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乘用车招标采购公告(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25)



拍卖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1日10时至2025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27/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辆23款CR-V PET本田牌乘用车。(详见附表)

车辆评估明细表

序号
车辆名称(型号)
车辆版本配置
生产厂家
车辆制造日期
合格证编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评估价值(元)

1
23款CR-V PET
240TURBO 两驱睿型版 5座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WAC398000742912
1019093
LVHRS3836P7018255
126,100.00

评估价(合计):126,100.00元,起拍价:88,27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一、特别提醒:
1、车辆排放标准是否符合销售及上牌条件最终以拟上牌地区车辆管理部门、环保部门以及各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和公告为准;
2、本车辆为未上牌的库存新车,现场调查时均存放于世纪养车(常州钟楼店)车间内。
3、是否存在逾期未检查的情况,具体情况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进行查询;
4、本次拍卖的乘用车因2024年4月拍卖前已开具过发票,因此拍卖后竞得人无法再开具车辆购置发票和取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故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需要各意向竞买人格外注意。
以上提醒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即视为了解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联系人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中附表”。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任何瑕疵,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转让登记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税费标准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停车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办理过户时需先行垫付拍卖中所有的相关税费,再凭相关凭证到本院退还相应的税费。竞买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来本院办理税费的退还手续,逾期视为放弃退还税费的权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院已依法通知相关人员。(如相关人员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1月22日16时前(申请银行贷款的在2025年11月27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武汉市民意四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273521663)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5)鄂0103执恢524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特别提醒: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佳联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鄂佳联信评报字(2025)第0309号评估报告告)
举报监督电话: 027-8356973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027-83569665(余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3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江苏省 常州市 钟楼区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乘用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