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汽车零部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507-330481-04-01-261790
项目名称
年产13350万件精密汽车零部件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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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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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附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5-09-30 15:52:36.0
地字第3304812025YG0163572号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服务业发展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已办结
2025-10-31 17:11:56.0
嘉发改能审〔2025〕74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5-10-31 14:19:47.0
建字第3304812025GG0274536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5-09-28 11:07: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浙江创城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350万件精密汽车零部件项目海宁市人民政府海自然字【2025】159号3304812025YG0163572黄湾镇枕江路南侧、新城路西侧66690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不大于200070平方米,不小于100035平方米挂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9月30日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公FFFFF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嘉发改能审〔2025〕74号关于浙江创城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350万件精密汽车零部件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浙江创城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报来《浙江创城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350万件精密汽车零部件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稿)》及审查申请等材料收悉。受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7-330481-04-01-261790)和第三方机构评审意见,经审查,—1—公F制品制造(C3399)。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FFFF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相关审查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2600万元,位于海宁市黄湾镇枕江路南、新城路西,新增用地100亩,新建建筑面积15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自动化混炼中心、抛丸机、脱脂磷化线、硫化机、熔炼炉、冷室压铸机等生产设备,配套空压机、冷水机组等辅助设备,形成年产13350万件精密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分期建设,计划于2028年11月全部建成投产,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95200万元(2020年可比价),工业增加值30532万元(2020年可比价)。二、项目政策评估情况该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属于其他未列明金属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容。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节能报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准确适用。三、项目主要能效指标情况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耗电量4589.4万千瓦时、天然气120.28万立方米、耗能工质水8.95万立方米。项目年综合能耗等价值14633.62吨标准煤,当量值7247.76吨标准煤(含耗能工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4793吨标准煤/万元(2020年可比价);年—2—公F级(IE代码)》的IE4标准要求。FFFF碳排放量26571.56吨二氧化碳,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0.8703吨二氧化碳/万元(2020年可比价)。项目新增6台SCB18-2500/20型变压器,合计新增变压器容量15000千伏安。四、项目主要节能措施(一)项目拟选用的冷室压铸机符合《压铸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39962)的1级能效要求。(二)项目拟选用的SCB18型变压器符合《6kV~35kV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T/CEEIA258)的1级能效要求。(三)项目拟选用的低压电机符合《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的2级能效要求,永磁电机符合《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3)的1级能效标准要求,进口异步电机符合《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能效分(四)项目拟选用的冷水机组符合《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的1级能效要求。(五)项目拟选用的分体式空调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的1级能效要求。(六)项目拟选用的螺杆式空压机符合《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的1级能效要求。(七)项目拟选用的电焊机符合《电焊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736)的1级能效要求。(八)项目拟选用的离心水泵符合《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3—公F档备查。项目未进行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投FFFF能效等级》(GB19762)的2级能效要求;风机符合《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的2级能效要求;循环冷却塔达到《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的1级能效要求。(九)项目同步实施屋顶光伏发电系统。五、项目建设要求(一)项目设计、建设时,要按照项目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按规定需要试运行的,原则上应在试运行之日起6个月内),应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等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据实编制节能审查验收自查报告,对报告内容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属地节能管理部门存入生产、使用。(二)项目应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标准规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三)属地节能管理部门应根据节能报告报批稿和本审查意见,对该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及有关重大事项。—4—公FFFFF(四)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发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提交变更申请。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六、其他本节能审查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的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不对节能以外事项进行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作为履行其他审查手续的依据或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0月30日抄送: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10月31日印发—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521浙江创城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350万件精密汽车零部件项目(A1厂房、A2厂房、A3厂房、A1仓库、综合办公楼、辅助用房、门卫1、门卫2)海宁市黄湾镇枕江路南、新城路西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00405.29平方米,地下建3304812025GG0274536筑面积2951.35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0月31日公FFFFF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5年09月28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507-330481-04-01-261790项目名称年产13350万件精密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详细地址黄湾镇枕江路南、新城路西国标行业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3399)所属行业轻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允许类拟开工时间2025年11月拟建成时间2027年11月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100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04812025B000886总用地面积(亩)100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15900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59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155000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100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5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102600万元,购置自动化混炼中心、脱脂磷化线等设备,形成年产13350万件精密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100000万元。项目联系人姓名王玉芳项目联系人手机13819359191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金牛路28号3幢508室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5860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102600.000015840.000032267.52003387.03004635.45002470.00001960.00004204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102600.00000.000062600.000040000.00000.0000项目单项目(法人)单位浙江创城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481MAEM5AUB8F公FFFFF位基本情况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金牛路28号3幢508室成立日期2025年06月注册资金(万)10000.000000币种人民币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金淼君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505857457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5年07月23日备案日期2025年09月28日第1次变更日期2025年09月26日第2次变更日期2025年09月28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密汽车零部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