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配套无纬布试验线 氨氮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320700683539514A
建设单位法人:严成
建设单位联系人:仲惠民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3305130288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大浦工业区池月路18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年产300吨高性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配套无纬布试验线项目
项目代码:2303-320771-89-02-837708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0-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829-C28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建设地点: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心坐标:经度:119.213333 纬度: 34.676944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05-16
环评审批文号:连开审批复〔2024〕50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00683539514A001V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57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82.0
运营单位名称 :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20700683539514A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江苏国正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20700MA1N2JNJ4K
验收监测单位 :江苏国正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20700MA1N2JNJ4K
竣工时间 :2025-04-30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5-10-31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5-11-27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www.jslygc.com/show.aspx?id=249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建
实际建设情况 :改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对一期年产15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线进行全面改造,并配套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生产线,实现产业链延伸,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0吨高品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和3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的生产能力
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对一期年产15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线进行全面改造,并配套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生产线,实现产业链延伸,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0吨高品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和3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的生产能力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高性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采用的是直纺工艺流程,直纺与非直纺两种工艺流程工序基本相同,仅中间断点位置不同。非直纺工艺是在配料、纺丝、冷却成型进入盛丝桶后达到一定量后断开送入平衡间,经过24至48小时的平衡稳定后,进入后工段预牵、萃取、干燥后经多级牵伸,经卷绕得成品。而直纺工艺是在配料、纺丝、冷却成型后直接进入预牵、萃取、干燥与一级牵伸后进入中间卷绕后断开,然后经过中间放卷、多级牵伸后进行卷绕得成品。UD无纬布: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企业自产)经丝架集束、均分展丝,然后上胶覆膜、定型干燥(热源采用蒸汽),定型干燥后即可裁切收卷,裁切为固定的尺寸。
实际建设情况 :高性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采用的是直纺工艺流程,直纺与非直纺两种工艺流程工序基本相同,仅中间断点位置不同。非直纺工艺是在配料、纺丝、冷却成型进入盛丝桶后达到一定量后断开送入平衡间,经过24至48小时的平衡稳定后,进入后工段预牵、萃取、干燥后经多级牵伸,经卷绕得成品。而直纺工艺是在配料、纺丝、冷却成型后直接进入预牵、萃取、干燥与一级牵伸后进入中间卷绕后断开,然后经过中间放卷、多级牵伸后进行卷绕得成品。UD无纬布: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企业自产)经丝架集束、均分展丝,然后上胶覆膜、定型干燥(热源采用蒸汽),定型干燥后即可裁切收卷,裁切为固定的尺寸。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气:运营期前纺车间前纺线2条增加纺丝废气、萃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新增“一级喷淋塔+旋流式除雾塔+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的排气筒(H5)排放。三号车间新增的后纺线2条萃取废气、干燥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新增“冷凝+一级碳纤维吸附脱附+一级颗粒碳吸附脱附系统”处理,尾气由23m高排气筒(H6)排放。UD无纬布产品生产线2条上胶覆膜、定性干燥、复合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新增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7)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现有的“颗粒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密闭空间收集后通过现有的“颗粒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3)排放。新增储罐废气采用“水封”方式和“大管套小管”连接收集方式收集后通过现有“冷凝+两级碳纤维吸附脱附”处理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H1)高空排放;全厂白油储罐产生白油油雾收集后经现有的“一级喷淋塔+旋流式除雾塔+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H4)高空排放。新增纺丝喷丝板处理废气经现有(一级喷淋塔+旋流式除雾塔+电捕焦油器)处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H4)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于楼顶排放。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能力为120m3/d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依托现有340m2危废库,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凝胶丝、废白土、废白油、废活性炭、污油、污泥、实验室废液及在线检测废液)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废暂存库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废气:本项目前纺车间纺丝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缓冲冷凝管+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5排放;三号车间萃取、干燥废气通过1套“冷凝+一级碳纤维吸附脱附+一级颗粒碳吸附脱附”系统处理,尾气由23m高排气筒H6排放;UD无纬布生产线上胶覆膜、定性干燥、复合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7排放;真空精馏系统运行过程产生的精馏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现有1套“冷凝+两级碳纤维吸附脱附”处理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H1高空排放;白油精制除杂、纺丝喷丝板处理废气经收集后引入现有“一级喷淋塔+旋流式除雾塔+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H4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密闭空间收集后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3排气筒排放;罐区萃取剂(碳氢)储罐采用“水封”方式和“大管套小管”连接收集后通过现有“冷凝+两级碳纤维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1排放;全厂白油储罐产生的白油油雾经管道收集后经过现有“一级喷淋塔+旋流式除雾塔+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4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光解复合式低空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于楼顶排放。