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净水生产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11月3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公示机关: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6790892

序号
受理编号
审批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承诺办结 截止日期

1
11100000000014672N3000116055000202511030272
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
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
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
广西弘景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11-20

注:报告及其他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报告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报告表受理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 (5个工作日)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5-6790892,电子信箱gghbglk@126.com,通讯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1001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与排放科,邮编:537100,联系人:谭淑慧。

文件下载:

公示稿-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盖章):广西弘景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目录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二、建设内容29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9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6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70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5七、结论7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专项评价:地下水环境专项评价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2-2项目生产车间设备平面图附图3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附图4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图附图6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7项目与取水井位置关系图附图8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9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10项目监测布点图附件:附件1项目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项目备案证明附件4厂房租赁合同附件5不动产权证书附件6取水水源水质检测报告附件7入园证明附件8关于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研判初步结论附件9贵港市覃塘区水利局《关于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附件10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附件11环境现状质量监测报告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项目东面
项目南面

项目西面
项目北面

项目所在厂房
工程踏勘照片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507-450804-04-05-620054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广西贵港市耀德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厂内

地理坐标
取水口坐标:东经109°27'20.62",北纬23°06'53.75"
生产车间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27′24.100″,北纬23°06′53.980″)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一、水利,129地下水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

十二、酒、饮料制造业15,26饮料制造152*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6666.6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507-450804-04-05-620054

总投资(万元)
2800
环保投资(万元)
28

环保投资占比(%)
1%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名称: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设置理由: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表1可知,本项目属于地下水开采,需要设置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

审批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的批复》(贵政函〔2019〕427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贵环评〔2022〕2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园区主导产业为:板材加工、家具制造、精细化工、绿色建材。配套产业为:装备制造、金属电镀、配套五金加工业、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生物质能供热发电产业及仓储和运输业、商贸会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

本项目位于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贵港覃塘产业园区兼容产业发展需求,符合贵港市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同意在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内建设。本项目已取得贵港覃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详见附件7。

其他符合性分析
1.1.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152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和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类“制造业”第15大项目“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第29大项目“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
项目已经获得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许可(见附件3)。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1.1.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

相符性分析

判定结果

生态红线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及广西“生态云”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研判报告(附件8),本项目属于贵港覃塘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代码:ZH45080420002,项目满足重点管控要求,具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3。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占用面积较小、不占用基本农田,运营期能耗较小。项目用电量和用水量可以通过当地电网和周边市政管网提供,可满足项目所需。项目所用原料物质和水电能源在当地资源丰富,不会超过当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已办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本项目符合有关水资源配置规划,符合地表水取水规范要求。本项目取水量4.30万m3/a,取水量较小,满足覃塘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的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建设单位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不突破周边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

符合

根据《贵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贵环〔2024〕13号),调整后,全市陆域共划分为74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0个,面积占比20.91%;重点管控单元29个,面积占比28.89%;一般管控单元5个,面积占比50.20%。

根据广西生态云建设项目准入研判系统研判结果得出,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广西贵港市耀德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厂内,属于贵港覃塘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代码:ZH45080420002。

表1-3 与《贵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贵环〔2024〕13号)的符合性分析

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管控单元类别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ZH45080420002
贵港覃塘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前,园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应暂缓开发。

本项目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2.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入园。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贵港覃塘产业园区兼容产业发展需求,符合贵港市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同意在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内建设。本项目已取得贵港覃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详见附件7。
3.综合产业中心区限制新建氨氮排放量大的项目。甘化园区南部临近鲤鱼江的地块不宜布设存在较大水环境风险的化工企业,主要生产车间和储罐区不能临江布置。

本项目不属于氨氮排放量大的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
4.强化源头管控,根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新上项目能效需对标行业标杆水平。

项目位于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内。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5.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项目以及其他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已建成不符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责令整改、搬迁或者关闭。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已取得贵港覃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详见附件7。
6.严把“两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建设项目。
7.新建石化和化工项目应符合自治区石化和化工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和化工行业。
8.园区应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及新建石化和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禁限制类(按国家规定允许产能置换项目除外)和淘汰类项目入园。

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及新建石化和化工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

1.继续加强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2.园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该内容。

3.园区及园区企业排放水污染物,要满足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直接外排水环境的,执行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要求,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执行市政部门管理要求,经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执行园区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林循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鲤鱼江。
4.园区规划应满足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新建石化和化工生产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同时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已取得贵港覃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详见附件7。
5.深化园区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各类园区技术、工艺、设备等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园区集中供热。

项目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6.强化园区堆场扬尘控制。新建石化和化工生产项目应配套固废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贮存、转移、安全处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应进行防渗漏设计和建设,消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

本项目属于瓶(灌)装饮用水制造业,不涉及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
7.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园区内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技术成熟的工艺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

本项目不涉及条款中的高VOCs原辅材料。

8.新建、改建、扩建“两高”建设项目新增排放主要污染物的,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有关规定。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建设项目。
9.2025年底前,完成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生物质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无法稳定达标的,加装高效脱硝设施。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项目不设燃煤锅炉。

10.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

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等内容。

环境风险防控

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

项目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2.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属于瓶(灌)装饮用水制造业,不涉及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
3.不开发利用的超标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超标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

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开发利用地块。

4.土壤污染监管重点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本项目属于瓶(灌)装饮用水制造业,不涉及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

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项目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
2.鼓励园区内企业采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推进能源清洁化,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新鲜水的使用率。

本项目采用电能,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不涉及水重复利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贵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贵环〔2024〕13号)的要求。
1.1.3、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吹瓶工序属于含VOCs产品的使用,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含VOCs物料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本项目吹瓶工序设置了符合相应标准的集气罩收集废气,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并将废气排至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故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关于VOCs综合整治及减排所提出的要求。

1.1.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广西贵港市耀德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厂内,项目厂房为租用(厂房不动产权证书详见附件5,厂房租赁合同详见附件3)。

项目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区、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敏感目标,符合园区的用地规划和产业规划,符合分区管控要求。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经批准后,贵港市人民政府以(贵政函〔2022〕547号)对《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新材料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复,对园区局部地块进行了调整,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符合贵港市覃塘产业园区规划,符合贵港市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因此,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规划,项目合理。

1.1.5项目用水对区域地下水资源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置1个取水水源点,水源点位于厂区西面75m。项目年取水总量为4.30万m3/a,设计日平均取水量为130m3/d,日最大取水量为133m3/d,年取水总量为4.30万m3/a,取水保证率90%。本项目单位产品用水量1.19m3/t,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中瓶(罐)装饮用水制造纯净水先进值≤2.5m3/t用水定额标准。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

覃塘区“十四五”期间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3.52亿m3,覃塘区现状年2023年总用水量3.0410亿m3,用水控制余量为0.4790亿m3;覃塘区基准年地下水开采量1500万m3,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为2021-2025年1374万m3,2026-2030年1448万m3。覃塘区现状水平年地下水取用水量为1200万m3,本项目提出地下水年取水量4.30万m3占总用水量控制余量0.4790亿m3的0.090%;占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余量174万m3的2.47%,符合覃塘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地下水管控指标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属于郁江贵港市分散式开发利用区,项目取水区域属于贵港辖区划分的分散式供水水源区,为未超采区。本项目取水符合水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甘碑村灯草汶屯,本次申请取水主要用途为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用水,取水水源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甘碑村灯草汶屯浅层地下水,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9°27'36.62",北纬23°06'44.23"。项目厂房中心坐标为:东经109°27'20.62",北纬23°06'53.75"。

项目组成及规模
2.1.1项目由来

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主要业务是生产饮用纯净水。为了顺应市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广西贵港市耀德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厂内,投资2800万元建设纯净水生产线2条,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产业政策的要求,并于2025年7月10日首次取得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许可(项目代码2507-450804-04-05-620054)。

本次评价包括取水、纯净水生产两个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取水:水源井一口及输水管线,井深达到100m,护壁管径200mm,抽水管径50mm。项目取水方式为泵提,水泵型号为100QJ10-110,功率为7.5kw,扬程为110m,设计取水能力10m3/h。取水泵安装有取水计量水表,年取水量4.30万m3、日均取水量为130m3/d、日最大取水量为135m3/d、最大取水流量为0.0028m3/s。

(2)纯净水生产:生产车间纯净水生产线2条,年产3.6万吨纯净水。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项目地下水取水属于:五十一、水利——129地下水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中的报告表“其他”行业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纯净水生产线属于:十二、酒、饮料制造业15——26饮料制造152,由于瓶装水生产不涉及发酵工艺和原汁生产,属于环评中的豁免范畴,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瓶装纯净水涉及瓶胚吹瓶工序,故瓶装水生产线涉及: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报告表“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行业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综上分析,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该任务后,我司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并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排污状况进行了资料调研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有关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当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具体见下表。

表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

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十二、酒、饮料制造业

26

饮料制造152*

/

有发酵工艺、原汁生产的

/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

塑料制品业292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五十一、水利
129
地下水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

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不新增供水规模、不改变供水对象的改建工程除外)

其他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判定本项目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152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根据项目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进行判定,可知: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表中的“十、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的“22饮料制造152-其他”,属于“登记管理类别”;包装桶(瓶)生产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表中的“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62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排污类别为“登记管理”。

