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用房两年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2025)
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等2宗非居住用房两年租赁权的公告(第二次)
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7日10:00至2025年11月18日10:00时止(如有延时,以实际情况为准)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开展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租赁权转让项目。现公告如下:
序号
标的物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约(㎡)
规划功能
招租底价(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递增率
有无权证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二层
1540.74
非居住
24.0355
2
6
无
有
无
14个自然日
2
永嘉县瓯北镇浦二村综合大楼三层
2527.38
非居住
39.4271
2
9.9
无
有
无
14个自然日
一、标的物详情描述:
*1、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及平台服务费,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公有产权租赁合同》, 租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房屋若有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合同签订之日前产生的欠费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管理费、保险费、租赁费用、租赁税费、物业服务费、水电通讯等费用。
3、以上的房屋租金价值为净租金价值,即租金收入扣除平台软件费和综合服务费用后的余额,服务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二、竞买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竞拍者一但出价即默认符合该要求,若竞拍成功后核实不符合该条件,其竞买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买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服务费、委托人应付相关费用、标的再行竞价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6.未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或列入租赁失信名单;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
1、网络增价式,不设保留价。
2、有意竞买者请登录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在对应标的页面缴纳对应竞买保证金报名参与竞价。竞价成交者,其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解冻原路返回,竞买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本次网络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4、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竞买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9时止(9:00-17:00)接受咨询,有意者登记后组织统一现场勘查。
五、交割:
1、本标的物承租人需根据成交额缴纳阿里拍卖手续费,详见淘宝页面。
2、承租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平台服务费等费用。成交价款一次性缴入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账号:1203208009045071145,开户行:工行城西支行)。并向淘宝平台支付规定的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淘宝页面)。
3、承租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凭租金、保证金、软件服务费等交付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有效证章到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等文本。
六、租赁期限、租金及交款方式:
1、租赁期限为2年,租金不递增。
2、履约保证金在租期满全部费用结清并腾空后无息退还。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4、租赁期间,以下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自行结算:承租人自行发生的水、电、通讯、上网、卫生、物业费用;房屋及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费用;承租人因租赁关系需向税务等有关部门缴纳的一切税费;其他不可预见费用、政策处理及依据相关规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基本费用。
七、违约责任:
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服务费或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有权没收竞买人竞拍保证金,并重新组织竞价。违约竞买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服务费、标的再行竞价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沟通。
八、特别说明【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探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本标的页面展示的所有的拍卖资料及拍卖文本无异议。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确保租赁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安全完整、功能完好。如需设置广告、招牌、遮阳(雨)蓬、空调室外机、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等,应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各项技术指标均须符合标准,经出租人同意,并报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租金不含房屋租赁的有关税、费,租赁期内发生涉及租赁的税、费由出租人及承租人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对房产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对租赁房产改造、装饰装修前,须报政府职能部门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并须将改造、装饰装修的方案设计图纸以及政府审批的相关文件等交由出租人备案。
5、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所发生的一切风险与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承租人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7、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承租人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要求出租方赔偿。
8、本次拍卖标的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撤回委托的,温州东瓯公交有限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9、承租人与出租方因签订、履行《租赁合同》出现的任何纠纷,与软件服务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向13362715219李女士咨询。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浙江省 温州市 永嘉县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居住用房两年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