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招标采购公告(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



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3.53%股权

项目编号
QD2025DF300099

项目名称
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3.53%股权

转让方名称
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23.53%

挂牌价格
48.7613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5-11-04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null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符合株洲市相关政策要求,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确保股权转让工作有序进行。且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青岛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按挂牌价格的100%向青岛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公告之内容(包括转让交易条件),且自愿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三)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①网上报名过程中意向受让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网络竞价过程中意向受让方不应价的;③意向受让方根据产交所发出的竞价结果通知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四)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本次挂牌转让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自然人或联合体的竞拍。 (五)本次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已按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在产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由产交所账户划转至转让方账户,不足部分(如有)由意向受让方另行支付。 (六)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七)受让方同意青岛产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起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价款全部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八)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配合办理目标公司的产权系统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转让完成后,株洲公交发展公司不得继续以青岛公交集团或其下属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