表2-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节选)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备注
十、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5

/
22

饮料制造 152

/

有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

其他*

/
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
62

塑料制品业292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2925

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2924,年产1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2921、塑料板、管、型材制造2922、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制造2923、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2926、日用塑料品制造2927、人造草坪制造2928、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

其他

项目年使用瓶胚1130吨,生产过程中存在少量损耗,年产未达到1万吨。
综上,企业排污许可的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适用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相关规定。

2.1.2工程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1%;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广西贵港市耀德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厂内(东经:109°27′41.100″,北纬:23°06′44.980″);

(2)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广西贵港市耀德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厂内,项目建设内容为:水源井一口及输水管线,井深达到100m,抽水管径50mm。项目生产车间用地6666.67平方米,包括1栋5层办公楼、1栋1层生产车间(部分)、厂区道路。项目建设纯净水生产线2条,年产3.6万吨纯净水。

表2-3 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水源井及输水管线
水源井一口及输水管线,井深达到100m,护壁管径200mm,抽水管径50mm,抽水泵型号100QJ10-110,功率为7.5kw,扬程为110m,设计取水能力10m3/h。井口距离生产车间约75m。输水管线总长度约为140m,起点为水源井井口,终点为生产车间原水箱进水口,
生产厂房
建筑面积约为2600平方米,厂房内布置2条纯净水生产线、水处理间(设有1个30m3的原水箱、1个30m3的成品水箱及原水处理设备)、瓶胚材料间、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建成后具备年产3.6万吨纯净水。PET瓶坯经吹瓶成型后全部用于本项目纯净水产品包装,不单独出售。
储运工程

仓库
位于生产厂房内,包括瓶胚材料间、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主要用于储存各类瓶坯、瓶盖、桶盖等;
辅助

工程

办公区
1栋5层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588.56平方米,作为公司日常办公和会议等使用。
管道
项目原水经管道输送至项目生产
公用工程

供电

由市政电网供应

给水

生产用水取水井供给,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排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吹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林循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鲤鱼江。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基座、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大绿化等

固废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政府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危废处置单位。
土壤地下水

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
2.1.3项目取水方案

(1)取水用途及相关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甘碑村灯草汶屯,本次申请取水主要用途为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用水,取水水源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甘碑村灯草汶屯浅层地下水,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9°27'20.62",北纬23°06'53.75"。

本项目设计日平均取水量为130m3/d,日最大取水量为133m3/d,最大取水流量为0.0028m3/s,本项目用水类型属于工业,则取水保证率取90%。

(2)取水方案

项目取水方式为泵提,水泵型号为100QJ10-110,功率为7.5kw,扬程为110m,设计取水能力10m3/h。取水泵安装有取水计量水表,年取水量4.30万m3、日均取水量为130m3/d、日最大取水量为133m3/d、最大取水流量为0.0028m3/s。取水流程为:地下水→提水→集水池→引水→生产车间原水箱。
2.1.4项目退水方案

本项目生产废水6399m3/a,生产废水退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泥沙。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2.1.5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如下表。
表2-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设备名称
装机功率(kW)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取水
取水泵
7.5
100QJ10-110

1

12000瓶/小时生产线设备

吹瓶机
105
JCR-6US
1

上料
3
JCR-TSLPJ
1

风冷冷水机
4.5
5P
1

风冷冷水机
7
8P
1

三合一灌装机
5
24-24-6
1

上盖洗盖
2
/
1

风送
10
/
36

输送
15
/
240

高压空压机
92
微油
1

低压空压机
30
微油
1

贴标机
6
双面不定位不干胶
1

贴标机
10
热熔胶
1

激光打码机
/
/
1

瓶身风干系统
4.5
/

1

膜包机
24
L型
1

装箱机
10
抓取式
1

码垛机
10
/

1

500桶/小时(每桶15升)生产线设备

全自动吹瓶机
72
JCR-1CL
1

4L-18L
上料
3
JCR-TSLPJ
1

风冷冷水机
5.4
6P
1

灌装机
4
06-6-1
1

贴标机
6
单面不定位直线不干胶
1

激光打码机
/

/

1

成品输送系统
8
/

32

套袋机
8
/

1

码垛机
5
龙门式
1

套帽机
9
/

1

全自动套环机
/
/
1

水处理设备
螺杆机
/
/
2


储气罐
/
/
2

原水箱
/

30m3
1


成品水箱
/

30m3
1



精密过滤器
/

/

1



钛过滤器
/

/

1



活性炭过滤器
/

/

1



石英砂过滤器
/

/

1



25T超滤主机
25
20吨
1

含10t超滤+10t反渗透
叉车
/
/
2

废气处理设备
三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及配套风机
/
5000m3/h
1

2.1.6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消耗

项目每小时抽样进行感官检验(无色透明、无异味、无异物),每周委托第三方进行全项检测,项目不涉及实验药剂。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下表。
表2-5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包装方式

备注

1

原水

m3/a

43000
/

地下水
2

PET瓶坯
吨/年

480t

外购,袋装

外购,24g/个(550ml)

3
PET瓶坯
吨/年

320t

袋装

外购,16g/个(350ml)

4

PET瓶坯
吨/年

330t
袋装

外购,275g/个(15L)
5
瓶盖

个/年

0.4亿
袋装

外购,约2g/个

6
水桶盖
个/年
120万
箱装
桶盖均使用新盖
7
商标
万个/年
4120
箱装
/
8
热熔胶
t/a
0.3
箱装
/
9

塑封膜
万套/年
4120
箱装
/
PET瓶坯:本项目PET瓶坯采用食品级优等品(AA级),可吹制成各种瓶,如可乐瓶、矿泉水瓶等,其无毒,无味,安全性好,属于热塑性聚酯树脂,在其注塑/吹塑过程不涉及甲醛物质的排放。分解温度353℃。具有优良的机械性能,刚性高,硬度大,吸水性很小,尺寸稳定性好。韧性好,耐冲击、耐摩擦、耐蠕变。耐化学性好,溶于甲酚、浓硫酸、硝基苯、三氯醋酸、氯苯酚,不溶于甲醇、乙醇、丙酮、烷烃。本项目熔融温度在180-230℃。在注/吹塑过程中将对塑料加热到熔融状态,由于加热温度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未达到其分解温度,塑料粒子不会分解,不产生碳链焦化气体,但原料中有少量未聚合的有游离单体在高温作用下存在少量挥发,形成有机废气。

热熔胶:热熔胶是一种不需溶剂、不含水分100%的固体可熔性聚合物;它在常温下为固体,加热熔融到一定温度变为能流动,且有一定粘性的液体。热熔胶通过加热融化后涂抹在标签背面,冷却后形成较强的粘接力。它具有快速固化、粘接力强的特点,适用于各种材质的纯净水桶/瓶。
2.1.7产品方案

本项目开采地下水用于生产纯净水,项目地下水年取水量4.30万m3。项目主要产品方案如下。
表2-6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设计年产量

折算
产品标准

1

桶装纯净水

15L

120万桶

1.8万吨
《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2024)
2

瓶装纯净水

350mL
0.2亿瓶
0.7万吨
550mL

0.2亿瓶
1.1万吨
合计

3.6万吨

/
2.1.8公用工程
供电

由市政供电电网统一供电,年用电量约50万kW·h。

(2)给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生产用水来自地下水。

(3)排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4)供热制冷

项目不设置集中供热、制冷设施。

2.1.9水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见图2-1。

(1)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不设置食堂及宿舍。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来源于市政供水管网,用水量按50L/人·d计算,年工作为330天,则年用水为165m3(0.5m³/d),污水产生量按80%计,项目产生生活废水132m3/a(0.4m³/d),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生产用水

本项目从水井取水量43000m3/a,其中水处理系统用水41750m3/a、在线检验用水20m3/a、设备清洗用水380m3/a、桶清洗用水450m3/a、反冲洗用水400m3/a。

①根据项目水处理工艺流程,水处理系统用水41750m3/a,水处理后成品用水36000m3/a,反渗透浓缩水5750m3/a。反渗透浓缩水回用于车间清洗1550m3/a,损耗水量570m3/a,剩余废水5180m3/a,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②根据业主提供的在线检验用水数据,在线检验用水20m3/a,过程中损耗水量4m3/a,废水量16m3/a,项目每小时抽样进行感官检验(无色透明、无异味、无异物),不涉及实验药剂,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③根据业主提供的设备清洗用水数据,设备清洗用水380m3/a,过程中损耗水量8m3/a,废水量372m3/a,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④根据业主提供的桶清洗数据,桶清洗用水450m3/a,过程中损耗水量10m3/a,废水量440m3/a,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⑤纯水机工作一段时间后,过滤膜上部拦截很多由原水带来的污染物,因此必须进行反冲洗,反冲洗用水400m3/a,过程中损耗水量9m3/a,废水量391m3/a,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示意图(单位:t/a)
2.1.10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年生产33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劳动定员:根据运营需要,项目劳动定员10人。

