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招标采购公告(2025)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2日-10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2日-10月30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30日-11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7288228、786347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7212538 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 邮编:065700 2025年10月22日-10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1
霸州市抒航家具厂年产30万套桌椅及9000件全铝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霸环管[2025]B0155号

2
霸州市丞潇家具厂年产15万套金属货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霸环管[2025]B0156号

附件:

B156霸州市丞潇家具厂年产15万套金属货架项目审批意见.doc

B155霸州市抒航家具厂年产30万套桌椅及9000件全铝家具项目.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