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钢混框筒 物业服务用房招标采购公告(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与嘉陵江路交口A座甲级办公楼、B、C座乙级办公楼、D、E座办公楼、F座接待中心、G、H座员工宿舍、J座数据中心、地下室房地产(在建工程)变卖的公告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6日10时至2026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与嘉陵江路交口A座甲级办公楼、B、C座乙级办公楼、D、E座办公楼、F座接待中心、G、H座员工宿舍、J座数据中心、地下室房地产(在建工程)。(详情请查看评估报告)
估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权利人
房屋坐落
楼栋名称
用途
房屋结构
评估楼层/总楼层
建筑面积(㎡)
评估单价(元/㎡)
评估总价(万元)

1
安徽宝能置地有限公司
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嘉陵江路交口西南
A座甲级办公楼(含裙房)
办公
钢混框筒
1-38F/38F
84309.36
4780
40299.87

避难间
钢混框筒
12、26F/38F
1225.57
3400
416.69

物业服务用房
钢混框筒
1F/38F
160.58
3400
54.6

2
B座乙级办公楼
商业
钢混框筒
1F/17F
471.48
7030
331.45

办公
钢混框筒
1-17F/17F
25109.57
4410
11073.32

3
C座乙级办公楼
办公
钢混框筒
1-17F/17F
25804.18
4410
11379.64

4
D座办公楼
商业
钢混框筒
1F/17F
214.79
7030
151

办公
钢混框筒
1-17F/17F
25105.04
4410
11071.32

5
E座办公楼
商业
钢混框筒
1F/17F
211.5
7030
148.68

办公
钢混框筒
1-17F/17F
25027.17
4410
11036.98

公厕
钢混框筒
1F/17F
72.02
2820
20.31

6
F座接待中心
商业
钢混框筒
1-3F/12F
8936.38
4770
4262.65

接待中心
钢混框筒
4-12F/12F
20937.44
4410
9233.41

7
G座员工宿舍
商业
剪力墙
1F/28F
686.77
6280
431.29

办公
剪力墙
2F/28F
414.81
4580
189.98

宿舍
剪力墙
3-28F/28F
23395.46
4580
10715.12

物业用房
剪力墙
2F/28F
413.86
3010
124.57

8
H座员工宿舍
商业
钢混框筒
1F/28F
1201.2
6280
754.35

办公
钢混框筒
2F/28F
1058.36
4580
484.73

宿舍
钢混框筒
3-28F/28F
23215.11
4580
10632.52

开闭所
钢混框筒
1F/28F
373.8
3010
112.51

物业用房
钢混框筒
2F/28F
93.52
3010
28.15

非机动车库
钢混框筒
1F/28F
85.5
3010
25.74

9
J座数据中心
数据机房
钢混框筒
1-5F/5F
21426.24
4570
9791.79

设备用房
钢混框筒
地下1F/5F
3731.63
2770
1033.66

10
地下室
地下车库
钢混框筒
地下1-2F
59902.9
2770
16593.1

非机动车库
钢混框筒
地下1-2F
5308.29
2770
1470.4

设备用房
钢混框筒
地下1-2F
20789.06
2770
5758.57

合计
379681.59

157626.4

评估价:157626.4万元;起拍价:882707840元;保证金:88300000元;加价幅度:4000000元
特别提醒:南昌法院拍卖的(本市/其他地市)商品住房依照最高法院规定应当执行限购政策,竞买人参与竞买,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其他地市)对拍卖标的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如无购房资格,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向执行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至请求执行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期间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即2025年11月14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王法官:0791-88162768)联系,此处标的不集中安排看样,有意者务必自行前往看样。
三、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价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有意者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数量差异等不作担保,以交付时的外观、质量、数量为准,存在界址明确的问题,由买受人根据产权证自行确定,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拍卖标的物有异议、复议、异议之诉问题,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异议、复议、异议之诉结果对拍卖标的物的影响(包含撤销拍卖等)。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当事人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代为缴纳。买受人应当在本院向权属变更登记协助执行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后10日内完成相关税费缴纳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办理退还税费。
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16日变卖开始前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变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东湖支行,账号:79190128370000476671)。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变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91-88162768、19170080855(王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18207000039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1969号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钢混框筒 物业服务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