2.1.11水质合理性分析

项目区域地下水开发后用于饮用水制造,因此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类标准。

本项目设置1个取水水源点,水源点位于厂区西面75m,地理坐标为:东经109°27'36.62",北纬23°06'44.23",井深达到100m,护壁管径200mm,抽水管径50mm,水泵型号为100QJ10-110,功率为7.5kW,扬程为110m,设计取水能力10m3/h。项目水源采自浅层地下水,经天然过滤与多重净化工艺,确保水质纯净健康。

贵港市江流丰富,境内河川纵横,山岭延绵,广西三大河流郁江、黔江、浔江交汇于贵港市境内,属西江干流的主要一级支流,总水能蕴藏量达160万kW以上,郁江多年平均径流量475亿m3,黔江年径流量1352亿m3,浔江年径流量1938亿m3,郁江在境内有大小河流105条,从西至东横贯全境,均属于珠江流域西江水,流域面积89677km2,年平均径流量475亿m3。

郁江为贵港市境内主要河流,郁江贵港段平均河宽340m,多年平均流量1506m3/s,最枯流量160m3/s,历史最高洪水流量18800m3/s,贵港水文站最高洪水水位46.93m,枯水期最低水位26.19m(85基准)。

根据2025年7月20广西安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取水水源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详见附件6。根据检测结果取水口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Ⅱ类标准,满足项目用水水质要求。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1、取水口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地下水开采,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广西贵港市耀德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厂外的自打水井(东经109°27'36.62",北纬23°06'44.23"),本项目水源井与项目生产生产距离约为75m,项目输水管线起点为水源井井口,终点为生产车间原水箱进水口,沿厂房外埋地敷设。

本项目水下100m安装潜水泵,并铺设管线,利用水泵作用将水输送至生产车间使用,供给项目生产用水。管线布置简单供水方式可行。

取水口周边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地势平坦,区域地质条件较好、无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不良地质作用,可以满足取水管道布置的要求。

综上分析,本项目取水口布置是合理和可行的。

2、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工艺装置区按照从原料投入中间制品,再到成品的顺序进行布置,装置设备之间留有有效空地;各单元布置紧凑,便于原料和成品的存放、运输及生产加工。车间内生产工序集中布置,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前提下,各生产设备布设距离较短,便于项目原材料及产品的运入和运出。总平面布置符合防火基本要求,满足设计规范及标准的规定。区块功能分明,整体布局清晰,方便管理,合理可行。因此,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方便管理角度来讲,厂区的总平面布置是合理的。

施工方案
2.2.1取水口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2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2.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是设备安装的噪声。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会相应地消失,故本次环评不再对厂房施工建设做环境影响分析。

2.2.3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取水
项目运营期地下水开采工艺流程图见下图,地下井设有取水泵,地下水通过管道泵送至项目生产车间原水箱,用于生产纯净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项目取水主要影响为开采井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位的影响。

图2-3 项目地下水开采工艺流程图及产污节点图
2、生产车间
本项目生产技术主要包括原水预处理与深度净化、PET瓶/桶吹瓶成型、空瓶/桶清洗与无菌灌装、成品后处理(贴标、打码、包装)、成品输送与码垛、成品检验与入库等工序。

图2-4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节点图
(1)原水预处理工序

原水采集:
本项目水源使用开采地下水,通过潜水泵输送至原水箱(原水储存过程中不消毒),水箱液位传感器实时监测,低液位时自动启动补水,高液位(80%容积)时停泵,确保原水供应稳定。本工序无废水、废气和固废产生,仅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石英砂过滤:
原水经原水泵加压至进入水处理系统前置石英砂过滤器(10t/h),滤料粒径0.8-1.2mm,过滤去除原水中悬浮物(如泥沙、胶体),使进水浊度从5NTU降至0.5NTU以下。设备采用自动反冲洗功能,反冲洗周期12小时,反冲洗时间15分钟,无需人工干预。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废石英砂和噪声。
活性炭吸附:
过滤后水进入活性炭过滤器,填充椰壳活性炭,接触时间≥15min,吸附原水中余氯、异味及部分有机物(如腐殖酸),改善水质口感。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和噪声。
精密过滤:
经活性炭处理后的水进入5μmPP棉精密过滤器,拦截活性炭粉末、微小颗粒等,保护后续超滤及RO反渗透膜免受堵塞,延长膜使用寿命。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废滤芯和噪声。
(2)深度净化工序

超滤处理:精密过滤水进入超滤系统,采用中空纤维超滤膜去除水中细菌(如大肠杆菌)、霉菌及大分子有机物,保留小分子矿物质(如偏硅酸),超滤产水浊度≤0.1NTU,微生物去除率≥99%。

RO反渗透处理:超滤产水经高压泵增压至1.2MPa,进入RO反渗透系统,去除水中重金属、硝酸盐,硬度降至≤10mg/L,产水电导率≤10μS/cm,符合《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2024)要求。

紫外线灭菌:RO产水进入300W紫外线灭菌器,杀灭水中残留细菌、病毒(如铜绿假单胞菌),杀菌率≥99.99%,且无化学残留。

灭菌后水输送至30m³成品水箱缓存,水箱内设置搅拌装置(防止死水),出口安装0.22μm终端过滤器,确保无菌输送至灌装工序。

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和浓水。
(3)吹瓶成型工序

瓶装吹瓶(500mL):
①瓶胚上料:PET瓶胚(PET-1级)经JCR-TSLPJ上料系统(3kW)自动理胚,单道进胚设计避免卡胚磨损,胚管座数43个,适配JCR-6US吹瓶机产能。

②加热塑形:瓶胚进入14层加温灯加热箱,温度分三段控制(1区95℃、2区110℃、3区105℃),加热箱下设冷却水道保护瓶口不变形,公转系统采用特殊塑料滑块,定位精度≤2mm。

③拉吹成型:加热后瓶胚经伺服拉吹系统(日本安川伺服电机)吹塑,一吹压力1.2MPa(预成型),二吹压力3.5MPa(定型),保压时间2秒,模具采用高压锁模技术(无胀模),合模线≤0.1mm,30分钟可更换模具。

桶装吹瓶(15L):
①上料与加热:同瓶装上料系统,瓶胚加热温度100-115℃,适配JCR-1CL吹瓶机(500桶/小时),加温单元2组,加热灯层数10层。

②成型参数:一吹压力1.0MPa,二吹压力3.2MPa,合模行程270mm,底模行程50mm,瓶子间距450mm,吹塑后15L桶壁厚≥1.2mm,耐跌落性能(1.5m高度跌落无破裂)达标。

此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不合格瓶子、噪声。

(4)无菌灌装工序

瓶装灌装(三合一灌装机):风送系统将空瓶输送至灌装机内冲外淋3次,进行定量灌装,灌装精度±1mm,无瓶不灌装,瓶内空气经排气管排出,避免二次污染,灌装后旋盖密封,确保密封无漏液(倒置24小时无渗漏)。

桶装灌装(三合一灌装机):冲瓶机对15L空桶进行“内高压喷淋+口部紫外线消毒”,确保桶内无菌,清洗后空桶经输送线进入灌装工位进行灌装与封盖。

此过程会产生废水、噪声。

(5)后处理与包装工序

瓶装后处理

灌装后瓶装水经变频式瓶身风干系统,高压风刀去除瓶身水珠后进行贴标打码,然后通过型膜包机用LDPE膜(0.06-0.09mm)裹膜,200-280℃加热收缩定型,并将膜包产品装箱。

桶装后处理

灌装后桶装水经激光打码机喷印信息,全自动套袋机(富友品牌)套PE防尘袋,热缩封口后码垛入库。

热收缩膜包装机采用的热缩技术是一种将包装材料通过一定温度和压力收缩在所包装物体表面的方法。其主要原理是利用热信号使热缩膜的分子振动,进而实现收缩的目的,热缩技术在加工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该过程会产生噪声、废包装。
(6)检验与入库工序

在线检验:灌装机出口设称重检测,不合格品自动剔除;每小时抽样进行感官检验(无色透明、无异味、无异物)。

实验室检测:每周委托第三方进行全项检测(29项指标)。

入库存储:合格成品按“先进先出”原则存入成品仓,瓶装水保质期12个月,桶装水保质期3个月,仓库配备温湿度计(15-25℃,湿度≤60%),定期通风防潮。

该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
2.2.3运营期产排污情况
(1)废水:主要为纯净水生活污水、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

(2)废气:主要包括吹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3)噪声:主要为吹瓶机、灌装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性固体废物。

表2-7 本项目运营期产污环节一览表
序号
类型
产污环节
污染物
1
废气

吹瓶

非甲烷总烃

2

废水
生活污水

COD、BOD5、NH3-N、SS

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

COD、SS

3
噪声
吹瓶机、灌装机等设备运行

噪声
4

固废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
原辅料及产品的废包装材料
不合格品
不合格瓶坯

水处理设施

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
有机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紫外线灭菌
废UV灯管

其他
2.3.1地下水资源论证

2025年8月,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编制《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主要结论如下。

1、取用水的合理性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中瓶(罐)装饮用水制造(代码:1522)。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本项目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中瓶(罐)装饮用水制造(代码:152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符合有关水资源配置规划,符合地表水取水规范要求。