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能力为120m3/d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依托现有340m2危废库,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凝胶丝、废白土、废白油、废活性炭、污油、污泥、实验室废液及在线检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变动情况及原因 :H5排气筒处理设施“一级喷淋塔+旋流式除雾塔+电捕焦油器”处理装置升级改建为“缓冲冷凝管+电捕焦油器”,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备案,备案号20243207000100000056。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02-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39-2020)技术规范要求定期针对相关监测因子进行监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及时变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专家审查后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已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本项目已根据排污许可要求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本项目已编制《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9月26日通过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20703-2025-059-L(KF)。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3.4128
0.0
0.0
0.0
0.0
COD(吨/年)
0.0
0.6735
10.1897
0.0
0.0
0.673
0.673
氨氮(吨/年)
0.0
0.011
0.3719
0.0
0.0
0.011
0.011
总磷(吨/年)
0.0
0.0022
0.069
0.0
0.0
0.002
0.002
总氮(吨/年)
0.0
0.0254
1.3378
0.0
0.0
0.025
0.025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1.818
44.2884
0.0
0.0
1.818
1.818
悬浮物(吨/年)
0.0
0.2245
2.6968
0.0
0.0
0.225
0.225
TOC(吨/年)
0.0
0.3278
2.6035
0.0
0.0
0.328
0.328
动植物油(吨/年)
0.0
0.0124
1.2841
0.0
0.0
0.0
0.0
氨(吨/年)
0.0
0.0345
0.081
0.0
0.0
0.035
0.035
硫化氢(吨/年)
0.0
0.0012
0.0324
0.0
0.0
0.001
0.001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污水站(二级隔油+气浮+二级好氧+二沉)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污水站(二级隔油+气浮+二级好氧+二沉)
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中COD、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及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总氮、氨氮、总磷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大浦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本项目前纺车间纺丝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缓冲冷凝管+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5排放;三号车间萃取、干燥废气通过1套“冷凝+一级碳纤维吸附脱附+一级颗粒碳吸附脱附”系统处理,尾气由23m高排气筒H6排放;UD无纬布生产线上胶覆膜、定性干燥、复合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7排放;真空精馏系统运行过程产生的精馏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现有1套“冷凝+两级碳纤维吸附脱附”处理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H1高空排放;白油精制除杂、纺丝喷丝板处理废气经收集后引入现有“一级喷淋塔+旋流式除雾塔+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H4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密闭空间收集后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3排气筒排放;罐区萃取剂(碳氢)储罐采用“水封”方式和“大管套小管”连接收集后通过现有“冷凝+两级碳纤维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1排放;全厂白油储罐产生的白油油雾经管道收集后经过现有“一级喷淋塔+旋流式除雾塔+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4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光解复合式低空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于楼顶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本项目前纺车间纺丝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缓冲冷凝管+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5排放;三号车间萃取、干燥废气通过1套“冷凝+一级碳纤维吸附脱附+一级颗粒碳吸附脱附”系统处理,尾气由23m高排气筒H6排放;UD无纬布生产线上胶覆膜、定性干燥、复合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7排放;真空精馏系统运行过程产生的精馏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现有1套“冷凝+两级碳纤维吸附脱附”处理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H1高空排放;白油精制除杂、纺丝喷丝板处理废气经收集后引入现有“一级喷淋塔+旋流式除雾塔+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H4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密闭空间收集后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3排气筒排放;罐区萃取剂(碳氢)储罐采用“水封”方式和“大管套小管”连接收集后通过现有“冷凝+两级碳纤维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1排放;全厂白油储罐产生的白油油雾经管道收集后经过现有“一级喷淋塔+旋流式除雾塔+电捕焦油器”装置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H4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光解复合式低空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于楼顶排放。
工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的要求;油雾排放浓度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污水站废气臭气排放浓度及硫化氢、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的标准的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DB32 /4041-2021表3的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满足GB14554-1993表1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DB32/ 4042-2021表6的要求。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
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三号车间、前纺车间、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依托原污水处理站,依托H1、H2、H3、H4排气筒环保设施、依托原有危废仓库。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依托三号车间、前纺车间、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依托原污水处理站,依托H1、H2、H3、H4排气筒环保设施、依托原有危废仓库。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02-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39-2020)技术规范要求定期针对相关监测因子进行监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及时变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专家审查后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本项目已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本项目已根据排污许可要求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本项目已编制《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9月26日通过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20703-2025-059-L(KF)。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性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配套无纬布试验线 氨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