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拌合站招标采购公告(乌恰县自然资源局(乌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
关于乌恰县城东沥青拌合站项目申请临时用地的批复
喀什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兹有贵公司申请的临时用地位于乌恰县黑孜苇乡康什维尔村,权属为国有土地。用地面积为1.3279公顷。使用年限2025年11月3日至2027年11月2日,申请时间2年。土地复垦保证金4.86万元(银行保函)。经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企业申请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内,若遇规划建设,需无偿拆除,使用日期以批复下达日期为始。
二、根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自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三、办理相关林草占用手续,不得超占,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出租转让,若有违反按违法用地处理。
四、临时用地不允许修建永久建筑物,因不可避免因素涉及地面硬化的,使用完毕后必须恢复地块原貌,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执行。
五、自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
六、使用期限后,恢复土地原貌,若还需使用,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若使用期满未拆除,也未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沥青拌合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