本项目取水量4.30万m3/a,取水量较小,满足覃塘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的要求。

2、取水方案

职工生活用水从市政供水管网取水。

项目取水方式为泵提,取水泵功率为7.5kw,取水泵房安装有取水计量水表,年取水量4.30万m3、经计算日平均取水量为130m3/d、最大日取水量为133m3/d,最大取水流量为0.0028m3/s。取水过程不会对区域地下水资源造成污染,项目取水方案是合理可行的。

3、用水方案

根据生产流程,本项目从水井取水量43000m3/a,其中水处理系统用水41750m3/a、试验用水20m3/a、设备清洗用水380m3/a、桶清洗用水450m3/a、反冲洗用水400m3/a。

4、退水方案

本项目生产废水6399m3/a,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本项目退水方案以生态环境部门批复为准,本项目退水方案合理可行。

5、建议
(1)建设项目取水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按需取水,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监督机制,依法管理;

(3)对职工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4)加强用水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等资源节约与绿化制度,做好突发性水污染或特枯干旱年份应急供水预案的制定,做好水源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5)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取水口安装计量设施,以利水行政主管部门监控取水用量,促进企业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申请取水设施验收;

(6)严格按照取水许可证的水量取水,不可超取,及时缴纳水资源费;每年年底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3.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1环境空气

(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2024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5〕66号),2024年贵港市全年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属于达标区。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本次引用《2024年12月贵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中的数据,贵港市SO2、NO2、PM10、PM2.5、NOx、CO、O3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详见下表3-1。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一览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µg/m3)

标准值(µ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0
60

16.7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7

40

42.5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46
70

65.7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27.3
35
77.1
达标

CO

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质量浓度

1.0mg/m3
4.0mg/m3
25
达标

O3
最大8小时均值的第90百分位浓度值

135
160

85
达标

由上表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SO2、N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CO24小时平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

(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本评价补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委托广西众才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域环境开展现状监测(报告编号:ZCJC[2025]25100602),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①监测因子及布点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在项目厂址设置1个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监测点基本情况见表3-2:
表3-2 大气监测点位与项目位置关系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坐标/m

监测因子
监测时段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G1项目厂址下风向(厂址外西北面)
-70
22
非甲烷总烃
小时均值
西北面
2
备注:坐标系为直角坐标系,以项目厂区中心为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向,正北向为Y轴正向;坐标取距离厂址最近点位置。
②监测方法及时间

监测时间:2025年10月09日~2025年10月11日,连续监测3天,非甲烷总烃测小时均值,监测方法见表3-3。

表3-3 监测方法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名称及标准号
主要仪器

检出限/检测范围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气相色谱仪GC9790Plus
0.07mg/m3
③评价标准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值:2.0mg/ m³。
④监测结果及分析
表3-4 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分析
污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mg/m3)
监测浓度范围(m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

情况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

2.0
0
达标

注:ND表示低于检出限,此时占标率按检出限的一半计算。
根据上表监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的小时平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林循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鲤鱼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故本次评价引用2025年8月贵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发布的“2025年8月贵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如下:

贵港市境内布设6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分别为火电厂、郁江口、白额、石嘴、武林渡口、古香桥断面,均采用国家采测分离方式开展监测。2025年8月,6个国控断面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同比保持不变。

3.1.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区域环境质量”的“3、声环境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各点位应监测昼夜间噪声,监测时间不少于1天,项目夜间不生产则仅监测昼间噪声”。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检测。
3.1.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

3.1.5电磁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应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对项目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因此,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

3.1.6地下水、土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求,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运营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正常工况下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因此,本次不需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现状监测。

3.1.7地下水资源量

本次论证采用“地下水径流模数法”、“降雨入渗法”对论证范围地表水资源量进行分析计算。

(1)地下水径流模数法

地下径流模数是区域平均的概念,即在同一流域或同一地下水系统不同点它都被理解为同一个相同的定值。

地下径流模数是计算地下径流总量,推算地下水补给总量的重要参数。根据《供水水文地质手册》第二册(水文地质计算)可利用下式求出:

Q=M·F

式中:Q——地下水径流量(m3/d);

M——地下径流模数(L/s·km2);

F——地下汇水流域面积(km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报批稿)》(2016年7月),地下径流模数M取12.5L/s·km2,地下汇水流域面积3.6km2。计算得论证范围内多年平均地下径流量为3888m3/d,142万m3/a。

(2)降雨入渗补给法

根据项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该区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循环系统。其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雨入渗补给,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是相互补给的,故该井水的天然补给资源的计算采用降雨入渗补法。计算公式为:

Q=0.1F·α·P

式中:

Q—降水入渗补给量(万m3);

F—降水入渗面积(km²),1:10000地形图上圈定为3.6km2;

α—年平均降水入渗系数;

P—多年平均降水量(mm)。

经计算,得该区域天然补给量为3835m3/d,140万m3/a。

综上述计算可知,“地下水径流模数法”和“降雨入渗补给法”计算结果相差不大,结果相近,说明上述计算结果基本合理。论证范围内水源补给充沛,本项目年取水4.30万m3/a,仅占水源补给量140万m3/a的3.07%,水源充沛,取水可靠有保障。

(3)枯季径流模数法

地下水可开采量是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开采条件下,不发生因地下水开采而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和水质恶化,地面沉降等环境问题,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有保证的地下水开采量。本次论证采用枯季径流模数法计算区域地下水可采资源量,根据《供水水文地质手册》第二册(水文地质计算)计算公式为:

Q可=M枯•F

式中:Q可——地下水可开采量;

M枯——枯季径流模数;

F——汇水面积。

枯季径流模数M枯的确定:参照1/20万《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贵县幅,该区域枯季迳流计算模数M枯=8.0(L/s.km2)。

计算块段面积F的确定:可开采资源量计算区的划分与地下水天然补给量计算区的划分相同,F取3.6km2。区域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为Q可=91万m3/a;允许年最大取水量91万m3/a,允许日最大取水量2488m3/d,允许最大取水流量0.029m3/s。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故项目申请用水量主要根据用水定额以及根据行业市场发展需求预测,项目日均取水量130m³/d,年取水量4.30万m3/a。项目年取水量4.30万m3/a,占论证范围内可开采量91万m3/a的4.73%,占覃塘区可开采资源量7700万m3/a的0.056%,从地下水资源数量角度考虑,论证范围内的地下水资源量能满足项目的需求。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3.2.1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确保周围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在本项目运营后不受明显影响。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敏感点详见下表。

表3-5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备注
X

Y

环境空气

灯草汶
0
-220
居民
1500人

二类区
东南/南
172
/
桥头屯
-407
-176
居民
300人

二类区
西南
295
/
红泥塘

-134

193

居民

600人

二类区
西北

195
/
注:项目厂区中心点作为坐标原点(0,0)。
3.2.2、声环境

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2.3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国家或地**府设定的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考虑项目通过自建水井开采地下水作为水生产和供应原料,因此将项目自建地下水井作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表3-6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相对厂址方位

坐标/m
相对厂界距离

功能

保护级别

X

Y

自建地下取水井
西侧

-129

-6

75m

饮用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类标准

3.2.4生态环境

本项目选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广西贵港市耀德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厂内,项目占地6666.67平方米,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项目用地范围内无重要保护物种、生态敏感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评价

标准
3.3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鲤鱼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地表水环境执行标准见下表。

表3-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单位:mg/L,注明除外

序号

水质指标

Ⅲ类标准

1

pH值(无量纲)

6~9

2

溶解氧



5

3

高锰酸盐指数



6

4

化学需氧量



20

5

BOD5


4

6

氨氮



1

7

总磷



0.2

8

硫化物



0.2

9

六价铬



0.05

10

石油类



0.05

11

氯化物



250

12

氟化物



1

13

氰化物



0.2

14

挥发酚



0.005

15

LAS



0.2

16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0

17





0.0001

18





0.05

19





0.05

20





1

21





0.01

22





1

23





0.005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二级标准;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

表3-8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

平均时间

标准值

单位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6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1小时平均

500

μg/m3
NO2
年平均

40

μg/m3
24小时平均

80

μg/m3
1小时平均

200

μg/m3
PM10
年平均

7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PM2.5
年平均

35

μg/m3
24小时平均

75

μg/m3
CO

24小时平均

4

mg/m3
1小时平均

10

mg/m3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μg/m3
1小时平均

200

μg/m3
NMHC
1小时平均
2.0
mg/m3
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具体详见下表。

表3-9 项目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一览表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3类

65
55
厂界

(4)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3-10地下水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
Ⅲ类标准值
序号
项目
Ⅲ类标准值
1
pH(无量纲)
6.5~8.5
11
锰(mg/L)
≤0.10
2
色(铂钴色度单位)
≤15
12
铜(mg/L)
≤1.0
3
嗅和味

13
锌(mg/L)
≤1.00
4
浑浊度
≤3
14
铝(mg/L)
≤0.20
5
肉眼可见物

15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6
总硬度(以CaCO3)(mg/L)
≤450
1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3
7
溶解性固体(mg/L)
≤1000
17
耗氧量(mg/L)
≤3.0
8
硫酸盐(mg/L)
≤250
18
氨氮(mg/L)
≤0.50
9
氯化物(mg/L)
≤250
19
硫化物(mg/L)
≤0.02
10
铁(mg/L)
≤0.3
20
钠(mg/L)
≤200
3.4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3.4.1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项目废气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详见下表。

