设备故障、网络传输线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竞价方不能正常进行网络报价,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7)竞价方如遇竞价系统故障请及时联系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6-86208413。(8)本系统适合在电脑端操作,未做手机端适配,如因竞价方自身报价电脑设备故障、网络传输线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竞价方不能正常进行网络报价,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9)如因竞价方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由竞价方自负,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10)如因竞价方的报价设备的系统时间与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不一致而造成的任何后果,责任由竞价方自负,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11)用户、竞价方应对自身的账户安全负责。若用户或竞价方的账户被盗用,责任由竞价方自负,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7日竞价成交确认书(样稿)竞得方:竞价实施人: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竞得方于2025年11月5日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举行的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898辆报废车辆公开转让竞价会上,通过网络竞价受让转让标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如下:一、转让标的、转让价款:1、转让标的: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898辆报废车辆,其中人力自行车及人力三轮车53辆、二轮及三轮机动车815辆、四轮机动车30辆。罚没车辆的扣留时间主要为2023年至2025年期间,车辆分别存放在温岭市各中队的露天停车场内,车辆均已停止使用。注:(1)由转让方开具浙江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给受让方。(2)目前该批车辆处报废状态,转让方不保证其中零配件的完整,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转让。(3)该批报废车辆需平板吊装运输,其中报废四轮机动车若无法平板吊装运输可牵引拖拉。(4)该批报废车辆的车牌在移交前由转让方做破坏处理。2、转让价款:(大写)人民币。¥,。二、竞价佣金:竞得方必须在《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于2025年11月11日前向本公司支付佣金人民币,(¥),佣金按转让价款的“50万元以下的3%,50-200(含)万元的2%,200-1000(含)万元的1.5%,1000-2000(含)万元的1%,2000-3000(含)万元的0.9%,3000-4000(含)万元的0.8%,4000-5000(含)万元的0.7%,5000万以上的0.6%”收费,按“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户名: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9927101040001139,开户行:农业银行温岭城东支行)。逾期未交,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三、履约保证金:竞得方应在2025年11月11日前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汇入转让方账户(户名: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账号:330016671520500004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九龙支行),逾期未交,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四、合同签订时间:竞得方在付清佣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2025年11月12日前凭《竞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898辆报废车辆转让合同》。逾期未签的,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五、转让价款汇入账户: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转让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账号:330016671520500004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九龙支行)。逾期未将转让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的,竞得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竞得方根据转让合同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六、竞得方参与竞价视为对本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竞得方在接收标的时,应对标的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标的与竞价资料严重不符的,应当场向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和转让方提出,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协助予以解决,但竞得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受让。七、本竞价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八、本竞价成交确认书一式四份,转让方与竞得方各执一份,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竞得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竞价实施人: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签署地点: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50号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898辆报废车辆转让合同(样稿)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报废车辆转让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一、转让标的: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898辆报废车辆,其中人力自行车及人力三轮车53辆、二轮及三轮机动车815辆、四轮机动车30辆。罚没车辆的扣留时间主要为2023年至2025年期间,车辆分别存放在温岭市各中队的露天停车场内,车辆均已停止使用。注:(1)由转让方开具浙江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给受让方。(2)目前该批车辆处报废状态,转让方不保证其中零配件的完整,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转让。(3)该批报废车辆需平板吊装运输,其中报废四轮机动车若无法平板吊装运输可牵引拖拉。(4)该批报废车辆的车牌在移交前由转让方做破坏处理。二、转让价款及汇入账户:1、转让价款:(大写)人民币。¥,。2、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已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乙方装载、运输完毕至甲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3、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转让价款全额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账号:330016671520500004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九龙支行)。三、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1、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付清转让价款后,甲方在2025年11月14日前将转让标的移交给乙方,乙方在2025年11月28日前完成标的的提取(如出现恶劣天气、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提取的,经甲方同意可顺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处理标的,自移交之日起标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至乙方承担。2、本次转让由乙方完成全部拆除、运输工作。乙方处置标的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乙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乙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提取后,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不计息退还。四、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1、在本合同项下转让过程中,竞价标的所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2、乙方承担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等工作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运输等),并承担一切毁损、灭失风险。3、乙方在提取、运输转让标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保护措施,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给乙方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提取标的时,若提取错误,乙方需要在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甲方,返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运输等),并承担自标的物返还至甲方前一切毁损、灭失风险。五、甲方的违约责任:1、非因乙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允许乙方进场提取标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200元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仍未进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甲方未履行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六、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拒绝转让标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须按照转让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取完转让标的的(因政策性问题、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的除外),每逾期一日,按照转让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退回乙方已付转让价款,同时乙方应按照转让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交纳的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剩余未提取标的仍归属甲方所有。3、乙方未履行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乙方应予以赔偿。七、合同解除: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守约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1)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2)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本合同有关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转让方(甲方):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联系电话:受让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联系电话:签署日期:签署地点:以下图片仅供参考,请竟价方实地踏勘了解:ICECE2025年11月5日竞价项目汨人市八宝局交通管理大队898报质干公开转让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报废车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