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临淄区E-2023-723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临淄区花园路以东、稷山路以西、花园北路以北、临淄大道以南,宗地面积4422m2,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18.331717°、N36.817747°。调查地块属于临淄区050020040150000号宗地一部分,该宗地历史用地性质为工矿用地储备土地(10类)、农用地(耕地01类、园地02类),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07类),用于建设蓝溪塞纳公馆住宅楼。目前调查地块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第二款关于“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地块使用权人山东蓝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溪置业”)委托,淄博永邺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在接受委托后成立调查组,确定了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员及审核人员,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要求,遵循针对性原则、规范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开展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等一系列工作,对调查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临淄区E-2023-72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块2007年之前为范家新村工矿用地储备土地、农用地(园地、耕地),实际仅作为农村宅基地和农用地使用;2007年收储为国有建设用地;2010年通过招拍挂形式,供与蓝溪置业,同时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至今未开发建设。
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固体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况,无地下储罐、地下管线、沟渠等地埋设施,不存在工业污染源;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上主要为村庄、耕地、沿街商铺等,无生产型工业企业,不存在工业污染源;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现状主要为居住区、学校等,历史上为村庄和耕地,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经综合分析临淄区气候气象、水文地质、地块所在区域工程勘察资料,结合污染物类型、迁移方式、存续时间等,对调查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
为辅助判断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调查地块进行了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2个,其中地块内8个点位,地块外4个对照点位,共采集表层土壤样品24份。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各点位数据无明显差距,且与对照点数据相当。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途径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且资料相互认证,结果统一,判断依据充分,结果表明:该地块现状土壤无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活动结束。
附件1:
临淄区E-2023-72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上会版).pdf
42.7 MB
, 下载次数
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