表3-11 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废气主要来源

监控位置

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3)

排放速率(kg/h)

标准来源

有组织废气

DA001

非甲烷总烃

100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

厂界

非甲烷总烃

4.0
/
表3-12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排放限制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10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3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4.2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林循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鲤鱼江。

表3-1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1

pH

6.0~9.0

2

COD5(mg/L) ≤

500
3

BOD5(mg/L) ≤

300
4

SS(mg/L) ≤

400
5

氨氮(mg/L) ≤
/
3.4.3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3-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效声级 Leq[dB(A)]

工程阶段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运营期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4.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其他
(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排入林循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本评价不提出总量控制指标。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2.059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0.534ta、无组织排放量1.525t/a。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以VOCs申请总量控制指标)2.059t/a。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取水井、输水管线等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施工期已结束。现场无遗留环境问题,施工废渣、临时占地等已按规范清理恢复,未对周边生态造成持续性影响。

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是设备安装的噪声。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会相应地消失,故本次环评不再对厂房施工建设做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1开采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下水通过管道泵送至生产车间原水罐,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下水开采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计算,项目日均取水量130m³/d,年取水量4.30万m3/a。项目年取水量4.30万m3/a,占论证范围内可开采量91万m3/a的4.73%,占覃塘区可开采资源量7700万m3/a的0.056%,从地下水资源数量角度考虑,论证范围内的地下水资源量能满足项目的需求。
由此可见,不同时段项目取水后水源尚有足够的富余水量,因而本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影响较小。

项目取水口不涉及生态红线,在满足项目生产用水量的同时,尚有足够丰富的余水储存于地下,对该区域地下水补给量影响较小,由于本项目取用的是地下水,取水口上游无任何排污工业、企业存在,不存在会污染地下水的潜在风险,因此项目取水对该区域地下水水质不会造成影响,项目取水对取水流域生态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水源井中的取水泵。该水泵为全封闭式潜水泵,完全浸没于100m深的地下水中运行。经工程实测和类比同类项目,深水潜水泵具有以下特性:

①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水体、井壁岩层及井口封闭结构的多重阻隔,传至地面时已大幅衰减;

②井口采用混凝土密封盖(厚度≥15cm)完全封闭,进一步阻隔噪声传播;

③类比同类项目,井口周边1m处噪声值≤45dB(A),与背景噪声无显著差异。

结合本项目设备特性,取水泵对地面声环境的贡献值可忽略不计。项目建成后,厂界各点位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厂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机械零件。

4.2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1大气污染物产排情况汇总
项目废气产生、治理、排放情况见表4-1至4-4。

表4-1 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污染物名称

产生源强

排放方式

治理设施

处理能力m3/h

收集效率%

处理效率%

排放源强

产生量t/a

速率kg/h

浓度mg/m3
排放量t/a

速率kg/h

浓度mg/m3
吹瓶废气

非甲烷总烃

1.526
0.578
115.6
有组织

“三级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

5000

50

65
0.534
0.202
40.46
表4-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工序

污染物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面源参数

排放时间(h/a)

长度(m)

宽度(m)

高度(m)

生产车间
吹瓶工序

非甲烷总烃

0.578
1.525
17.7
15
1.5
2640
表4-3 项目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一览表

生产单元

生产设施

废气产污环节

污染物种类

执行标准

排放形式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处理

风量
治理工艺去除率

是否可行技术

生产车间

吹瓶机

吹瓶

非甲烷总烃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有组织

密闭收集+三级活性炭装置
5000m3/h

80%



一般排放口

表4-4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一览表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废气类型

地理坐标

污染物

排放标准

排气筒参数

达标情况

排放口类型

经度

纬度

浓度mg/m3
速率kg/h

高度m

内径m

温度



DA001

废气排放口

吹瓶废气

109.461116

23.112498

非甲烷总烃

100
/
15

0.3

25

达标

一般排放口

4.2.2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过程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包括吹瓶废气。

(1)吹瓶废气

本项目吹瓶工序需对瓶胚进行加热,加热温度在180-230℃。瓶坯主要成分为聚对苯二甲酸二乙酯(PET),无毒无臭,其熔点为245~260℃,热分解温度为353~380℃。瓶坯加热温度在180-230℃,远低于热分解温度,在加热过程中不会造成其基团发生变化,不会产生对苯二甲酸二乙酯单体废气,吹瓶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物料接触加热时挥发性废气,环评中以非甲烷总烃计算。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292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中“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行业系数表”中“树脂、助剂在配料-混合-挤出/注(吹)塑工艺”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VOCs计)产污系数为2.7kg/t-产品。项目吹瓶1130t/a。根据吹瓶过程非甲烷总烃产污系数,可算得非甲烷总烃总量为3.051t/a。项目年工作8*330h,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1.156kg/h。
项目吹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尺寸约为2.5m×1.5m,距吹塑生产线距离约30cm)。根据《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表1(AQ/T 4274—2016)中的上吸式集气罩设施控制风速,将风速设定为1.2m/s。

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单个集气罩集气风量计算公式:

Q=K(a+b)×H×V0×3600

式中:Q:集气罩集气风量,单位为m3/h;

K:安全系数1.0;

(a+b)为集气罩周长,单位为m;取8m;
H:罩口至污染源的距离,单位为m;取0.3m;
V0:为污染源气体流速,单位为m/s。取0.5m/s;
根据计算,吹塑工序上方集气罩风量需求为4320m3/h。考虑到风量损失,则排气筒风量为5000m3/h。项目吹瓶机工作时间约8*330小时。

本环评要求吹瓶废气采用集气罩统一收集,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表2-3VOCs废气收集率和治理设施去除率通用系数,包围型集气罩收集效率为50%,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为5000m3/h。

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表2-3VOCs废气收集率和治理设施去除率通用系数,项目活性炭更换频率较高,单级活性炭吸附率取30%,项目设有三级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按65%计。
则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收集量为0.578kg/h、1.526t/a,经三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量为0.202kg/h、0.534t/a;无组织排放量为0.578kg/h、1.525t/a。

4.2.3 监测要求
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要求,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放废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另需根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在厂界设置采样点。
结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中相关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建设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实施自行监测。

表4-5 大气污染物自行监测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废气

DA001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2.4 非正常工况情况

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为污染防治设施出现故障,如“三级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发生故障,去除效率取0%,则项目非正常工况项目各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6 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非正常排放原因

产污环节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
非正常排放速率

kg/h

单次持续时间h

年发生频次/次

应对措施

DA001

“三级活性炭装置”效率降低至0%

吹瓶废气
非甲烷总烃

115.6
0.578
0.5h

≤1

定期检维修,异常时及时停机维护

为减少非正常工况的产生,企业应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定期维护及保修工作,使处理设施达到预期效果。

4.2.5 治理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
(1)废气处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捕集率及处理效率说明

捕集率:本项目集气罩捕集率按90%计算,“三级活性炭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按65%计算。

(3)可行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对比《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排污许可申报参考的技术规范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参考HJ 1122-2020“附录A”表A.2,分析项目有机废气的治理措施可行性如下表。

表4-7 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表

“附录A”表A.2

与本项目分析

生产设施

大气污染物

推荐可行性技术

污染物

治理措施

是否可行性技术

塑料薄膜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塑料丝、绳及编制品制造,泡沫塑料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人造草坪制造,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废气

非甲烷总烃

喷淋;吸附;吸附浓缩+热力燃烧/催化燃烧

非甲烷总烃

活性炭吸附

可行

由上分析本项目废气使用“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是可行的。

三级活性炭原理:活性炭吸附原理是当废气由风机提供动力,负压进入吸附箱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层,由于活性炭吸附剂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因此当活性炭吸附剂的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活性炭表面,此现象称为吸附。利用活性炭吸附剂表面的吸附能力,使废气与大表面的多孔性活性炭吸附剂相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运营炭表面上,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净化后的气体高空排放。活性炭吸附是一种干式废气处理装置,由箱体和填装在箱体内的吸附单元组成。

图4-1 活性炭吸附工作原理
活性炭是一种主要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观呈黑色,内部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质碳素材料。活性炭材料中有大量肉眼看不见的微孔,1克活性炭材料中微孔,将其展开后表面积可高达800~1500平方米,特殊用途的更高。在一个米粒大小的活性炭颗粒中,微孔的内表面积可能相当于一个客厅面积的大小。正是这些高度发达,如人体毛细血管般的孔隙结构,使活性炭拥有了优良的吸附性能。Ⅱ分子之间相互吸附的作用力:也叫“范德瓦引力”。虽然分子运动速度受温度和材质等原因的影响,但它在微环境下始终是不停运动的。由于分子之间拥有相互吸引的作用力,当一个分子被活性炭内孔捕捉进入活性炭内孔隙中后,由于分子之间相互吸引的原因,会导致更多的分子不断被吸引,直到填满活性炭内孔隙为止。利用活性炭多微孔的吸附特性吸附有机废气是一种最有效的工业处理手段。

