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债权招标采购公告(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5)



甘肃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拍卖公告
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0日11:00时起至2025年11月11日11时止(延时除外)(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以下简称“网拍平台”)处分债务人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通知买受人签署标的物交付文件。买受人签署交付文件视为标的物交付完毕。
4.本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相关文件披露的情况外,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要,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了解、调查核实,同时承担全部竞买风险。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知悉与确认,并自愿承担受让标的物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或无法实现预期利益等损失。对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管理人对标的物的可收回性不提供任何保证或承诺。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支付或要求减少成交价款,或要求管理人承担相应瑕疵担保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物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债务人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对股东未缴出资的债权,债权金额为78479328.00元,详见下表: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债权金额
债权性质

1
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李建泉
40098432元
股东未缴出资

2
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李贵钰
38380896元
股东未缴出资

总计
/
/
78479328元
/

本次股东未缴出资债权拍卖为打包整体拍卖,不单独拍卖。
(二)标的物情况特别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管理人于2025年7月2日,管理人向股东李建泉、李贵钰送达了《要求缴纳出资通知书》,要求两位股东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但截至目前,两位股东均未向管理人缴纳未缴出资款。2025年7月2日,股东李建泉、李贵钰分别向管理人出具了《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情况确认书》,对其未缴纳出资金额进行了确认。
2.本次拍卖标的物股东未缴出资债权,系管理人通过工商档案核查及向股东确认后确定,尚未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的最终确权。
三、拍卖价格
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122624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625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元。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办理标的物交接时、交接后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和税费。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成交手续,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处置。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五、拍卖咨询
本次拍卖标的为债权,管理人不安排实地看样,竞买前由竞买人自行或向管理人了解标的债权的相关情况。无论意向竞买人是否向管理人咨询,竞买人一旦按本公告支付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未尽调或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本标的物实物现状。
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8日止(工作日9: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竞买人关于拍卖相关事宜的咨询。(联系人:赵律师;联系电话:13919931801)
六、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和/或委托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625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请竞买认在竞买前确认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前款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请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3日内(如遇拍卖延时,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完成竞拍尾款及软件服务费的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及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站支行
账 号:8113301012900161043
3.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导致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时可能遇到当日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网拍平台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悔拍后不支付软件服务费而产生诉讼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受让标的物所涉及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们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买受人在承担税费或其他关联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亦不得向管理人追索赔偿或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未按本公告规定承担相关费用的,管理人有权向其追偿。
2.根据网拍平台规定,竞价成功后(包括悔拍),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格0.5%的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物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该费用为网拍平台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且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网拍平台的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标的物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或不可抗力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管理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区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14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标的物转让手续。上述文件签署完成后,视为管理人已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标的物受政策等因素影响或存在其他隐性瑕疵,导致相关手续办理时间延长受阻的,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特别提醒
1.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及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如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提及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管理人也不向买受人提供任何发票。除本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买受人应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相应风险。
3.参加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电话:13919931801。
网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