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排涝提升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宁波舟山港国家物流枢纽峙南综合性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河道排涝提升工程建字第3302062025GG0115571号
项目代码
2412-330206-04-01-923149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项目名称
宁波舟山港国家物流枢纽峙南综合性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河道排涝提升工程
许可证号
建字第3302062025GG0115571号
发证机关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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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2025-10-29 0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521井、窨井等设施)等情况,确保与其安全间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国家物流枢纽峙南综合性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河道排涝提升工程郭巨街道峙南物流园用地面积约121910平方米。其中埠头河长约800米,宽3302062025GG011557125-35米;郭巨护塘河长约572米,宽30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建设单位须进一步与发改、住建、交通、水利、街道等部门、沿线相关地块及管线权属单位衔接。在实施前须全面准确核实沿线周边所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包含管线工作本工程竣工后,须及时办理竣工规划核实手续,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取得此证后一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此证自行失效。如需延期,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0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排涝提升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