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新型活性炭,该活性炭比表面积和孔隙率大,吸附能力强,具有较好的机械强度、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有机废气通过吸附装置,与活性炭接触,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从而从气流中脱离出来,达到净化效果。

(4)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尽量保持废气产生车间和操作间(室)的密闭,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提高废气捕集率,尽量将废气收集集中处理。

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使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减少生产、控制等过程中的废气散发。

加强车间整体通风换气,使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分散排放。

综上来看,本项目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以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2.6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所在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全部达标,故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废气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故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3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3.1废水源强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产生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

(1)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不设置食堂及宿舍。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来源于市政供水管网,用水量按50L/人·d计算,年工作为330天,则年用水为165m3(0.5m³/d),污水产生量按80%计,项目产生生活废水132m3/a(0.4m³/d),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林循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表4-8 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
污水量(t/a)
类 别
CODCr
BOD5
SS

NH3-N

132
产生浓度(mg/L)
300

150
200
30
产生量(t/a)
0.040
0.020
0.026
0.004
处理措施
三级化粪池

排放浓度(mg/L)
200
95
100
25
排放量(t/a)
0.026
0.013
0.013
0.003
(2)生产用水

本项目从水井取水量43000m3/a,其中水处理系统用水41750m3/a、在线检验用水20m3/a、设备清洗用水380m3/a、桶清洗用水450m3/a、反冲洗用水400m3/a。

①根据项目水处理工艺流程,水处理系统用水41750m3/a,水处理后成品用水36000m3/a,反渗透浓缩水5750m3/a。反渗透浓缩水回用于车间清洗1550m3/a,损耗水量570m3/a,剩余废水5180m3/a。主要污染物为SS。
②根据业主提供的在线检验用水数据,在线检验用水20m3/a,过程中损耗水量4m3/a,废水量16m3/a,项目每小时抽样进行感官检验(无色透明、无异味、无异物),不涉及实验药剂。主要污染物为SS。
③根据业主提供的设备清洗用水数据,设备清洗用水380m3/a,过程中损耗水量8m3/a,废水量372m3/a。主要污染物为SS。
④根据业主提供的桶清洗数据,桶清洗用水450m3/a,过程中损耗水量10m3/a,废水量440m3/a。主要污染物为SS。
⑤纯水机工作一段时间后,过滤膜上部拦截很多由原水带来的污染物,因此必须进行反冲洗,反冲洗用水400m3/a,过程中损耗水量9m3/a,废水量391m3/a。主要污染物为SS。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林循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4-9 项目生产废水产排情况
污水量(t/a)
类 别
SS
6399
产生浓度(mg/L)
150
产生量(t/a)
0.960
处理措施
沉淀池
排放浓度(mg/L)
75
排放量(t/a)
0.480
4.3.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项目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可行性

贵港市覃塘林循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146亩,总规模为15000m3/d。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2022年)规模为3000m3/d,用地面积9亩;二期(2032年)规模为12000m3/d,用地面积16.146亩。尾水排放管长度1702m,采用DN1000钢筋混凝土管。目前林循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经投入运营。一期工程采用“双膜式DMBR”污水处理工艺。
纳管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林循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纳污范围,已接通园区污水管网。因此本项目废水可经源强污水管网排入林循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林循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水质可行性分析:林循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3000m3/d,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6531m3/a(年工作330天,折合日排放量19.8m3/d),约占林循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0.66%,所占比例很小,对林循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不会产生冲击影响,污水纳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额外增加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且项目排放的污水水质不含其它有毒污染物,不会对园区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的构筑物有特殊的腐蚀影响。

林循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可行性分析:林循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本项目外排废水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因此从水质上分析,林循区污水处理厂可接纳本项目外排废水。
因此,本项目污水依托林循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4.3.3 排放口设置情况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设置情况如下表。

表4-10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口类型

污染物种类

排放标准

经度

纬度

污水排放口
DW001

109.460172°

23.112169°

一般排放口

CODCr、BOD5、SS、氨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3.4 监测计划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中的监测要求,项目废水自行监测计划内容如下:
表4-11 废水监测计划

排放口编号及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DW001
间接排放

进入林循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排放口
CODCr、BOD5、SS、NH3-N
1次/年
4.4 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4.1 项目噪声污染源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期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吹瓶机、灌装机、喷码机、膜包机等设备,其噪声源等效声级在60~90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及加强管理等措施。本评价结合厂区总平面布置,以厂区西、南厂界交汇点为坐标原点(x=0,y=0,z=0),x轴正方向为正东方向,y轴正方向为正北方向。各噪声源的位置坐标点,定位坐标均为建构筑物及设备的中心坐标,布置范围为设备布置的x,y范围坐标值,布置标高为相对原点处的标高。
项目主要噪声源及控制措施见下表。

表4-12 项目生产车间主要噪声设备声级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建筑物外距离/m

声压级/dB(A)

1

生产车间

吹瓶机

70/1

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20

30
2

5

62
8:00~17:00
25

10
52
2

风冷冷水机
70/1

25
30
2

5

61
25

10
50
3

风冷冷水机
80/1

30
40
2

5

71
25

10
53
4

二合一灌装机

80/1

20
50
2

5

72
25

10
50
5

上盖洗盖机

70/1

20

55
2

5

61
25

10
56
6

高压空压机
70/1

20

42
2

5

70
25

10
52
7

低压空压机
70/1

30

20
2

5

59
25

10
49
8

激光喷码机

75/1

40
30
2

5

62
25

10
51
9

瓶身风干系统
75/1

50

40
2

5

60
25

10
50
10

膜包机
70/1
15
10

2

5
59

25

15

51

11

装箱机
70/1
20
11

2

5
58

25

15

54

12

码垛机
70/1
26
12

2

5
58

25

15

55

13

水处理
70/1
30
15
2

5
57
25

15
53
14

全自动吹瓶机
80/1

30
19

2
2

62
25

10
51
15

上料
75/1

55

15

2
2

63
25

10
52
16

风冷冷水机
75/1

45

30
2
2

60
25

10
50
17

灌装机
80/1

50
15

2
2

65
25

10
53
18

贴标机
70/1

48
15

2
2

60
25

10
54
19

激光打码机
75/1

20
14

2

2

60
25

10
55
20

成品输送系统
75/1

30
20
2

2

60
25

15
52
21

套袋机
70/1

20
25
2

2

58
25

15
55
22

码垛机
70/1

10
20
2

2

59
25

15
55
23

套帽机
70/1

30
11

2

2

57
25

15
53
24

全自动套环机
80/1

42

5

2

2

61
25

15
51
25

叉车
80/1

38

10
2

2

60
25

15
56
26
废气处理风机
80/1
53
4
2
2
60
25
15
56
2、噪声影响预测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中工业噪声预测模式。

(1)在只取得A声级时,采用下式计算:

LA(r)=LA(r0)
A

A可选择对A声级影响最大的倍频带计算,一般可选中心频率为500Hz的倍频带做估算。

A=Adiv+Aatm+Agr+Abar+Amisc

几何发散衰减(Adiv)Adiv=20lg(r/r0)
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Aatm)Aatm=
表4-13 倍频带噪声的大气吸收衰减系数一览表

温度℃

相对湿度%

大气吸收衰减系数,dB/km

倍频带中心频率Hz

63

125

250

500

1000

2000

4000

8000

10

70

0.1

0.4

1.0

1.9

3.7

9.7

32.8

117.0

20

70

0.1

0.3

1.1

2.8

5.0

9.0

22.9

76.6

30

70

0.1

0.3

1.0

3.1

7.4

12.7

23.1

59.3

15

20

0.3

0.6

1.2

2.7

8.2

28.2

28.8

202.0

15

50

0.1

0.5

1.2

2.2

4.2

10.8

36.2

129.0

15

80

0.1

0.3

1.1

2.4

4.1

8.3

23.7

82.8

取倍频带500Hz的值。

地面效应衰减(Agr)Agr

式中:r—声源到预测点的距离,m;

hm—传播路径的平均离地高度,m;hm=F/r;F:面积,m2;r,m;

若Agr计算出负值,则Agr可用“0”代替。

其他情况可参照GB/T17247.2进行计算。

屏障引起的衰减(Abar);

本项目没有声屏障,取值为0;

其他多方面原因引起的衰减(Amisc);

本项目取值为0;

设第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
,在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第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
,在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则本项目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
)为:

式中: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2)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

Lp2=Lp1-(TL+6)

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

图4-2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

也可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1)RSα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然后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p2i(T)=Lp1i(T)-(Tli+6)
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然后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Lw=Lp2(T)+10logS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

本项目评价时,采用类比法,按等效噪声值(类比值)做点源处理。

ƒ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本项目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3)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
,在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第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
,在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则本项目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
)为:

式中: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依据预测模式,经计算,建设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14 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

点位
时间

贡献值Leq(A)
执行标准

达标情况

东厂界外1m
昼间

53.7
昼间≤65

夜间≤55
达标

夜间

53.7
达标

南厂界外1m
昼间

48.2
达标

夜间

48.2
达标

西厂界外1m
昼间

44.8
达标

夜间

44.8
达标

北厂界外1m
昼间

47.9
达标

夜间

47.9
达标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运营期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噪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为尽量减少本项目建成后运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产生。

