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混结构招标采购公告(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25)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至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关于申请执行人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彭清石,陈林英、陈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拍卖被执行人陈林英名下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202-2室处的商铺,详情见以下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范围概况
估价对象为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9处商业用房(此次评估建筑面积为1370.56㎡)房地产。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实际为商业用房,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室内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价值在内的房地产市场价值。
(二)区域因素分析
1、位置及交通状况
估价对象坐落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北临长丰大道,附近有12路、303路等公交车经过,距离公交车站较近,基本无交通管制,停车较方便,道路通畅,交通较便利。
2、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气、供水、排水)。估价对象区域内聚集生活及商业发展必需场所有长丰小学、第一机关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好万家生活超市、零食很忙、乐购优品生活超市等购物商超;永州华伟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长沙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网点;鱼水情餐饮店、湘江河畔(长丰大道店)等餐饮地点以及维多利纳宾馆、潇湘滨湖酒店等酒店住宿。估价对象周边教育、医疗卫生、银行网点、酒店、餐饮、购物商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较为齐全,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3、环境状况
估价对象周边无明显大气、水、噪音污染,无周期性洪水灾害,区域内绿化率一般,卫生条件一般,自然环境一般;区域内治安状况良好,周边住宅区聚集,居民素质一般,周边配套有幼儿园及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人文环境较好,区域内综合环境状况较优。
4、区域状况未来变化趋势
估价对象地理位置一般,周边生活、交通等配套设施齐全度一般,人流量及车流量一般,人口聚**一般,区域内房地产有一定的保值潜力。
(三)个别因素分析
1、建筑物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为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9处商业用房,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370.56㎡,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实际为商业用房。

序号
坐落
所在楼层
结构
建筑面积(㎡)
实物状况

1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9-1
1
钢混结构
76.43
估价对129-1至129-3已打通使用,出租作为零食很忙商店使用,入户设有推拉门,地面为地砖,铝合金窗。正常使用。

2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9-2
1
钢混结构
51.51

3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9-3
1
钢混结构
60.54

4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2-1
1
钢混结构
76.98
估价对象122-1至122-2现已空置。入户设有推拉门,地面地砖,墙面刷白,铝合金窗。

5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2-2
1
钢混结构
134.26

6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5
1
钢混结构
98.58
估价对象现作为好万家生活超市,地面为地砖,墙面刷白。

7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4-1
1
钢混结构
67.88
估价对象与其他门面打通使用作为果语颂水果店,地面为地砖,墙面刷白。

8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202-1
2
钢混结构
504.12
估价对象现已空置,入户设有推拉门,墙面刷白,地面为地砖。

9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202-2
2
钢混结构
300.26
估价对象为毛坯,暂未与其他户室分户。

2、土地实物状况
根据现场查勘,估价对象土地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北临长丰大道,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地质状况>25吨/平方米,地质地基条件较好,宗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外及红线内为“六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气、供水、排水,场地平整)。
(四)权益状况分析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不动产权证》。
其权益状况见下表:

序号
房产证
权利人
坐落
所在楼层/总楼层
结构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共有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期限

1
湘(2017)冷水滩区不动产权第0018747号
陈林英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202-2
2/18
钢混结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商品房
商业用地/商业服务
8532.95
300.2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49年2月28日止

2
湘(2017)冷水滩区不动产权第0018753号
彭清石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9-2
1/18
钢混结构
51.51

3
湘(2017)冷水滩区不动产权第0018752号
彭清石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9-1
1/18
钢混结构
76.43

4
湘(2017)冷水滩区不动产权第0018748号
陈林英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2-1
1/18
钢混结构
76.98

5
湘(2017)冷水滩区不动产权第0018751号
陈林英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5
1/18
钢混结构
98.58

6
湘(2017)冷水滩区不动产权第0018749号
彭清石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2-2
1/18
钢混结构
134.26

7
湘(2017)冷水滩区不动产权第0018754号
陈林英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9-3
1/18
钢混结构
60.54

8
湘(2017)冷水滩区不动产权第0018750号
陈林英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124-1
1/18
钢混结构
67.88

9
湘(2017)冷水滩区不动产权第0018746号
彭清石
冷水滩区长丰大道南侧(莱茵河畔)1栋202-1
2/18
钢混结构
504.12

合计

1370.56

拍卖情况说明:房产具体厅室结构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评估价:1213700元起拍价:679672元
增价幅度:2000元保证金:50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具体看样时间:2025年11月12日
四、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本院的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看样;未看样者亦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亲临实地看样,并联系法官查看相关资料,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1月19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如需委托他人拍卖,需在开拍24小时前将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零陵区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重要提示: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
七、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1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城支行,账号:8201385000001803090003429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限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九、买受人应在所有拍卖款缴清后,成交确认裁定生效之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网络生成的确认书、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永州大道289号)领取拍卖成交的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的时间由法院另行通知。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通信、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申请法院退还垫付的税(费),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在领取法院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应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缴纳税(费),在取得相关垫付税(费)票据之日起10日内(以票据开具日期为准)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拍卖价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及裁定书等详情,请根据《拍卖公告》向法院承办人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承 办 法 官:15874650899刘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746-6330316。
网络服务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钢混结构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