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五年承租权招标采购公告(武汉蔡甸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5)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31
挂牌结束日期
2025-11-13
保证金金额(元)
45000 ( 4.5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
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经理 85806018
出租方
武汉蔡甸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方情况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项目附件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G2025HB1000882-2
标的名称
新天还建小区四期(I区)43#楼(7)1-2层商铺五年承租权(二次挂牌)
租赁底价
5.8464万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0-31
挂牌截至日期
2025-11-13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武汉蔡甸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 蔡甸区
注册地(住所)
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汉阳大街652号6楼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4MA4F3APE5P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五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是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自第二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3%,至《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为止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期
3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月
租赁用途
商业
目前状态
空置
资产概述
本次招租标的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1)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32754,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权证。本次招租标的由出租方统一组织踏勘,意向承租方需提前电话预约确认踏勘时间。联系人:市场运营部(027)59267015。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双方各付
交易服务费说明
本项目涉及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将首期租金(保证金的一部分转为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首期租金和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3.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首期租金及所有租赁交易服务费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4.出租方提出:(1)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2)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改造,且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3)房屋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不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方必须承诺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交还给出租方,且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4)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既有房屋结构进行改动。其中房屋装饰不得破坏房产结构和承重,不得违反消防管理规范等,不得出现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5)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6)《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情况:本次招租标的为空置。商铺位置分布图详见附件。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达致远(资)评报字【2025】第0458号特别事项说明中提出: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3、本次招租标的产权持有人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租方受托管理经营标的资产。4、出租方提出:(1)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为五年,含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不免除水费、电费、网络费、物业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自第二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3%,至《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为止。(2)租金及租赁押金的交付:租金支付方式为:鉴于租赁期前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首年度需一次性支付9个月租金,第二个租赁年度开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在每租赁半年度对应的租赁期间开始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上,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网络费、物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时交纳给相关部门。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租金,由出租方收取并开具押金收据。(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达致远(资)评报字【2025】第0458号)中的全部内容。(4)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未办理权属登记、延期交付等方面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的使用权全部、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或以许可使用形式授予、变相抵押、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经营类别。5、本次为招租标的二次挂牌。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152.25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0-31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的。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建筑面积
152.25(平方米)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新天还建小区四期(I区)
建筑结构
钢混
评估信息
租赁价格评估值
58464元/年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3-17
评估基准日
2025-01-09
核准(备案)机构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附件:商铺位置分布图.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五年承租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