②设备减振、隔声

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环保设备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振底座,可以降噪约10dB(A)左右。

③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各类设备均安置在室内,生产时门窗关闭,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并经距离衰减。

④强化生产管理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设备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⑤合理布局

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厂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车间工艺设计时,高噪声工段与低噪声工段宜分开布置。高噪声设备宜集中布置,并设置在厂房内,采取厂房隔声,利用距离和建筑进行噪声衰减,隔声效果约15-30dB(A)。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4.2 监测要求
表4-15 本项目噪声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率

执行排放标准

噪声

东、南、西、北面厂界外1米

等效连续声级Leq(A)

每季度1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5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5.1 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职工生活垃圾按每日每人次产生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原辅料及产品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约为10t/a,主要为废纸箱、废胶带、废包装袋等。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该固废代码为:152-002-39,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③不合格品

本项目PET瓶坯生产会产生不合格品,产生率约为0.2%左右,产生量为2.26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该固废代码为:292-006-06,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④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

本项目水处理生产线中的石英砂、活性炭、超滤膜、反渗透膜和过滤器均需要定期更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废石英砂产生量为4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5t/a、废过滤器产生量为0.5t/a、废超滤膜产生量为0.1t/a、废反渗透膜产生量为0.1t/a。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暂存一般固废间,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

(2)危险废物

①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

在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为保证活性炭的稳定吸附效果,活性炭吸附器中的活性炭在使用一定时间达到饱和后,为保证其净化效果必须定期进行更换。根据上述工程分析,本项目吹瓶工序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被吸附有机废气量为0.992t/a,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活性炭有效吸附量为qe=0.30kg/kg活性炭,按每千克活性炭吸附0.3千克有机废气计算,则项目需使用活性炭用量约为3.307t/a。项目三级活性炭装置中的活性炭填装量约为1.655t,则活性炭约每半年更换一次。项目产生废活性炭量为4.302t/a,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编号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39-49,危险废物: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应盛装在密闭包装袋内,存放于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②废UV灯管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紫外线灭菌,紫外线灯管更换时会产生废UV灯管,产生量约为0.01t/a。废UV灯管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编号为HW29含汞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23-29,危险废物: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本项目产生的废UV灯管经收集后应盛装在密闭包装袋内,存放于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使用量、利用情况、处置情况、具体去向等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单,并明确标明详实的危险废物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等,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单保存备查。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方式汇总见下表。

表4-16 固体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量(t/a)

属性

状态

处置去向

1
生活垃圾
1.5
生活垃圾
固态
环卫部门清运
2
废包装材料

10

一般固废

固态

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3
不合格品

2.26

一般固废

固态

收集后企业综合利用

4
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
9.7

一般固废

固态

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
5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

4.302

危险废物

固态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危废处置单位

6
废UV灯管
0.01
危险废物
固态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危废处置单位
4.5.2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固废要求

建设单位在厂房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占地面积20m2,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①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②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③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⑤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2)危废要求

建设单位在厂房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在危废的处理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及要求,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按照中的相关要求。

①库房内部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②地面防渗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基础防渗层为黏土层时,其厚度应达1m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10-7cm/s;基础防渗层亦可用厚度2mm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和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cm/s;

③暂存区外围周边贴挂明显的标识标牌,注明主要暂存危废的种类、数量、危废编号等信息;

④合理选择危废包装物。危废贮存容器、材质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日常确保完好无损;容器材质和衬里与危险废物相容;盛装液体废物的桶开孔直径应不超过70mm,并有放气孔。

(3)环境影响分析

依据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及其管理的全过程可能造成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①固废分类收集与贮存,不混放,固废相互间不影响;

②固废运输由专业的运输单位负责,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封闭运输,运输过程中不易散落和泄漏,对环境影响较小;

③固废的贮存场所地面采用防渗地面,发生渗漏等事故可能性较小或甚微,对土壤、地下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④固废通过环卫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方式处置或利用,均不在厂内自行建设施处理,对大气、水体、土壤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4.6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项目属于第6条“地下水开采工程-其他”,为Ⅳ类项目。根据4.1一般性原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故本环评不作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属于附录A中的“其他行业”中的“全部”类别,因此土壤评价类别为类,本项目无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4.6.1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渗措施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主要是化粪池防渗措施不到位,从而导致有害物质渗透到土壤和地下水。为了有效防止上述事故的出现,本项目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从源头上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泄漏途径。

②各类固废在产生、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固废散失,此外,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废水不混入雨水,进而渗透进入地下水。

根据防渗技术要求,将污染区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防渗分区一览表见下表。

表4-17 项目防渗分区一览表

防渗分区

防渗技术要求

简单防渗区
办公区
一般地面硬化
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执行,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

重点防渗区

危废间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基础防渗层为黏土层时,其厚度应达1m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10-7cm/s;基础防渗层亦可用厚度2mm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和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cm/s

4.7 生态污染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广西贵港市耀德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厂内,为工业用地。不在国家级生态红线和贵港市生态管控区域范围内,不需要设置生态保护措施。

4.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

4.9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4.9.1 风险评价目的和原则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90)环管字057号《关于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价的通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发〔201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资料和依据。

环境风险一般性原则为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4.9.2 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规定,对本项目中涉及的物质进行识别,调查建设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收集危险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物质风险识别范围包括: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表B.1,本项目不涉及B.1表中列出的危险物质。

4.9.3环境风险潜势判断及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1.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本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故Q值为0,则风险潜势为I。

表4-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及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 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对照上表及导则可以确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简单分析,只对事故风险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4.9.4生产过程风险识别

根据对企业各功能单元的功能特征及污染物特性分析,项目主要为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等存在环境风险,具体事故类型及其环境污染特征见下表。

表4-19 项目生产过程风险源识别
危险目标
事故类型
事故引发可能原因
环境事故后果
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
火灾、爆炸
原辅材料达到燃点引发火灾导致火灾次生/伴生污染物将对大气造成污染
污染周围大气
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事故排放

设备、输送管道等设施破损,导致泄漏;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饱和、堵塞,引发有机废气事故排放
可能污染大气
4.9.5 源项分析
风险事故类型分为火灾、爆炸。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征,潜在的风险事故主要为火灾,火险分类为丙类,遇火源有发生火灾的危险。火灾发生燃烧过程产生的烟气及有害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污染。
4.9.6风险防范措施

(1)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①项目设备的选型、安装、验收,工艺布置以及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均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②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实行“一键式”控制,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生产设备应同步停运。加强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避免有机废气逸散导致大气环境受到污染。
(2)危废间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管理要求
①危废间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确保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扑救。
②生产期间安排专人定期对危废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马上处理。
4.9.7 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通过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后,尽管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但是通过有效组织,严格管理控制,以及严密的事故应急预案,可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减轻事故的危害,企业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见下表所示。

表4-20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广西思乡山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广西贵港市耀德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厂内

地理坐标

(东经:109°27′41.100″,北纬:23°06′44.980″)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主要位于危废暂存间。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大气:①危废暂存库内废活性炭保存不当,发生泄漏,影响周边土壤环境;

②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发生事故,废气超标排放对周边大气产生污染。

地表水、地下水:/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设备

总体要求

项目设备的选型、安装、验收,工艺布置以及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均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有机废气处理措施

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和贴面热压机实行“一键式”控制,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生产设备应同步停运。加强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避免有机废气逸散导致大气环境受到污染。

危废

暂存间

①危废间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确保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扑救。

②生产期间安排专人定期对危废间进行检查,发现泄漏时马上停产处理。

③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企业生产安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明确责任。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准上岗。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定期检修和日常维修工作。

风险管控

基本原则: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公司经营的基本原则;

专人负责:把每个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工作上与环保管理上的职责、责任明确起来;对各类贮存容器、机电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4.10 环境管理

4.10.1 环境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目的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项目“三废”排放实行监控,确保建设项目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协调地方环保部门工作,为项目运营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保证。

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加强严格管理,建设单位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负责企业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在生产车间设立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企业生产运营期间的环境监测可委托当地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保护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全厂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4.10.2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机构组成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运营后,环境管理机构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下设环境管理小组对该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环保机构定员

运营期应在后勤管理部门下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并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1名。

(3)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

环境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和处理环境保护的日常事务。环境保护管理的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①负责监督检查有关环保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以及关于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②制定本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经济政策、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③效果的检查;

④负责厂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制定事故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组织污染源调查及控制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⑤经常对全厂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和管理,使每一名员工都有环保意识及危害意识,自觉节约用水、用电,对固体废弃物能自觉纳入相应的收集系统内,不乱排、乱倒;

⑥负责调查处理污染投诉和污染事故,记录处理过程,协助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日常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督和管理;

⑦负责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

4.10.3 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

(1)排污许可申报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152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进行判定,可知: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表中的“十、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的“22饮料制造152-其他”,属于“登记管理”类别;包装桶(瓶)生产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表中的“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62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排污类别为“登记管理”。

综上,企业排污许可的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适用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相关条例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2)“三同时”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自主验收。

(3)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是进行环境科学研究和污染防治的重要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开展水质、空气质量及噪声等环境监测,全面掌握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各阶段环境质量及环境质量各因子的动态变化情况,开展污染源监测和调查,并对污染事故进行追踪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建设单位应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环境自行监测,做好与监测相关的数据记录,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4.10.4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环境保护部《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同时对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符合安庆市环境监测部门的有关要求。

(1)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的采样口。如无法满足要求的,其采样口与环境监测部门共同确认。

(2)废水排放口

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设置排污口标志。

(3)固定噪声源

按有关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

(4)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

一般固废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固体废物应按照固废处理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应加强暂存期间的管理,危废暂存间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流失措施,并在存放点边界和进出口位置设置环保标志牌。

(5)设置标志牌要求

一般污染物排放口设置提示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的排放口设置警告式标志牌。标志牌应设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盾形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如需要变更的须报当地环保局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环境保护图形符号具体见下表。

表4-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表

标志名称

形状

背景颜色

图形颜色

警告标志

三角形边框

黄色

黑色

提示标志

正方形边框

绿色

白色

表4-22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名称

功能

1

废气排放口

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

2

一般固体废物

表示一般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

3

噪声排放源

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4

危险废物

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

4.11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1%,主要用于有机废气治理、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的治理。环保投资估算详见下表。

表4-23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序号

治理内容

治理措施
投资额(万元)

1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
1

生产废水

沉淀池处理
4
2

废气

非甲烷总烃

吹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DA001)排放。
15
2
噪声

设备噪声

优选低噪设备,产噪设备减振、隔声、消声。

2
3

固废

一般固废

垃圾收集桶、设一般固废暂存间

1
危险废物

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
4

地下水、土壤防渗

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

3
合计

28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取水井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取水口坐标:东经109°27'20.62",北纬23°06'53.75",水源点位于厂区附近,通过在取水口处安装取水泵,并铺设管线,利用水泵作用将水输送至厂区使用,供给项目生产用水。管线布置简单供水方式可行。

根据深层地下水定义“深层地下蓄水层是指深度在地表之下 1km 左右的蓄水层”,本项目取水划定为浅层地下水。

本项目取水水源为厂区西面的浅层地下井水,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9°27'20.62",北纬23°06'53.75",井深达到100m,抽水管径50mm,抽水泵型号100QJ10-110,功率为7.5kw,扬程为110m,设计取水能力10m3/h。水井枯水期静水位距离地面8m左右,丰水期静水位距离地面7m左右,水位动态稳定,水量丰富。且论证范围内无其他地下水取水户,不存在与其他用水户争抢地下水资源的情况,取水井布设合理可行。

贵港(覃塘)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用地较为规则,本项目生产车间租用场地面积约6666.67平方米。项目西侧紧邻园区道路,连接至G358国道,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厂区用地总体呈矩形,出入口位于厂西侧,临近道路。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附近没有较大的噪声污染源,项目建设地点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地、引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保护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本项目为地下水开采,对周边环境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因此,建设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取水井、输水管线等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施工期已结束。现场无遗留环境问题,施工废渣、临时占地等已按规范清理恢复,未对周边生态造成持续性影响。

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是设备安装的噪声。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会相应地消失,故本次环评不再对厂房施工建设做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开采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通过管道泵送至生产车间原水罐,营运期无废气产排。

5.1.2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开采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5.1.3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经管输送至原水箱,输送管道采取了防腐防渗处理,不会出现向地下渗漏的情况,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但地下水资源开采有可能会引起地下水水位变化。

地下水保护措施如下:

(1)为保证水量、水位的长期稳定,应以限定水位降深确定取水量,使动水位控制在含水层顶板之上,以避免过量开采影响水量、水位、水质稳定。为保证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确保该井的长期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开采量,不得超采。

(2)在开发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将产生一定的污染。项目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针对各污染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行。以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严禁毁林开荒种地种果,保持水源地自然汇水范围内植被的完整性及覆盖率,提高水土涵养能力,保障水源地天然补给区对地下水的补给能力不遭到人为破坏。

(3)根据水源地地质环境条件,综合水源地可采储量规模、开采方式等,地下水开采和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区域,应根据工程区实际及建设特点,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能够有效地控制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恢复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积极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4)定期对水源井内的水质和水位进行监测,满足饮用水标准,确保饮水安全,监控地下水位。

(5)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根据场址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丰水期的水位埋深)条件和可能发生泄漏的物料性质。

(6)建立全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5.1.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取水泵。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潜水泵为全封闭式潜水泵,完全浸没于100m深的地下水中运行,结合本项目设备特性,深水潜水泵对地面声环境的贡献值可忽略不计。项目厂界外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1.5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废旧机械零件。

(1)一般固体废料堆放区建设要求

项目取水过程中废旧机械零件存放在生产车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设专人规整堆放,一般固体废料堆放区可满足相关存放要求。

5.1.6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制定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在巡检时,认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同时加强对管道沿线的管理,以减轻本项目对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影响,巡线时主要利用线路区域附近既有道路和步行,同时加强巡线人员素质教育,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5.1.7取水口标识管理

(1)为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及运维需求,取水井区地面需硬化。

(2)根据项目取水需要,取水口标识需明确、规范。

(3)为精准计量取水量并保障数据可追溯

5.1.8水资源保护措施

(1)节水措施

1)建设项目设备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达到国内领先技术水平,具有自动化程度高、节能、节耗、生产运行稳定等优势。

2)重视生产、生活废污水的回用,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及效益。

3)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实行值班巡视制度,一旦发生安全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输水管线安全。

4)在厂区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2)保护措施

加强场区生产及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的处理,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检查,切实做到污水池不发生渗漏或溢出现象,废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指定的地方,严禁随意排放,以免影响周边地表、地下水环境。

(3)管理措施

1)业主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坚持监测和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水质、水量长期动态监测与测试工作,建立长期监测和开发利用档案,以保证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

2)加强用水环节的监控及管理,对排水口设置安装水量计量装置,建议设置流量调节装置,实现对各系统用排水量的有效控制。严格控制用水指标,以提高工程的用水效率,降低耗水量。

3)严格按照取水许可证的水量取水,不可超取,及时缴纳水资源费;每年年底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

其他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1%,主要用于有机废气治理、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的治理。环保投资估算详见下表。

表5-1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序号

治理内容

治理措施
投资额(万元)

1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
1

生产废水

沉淀池处理
4
2

废气

非甲烷总烃

吹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DA001)排放。
15
2
噪声

设备噪声

优选低噪设备,产噪设备减振、隔声、消声。

2
3

固废

一般固废

垃圾收集桶、设一般固废暂存间

1
危险废物

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
4

地下水、土壤防渗

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

3
合计

28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控制好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挖方时应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并做临时围挡和遮盖,待建成后覆土,恢复原貌。在施工中要尽量减少对原有土地的损坏,选择破坏程度较小施工机械,严格限定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防止施工作业活动破坏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对场区及其周边进行植物恢复
/
/

水生生态
/
/
/
/

地表水环境
施工钻井废水和洗井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依托工业园区化粪池,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施工期废水不外排
在线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林循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林循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控制地下水开采量
安装流量计,控制开采量

声环境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基座、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大绿化等
《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振动
/
/
/
/

大气环境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建筑垃圾送市政指定地点;垃圾集中收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
不外排
吹瓶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的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
/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政府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危废处置单位
不外排

电磁环境
/
/
/
/

环境风险
/
/
(1)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①项目设备的选型、安装、验收,工艺布置以及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均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②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实行“一键式”控制,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生产设备应同步停运。加强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避免有机废气逸散导致大气环境受到污染。

(2)危废间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管理要求

①危废间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确保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扑救。

②生产期间安排专人定期对危废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马上处理。

(3)厂区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管理要求

①建立健全各种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仓库、生产车间严禁明火。生产车间、公用工程、仓库等场所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并保持完好状态。

②厂区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生产车间、仓库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厂部要组织义务消防员,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训练。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做出应急反应。
采取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

环境监测
/
/
/
按本报告进行排污监测

其他
/
/
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将环保纳入考核体系,确保在日常运行中将环保目标落到实处。
(1)“三同时”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2)排污许可证制度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3)环保台账记录
①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②生产及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运行状态、产品产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③监测信息记录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4)环保奖惩制度
企业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污染隐患意识和环境风险意识;制定员工参与环保技术培训的计划,提高员工技术素质水平;设立岗位负责制,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建议企业设置环境保护奖励条例,纳入人员考核体系。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实行奖励;对环保观念淡薄、不按环保管理要求,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及资源和能源浪费者一律处以重罚。
(5)信息公开制度
建设单位在环评编制、审批、排污许可证登记、竣工环保验收、正常运行等各阶段均应按照有关要求,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

七、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按照我国环保法的规定,凡从事建设项目,其防治污染的环保处理措施必须实行“三同时”原则,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方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同时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和管理手段,确保环境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地减缓。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非甲烷总烃
/
/
/
2.059
/
2.059
+2.059

废水
废水量
/
/
/
6531
/
6531
6531

CODCr
/
/
/
0.026
/
0.026
0.026

B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纯净水生产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